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夜话III

10 蝶妖


The first butterfly of spring
    Orange and purple
    Flits across my path
    A flying flower
    That changes
    The colour of my day
    Butterfly
    2015. 10.22 星期四天晴
    如果一只妖怪进入了人类的社会,他能完全过得和人类一样吗?答案:“不能。”
    即便是《笛灵》的女主红叶,她从古代活到了现在,巧合地成了我小侄女的老师,但她最终还是向现实妥协,变幻了模样。否则一个永远不老,模样永远不变的人出现在我们的世界,我们会如何看待他们?他们又如何面对我们呢?
    今天,云起给了我一本小说,这刚好成了我打发时间的工具。但其实,看小说不仅仅是件打发时间的事,我常常在故事里,认识很多的人,结识很多的妖。
    譬如云起现在给我的这本《三生三世》,我将它打开,其中竟飞出一只紫色的美丽蝴蝶来。蝴蝶和我们平常所见的那些不同,她竟然会说话,她告诉我,她叫褒姒。
    这一次,我没有穿越进书里,而是听这只蝴蝶讲她的故事。
    蝴蝶说,很久以前,在一个无人的山林里,有一只丑陋的毛毛虫,还有一棵铁树,这棵铁树刚好已有一百岁。
    山林里的所有昆虫猛兽都说,世上最丑的昆虫就是毛毛虫了。毛毛虫看着自己丑陋的黑色肤色,也觉得自己很丑,所以她每天都郁郁寡欢,连吃东西都觉得没滋味,渐渐地,她变得极瘦,便更加不好看了。
    但她有一个好朋友,那就是铁树,只有铁树相信毛毛虫有一天会变成最美的昆虫。
    毛毛虫在铁树的庇荫下,啃食着地上的草叶,觉得自己很幸福。就算所有人讨厌她,说她很丑,但铁树永远不会这么说,也永远不会抛弃她。铁树高大的身躯一直是她的保护*伞,有人骂她、辱她、笑她、弃她、厌她、打她,铁树都会伸出自己的大叶子,向她敞开怀抱。有铁树在,她是世上最幸福的虫子。
    毛虫问:“铁树,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铁树说:“因为我们是朋友,是朋友就该为对方遮风挡雨,为对方分担悲伤。”
    毛虫心说:铁树你对我这么好,可我什么都不能给你,那么我将自己的全部都给你,也许我所拥有的东西,你从不需要,但那已是我所能给的全部。
    铁树说,他等着有一天她变成蝴蝶。
    毛毛虫说,她等着铁树百年开花。
    铁树没有拒绝毛毛虫,答应她说,等她变成蝴蝶,他就开花给她看。
    毛毛虫很兴奋地说,好。
    为了能看铁树开花,毛毛虫每天很努力地吃草叶,希望自己快点长大,快点变成蝴蝶。她想,铁树开花一定很美。她从来不知道什么是美,因为她很丑,想知道丑这一词,只要看看自己,便能理解。但她不知道什么是美,所以美一直是她所追求的。
    有一天,她变成了一个蛹,她知道自己很快就会变成蝴蝶,所以她在蛹里,对铁树说,“铁树,铁树,我很快就会变成蝴蝶了,你要等我啊!”
    铁树说:“我等,我会等你一辈子!”
    差不多一个月后,毛毛虫从蛹中破壳而出,她张开翅膀,飞向了铁树。铁树坚守着他们之间的承诺,所以在毛毛虫变成蝴蝶的那刻,铁树身上长出了一个个花苞,那一夜,花苞尽数开放。纷纷扬扬的紫色花朵开放在朦胧的夜色里,被风吹拂,飘扬在空中。
    那是毛毛虫一生中见过的最美的风景。
    铁树用他百年的生命去开这样一次花,全为了令毛毛虫感到幸福。
    铁树的花香吸引了山林里的昆虫和动物,他们在那里看见了蝴蝶,纷纷向她围来,夸她真美!
    蝴蝶很高兴,她想问铁树,他是否也看见了她的美。
    她这一生,最想的只是让铁树看到最美的自己罢了!
    可当时她被众人围绕,一时脱不开身去,她也在众人的褒奖中,渐渐地迷失了自己。她想,铁树若看见她,一定也会开心的。她想,她难得有那么多的朋友,与他们多聊会儿,然后再去找铁树,应该不打紧。
    那一夜,过得格外快。待大家累了,离开了,蝴蝶才去找铁树。可当她飞向铁树的时候,她才发现铁树的花都快落光了,连叶子也变得恹恹的。
    她叫道:“铁树,铁树,我是毛虫,你的毛虫,你还记得我吗?”
    可没有人回应她,回应她的是纷纷落下的花瓣,还有无形的风声。
    她很快认清了一个事实,铁树走了,可他怎么走了?为何什么话都没跟她说?
    一只从铁树边爬过的蚂蚁告诉蝴蝶:“铁树百年开花,开过一次花,便会死去,这是常识,你不懂吗?”
    她不懂,她根本不懂这样的常识。铁树他,为了让她开心,用血泪开了这样一次花,用尽了生命,只为她开心一回。
    为何所有人都知道的常识,她却不知道?
    她哭着说:“铁树,铁树,你为什么这么傻?为什么我说什么,你都会答应?铁树,是我对不起你,一切都是我太任性了,如果我不说要看你开花,你一定不会用你的百年道行去开这一次花。是我错了,铁树,我只想你回来,我要你回来,我不要美丽了,我只要你回来……”
    但这一番话,他再也听不到了,再也听不到了……
    她的泪一点一滴,消散在了空中……
    变成蝴蝶后,蝴蝶有了很多朋友,他们都夸她很美,可他们都不知道,她便是当年丑陋的毛毛虫啊!没有了铁树,这些人是真的朋友吗?她将自己的全部都给了铁树,如今铁树走了,她再也不会笑了,因为再也没有人值得她为他笑。
    蝴蝶的生命向来很短暂,她注定要死去,注定要将铁树忘了。可这样好的朋友,这样深刻的誓言,她怎么舍得忘记!铁树他,用自己的生命,去守护这样一个誓言,只是不想她难过。她不求他能一辈子记得她,她只愿自己记得。
    所以她去了求了女娲大神,也许是她的诚心感动了女娲,也或许是机缘巧合,最终她见到了女娲大神。当时,女娲大神还尚在世间,不像如今,天底下只有云起一个神。
    女娲大神给了她三十年的寿命,施法将她变成婴孩,让她生活在褒国,命她去完成一项重要的使命。事成之后,她会给蝴蝶百年的道行,如此蝴蝶便不会轻易死去,只要她好好活着,便再也不会将铁树忘了。
    女娲给了蝴蝶美丽的容颜,并给她取名褒姒。
    褒姒问女娲:“上神,敢问我还有机会见到铁树吗?”
    女娲说:“你去了那里,便能见到想见之人!”
    褒姒诚心地向其叩首,然后依女娲之命,化成婴孩,降临在了褒国,给一对以卖桑弓弧、箕箭服为生的夫妇当了养女。待褒姒长到14岁的年纪,即周幽王三年,年仅17岁的周幽王姬宫湦(sheng,第一声)讨伐褒国。褒国的奴隶主褒妁为平息战争,遂将褒姒进献给了周幽王。
    褒姒的美,令周幽王对其一见钟情,从此一往而深,情深不寿。与后宫那些妩媚的妃嫔相比,褒姒真可谓是“出淤泥而不染”,周幽王自然对她更加倾心。只是褒姒从来不笑,是出了名的冷美人。
    她不笑,不仅仅是因为铁树走了,也是因为她知道周幽王的为人。这样一个沉湎酒色、不理朝纲的男子,又怎是她倾心的对象呢!看见他,她又如何能笑呢!她要爱的应是当代的明君!
    不久之后,因养父被太子宜臼杀害,她怨恨太子,便更加不会笑了,她要幽王找个时机废除太子,幽王答应了她。
    为博取褒姒的一笑,幽王下令,宫内宫外人等,能让褒姒一笑者,赏赐一千两金子。
    但即便周幽王使用了各种方法,褒姒就是不笑。
    周幽王问她:“你到底怎样才肯一笑?”
    褒姒冷冷道:“西周灭亡,我便笑了。”
    如此大逆不道的话,若是他人说出口,早被斩立决了。但她是褒姒,是幽王一生最爱的女子。幽王说道:“你就这么恨我?”
    “不恨。”不恨亦不爱。
    “那为何要我西周灭亡?”
    因为那是女娲大神交给她的任务,女娲要她祸乱西周,扶持明君,如此她才能得到永生,才能不忘铁树。她淡淡道:“宫湦你,终年不理国事,又加重百姓的税收,灭国是迟早的事,我说的只是百姓们的心愿罢了。”
    “你是要我的命?”西周是他的国家,他是一国之君,国在,人在。
    褒姒斩钉截铁道:“没错。”
    他捏着她的下巴,并没有发怒,而是柔声道:“那便如你所愿吧!”
    幽王在位时,废除了申后,立褒姒为王后,还立了他们的孩子姬伯服为太子。幽王为她做的这些,褒姒并未感激,因为这只是她打算祸乱西周的其中一步罢了。
    这样一个昏君,哪里配拥有她的爱呢?即便他们已有了一个孩子,但她从未爱过他。她的心愿便是他死,西周灭亡。
    当姬宫湦命人点燃烽火时,她站在城楼上哈哈大笑起来。她笑说:“宫湦,你这是要失信于众诸侯吗?”
    看着诸侯们带着军队赶到烽火狼烟下,她更是止不住的大笑。所有的诸侯都被骗了,点燃烽火,不是有敌人来犯,而是幽王为博取她一笑啊!多么可笑,多么昏庸的君主啊!
    这样的男子,她又如何会爱呢!
    在幽王十一年,即公元前771年,周幽王最后一次点燃烽火,各诸侯王赶来,发现又是幽王为博取褒姒一笑,才点燃了烽火,纷纷对幽王失望透顶。他们离开后,犬戎带兵来犯,不久镐京沦陷。
    周幽王带着褒姒逃到骊山时,他突然选择在这里下车。骊山上风景如画,若选择在这里死去,是否也没有遗憾了呢?
    周幽王对她说:“你的愿望成真了。”
    褒姒轻蔑一笑:“多谢你的配合!”
    “从今天开始,你自由了,那么,你打算去哪里?”
    “我要寻一个朋友,他在二十多年前离我而去,我要记得他,然后找到他。”
    “他真是幸福啊!”
    “那是因为他很善良,哪像你,如此昏庸。”
    “除了看到我的昏庸,姒儿,你就看不到我的其他吗?”
    “其他,对不起,我看不见。”
    “你可知道,西周一灭,有多少无辜人死去吗?”
    不管是明君还是暴君,初建王朝前,都会有很多人死去。她说:“那也与我无关,他们会死,那是因为你,因为你的昏庸无能啊!”
    “姒儿,你说的没错,是我无能。现在,你走吧,我放你离开。”
    褒姒待在宫中的这八年里,其实一直过不习惯,但周幽王始终不愿放她走,所以她其实一直都被囚禁宫中。虽然她是蝶妖,但不曾修行,自然没有法术,便也不可能从宫中逃走,而如今西周灭亡,没有人再能囚禁她,她总算得到了自由。
    周幽王说完,褒姒便离去了。人间到底不是她的家,她对这里没有一丝感情,她灭亡西周,完成了女娲大神的使命,自然该抽身而去。
    本该毫无牵挂,一身轻松,可她的心却不知被什么牵住了,她回头看了一眼姬宫湦,他独自站在一株铁树旁,身形寂寞而又哀伤。那是多么熟悉的景象啊!
    她好像回到了自己初成蝴蝶的时候,那时,她被人众星捧月,被幸福冲昏了头脑,所以没有去找铁树,而是跟他人谈天说地。待她再次找铁树时,铁树已经渐渐死去。
    铁树,宫湦,你们到底是什么关系?
    蝴蝶说到这里,化成了一个穿着紫衣的冷艳少女。
    《东周列国志》中记载:“目秀眉清,唇红齿白,发挽乌云,指排削玉,有如花如月之容,倾国倾城之貌。”这话形容我眼前的褒姒一点没错。
    现在,她穿戴西周才有的服饰,拿着《三生三世》的小说,对我说:“你明天再来,我再将后面的故事说与你听。”
    我说:“好。”
    香橼树下,牵牛花旁,石板凳上,我们说好在这里听你讲你自己的故事。
    我听,你说。
    2015.10.23 星期五天晴
    现今已是秋季,气候渐渐凉爽,樟树落叶,梧桐飘零。
    出乎我意料的是,竟仍有很多蝴蝶,从春天一直活到了现在。
    经过学校种植的铁树旁,我看见了许多曲纹紫灰蝶围绕着铁树飞舞。我心说:褒姒,这里会有你吗?
    铁树中心长着一颗颗形同果子的东西。室友冰冰好奇,说要摘一颗下来看看,然后她伸手打算去摘,但是一只蝴蝶突然飞了上来,总在冰冰的手边飞舞,好似在阻拦她不要摘,摘了,铁树该有多疼啊!
    冰冰问我:“这只蝴蝶是铁树的守护神吗?”
    我笑了笑,想也没想便说:“应该是的。”
    最后我们都选择了不摘。我想我们都是好孩子,好孩子便不会做故意伤害他人的事,即便那只是一花一叶,一草一木,生命卑微的好似并不存在,而我们的生命,其实同样卑微。
    无论是谁,生命都一样,并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故意害人的人难免有一天会糟到他人的报复,我害怕这样的报复,自然是要离它越远越好的。
    离开那棵铁树时,我回头又看了那只蝴蝶一眼,心说:褒姒,我知道那是你,我也知道你将用你的一生去守护铁树。
    再度来到香橼树下,褒姒早已候着我了,她是现实中的褒姒,来自古代,并非来自书里。她说:“我昨天讲到了我从骊山离开。“
    我说:“是的。”
    然后她说,离开骊山后,她又去找了女娲大神。
    女娲守信,见她顺利完成任务,给了她百年的道行。
    她问女娲:“上神,你说我去了西周,便能见到铁树,为何我并没有找到他?”
    女娲叹了口气:“其实你已经找到了,你以为我选择你去祸乱西周,又是为何?”
    “恕小女子愚钝,不解此话真意。”
    “因为你是铁树的有缘人,我才找了你,而那周幽王姬宫湦正是你要找的铁树啊!他会爱上你,自然是因为前世的情。”
    褒姒震惊在了当场。原来宫湦他对她的好,来源于前世,还有今生。
    也许他并非一代的明君,但他爱她,却是毋庸置疑的。爱这一词,向来与这人的品性无关。即便是大奸大恶之徒,都有去爱的权利。
    知道周幽王便是铁树的转世,所以褒姒回去找了他。但那时,她已听说,姬宫湦死在了骊山。再次返回,她自然没有找到他。
    她对我说:“直到失去他后,我才知道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人是他;失去他后,我的生命还剩下了什么呢?”
    她和我一样都是重情的女子,将情爱看的比什么都重,自然身有重负。爱,便是一生的重负。
    褒姒众里寻他千百度,哪知他一直在她的身边。一生守护的誓言,他用生命守诺。多么好的男子,为了不让她难过,所以不忍拒绝,即便那是以生命为代价,也是要守诺的。但现实中,人们往往许下承诺,而轻易地忘记约定,总是笑笑说“啊,我忘了”或者“算了吧”甚至“这有什么大不了的”。即便是最好的朋友,即便是疼爱我们的父母,守诺的又有几人呢?
    从中,我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遇到对你的好,千万不要错过,错过便是一生的悔恨。
    在最后,褒姒无疑是后悔了。
    姬宫湦走了,这世上只剩下褒姒一人。所有人都以为她不知所踪,其实她一直活在世间,寻找着铁树的转世。
    不管是是书中的褒姒还是现实生活中的褒姒,她们的心都是一样的。
    褒姒对我说:“他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但我带给他的只有死亡还有悲伤。这一切,都是我太过任性了,若我不提出要他开花的要求,他不会死,若不是我一心要西周灭亡,也许他能活到西周灭亡之前,西周也不会覆灭在他的手里。”
    任性?曾经的我们,年轻稚嫩,哪个不是任性的呢!有过任性,才知我们都曾年轻过,任性在所难免。只是若任性是以死亡为代价,便实在太重了!
    我心说:褒姒,世上没有这么多如果,就算有如果,你确定那便会圆满吗?老天爷最看不得人过的圆满的。这是我活在这世上,与云起一道得出的结论,这世上没有真正幸福的人,所有的人都或多或少有着不幸。所以你的不幸,我的不幸,并非是真的不幸,我们需得看开。
    我当时仍是被她感动,突然道:“褒姒,我能让你在最后再见姬宫湦,你愿意再见一见他吗?”
    褒姒显得很激动,说道:“我愿意,我愿意,我想去见他,也想去看一看当年的那一山蒲公英。”
    我说:“好。”
    我有云起赠予的手链表,有着穿越进书中的能力。所以我将褒姒带回了书中,周幽王被杀的那年。
    当年的骊山很美,正如褒姒所言,有大片的蒲公英长在山上。风一吹,蒲公英便飘飞在空中,很快,整座山,成了蒲公英之海。
    当时,书里的褒姒离开了周幽王,年仅25岁的幽王独自一人站在山崖边。我没想到他竟拿起了一把宝剑,对着自己的脖子。我心说:难道历史上的幽王不是被人犬戎杀了,而是自尽的么?!
    我想去阻止,而褒姒替我做了这个举动。她移形换影,瞬间来到幽王身边,抓着他的剑,对他说:“我不许你死,你便不能死。”
    幽王吃惊于褒姒竟然回来了,问:“你不是走了,为何又回来了?”
    褒姒说:“因为我爱你。”
    褒姒一直都喜欢周幽王的,只是她之前并没有发现。这世间关于爱的诸多悲剧,都在于男女双方不懂自己的心思,总让另一人苦等。但这,并不奇怪,这世上,真正认识自己的人又有多少人呢?
    好在,我已经慢慢懂得,我爱云起,我愿意将我的所有都给他。我一生的理想便是能跟云起携手到老,待所有风景都看透,然后靠在他的肩上,在自家门前数星星,听雨声,看云起。
    一生一世一双人,三生三世无穷尽!如果人真有来生,我想,这一世,下一世,我都会爱着云起的。因为他是我的唯一,这世上再也没有另一个他了。
    现在,褒姒用一个简单的“爱”字回复了所有,自然无需其他更多的字眼了。
    我想,爱你的人才会将你视作珍宝,不舍得你死,不舍得你难过!我和云起也是如此。
    我以为进入书中的只有我和褒姒,没想到其实云起也来了。
    他总神出鬼没的出现,但这并不奇怪,因为他一直都不曾离开我,一直都在我的身边。我知道这,因为我了解他。
    有人说,乍见之欢不如久处不厌,久处不厌莫若只如初见。我太喜欢这个“久处不厌”。我和云起便是如此。因为我知道我们两人注定分离,所以一直很珍惜相处的机会,哪里还会将时间放在厌烦上。云起,我这一辈子都不想与你闹,与你争,与你吵,不想让你伤心,因为我爱你!
    这时,空中的蒲公英突然停了下来,不再往前漂浮,那是因为风停了,老天爷让这风停了,它不愿给重逢的恋人一个完美的意境。
    我挥舞着我的衣袖,打着蒲公英,急道:“风啊风,你快点来……”
    褒姒再次和周幽王相见,周围自然该有一个美好的意境的,我觉得对于久别重逢的恋人来说,意境是很重要的东西,这往往能加深恋人们心中深刻的情。
    可无论我多么努力地去打这些蒲公英,这些蒲公英就是不肯飞舞,地面上堆满了蒲公英,但空中什么也没有。我心里有些小小的气馁,这时,风竟然又回来了,我回头一看,发现云起身边风云骤起,原来这一场风并非是老天爷创造,而是云起创造的。
    我不知道我们这样违抗老天爷的懿旨,是否会受到惩罚,但我不忍心让这对恋人看到的只有悲伤,没有美好。我们创造这样的意境,这样的美好,只愿他们看见,心中能够多一分对世界的希望,多一分对未来的憧憬。
    生活不易,黑暗很多,创造美丽,只愿人们看到这样的美好,才会觉得活着是有盼头的,人生并非全是不幸,全是悲哀。我们与命运抗争,逆风而行,抗击寒风,虽然往往带来悲凉,但我们心甘情愿,我们在为这些恋人创造美好,同样是在做给自己看。
    云起,你看见了吗,蒲公英又飞舞起来了,这是我们创造的,老天爷不肯帮我们,我们只能自己帮自己。
    褒姒和周幽王牵手在美丽的骊山上,而我和云起亦是如此。
    云起给我变幻了一把名叫“厌离”的古琴,让我坐在蒲公英丛中弹奏。他这么做,是应我的要求。我说:“云起,我给你弹一首琴,你来唱歌,好吗?”
    我会弹琴,读大学的时候,我特意跟一位老师去学了琴。虽然我不是那么有天赋,但我肯学,老师也肯教,所以我还是学了些回来的。虽然我之前一直觉得自己处处不如人,但这一刻,我意识到其实我很优秀。
    我会弹琴,会做菜,会疼人,会打扮,会收拾,会读书,爱看书,爱写作,爱旅游,爱摄影,爱绘画,有很好的朋友,有我爱的云起,有温暖的家,有一家满是书籍的店。云起他说,在他眼里,我是最美的女孩。
    所以我知道,我其实很优秀。杨绛先生曾说,读书,正是为了很好地认识自己。我相信这话一点没错。因为在这一刻,我认识了自己。
    云起、小梅、离殇、小幺、冰冰……我身边的所有人,谢谢你们,有你们的存在,我从不孤单,从未寂寞,请让我们都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努力。
    小幺说她的梦想是成为一名作家,最好是名扬五湖四海的那种;冰冰说她的梦想是去外贸公司工作,以后能够赚很多的钱,最后成为一个有钱人;小梅的梦想是她的主人能够回来,然后带她再去开那个叫做“三无“的小店,她做做菜,听听故事;离殇的梦想是天天开心,每天有糖葫芦吃,有童书看,永远都不寂寞;而我的梦想似乎是最没有出息的,我只是想和云起在一起,成为他最好的妻子;而云起呢,我并不清楚。
    但现在,我们的梦想都还没有实现,想来这是一条坎坷而又需要我们走一生的道路,便让我们为生活带去一些正能量,不要去误导他人,狗血的、他妈的、暴力的,都该远离我们的生活。
    在门外摆一盆花,不仅给别人看,也是给自己看,多好的生活,不是么!云起,你知道的,我们都不是圣人,所以我们摆这盆花,只是对自己的救赎。我们注定要下地狱的,不是么!我们注定改变不了命,不是么!
    花朵枯了便要凋零,树叶黄了便要飘落,云层重了便要下雨,谁能改变这样的命呢?
    我险些落泪,云起牵起我的手,问我:“怎么了,为何露出这么悲伤的神情?”
    每次与云起在一起,都会莫名的悲伤,我知道那是因为我爱他,所以总会无由的悲伤。因为我太害怕,害怕有天会失去他。就算全世界都消失,也不要抛下我,好吗?不然,我一定会哭的。因为我真的很爱你!
    我捂住他的眼睛,嘴角含笑道:“哪有啊,你看错了。”说完再拿开自己的手,他看见的便只是我的笑容。他说我的笑容很美,所以我要天天笑给他看。
    我拨弄琴弦,弹了一首《逍遥叹》。这是我很久以前听过的歌,为《仙剑一》里的插曲,由明星胡歌所唱。我很喜欢这位明星,不仅是因为他的帅气,也是因为他在毁容后的淡然。他曾经历过车祸,整过容,脸上有永远无法磨灭的疤痕。当所有人都以为他要退出演艺圈,或是从巅峰落下,再不可能东山再起的时候,他站了起来,之后,一次次的表演都惊艳了我们的双眸。
    云起唱歌很好,他说他只唱给我听。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真话,也许他也会对我说谎,但他若能骗我一辈子,让我感到很开心,这难道不是一种幸福吗?
    云起,若你真打算骗我,请骗我一辈子。甜言蜜语,请在我活着时,说给我听。
    《逍遥叹》里,歌曰:命运自认幽默,想法太多,由不得我。
    命运呵,总缠绕着我们,我们有着逃脱不了的宿命。过去是,现在是,未来也是,这才是真正的三生三世。这也就是我们的命。有的人注定是个好孩子,所以他想坏也坏不起来的,有的人本来是个好孩子,却被命运逼成了坏孩子,不同的命,不同的人生,谁又能任性地不认命呢?
    我总觉得《逍遥叹》太过悲伤,而且《仙剑一》里的男主名为逍遥,最终也没有得到逍遥,他被命运束缚住了,哪里能够逍遥呢?这情况,便与我和云起很像,我们向往的逍遥快活,其实早已消逝在了过去。
    我们若不抓牢现在,那么也会失去现在。
    待云起唱完,我换了一首曲子。这是一首叫做《忧伤还是快乐》的曲子。我相信每一个人都会有悲伤,都会有快乐。不要说孩子就能无忧无虑,没有烦恼,会没心没肺地欢笑。那种孩子只在曾经或是幻想中,他们可以有完整的童年,嘻嘻哈哈,没个正经,还用不着被父母责骂。但现在的孩子都太早熟了,童年早早地离他们而去。而我也是如此。
    曲终时,犬戎带兵打上了骊山。三千多名的士兵,而我们这里却只有四个人。
    周幽王姬宫湦仗剑杀敌,身后是身形单薄的褒姒。
    褒姒是蝶妖,她是可以救姬宫湦的,所以她变幻出了一把剑,与姬宫湦并肩作战。这无端令我想起了云起的前世以及他的莫翎轩。
    当年,云起定也与莫翎轩如此并肩作战过。
    我们是故事外的人,本不该参与其中,但我们却参与了。因为我们让现实中的褒姒和书里的周幽王见面了。
    这么做的结果,便是我们也成了书中人。
    当许多士兵向我杀来时,我手里抱琴,不忍让他人伤了我的琴。我的琴,名为“厌离”。厌离,厌离,我讨厌与你分离。
    我一个侧身,避过一个士兵的长矛时,这时,胃不禁抽搐,竟是无比疼痛,好像整个灵魂都脱离了身体一般。我知道,我的灵魂一定缺了某一部分,它不是完整的,若非如此,我想我肯定会更加爱云起。这世上再也没有一个比我更加爱他的人。若有,我会放手。不骗你们,我会放手的,我太爱他,怎么舍得他为难,怎么舍得他难过。云起,即便你不爱我,我仍是爱你的。
    我将你的模样深深烙刻在我的心里,永生永世都不愿忘记。
    云起将我身边的士兵全部消灭,然后抱着我,眸光闪动,漆黑的瞳孔里写满了担忧。
    我无力地躺在他的怀里,挣扎着想要起身。没错,我是个十分倔强又不肯让别人担心我的女子,怎能让我心爱的人为我担心。我宁愿自己死,自己痛,也不愿让他伤心,让他难过的。
    我说:“云起,我没事的,你看,我身上什么事也没有。”
    我身上没有伤,但身子的每一处却都无比疼痛,好像灵魂要四分五裂开来。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老天爷,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为何我就不能与我爱的人在一起呢?为什么你们就不能认可我一次呢?
    云起将长宁剑狠狠地插入泥土中,嘴里恨恨地说了句:“混蛋。”他很少像这刻一般,眼中布满杀气,这令我不禁有些害怕。
    可他嘴里的“混蛋”是谁?是天,还是我们的命运?
    这一刻,我没有去想自己,因为一想到自己,所能想到的只有身上的痛,所以我将注意力转移,对他说:“云起,先别管我,你去看一下褒姒,还有姬宫湦。”
    云起一动未动,仍将我抱得紧紧的,他说,这一刻,他没有空去理会旁人的事。
    我说:“但,是我将褒姒带入这个故事里的,我们该对她负责的。”
    他说:“褒姒不会有事,我会将她带出去。”
    我点头,问:“那姬宫湦呢?”我心里自然不想姬宫湦死去,毕竟他那么爱褒姒啊!但书里的结局已经写好,我们可以改变吗?
    云起问我:“你想要什么结局?”
    “我想要书里的褒姒和姬宫湦活下来,然后隐姓埋名,成为一对普通的夫妻,最后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我说出了自己的所愿。
    云起说:“好,我答应你。”
    我想之后,不必我说,大家也会知道。我和云起再次参与到故事中,改变了书中的结局。
    云起变幻了一个与姬宫湦长得一模一样的男人,让他死在了犬戎手中。现实中的褒姒被我们带回了现实,而书中的褒姒和姬宫湦……自然还好好地在书里的故事中活着。
    我想,好在这只是一本书,显示的虽是过去,但并非真正的历史,所以我们改变它,并没有多大的关系,不会误导任何人。其他人也不会知道——我们曾改变过这样一个故事。
    我们所做的一切,只是做给自己看。若上苍已将我们的命运写好,那么我们可以打破它吗?我们羁绊多年的情感,真的无法得到圆满吗?
    我们从故事中离开时,骊山的那片洁白的蒲公英之海都染了血色,那都是死去士兵们的血。所以那一刻,那片洁白统统变成了红色。当血迹干涸,风一吹,无数红色的蒲公英在我们身边飞舞。
    此时我身上的疼痛感渐消,站起身来对云起道:“云起,你看,这世上原来真有红色蒲公英。”
    我一直以为红色的蒲公英是人们幻想的,或是电视里面故意放出来骗骗小孩子的,曾经我便在《仙剑一》的电视剧里看见过它们,一直认为那是假的。
    但此时,我是真的看见了。
    我和云起并没有追求唯美的爱情,我们都理智地知道,唯美的爱情注定是个悲剧。而往往,我们遇到的爱情故事都是如此唯美,这能怪我们吗?
    云起的表情始终冷淡,现在的他看任何东西都没有感情,我知道他除了对前世的依恋外,再也没有多余的情感了。从天神到人类,再到现在的邪神,云起到底还是变了。人的七情六欲,除了爱,再没有其他。因为他看的太多,便看淡了,也渐渐厌倦了。
    我自认为懂他,到头来,我根本不懂他的。云起,你到底想要什么呢?可不可以不要这么冷漠,我看着你,只觉得我与你的距离越来越遥远,我好怕,有一天,我拼尽全力,也触不得你啊!
    我低头不敢看他,云起却扬手,瞬间将那片红色蒲公英之海幻化成了洁白的琼花林。
    他什么也没说,牵起了我的手。
    看着漫天的琼花,似乎心底某一处被触动。云起,我们已有多少次站在琼花之中了呢,你又有多次与莫翎轩站在这片琼花之下呢?三生痴缠,到底是因为爱,还是因为一种习惯,一份眷恋,一分不甘?
    心动的感觉,不禁又出现了。
    从书中出来,我对云起道:“其实书里的姬宫湦,我好像在学校里见过,他的名字叫做‘宫湦’。你说他们是什么关系?”
    云起只说了四个字——转世轮回。
    也许人死后,并非什么也没有了,人的魂魄还活着尘世,然后再次轮回。我想,周幽王姬宫湦,和我的哥们宫湦应该就是同一个人,他们是前世和今生的关系。
    谈起宫湦,我必须要介绍一下他这个人,还有我是如何认识他的。
    宫湦他,是在本校的经贸管理学院学习国际经济和贸易专业,那是我们学校最好的专业,他是校级和院级篮球队中的一员,有空就去打打篮球什么的。
    而我和他一样,既是院级篮球队的,也是校级篮球队的。一个大大的篮球场,女生练球,男生也在练球。每当男生打比赛时,我和小伙伴们或席地、或站立地为他们加油助威。
    宫湦穿十号的球服,所以我们常常叫他“十公升”,他对此并不计较,还给我们取外号来着,比如我是糖豆,大家有时会叫我豆豆,这到后面再提。
    宫湦人开朗,眉清目秀,长得很好看,而且他不像体育学院那群男生那般花心,至今没传出什么他跟其他女生的绯闻来,所以我们这群篮球队的女生特别喜欢和他往来。
    虽然我和他不是同一学院的,但我和小伙伴们都还是会去看他打比赛,给他加加油什么的。若他们的那场比赛输了,我们就会说:“哎呀,你看看,我们这边都拿一等奖的,你不拿个一等奖来,怎么对得起我们。”若他们赢了,我们就会说:“记得得奖了,拿钱了,请我们吃饭啊!”
    我们篮球队的女生一向与他称兄道弟,所以他也是我的好哥们。
    我知道宫湦其实就是姬宫湦的转世,那么我该不该再次撮合褒姒和他呢?
    云起说,他们的事,我们莫管。
    我想说“好”,可我们的谈话早被褒姒听去。她说她要去找他,如果我们不肯帮她,她……她没说个所以然来,但我看她眼中泪光闪闪,心中不忍。
    我想我多管闲事的毛病一定是怎么也改不了了,我对她说:“我会帮你,我可以帮你打听到他喜欢的女生类型。”
    我说完,褒姒很感激地看着我,而我看向云起,他却冷着一张脸,没给我什么好脸色,我对他笑笑说:“云起,好人是会有好报的,帮一回她呢,就多积一个功德,不是很好吗?”
    云起抓住我的手,冷淡地说:“她是妖,和人在一起,注定没有好结局,上一世就是最好的证明。他们不可能在一起。”
    我震惊地立在原地,仔细回想他的话,他的意思是人和妖不能在一起吗?那么他是神,我是凡人,我们又如何呢?
    我对他说:“云起,我也是人。”
    他抓住我的手突然松开,道:“好,我们帮她一回。”
    不管褒姒和宫湦的结局如何,我们都知道,我们曾经努力过,便再也没有遗憾了。
    因为我的朋友——宫湦早已实习去了,所以我给他打了个电话,想让他明天周六休息返回学校,我要和他一起去打乒乓球。
    我的篮球水平不如他,他不屑与我打,但我的乒乓球打的极好,大概跟他旗鼓相当,所以我们在大学常去乒乓球房打乒乓。
    以我跟他的交情应该是可以叫得动他的。
    手机里刚传出一阵悦音,云起却一把抢走了我的手机,他说他不喜欢我和其他男生太过亲近,即便是好哥们也不行。
    我想告诉他,是哥们,是朋友,还是情人,我分得很清楚,我知道有些男生只能当朋友,当不了情人的,我不会跟我不喜欢的人在一起。这就是我,可云起并没听我解释。
    电话很快通了,宫湦叫了我一声“Angel”,云起便开口起对宫湦说“你今晚回学校,我明早要跟比场篮球赛。”
    宫湦问:“你是谁啊,怎么拿Angel的手机?”因手机的音量开得大,他的话,我听得一清二楚。
    云起说:“我是她男朋友。”
    听到这话,我的脸都羞红了,云起说,他是我的男朋友,我等这天,其实已经很久,很久。
    云起又对他说:“记得把你兄弟都带来,不来便是懦夫。”
    宫湦在手机那端大叫:“谁是懦夫,谁是懦夫,你给我等着,别以为你是……”
    云起不待他说完,已经按断电话。他将手机还给我,说道:“此人颇为聒噪,不适合你。”
    我捂住眼睛不想看他,他不知道褒姒正在旁边么,宫湦是褒姒的,关我什么事。他怎能当着人家的面说人家心爱之人的不好。关键的是,云起误会了,我和宫湦没有什么,他只是我的好哥们。更重要的是,宫湦不适合我,那么,云起你这么冷漠,难道便适合我吗?
    似乎云起看出了我的心思,他问:“我什么时候对你冷漠过?”
    我说:“哪里都有,现在你的眼神冷冰冰的,一点感情也没有。”
    “那是因为……”他想说什么,却什么也没说。
    云起变了,他变了,他的感情渐渐淡去了,也许是他再也找不到前世的人,他也不会再爱上今生的人,所以他再也不想爱了。
    他的气质越发冰冷,我离他越来越远了。十多天前,他还抱着我说“I want you”,然后那十多天,他都消失了踪影。
    直到今天,我才再次看见他。虽然他当着他人的面说他是我的男朋友,但不可否认的是,他离我越来越远了,他眼中的温柔已经渐渐变淡。
    或许哪天他将不会再有爱了!
    我不再看云起,而是转身问褒姒:“你今天打算去哪里,要不和我一道回寝室,今晚和我一起睡吧!”
    褒姒却摇头道:“不了,我明早再来找你们。”
    我说:“那好,我们明天见。”
    说完,她便化成蝴蝶飞走了。一只美丽的蝴蝶孤零零地越飞越远,消失在天的尽头。
    我看着身边的云起,问他:“云起,你要去哪里?”
    他说:“看着你。”
    我再次羞红了脸,说道:“那我们去图书馆吧!”
    他说,可以。
    我初遇云起,是在云起书店内,转过层层书架,我偶遇了他。而现在,我们将要去学校的图书馆,他坐在我身旁,静静地看书。我们很默契地什么也不说,因为不能打扰其他人。
    我想有云起在我身边,我怎可能不优秀呢?
    2015.10.24 星期六天阴
    昨日夜,我帮着宫湦召集队员。我想以宫湦一人,很难再招8个队员出来。篮球赛打全场是五对五,所以至少需要10个人。现在有了云起与宫湦,自然还缺了8个人。
    好在,我当年是当篮球队队长的,召集队员是我的强项。我的Q*Q里有两个篮球群,一个是学妹的,一个是学弟的。我的Q*Q名叫做施小莫,性别显示为男,这群学弟学妹没见过我,以为“施小莫”是我的真名,都称我为“小莫学长”。
    以我对他们的熟悉,再召到8个学弟来,并非难事,不仅如此,我还招了有空的学妹在周六那天观看比赛,顺便替这群队员加油。有女生在场,男生往往打得更加起劲。
    今天,我戴上了一顶深蓝色的鸭舌帽,穿着一双灰色的篮球鞋,一手插在裤袋,一手抱球,潇洒地走向了篮球馆,姿势气魄像极了我初二那年在运动赛场上举着班牌,雄赳赳气昂昂地走向主席台。
    莫翎轩的姥姥——念真上仙,曾赐予我变身的能力,我为了在这群学弟学妹的面前继续扮演“小莫学长”的角色,所以我变身成了男儿。
    我的身边站着一个冷艳的少女,没错,她便是褒姒。今日一早,她来找我们,云起施法将她身上原先的那套西周衣服给换了,她现在上身穿着一件黑色套头毛衣,下身穿着一条紫色的A字型长裙,裙子格外飘逸,令我都不由的爱不释手。
    我昨天打听到了宫湦喜欢的女生类型,宫湦说他只喜欢爱笑的女生。所以我今天对褒姒的要求便是,无论如何,她必须要笑。
    褒姒说:“我尽力。”
    我想我必须相信她,因为是她说要跟宫湦在一起的,既然有决心,便应该做到。否则这不叫决心,而是空想。
    来到学校的篮球馆时,我叫的人还有宫湦与云起都已经在了,他们此时正在运球热身。这一次,宫湦的几个兄弟都过来了,场上比我预想的要热闹很多,想来他们挺看重这场比赛。
    本来我并不关心比赛的输赢,只是想撮合褒姒和宫湦而已,但看到队员们的飒爽英姿时,我难免心潮澎湃,自然不想错过任何一场精彩的比赛。
    我走过去时,没想到云起会定定地望着我,而我也痴痴地看着他。
    这时,他手中的球被身后的一个学弟抢走了,他没有发现,也根本不在乎,仍目不转睛地看着我,我心说,我脸上有什么东西么。所以我悄悄地拉了拉褒姒,小声地问她:“褒姒,我脸上有东西吗?”
    褒姒说:“没有啊,但你今天与从前不同。”
    当然有不同,因为我变身成了男儿,只是为了在这群学弟学妹的面前继续扮演“学长”的身份并保持“学长”的威望。
    因云起的手中正好没球,我将自己的篮球传给了他,他轻松接过,却突然持球向我走来,走到我面前时,他冷冷地说:“你怎么变成了这副模样?”
    他的语气生硬,令我有些不满。我只是变成了男儿,为何他会不高兴。我不服气地说:“曾经,莫翎轩也变身过男儿,为何你不去说她?”
    他被我说的没话讲,一个学弟跑上前来,问我:“你是不是小莫学长?”
    我避过云起的目光,对他说:“是的,我就是小莫。”
    学弟问,这场比赛,我要不要上场。我考虑了下说,看情况。
    这场比赛的主角是云起和宫湦,而我的目的是让宫湦赢得比赛,让宫湦与褒姒相逢。这场相逢必须要做得自然、深刻、天衣无缝,要让宫湦以为他们俩是有缘的才行。
    我不知道云起那天是怎么了,他不喜欢我变身男儿,也不肯让着宫湦。我对他说过,宫湦只是我的朋友,他却始终不肯相信我。
    曾经,莫翎轩的确女扮男装过,为何她可以这么做,我却不能。难道在云起眼里,我和莫翎轩一直是不同的。是啊,莫翎轩是莫翎轩,是云起这一辈子唯一爱过的女人,那么我算什么呢?他们痴缠三生,我才不过和他相交七年,我算什么呢?
    比赛开始后,上半场的第一节才打到三分钟左右的时候,云起那队竟已领先了6分,这些分还都是云起一人得的。
    我一看这样不行,便向场上做了个暂停的手势。虽然我和云起交情很深,但我和宫湦的关系也不错,考虑了下,最终还是决定加入宫湦那组,成了这组的队长。这时,是我们组进攻,所以我有权暂停。
    我拿了矿泉水递给组员,对他们说一定要加强防守,尽力阻拦云起,那组没有云起,根本不足为惧。我向这群学弟说着该如何进攻,这些学弟聪明地很,很快领悟了我的话。
    我向旁边看去时,刚好看到褒姒将手中的水杯递给宫湦,脸上洋溢出我不曾见过的美丽笑容。
    周幽王死去那年,距今刚好2786年,这两千多年,褒姒失去了姬宫湦,又如何能再有笑容。现在看到她的笑,我觉得很欣慰。我希望褒姒幸福,我希望天下有情人都幸福,因为我也希望自己幸福。
    褒姒比我有心,自己备了个小小的热水瓶,所以宫湦喝的那杯便是热水加矿泉水的温水。宫湦腼腆地接过,那还是我第一次看见他对着一个女生会流露出不自然的举措来,想必他看到褒姒,是有些紧张了。
    我想告诉褒姒,褒姒,宫湦明显是喜欢你的,他并没有忘记前世的情。
    一分钟的暂停时间很快过去,他们要再次上场。我正要对褒姒说我心里想的话,褒姒却看着宫湦的背影,眼中流露出一丝悲伤。
    她说:“宫湦他,到底还是忘了我,他看我的神情,完全不对,这一世,他不可能再爱上我了。安琪,我知道当年是我错了,他是不是不肯原谅我,所以才这样对我?”
    我安慰她说:“不会的,只要你多笑,多与他相处,他一定会动心的。古龙说过,爱笑的女生运气一向不会太差。”
    褒姒不知道“古龙”是谁,自然不像我们将这话当成至理名言。所以我安慰的话,对她来说根本没有用。
    褒姒认为宫湦不可能再爱上她了,所以我在宫湦比赛时,一直盯着他看,希望他能转头看一下褒姒,可他没有,一点也没有。
    宫湦他,真的是忘记了前世的情吗?难道这世间的男女之情向来如此淡薄吗?我想如果我没有遇到云起,想必会对世间的情爱感到失望。现实中,无数的男男女女分分合合,最后嫁的、娶的,未必是自己爱的,我早已看的太多。
    我总想在外人面前做出成熟的举措来,可真正幼稚的人,难道不是我吗?谁说一个人一生只会爱上一个人?
    可我的确将我的一生都给了云起,至少直到现在是如此的。我从高一遇到他,将我的初恋给了他,更将我的初吻献给了他,认识过像他这么优秀的人后,我还如何能爱上其他人?如果哪天,他说他根本不爱我,我该怎么办?
    我问褒姒:“你还想要坚持吗?”
    她点头,说道:“不到最后一刻,我不会放弃。”
    我心说,好,褒姒,你不放弃,我也不会放弃。请让我们向老天爷证明,我们的决心,总有一天,它也会为之动容的……如果它有心的话,一定会的……
    后来由于我们这组的状态一直不错,比分总算是与云起那组拉近了距离,可还是差了几分。在下半场的最后一节,我将宫湦换了下来,自己上了场。
    我的目的是让宫湦与褒姒多接触,哪里是真让他去打比赛啊!
    在这群真男儿面前,我168的个头却成了个矮子,自然只能去当后卫,控球便是我的主要任务。我对我的队员说我去防守云起,他们都同意了。
    说实话,这还是我第一次与云起玩篮球。
    我将头顶的鸭舌帽丢给了身边的一个学妹,一头短发暴露在众人面前,清爽干练。我一向是喜欢长发的,但由于变身成了男儿,长发也变成了短发。这一切,只有云起能够看得出来。
    我在场上显示出我灵活的优势,云起没有拦我,我一路带球往前冲,三步上篮得了好多分。进攻时,我的确很英勇,但防守时,却显得很笨拙。
    因为我防守的是云起啊!本该伸出双手,背对他防守,可他总能在我看不见的地方,从我身边溜走。这便是我的防守失败了。
    所以我想出了个办法,就是正面防守,我面对着他,贴的他很近,心里觉得自己就像一只老母鸡护着自己的小鸡,这感觉真奇怪。他并不介意我贴着他,而我的脸却羞红了。
    我在场上轻声问他:“你为什么要和宫湦打比赛?你是神,他是凡人,他当然不是你的对手,你这么做,不公平。”
    他说:“我没有用任何法术,哪里来的不公平?”
    我不服气道:“可你活得这么久,懂的东西都比我们多了,怎么是公平了?”
    他道:“活得久难道是我能选择的吗?”
    我一时说不出话来,云起他,并不想活这么久的,但他不是普通人,注定无法和我们一样。他其实也有他自己的痛苦啊!
    正当我思绪万千时,云起喊了声:“小心。”说着将我拉到一边,他双手一举,稳稳地将飞来的篮球接住。原来,我光顾着正面防守他,忘了队友在背后传给我的球了,若他不将我拉开,说不定那球便打到了我的后脑勺。
    我正要感激他,他淡淡一笑道:“谢谢你们组传给我的球啊!”
    我一听,脸便沉了下来,想追他已经来不及了,他运球上篮,直接三步上篮进了一个球。这时,裁判吹动哨声,喊道:“比赛结束。”
    最后我并没有去看比分,但心里清楚,我们组应该是输了。但我们虽败尤荣,学妹们夸我潇洒帅气,因为我在很多情况下都拦住了云起,还得了很多分。
    但当时的我,完全没有顾及其他人,甚至是宫湦和褒姒,因为我的世界里,只有一个人,他就是云起,有他在,所有人都成了陪衬。在别人眼里,我是帅气的学长,而我心里清楚,我的潇洒有八分是装的,他的潇洒却是骨子里散发出来的一种气质。
    学妹们看我和云起走在一块儿,私下拉住我,问我云起是哪个学院,哪里人,手机号是多少等等问题。我心里知道云起是神,他并不想和人类有过多的接触,所以我不知如何回答,只能说我也才刚认识他,并不是很清楚的。
    如此一来,这些学妹才放过了我。
    我和云起打算退场时,宫湦走到云起的面前,说道:“原来你就是Angel的男朋友,你很出色,我希望你好好对她,不要辜负她,她很单纯的。”
    云起冷着脸道:“这世上,没有人会比我对她更好。”云起说这话,似乎含着某种挑衅的意味,他很少这样的。
    宫湦又说:“大学四年,我们很多次一起打球,她也常常来看我们打球的,你知道吗?我们关系很亲密,你知道吗?这些,是你能比的吗?”
    云起看了我一眼,眼眸深沉,似乎含有怒意,缓和了心情,才道:“我知道,她性子好,才跟你们一起玩,只是把你当朋友,你不该误会你和她的关系。”
    宫湦似乎也被云起的情绪感染,怒道:“你知道什么,要不是Angel不想在大学里谈恋爱,我已经向Angel表白了,还能轮到你吗?”
    听到宫湦的这番话,我呆若木鸡,难道宫湦曾喜欢过我吗?为何我一直都没有发现呢?
    宫湦伸手想拉住云起的衣领,却被云起一下子打开。云起冷冷道:“以后少靠近安琪,她是我的女朋友,我会好好照顾她,你离她远一点。”
    宫湦完全不是云起的对手,云起推开他,便拉住我的手,将我拉出了人群。
    我想,好在我现在是变身成了男儿,否则宫湦知道我在这里,肯定不会说出这番话,不然我还一直蒙在骨子里,不知道宫湦的心意。可就在我庆幸这的时候,我看见了褒姒。
    褒姒她也在场,她听见了我们所有的对话,知道了宫湦原来喜欢的人是我。褒姒眼眸哀伤地看了我一眼,然后转身跑开了,我追了上去,但追了许久,也没有追到她。
    褒姒离开了,估计是对我失望透顶了吧!起初是我答应要撮合她和宫湦的,哪里晓得宫湦竟然会喜欢我。褒姒是蝶妖,我又该去哪里找她呢?
    我心里难过,便打算去看书,所以我对云起说,请他让我独自静一静,云起答应了我,抱了抱我,然后转身离去。
    每当我心情浮躁,或是心情不好的时候,我都会去看书。
    这夜,我在阶梯教室里看了个昏天暗地,大概是晚上10点40分了,我才出了教室,也许因为今天晚上下起了大雨,所以自习的人并不多,这时周围教室的灯都已经熄灭。我身后的教室,也已被我关了灯。
    教学楼里的路灯坏了,我的周围一下子黑漆漆的,连教室外的阶梯都看不见了。我知道那里有阶梯,但我看不见,所以不敢下去。也或许是我突然感到莫名的悲伤,所以蹲在第一个台阶前,也不晓得要下去。
    这里的秋天往往是早晚温差很大的,中午或许还是个好天气,夜里却很冷,更何况,现在还下着雨。我打着哆嗦,抱着书坐在那里,不知该怎么办。
    这时,有个人靠近了我,我大概猜到了是谁。云起他,总看不得我悲伤,我也不想对他流露出悲伤,可他永远都知道我的心思,我竟然什么都瞒不了他。
    我希望宫湦能像前世那般喜欢褒姒,但我错了,我没有成功。
    他半蹲在我面前,说道:“爱与不爱,不是外人能够改变的,或许当事人也不能理解‘爱’这一词,但就是莫名其妙的爱了,惦记了,然后便过了一生。”
    我没有说话,云起继续说:“一个人,不是前世喜欢一个人,今生也会喜欢同一个人。”
    我问:“云起,你是不是早就知道宫湦喜欢我了?”
    云起*点头,执起我的手:“估计也就只有你看不出他的心思。你瞒得我好苦,安琪,你知道吗,我不希望你与他们往来,即便是朋友也不行。”
    我说:“真的只是朋友啊,云起,我不跟你说我和男生去打球,是因为我觉得没有什么啊!”
    云起突然抓紧了我的手:“我说不可以便是不可以,以后你想打球,我可以陪你,别去找其他男生,可以吗?”
    我说:“可以啊,但是你很少和我打球的,而且你还常常不见踪影。”
    他轻柔地说:“我会陪你,你想做什么,我都会陪你,你以后不要让其他男生误会了,好吗?我……我一直都在你的身边,你看不见,也不能说明我不在。安琪,我一直都在,你感受到了吗?”
    我点了点头,红着脸问:“云起,你是不是有点喜欢我了?”
    不知为何,我问出这句话后,云起迟疑了许久,半晌才道:“安琪,我会守在你身边,会好好地保护你,但那不是爱情,希望你永远不要以为我是爱你的。”
    他这么说的时候,我突然有种想哭的冲动,他这话不就表明,他根本不喜欢我了吗?他这一辈子都不会爱我的。原来一直都是我一厢情愿的。云起,你知道吗,这世上很少有人能够真正伤到我的心,往往是你啊,你最伤人心了,你知道吗?
    我哑着声音,问:“云起,你还要等她吗?”我说的“她”指的是莫翎轩。
    云起道:“既然选择了等待,自然会一直等下去,不会轻言放弃。”
    我擦干眼里溢出的泪,道:“好的,云起,我会陪你等下去。”
    这时,我想起了枫影儿的那首《问》。
    歌曰:你沉浮人世间,仍难逃宿命限。
    也许这就是我们俩的宿命。
    我虽然说会陪他一起等,但心里却更希望他将前世统统忘记,他不爱我,那么我希望他谁都不爱,如此,我能感受到他的无情,才好放手。但他不是这样的人。
    云起,我的心愿很简单,只希望守护着身边的人,那些爱我的人,还有我爱的人,都幸福安康,如此才好啊!我看不得自己过得很好,而爱我的人却不幸福,这让我还如何幸福。
    我问:“云起,如今褒姒怎么办?宫湦怎么办?” 虽然我知道宫湦忘情,褒姒离开,这应该是最好的结局,但我不想承认这样的结局,因为我不想我和云起也像他们那样,注定分离。
    他说:“我会帮你处理。”
    我说:“好。”我相信云起,一如既往地相信他。
    2015.10.25 星期日多云
    今夜,我看书看得迟了,肚子饿的要命,便去外面买了糖炒栗子来吃。当然,10元钱半斤的栗子,我一人在这么晚的时候,定是吃不完的,所以打算带回去和室友分着吃。
    我和室友叫糖炒栗子为“放屁豆”,因为吃多了很会放屁。
    我很爱买这些“放屁豆”,室友便给我取了个外号叫做“豆豆”。“吃饭睡觉打豆豆”◎,打的便是我这只“豆豆”了。我和室友很少闹矛盾,我想很有可能是因为我常常跑图书馆去看书,也不怎么回寝室,自然很难产生矛盾,而我一回寝室,必定是带很多零食的。
    冰冰说,来我们寝室,不出七日,必成吃货。所以我们都是吃货,而这“吃货”却是被我给带出来的。
    爸妈给我的钱,基本上都给我用来买食物和书籍了。这书籍是不能卖的,我舍不得,所以常常将看完的书给寄回家,而食物,我自己吃不完,便分给室友,一同享用
    今日和平时一样,我买了栗子打算回寝室,可心突然痛起来,像被针扎了一般疼,头也是像要炸开来似的,呼吸也渐渐不畅起来。若有人体验过高原病,我这时差不多就是这样的。头昏的很,而且很想呕吐,然后我就近找了一个垃圾桶,吐了起来。
    如我所料,并没有吐出什么食物来,因为晚饭本就吃的少,自然是吐不出的,但出乎我意料的,我竟吐出了血来。
    没错,那是一口血。我可以深切地感受到,那的确是一口鲜红的血液。它待在我的身体里已有许多年,这时却离开了我的身体,就好像那些常常和我在一起,与我亲密无间的人突然之间离开了一样。
    我突然害怕极了,因为我想到了“死”这个词。我本以为那日在云起书店内的疼痛感不会再来,可这时它还是来了,它注定是缠上我了。
    也许它是认为我有了很多朋友,有爱我的家人,还有我爱的云起,我的生命实在太过幸运,所以它找上了我。
    可是我真的很幸福吗?
    我努力撑起自己,拼尽全力,一直慢慢地往前走,往前走,手里还捧着热乎乎的栗子,却不知道该走到哪里去。我再次意识到了生命的脆弱,因为吐出来的那口鲜血,它似乎在告知我,我已经没有太多的时间了。可是我不愿承认的,云起他,会救我的,不是吗?
    可是他凭什么要救我,每一个人的生命都是公平的,我又如何能拥有那样的幸运,而企盼自己能多活一些时间。我试图去忘记“死亡”这个词,然后找了个路灯,蹲在灯下,拿出了包里的书,再次看了起来,我试图麻痹自己,试图让自己遗忘。
    我是个倔强的女孩,即便头顶的路灯已经无比昏暗,我还是拿着那本书,一字一句地看过去,也不怕眼睛是不是会坏掉。我想人都要死了,还担心其他什么呢,什么都可以看开不是吗?
    我想如果云起知道,我今日又发病了,是否会担心,我想还是别让他知道为好。
    那夜,我就这么蹲在路灯下看书,腿蹲麻了,然后站起来继续看。我就这么倔强地做着我自认为正确的事。也许今夜,我不能准时回到寝室了,但是可以爬栅栏进去,不是吗?手中的栗子也快冷了,可我一个都没有吃。也只有和室友分着吃的时候,那种味道才是最好的。
    很晚的时候,校园里已经没有多少人行走,别说情侣,可以说只有像我这样的人,才会独自在校园里游荡,陪伴我们的只有穿梭在草丛里的几只野猫。晚上是它们活动的最佳时间,我们和这些猫,到底是不同的。明天还要课,而猫呢,它的早上应该只是睡觉吧!
    不远处是男生的宿舍楼,我在那里,完全只是巧合,因为刚才头痛的时候,我已经走不动了,只能找一个最近的路灯,然后休息一会儿。而那盏路灯刚好是在男生宿舍楼的不远处。
    这时,我听见女生在男生宿舍楼下哭喊,她哭喊道:“不要离开我,我真的很爱你……”
    她一直哭,一直喊,好似要将所有人吵醒似的,在这寂静无人的夜里,她的哭喊更加响亮。
    我捂住耳朵,心里暗骂:白痴哦,为了一个男的要死要活的,做什么哦!
    由于受不了女生的哭喊,我离开了那里,而那时,身上的疼痛感已经消失得差不多。它真是来得快,去得也快。我想我肯定会好好地活,所以我不怕它。
    回寝室的路上,我还是能听见那女生的鬼哭狼嚎,本来无比讨厌这种声音的,可是这时我竟被这哭声给触动了。我也是那样深刻地爱着云起,褒姒也是如此爱着宫湦,原来我们都是他人眼里的白痴啊!
    2015.10.26 星期一天晴
    今天去学校里的奶茶店,无意中看见了墙壁上贴的同学们写的便签,看见了同学们写在上面的心愿,有希望考试顺利通过的,也有希望自己变白变美的,还有希望今年能拿到奖学金的……我觉得很有意思,所以我也写了一张。
    我在一张黄色的便签上写下:
    我希望
    终有一天
    云起会爱上我
    Angel
    2015.10.26
    写完后,我将它贴得高高的。有人说,当你有梦想、并为之奋斗的时候,告诉世界,那么全世界都会帮你实现梦想。所以我将我的希望写了出来,我希望看到我的便签的人都能帮我实现梦想。
    云起,我真的真的很爱你!
    2015.10.31 星期六天雨
    今日是万圣节,可并没有人陪我过这样的一个节日。因为身边的人都忙着准备明天的教师资格证考试,而我只看自己感兴趣的部分,没错,我不在乎结果,只在乎自己到底学到了什么。
    今夜,我还像之前一样待在教室里看我的书。
    现已一周左右的时间没见褒姒了,也已许久不见云起了。他们不在,我的生活平凡而又忙碌着。云起曾说,这样的生活才比较适合我。所以,他宁愿离开,可是我舍不得,总在内心里呼唤着他。
    今早没有什么事,我跑到宫湦实习的地方去了一趟。他友好地接待了我,我们像从前一般去了一家奶茶店里小坐。
    我去那里只是叙旧罢了,没有戳穿他对我的心思。
    离开时,宫湦对我说:“Angel,我觉得你今天有点怪啊!”
    我问:“哪里怪了?”
    他说:“就是感觉不一样。你是不是遇到了什么不顺心的事?”
    不顺心?那自然是有的。我说:“就是马上要考教师资格证了,还好多东西不会背呢!忧心事的确很多!”
    他摇头:“不对啊,你不该是这个样子的。”
    我说:“那你觉得我该是个什么样子的?”
    “我一直觉得你是个无比阳光的女孩啊,但没想到你也会有这么多的忧。”
    我向他扯出一抹明媚的笑容,说道:“宫湦,这便是你不了解我了吧!哪里有人会每天开心的。”我很爱笑,可往往一个人的时候,总笑不出来的。宫湦,你根本不懂真正的那个我。
    我问:“宫湦,你相不相信转世轮回?”
    他斩钉截铁地对我说:“不信。”
    我问:“为什么?”
    他道:“轮回转世之说是佛教的吧,我不信佛,不信任何宗教。”
    我叹了口气,对他说:“但我相信。”宫湦,这世上真有轮回转世的,因为我见过,它深刻地烙印在我的灵魂里,这无关宗教信仰,便是这么信了。
    像我这样坚信永生的人,怎会不信轮回的存在呢?
    我心里对他说,宫湦,你知道吗,这世上有个很爱你的女人,她因为失去你,再也不会笑了,当她再次学会如何去笑,还是因为你啊,你真的打算在这一世里辜负她吗?曾经的你是那么地爱她呀!
    看完书,夜晚的教室里再一次只剩下我一个人。我关了灯,举着一把小花伞,走在已无一人的教学楼里。
    雨淅淅沥沥地下,没有停歇的预兆。
    感觉身后好似有什么注视着我,我转过头去,只见一盏昏暗的路灯下,云起举着一把透明的雨伞,慵懒地站着,眼眸深沉,染了雾气,我看见他,立马笑了起来。
    云起,灯火阑珊下的人,是你啊!我众里寻的人,是你啊!
    我拿着手中的手机冲他挥手,让他看宫湦发给我的一段短信。宫湦说,他今日再一次遇到了那个在篮球场见过的美丽女孩,她的名字,叫做褒姒,他说他的心在看见那女孩的美丽笑容时,不禁受到触动,仿佛是前世今生的牵绊。
    他们在这一世将重新开始。
    宫湦祝我和云起幸福,我祝他和褒姒幸福。我们说,遇到正确的人,都不能放手的。管对方是人是妖,还是神,在爱情面前,所有人都是一样的。
    我问:“云起,你说爱是不是一种自由啊?”和爱的人在一起,虽然会莫名的悲伤,但总是欢乐多过悲伤,轻松多过哀痛。
    他牵住我的手,镇静对我说道:“爱,不是一种自由。”
    “那是什么?”
    “那是一种约束下的自由,没有约束的前提,自由会变味。”
    这是我第一次明白了爱情的真谛。可我注定没有爱情,云起将爱都献给了前世的那个人,我无比向往的他的爱,注定是一场无情的等待。可是云起,我爱你,你知道吗?
    云起突然丢下手中的伞,捂住了我的眼睛,他的手指白皙修长,还无比温暖。
    他咬着我的耳朵,道:“褒姒让我告诉你,她会坚持下去,也肯定宫湦会再一次爱上她。她说她不怕宫湦知道她是蝶妖后而离开,这一世,她愿意放弃所有法力,与宫湦白头到老……她让我问你,她还没有放弃,你会放弃吗?”
    云起,我没有放弃啊,但你说过你不会爱我,那么我该怎么办呢?
    我正想说什么,一个温暖湿润的唇落在我的唇上,我手上的雨伞砰然落地,天空中的雨一下子也变得无比温柔,落在我们的身上,湿润了我的心。
    云起移开他的唇时,也移开了他的手,我讷讷地说:“这是第二个吻。”如果我没有记错,这应该是云起第二次吻我。
    云起却说:“不止。”
    我想反驳:“可是……”
    他平静的几乎没有任何感情的声音传来:“别想了。”然后,他再次吻上了我的唇,他闭着眼睛,显得那样深情,令我迷惑。云起,你不是说过不会爱我的吗,那么如今,为何还要吻我呢?
    佛说,不可。佛曰,无缘。那么我们是不是不可能在一起?
    ...............................................
    ◎有个记者去南极采访一群企鹅,他问第一只企鹅:“你每天都干什么?”
    企鹅说:“吃饭,睡觉,打豆豆!”
    接着又问第2只企鹅,那只企鹅还是说:“吃饭、睡觉、打豆豆!”记者带着困惑问其他的企鹅,答案都一样,就这样一直问了99只企鹅。
    当走到第100只小企鹅旁边时,记者走过去问它:每天都做些什么啊?
    那只小企鹅回答:“吃饭,睡觉。”
    那人惊奇的又问:“你怎么不打豆豆?”
    小企鹅撇着嘴巴,瞪了记者一眼说:“我就是豆豆!!!!”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