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关东军侵华罪恶史

第108章


上述“国境阵地”基本上是永久性军事工事。共有54个永久性阵地、165个野战阵地和63个其他阵地。另外,作为堡垒群共计有103群。《日本帝国主义の满洲支配》,第215、221页。其中以东宁、绥芬河、虎头、瑷珲、海拉尔为规模较大的阵地群。在某种意义上,“国境阵地”被称为“东方马其诺防线”。    
    
第七部分:关东军与伪满经济日本法西斯对东北的经济掠夺和破坏(1)
    一伪满经济的实质及其特征    
    要了解日本法西斯对东北的经济掠夺和破坏,就要对伪满经济的实质及其特征有所认识,也就是说,东北沦陷时期的经济性质决定了日本法西斯对东北的经济掠夺和破坏。前面所叙述的伪满统制经济体制的确立和日伪所推行的“三大国策”,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伪满经济的实质及其特征。下面再作一个基本的概括。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法西斯以武力侵占东北,制造伪满傀儡政权,中国东北的社会变为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在东北沦陷的14年中,关东军的武力始终是伪满政权的根本支柱。关东军作为伪满洲国的太上皇,其对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各方面的主导作用,决定了伪满经济的政策导向和运行趋势。这是我们认识沦陷时期东北经济的基本前提。    
    殖民地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形态,是与殖民地社会形态相适应的。殖民地社会的根本特征是,殖民地从属于宗主国,沦为殖民地的国家和地区的人民已经没有民族的尊严与发展可言,那里的资源成为宗主国掠夺的对象,那里的市场成为宗主国倾销商品的场所,实际就是宗主国的附庸。东北殖民地也同样带有上述殖民地的根本特征。但是,东北殖民地又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殖民地,就是说,东北殖民地的形成,与时代发展相适应,它不是那种原始的殖民主义,以及一般帝国主义的殖民地,而是由日本法西斯主义侵略战争所造成的。因此,从它形成开始,就在各方面打上了日本法西斯主义的烙印。    
    法西斯主义的根本特征就是独裁与垄断。日本法西斯主义在经济上的表现特征是,军部法西斯政权以国家的权力推行战争经济政策,使国民经济军事化,为侵略战争服务。经济发展的自然进程被强行阻断,由“战时统制经济”的方式所取代。因此,作为宗主国经济活动延伸的东北殖民地经济,也必然带有日本法西斯主义战争经济的根本特征。    
    但是,我们也要注意到,由于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的地域性差异,同样是日本殖民地的台湾、朝鲜、中国东北以及关内,日本法西斯主义战争经济的表现和程度是有所不同的。就中国东北而言,由于其自然资源丰富,在地理上与苏联、蒙古、朝鲜接壤,战略地位和价值十分重大。因此,日本占领东北后,就将其作为“以战养战”的战略基地,特别是把军事工业的重点放在了东北。这也与当时东北的经济发展水平有着密切的关系。在20世纪20年代,张作霖和张学良父子执掌东北政权时期,东北的民族资本主义有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在张学良主政时期,号召“东北新建设”,大力推进中国资本主义现代化。有人称他是“东北现代化建设的先驱”。张德良主编《东北易帜暨东北新建设国际学术研讨会讨文集》,香港同泽出版社,1998,第301页。并且至少有10个项目在当时中国现代化建设中位居第一。《东北易帜暨东北新建设国际学术研讨会讨文集》,第288~300页。其中如以东三省兵工厂为代表的军事工业,堪称全国之冠。纵横交错的自建铁路网,已形成与日本满铁相抗衡的局面。此外在金融业、航空业、通讯业以及炭矿业等都具有雄厚的实力;乃至制造了中国第一台载重汽车(“民生牌”),已经有了中国人自己汽车工业的良好开端。这作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经济基础,在日本侵占东北后,大部分的“逆产”被日本侵略者掠夺殆尽,使之成为日本进行掠夺的重要物资基础之一。这从一个侧面也是对日本右翼分子所鼓吹的“开发有功论”的有力驳斥。也就是说,日本帝上主义是在劫夺原有奉系军阀的官僚资本和民族工商业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在某种程度上推进东北的经济近代化。所谓“开发”是对中国人民所创造的财富的占有,是对中国东北资源的肆意掠夺。    
    从经济结构的资本构成来看,沦陷时期的东北经济主要有以下几种资本:一是伪满政权所有的所谓“满洲国的国家资本”;二是日本的国家资本(如满铁);三是日本私人资本(主要是财阀资本,如满业等);四是中国民族工商业资本。在上述资本中,伪满的“国家资本”的基础,是所谓接收的“逆产”,即原来东北政权所有的财产的转化。这种资本形式上属于伪满洲国所有,实际上完全由关东军支配,是变相的日本国家资本。而且在以关东军为代表的军部法西斯的主导下,前三种资本的联系十分紧密,构成了沦陷时期东北经济资本构成的绝对主体。而中国民族资本的存在,是在伪满政权(实际是关东军)的严密控制下,成为东北殖民地经济的一种补充成分。其发展是极为艰难的。从总体上来说,沦陷时期的东北经济的实质是,在日本法西斯政权控制下,日本和伪满的国家垄断资本与私人垄断资本相结合,形成了一种极端形式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    
    从经济运行方式看,沦陷时期的东北经济发展,并非是那种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也不是一般意义的国家政权干预下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而是由日本法西斯强行的所谓“统制经济”政策,对经济的各个部门的运行采取了极端强制的措施。其主要途径就是所谓“特殊会社”制度。从前期的“一业一社”到后期的“一业一社”与“一业多社”的并存,虽然统制方式有所变化,但统制的实质并没有改变。也就是说,日伪的特殊会社作为统制经济的重要工具,完全垄断了沦陷时期的东北经济命脉。其运行完全是根据日本法西斯的战争经济政策而展开的。当然,我们不能否认,统制经济具有一定的计划性,如产业开发五年计划等。但是,它既不能与社会主义公有制下的计划经济相提并论,也与一般资本主义私有制下的经济计划性有所不同。它的根本所在是,法西斯主义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这种“计划经济”反映的是日本法西斯主义的侵略意志和需要。    
    
第七部分:关东军与伪满经济日本法西斯对东北的经济掠夺和破坏(2)
    从经济发展的目的来看,日伪推行的“日满经济一体化”和统制经济的政策,其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掠夺东北的人力、物力、财力,掠夺东北的人和自然的资源,使其为法西斯主义的侵略战争服务。所谓“产业开发”,并不是为东北人民创造财富,而是利用日本的资本和技术掠夺东北的矿产资源,满足军需工业的需要。所谓“移民”,实际是对东北土地资源的掠夺和对中国农民生存权力的剥夺。由于日伪推动经济发展的目的完全是为了侵略战争的需要,所以这种“开发”和“移民”的不断深入,就意味着东北的资源更加被破坏和中国人民遭受的压迫更加沉重。因此,对于右翼分子所鼓吹的“满洲开发有功论”,我们应该从“开发”的目的性加以有力驳斥。我们在分析一个事物时,不能只从表面现象来下结论。从表面上看,沦陷时期日本对东北的投资不断膨胀,“产业开发”也取得了明显成果,如果从这种表面现象就得出“日本对满洲做出了巨大贡献”的结论的话,那就大错特错了。其实,这种为保证侵略战争需要的投入和成果,反而说明了日本法西斯对东北经济的垄断,以及对东北进行掠夺的疯狂性。    
    从产业结构的变化看,由于日伪推行增强军需产业的政策,沦陷时期东北经济的工业发展较为迅速,在某个时期某个部门甚至出现过“跳跃式”的增长。1930年与1941年比较,煤炭增加245倍,生铁增加35倍,发电量增加近7倍。一般工业总产值,1943年是1937年的3倍,是1931年的18倍。矿业生产,1943年是1937年的5倍。东北财经委员会:《伪满时期东北经济统计》。从工矿业主要指标看,以1936年为100,到1941年时生铁为219,钢锭为154,钢材为264,煤炭为178,铅为1223,亚铅为398,锢为 517。《苦难与斗争》(中),第205页。但是,与矿产工业急剧膨胀相对照的是,农业生产的停滞和倒退,造成工农业比重的严重失调。1931年时,工矿业与农业的比例为269∶731;1937年时,工矿业已超过农业,比例为51∶49;1943年时达到593∶407。东北财经委员会:《伪满时期东北经济统计》。这种经济发展的畸形化,决不是工业现代化的体现,而是对农业生产力严重破坏的结果。其表现是,1930年时全东北耕地面积为1338万公顷,总产量为18856万吨,平均每公顷产量1409斤。到1936年耕地面积1035万公顷,总产量16274万吨,平均每公顷产量1246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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