纯·真之红帽子系列

1 6-1:疯子的正常之路


1、每当有人问起我,叫什么。
    我的回答总会让人情不自禁的,喊出:“疯子。”
    那时,我就在想:哇靠!你们怎么知道我叫什么的,太神奇了。用句英文装装B的话,应该就是……Amazing.(没读错吧?呃……没拼错吧?)
    2、每当有人和我说话,不到片刻。
    我的回答总会令人不由自主的,嚷嚷:“疯子。”
    此时,我又在想:哇靠!你们怎么那么聪明,不是医生却能快速诊断。太神奇了!用句英文装装B的话:应该就是……That"s amazing.(没读错吧?没拼错吧?这是我词库里仅剩的一个了,当然了……再挤挤;没准……还会有的:surprised嘛~这不,从哪个嘎达角落里给抓到了一个,再接再厉、再接再厉。)
    呀,太牛了!词汇量居然这么丰富~真佩服,果然是读书的料。咳咳!言归正传、言归正传……
    3、每当有人接近我,试图聊点什么。
    对方总是能第一时间,疯狂大喊:“疯子。”
    这时,我不得不想:哇靠!牛逼呀~果然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全都是读书的料。太神奇了!用句英文装装B的话:应该就是……(咳咳,抱歉!突然卡住了……或许,我不是读书的料。)
    没关系,虽然我不是读书的料;但,至少……我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或许,哪天能走上那条叫‘正常’的大路。(其实,我更爱小巷)
    4、每当我想证明自己已经踏上‘正常’的这条大路时,总会有人来推翻。
    一次次的推翻,会导致我误以为自己就是那样的。
    但,一次又一次。
    最终,换来的是我对‘推翻’的推翻。
    因为,不管什么人都有……气性的!而我的气性则更大。(别人是富士山,而我……就是冒纳罗亚火山。)
    5、好像没啥可说的了……就最后说一句吧!其实,我挺正常的。
    故事开篇前就喜欢叨叨两句,好了。
    现在,就言归正传……开始讲故事了。
    话说,有段时间是我极其抗拒的;原因无他,就有些人太过无聊老嚷着要关我进疯人院。
    那时,我也算是斗智斗勇,最后斗过了那群人而有了现在清净的日子。每天,也没啥好干就养养花花草草……虽然都死得快,但好歹在我手中也存活过。
    再不济就涂涂画画,弹弹琴什么的;我是有这样的雅兴,但总奈何不住隔壁住的邻居们抗议。
    总嫌我弹得太……惊悚,罢了罢了!那就不弹了改画画,结果没想竟还有人懂得欣赏。
    那是住在隔壁家的一个小妞,该是上班族……每天应该起早贪黑,但接触我久了之后不堪压力之重便辞职了。
    她不爱呆在家中,总爱跑来我这里看我的画作。
    那天,我问她:“觉得这幅怎么样?是不是很有感觉?”
    她回道,“我喜欢那副。”
    我看了一眼她指的那一副,赞了一句:“孺子可教也。”
    ……
    又过几天,我又开始我的画作,她也不知从哪儿收到风又准时的跑来我这里看我作画。
    这天,我依旧问她:“觉得这幅怎么样?是不是很有感觉?”
    她回道,“我喜欢那副。”
    我又看了一眼她指的那一副,扯了扯嘴角,“真是三心二意。”
    她反问我,“三心二意有什么不好?”
    我哑然,确实也没什么不好,便对她说:“看来你越发长进了。”
    她却深藏不露的笑了笑……
    那一笑,颇具胆战心惊;不过,这倒是把我的灵感打开了。
    接下来,又涂涂抹抹创作出了一堆的灵感之作。
    直到有一天,画室里再也堆不下画了。
    我也封笔了……
    她知道后,问我:“为何不卖了它们?”
    我说:“那是我的宝贝。”
    她说:“既是宝贝更应卖掉。”
    我问:“为何?”
    她说:“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我一想,还真觉得有理。
    便说:“可惜除了你,无人欣赏。”
    她胸有成竹的说:“交给我,肯定能帮你卖个好价钱。”
    我摇摇头,说:“钱是一码事,但要确保对方是真心喜欢我的画。”
    她拍拍胸口,把这事揽下。
    看着空了下来的画室,我有些不习惯便又再次开笔作画。
    没过几天,她就来告诉我:“你那些都是惊世之作,得徐徐图之。”
    我明白,只说:“既然交予你,你有了结果再来告知我。不必事事回禀我。”
    她似乎和我有着心灵相惜一点就通的体质,之后再也没提起那些画作之事。
    但,我作画的时候她还是会跑来看;一如既往,没间断过。
    直到,再次把画室填满了。
    她又说:“何不把这些卖了。”
    我说:“宝贝不舍得。”
    她说:“独乐乐不如众乐乐,有舍才有得。”
    我一听,便又让她再次把画室腾空。
    望着再次空空无几的画室,我又开始继续作画。
    这次,和上两次一样;画室依旧由她清空。
    第四次,开始作画。
    突然灵感不再,一时困惑不已。
    她闻之,便邀我到她家中做客。
    是第一次有人如此正式的邀请我,我怎么也得好好打扮一番。
    西装革履。
    去了她家,仅五步的路程。
    敲门,她开门。
    见到我如此隆重,倒是她愣了愣。
    对我说:“稍等片刻。”
    说完就把门关上,我也不恼。
    她既然让我等片刻,自有她的道理。
    果然,片刻之后她重新打开门让我进去。
    她显然打扮了一番,换上了小礼裙抹了口红。
    她是个厨艺了得的人,弄了一桌极地道的西式晚宴。
    红酒配牛排。
    我不是没吃过,还吃得多了呢。
    那还是我还没搬到这里的时候,确切说应该是那段以天为被以地为床的日子。
    恰好,附近有家西式餐馆。
    我每日都会去那里逛游,每次都会在后门处吃到那些牛排……不过,是冷掉的。
    那味道还好。
    这次的牛排却是热乎乎的,我尝了一口。
    赞了一声她:“这刀不错。”
    她轻轻一笑,说:“能入你眼,看来是不俗之物。”
    我心中一直有个问题,想问她。
    她极会察言观色,说:“想问就问,欲言又止倒不像你的作为了。”
    我坦然把心中的疑问说了出来,“众人都爱躲着我,没人敢靠近;为何你敢?”
    她没有回答我这个问题,低垂敛眸的对着盘中物沉默了一小会儿,反问我:“众人都爱着我,为了能一睹我的芳华而没人不靠近;为何你不敢?”
    我再次哑然。
    她眼里流露出的情绪我不懂,也不想懂。
    便如实相告,“你美,所以众人爱你;我与你是不同世界之人,少我一个又有何区别。”
    她微微一笑,对我说:“有无区别,听我讲个故事如何?”
    我摇头。
    她不解。
    我解释:“你的故事不适宜现在说。”
    她恍然大悟。
    这顿饭,我吃得还算过瘾。
    她没再纠结刚才的话题,领我到她家阳台一览周边风景。
    她说:“以你阅历,从我这里看去的风景如何?”
    我细细一阅,微微点头。
    “尚可。”
    她笑而不语。
    不知从哪儿拿出一瓶红酒和两个高脚杯。
    我端着那酒杯轻轻地晃着,时不时抿一口。
    她的举止相当优雅,比那些名媛还要淑女;虽然,我没见过几个名媛。
    这次邀请,这顿饭也仅仅是个开始。
    我还是一如既往的宅在家中养花弄草涂抹些画作。
    一年过去了,两年也过去了,直到第三年……
    她还是那样跑来看我作画,在我结束之后对我说:“你喜欢现在的生活吗?”
    我想都没想就说:“喜欢。”顿了顿,又补充道:“我也喜欢以前的生活。”
    她有些不解了,稍稍错愕之后问我:“为何喜欢以前的生活?”
    我反问她:“为何不喜欢?”
    她想不明白,沉默了。
    我将画作搬回画室。
    出来时,还见她保持原样,没动过。
    我经过她身旁,问道:“你到底怎么了?”
    她摇摇头,露出一个微笑。
    我并未在意,去了阳台弄我的花花草草。
    未过多久,她跟过来了。
    递过来一张支票,我不解。
    她说:“你出名了。这是你该得的。”
    我并没有接过来,而是对她说:“你拿着吧。这是你辛劳所得。”
    她突然大笑,说:“这么大笔钱,你就不心动?可以让你过得更好。”深深的看了我一眼,似乎要透过我的眼眸看进我的灵魂一样。
    我直视她重复了一遍刚刚的话,“我从以前到现在都过得很好。”
    她还是一眼不眨的定定的看着我,离开前对我说了句,“你真是个怪人。”
    说完,便离开了我房间回到她自己的住处。
    接下来几天,她都没有来打扰我。
    似乎习惯,又似乎不习惯;像回到刚搬来的那段时间,又像一直就是这样从未变过。
    我这人有些懒,不太爱去管这些变化。
    依旧,这样过日子。
    一周后,她又来了。
    似乎,恢复当初那样;又似乎,哪儿变了。
    她还是那样不多话,静静的呆在一旁看我作画;等我有话问她,她才会开口答话。
    画室又满了。
    我动力又停滞了,她又主动马上把画室搬空。
    我又可以继续开始作画。
    我的房门一般都是开着的,没有关门的习惯。
    周围的邻居大多都搬走了。
    只除了她和一对老夫妇;那对老夫妇:男的是个老兵,女的似乎得了老年痴呆。
    我只知道这些,除了要外出找吃的我一般时间都是宅在家里。偶尔下楼经过他们家,遇到斯坦时会互相点点头;他就是那个老兵,在我刚来的时候第一个向我打招呼的人。
    纵使,我受到的非议众多;他还是那个样子,未曾变过;依旧在我经过的时候会点头打招呼。
    他妻子,我就不曾见过;只是有次他实在好奇,见我这里的门从未关过便敲门进来与我小聊了一会儿。
    尽管,我们只是聊些琐事;但我还是知道他是个英雄,虽然他从未说过他那时候的事。
    有些人不喜欢利用自己的往事向别人吹嘘,或者证明些什么;他(她)本身就是一个见证者,本身就会散发出历史在他(她)身上所遗留的光环。
    我看见了。
    很荣幸,看见这么伟大的一个见证者。
    斯坦不仅是这个国家的英雄也是他妻儿的英雄;他本可以过得比现在好,但他还是一如既往的守住他患病的妻子。
    一是他爱他的妻子,二是他爱他的孩子。
    他曾经对我说过:孩子长大了就得让他们展翅高飞。有我一人守住利迪娅身边就够了。
    话题似乎扯远了。
    还是说回我那个邻居‘她’吧。
    她最近似乎有些怪,以前每次看我作画都是看画作上,现在倒是时不时会偷瞄我。
    有一次,被我捉住了。
    我问她:“为何要偷窥我?”
    她回答:“在研究你为何那么怪。”
    我又问:“那有结果了吗?”
    她摇头,只吐了一句,“容我再细究些时日。”
    我说:“来不及了。我该走了,三年到期。”
    她似乎明白,居然说:“你不用走,房子已买下。”
    我不懂,问:“我只交了三年房租。”
    她反问:“为何只交三年?”
    我笑笑,颇有得意,说:“以前生活所积累的。”
    她沉默片刻说:“你很棒!”
    我笑着问她:“你似乎话里有话。”
    她笑笑,说:“过去你积累了三年房租,现在你却积累了一辈子的房租。”
    这一说,我明了了。
    对她说:“那是你的功劳。”
    她也不客气,像个淑女一样昂首挺胸接受了这个赞美。
    但过后我还是对她说:“就算这样,我还是该走了。”
    这下她不解了,问:“为什么。”
    我对她说:“该走的时候不走会丢了自己的心。”
    她没说话。
    直到我离开那天,在门边发现一张信封。
    打开一看,她写的一句话:你的怪在别人世界里是惊世骇俗,在我世界里却是美好无偿。
    我默默地把信纸折好后又放回信封里,随手放到离门最近的柜子上。
    头也没回,就离开了。
    大门没关,依旧敞开着。
    或许,在我走后还会有其他比我更需要的人入住此处吧。
    但,很快这些就被我抛之脑后。
    因为,未来是奇妙的;我总觉的每一段历程都是在冒险。
    而我也享受这样的刺激。
    甘之若饴。
    若干年后,我又回到了那个住处。
    果然,地球是圆的。
    奇妙的力量,总会冥冥之中把你带回始点;这始点也可以是终点。
    斯坦不在了。
    经过他们家,再没有他坐在门外看报纸的身影了。
    到了。
    我停住了脚步,站在门外。
    让我停住脚步的不是因为门被关住了,恰恰相反。
    它还是像我离开时的样子,一样那样敞开着。
    我走了进去。
    有些变化却好像没怎么变;阳台的花草还是那样,没有枯萎。
    室内却多了个玻璃温室,我走了过去。
    看着眼前那人。
    直到她回眸一笑,依旧那样的笑容。
    只对我熟络的说了一句,“回来了。”
    那感觉,就像我从未离开过一样。
    我点点头,她问:“愉快吗?”
    我对她说:“愉快。”
    她又问:“问题若还是当初那个,答案现在可有变?”
    我再点点头,说:“走与不走都会丢了自己的心。”
    她一听,嫣然一笑。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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