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关东军侵华罪恶史

第111章


浅田乔二等:《日本帝国主义の满洲支配》,第437~444页。对于流通领域,1933年9月,关东军制订了《满洲特产交易改善要纲案》,企图通过融资等手段,改变原有以粮栈为中心的流通途径,建立一元化农产品流通机构。为此成立了大豆共同销售会等统制机关,以加强对农业的统制。    
    从1937年起,日伪开始执行产业开发五年计划,农业也是该计划的一个方面,为此,1937年5月,关东军主持召开农业政策审议会议,研究制定了《农业政策纲要》,强调为确保对农产品的生产销售的统制,建立农业组合。根据“纲要”,日伪于6月颁布了《农事合作社设立要纲》,至10月在各地农村设立农事合作社75个《日本帝国主义の满洲支配》,第467~468页。,以作为统制农村市场的母体。同时还制定了《棉花统制法》,设立了“满洲棉花会社”,首先对棉花实行了一元化统制。    
    在这种统制政策的实施过程中,日本发动了全面侵华战争,日伪对农业的统制也进一步升级。从1938年8月至1939年9月,日伪颁布了《米谷管理法》、《小麦及面粉供求调整及价格统制应急实施要项》、《重要特产品专管法》等一系列农业经济统制法律、法规,并相应设立了“满洲粮谷会社”、“满洲谷粉管理会社”和“满洲特产专管公社”等,作为对农业经济实行统制的机构。上述各统制法对主要农产品的生产、分配、价格等都做了明确规定,日伪对农业进入了全面统制阶段。    
    1940年,日伪调整农业统制机构,将金融合作社和农事合作社合并改组为兴农合作社,作为负责农产品的生产、交易、保管、分配等的统制机关。当年即在全东北设立了186社,达到伪满市、县、旗总数的88%。《日本帝国主义の满洲支配》,第484~485页。1941年8月,日伪又将“满洲粮谷会社”、“满洲谷粉管理会社”和“满洲特产专管公社”合并,成立了“满洲农产公社”;以实现对农产品的统制更加集中,更加一元化。至此,日伪对农业经济的全面统制体制业已形成。    
    
第七部分:关东军与伪满经济日本法西斯对东北的经济掠夺和破坏(6)
    日本法西斯通过推行统制经济政策,对东北农业进行掠夺,首先表现在对土地的掠夺。日本占领东北后,利用伪满政权在东北实施了所谓“地籍整理”计划。该计划历经8年,调动550万人次,对72万平方公里的土地进行了“地籍整理”,整理件数达3000万件。《满洲国史・分论》(上),第79页。其目的就是要使日本攫取土地资源合法化。同时伪满颁布了《商租权整理法》等法令和废除所谓“治外法权”,使日本人取得了在东北的土地使用权、借贷权等土地权利。仅1936年9月至1937年9月,日本人申请获取地照的件数就有18840件,获得土地608万多垧。《伪满洲国史》第339页。日本侵略者掠夺土地的又一种手段是,以维持治安为名,进行军事围剿,实施“归屯并户”和建立“集团部落”,迫使农民被迫迁出世代居住的土地和家园,造成大量耕地荒芜。然后,日伪则以“地主不明土地”为由强行占领。还有一种方法,就是强行“收买”。在日本推行“武装移民”政策中,制定了征用移民用地1000万町步的计划,决定强行从中国农民手中夺取土地。在关东军的主持下,日伪成立了“土地征用委员会”,对中国农民的土地强行收买。以富饶的三江平原为例,当时阿什河沿岸上等熟地的地价为200元,中等地为160元,下等地为130元,但东北劝业株式会社却以上等地56元,中等地40元,下等地24元,强制签订收买合同。而在实际收买过程中,价格更低,有的地方“实际是熟地和荒地平价后一律按1元的价格收买的”。《满洲国史・总论》第440页。这种强盗式的掠夺行经,引起了广大农民极大不满,进行了各种形式的抵抗。关东军则对农民进行武力威胁,甚至强抢地契,到1941年,日本殖民者以移民用地的名义夺取东北土地已达2000万公顷喜多一雄:《满洲开拓论》,明文堂,1944,第364页。,是原计划的1倍多。事实上日本殖民者已经成为中国东北最大的地主。    
    在掠夺农产品方面,日本侵略者推行“粮食出荷”(即强制农民交售粮食)政策,抢夺中国农民的劳动果实。如果说在伪满初期,日本侵略者主要是通过农业统制机构搜刮粮食的话,那么从日本全面侵华以后,更变本加厉地实行强制摊派,疯狂搜刮农产品。1941年4月日伪制定了《农产品增产搜荷方策要纲》,开始实行“出荷预约”制度,即以提供预付款为条件,强行要农民签订“出荷契约”,秋收后按契约收购粮食。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伪对农产品的搜刮更加疯狂。关东军提出:“满洲之农业政策,不止于国内(指中国东北)自给自足,而尤应成为东亚粮食供给之基地,成为特殊农产品供给的源泉”。《档案选编》(3),第288页。1942年底,日伪制定了《战时农产品出荷对策要纲》,要求“军官民一体共同努力,对农产品强制进行彻底征收”。《满洲国史・分论》(下),第111页。    
    从“粮食出荷”的实施情况看,征购摊派量连年增加,征购量占生产量的比重也逐年上升。1939年粮食产量1599万吨,征购量414万吨,占259%;1941年产量1665万吨,征购量552万吨,占332 %;到1944年,粮食产量1743万吨,而征购量增至893万吨,占513%。从1939~1944年,日伪强制征购农产品累计达36449万吨。    
    征购量的增加和征购率的上升表明了日本侵略者对中国农民的压迫和对农业掠夺的不断加深。“粮食出荷”是中国农民的灾难。每到征购时期,日伪派出督励班,逼迫农民出荷。对达不到征购量的农户,督励班便翻箱倒柜四处搜索,被农民称为“滴水漏”。许多农民因交不上出荷而遭毒打和逮捕。仅在伪奉天省,1942年春季就有1136人因“不交出荷粮”而被逮捕,次年同期达到3000多人。张福全:《辽宁近代经济史》,第477页。有的农民被逼迫得上吊自杀、卖儿卖女,家破人亡。    
    “粮食出荷”政策完全是法西斯殖民主义的掠夺政策,征购价格仅为市价的1/10~1/20。农民在被迫将生产粮一半“出荷”后,还要交租,所剩种子、饲料和口粮微不足道,遇到灾年,甚至连种子和口粮也要交出去。而日本殖民者将搜刮来的粮食大量运往日本。1942年运往日本的粮食为260万吨,1943年为320万吨,1944年为390万吨。此外,这三年还运往朝鲜100万吨,以换取大米供给日本;运往关东州21万吨,以换取芝麻、花生等供日本榨油;运往华北伪政权110万吨,以换取棉花、煤等充作关东军的军用物资。《档案选编》(14),第549页。另外,关东军每年还要搜刮100万~120万吨粮食充作军粮。《档案选编》(14),第502页。    
    由此可知,日本法西斯实行战争经济统制政策,疯狂掠夺东北的土地和农产品,给东北人民特别是广大农民造成了极大的灾难,给东北农业资源造成了极大破坏,使农业经济严重衰退。    
    日本侵略者除在工业、农业、能源等主要产业部门进行掠夺之外,还在林业、渔业等其他各经济部门进行了掠夺,给东北的经济发展造成了极大破坏。整个沦陷时期,东北经济在以关东军为代表的日本法西斯强制推行战争经济政策之下,呈现出畸形发展的状态和不断被破坏走向衰退的趋势。日本侵略者所进行的“开发”绝无“功绩”可言,只能是对人民的犯罪和对历史的反动。    
    
第七部分:关东军与伪满经济关东军的文化奴役政策
    第十二章关东军的法西斯文化专制    
    第一节关东军的文化奴役政策    
    伪满政权建立后,日本关东军一跃成为伪满政权的真正主宰者,成为伪满的太上皇。它依据日本内阁于1933年通过的《满洲国指导方针要纲》所规定的全方位对伪满的统治政策,在中国东北建立起法西斯殖民主义的极权统治,而思想文化统治则作为其殖民统治的一个侧面,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极其野蛮、残酷和不容忽视的;与军事、经济、政治等其他殖民地政策相互协调,相互配合,贯穿于日伪统治的始终。在伪满14年的殖民统治中,思想文化统治政策随着关东军的殖民统治的加强和军事侵略的升级而不断改变和进一步强化。在殖民统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甚至起到超乎于武力的作用。    
    早在日伪统治初期,关东军就利用傀儡溥仪,在1932年发表的伪《建国宣言》中提出,在中国东北建一个“新国家”,实行“王道政治”,建设“王道乐土”。日伪统治者把“王道主义”作为满洲国的立国宗旨,美化其为“建国精神”,把伪满洲国标榜为“独立的王道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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