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苦难

第45章


 
  我呢,倒是能倾听他说话,多少能理解他一些,他也就常到我的屋里来。 
  我和“老大”的关系仅此而已,根本称不上是朋友。 
  一次,他应聘一家公司后出差云南回来,捞了一些“油水”——比如多报差旅费什么的。 
  闲聊之间,他忽然问我:沙漠舟,你现在饭钱有吗? 
  我想不到他会问起这个,实言相告:身上又剩几块钱了。 
  他伸手从他那件油腻腻的旧黑皮大衣口袋里摸出一张百元大钞,递给我,说,这一点儿钱,你拿着吃饭吧…… 
  “保持你鲜活的生命吧!”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认识了一个叫菊的女孩,我给她看了一些我的文字,把她感动了,她给我写了一张纸条: 
  苦难中勇敢前行,伤而不哀,虽历经沧桑而热爱生命。朋友啊,我不知道怎样向你奉献我的敬意。当世俗的茧子长满心壁;当麻木的神经浸淫于红尘已久,我真的无奈与沉默,有一个沉默的角落可让我睁大眼睛打量尘世的纠缠。 
  保持你鲜活的生命吧! 
  有许多东西无法写出来。只想说一个事实:我的母亲也是与你一样,她腿不方便,因此,看到你便有亲切感。每个人都一样,如果注定某个人的苦难多一些,那么岁月必会给你更大的收获,我也从嘲笑与讽刺中过过,忠于自己与心灵,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   
  第十五章 漂泊在北京(9)   
  1999.10.19 星期二 晴 
  “保持你鲜活的生命吧!” 
  昨天,在地质大学食堂门口,地大《北月》文学社主编菊将她为我所写的一段文字送给了我,上面这句话则像律令似地直指我心。 
  在这个愈来愈物质的社会,最容易蒙尘的,也许就是人的心灵了吧?许多人还年轻就已老气横秋了,而另有许多人,正当青春岁月就已枯萎了心灵,枯萎了意志,枯萎了精神,他们的生命就如一截不会抽枝发芽的朽木,等待着时间从他们身上毫不留情地流逝。 
  而我呢? 
  多少年来,我一直在苦苦的挣扎中追寻着不让生命腐朽而让其燃烧的那一种境界。直到现在,我一直在努力地做着,虽然不是很成功,但总算可以聊以自慰:我不仅活得很好,并且活得很有精神,也很有气魄。 
  “保持鲜活的生命吧!”这是上苍通过那个叫做菊的女孩送给我的一份好礼物,我将铭记并维护它,在我活着时,我不能让生命枯萎或腐朽! 
  从此,我将活下去!永远地活下去! 
  活在世界的生命里!活在人类的心上!! 
  这个时候,我已经欠公寓一个多月的房租了。 
  在地下室,欠一两个月房租的“伙计”不在少数。 
  我跟公寓管理人员说,我的稿费还没发下来,等发下来了我马上交。 
  管理人员倒也没有难为我,说,你欠一下可以,但不能占着上一层的好房间,这样吧,你搬到下面一层去住。 
  我被迫搬了“家”。 
  上面一层尚能见到一丝半缕的阳光,下一层的新“家”,则纯粹是“暗无天日”,不点电灯就完全伸手不见五指。 
  由于通风不良,下面一层许多房间很是潮湿,我一搬下来,就闻到了一股浓重的霉味。 
  没几天,我的被子就湿了。 
  隔三差五,我就得晒一次被褥。 
  屋里没有自然光,我常常睡得昏天黑地,不知是白昼还是夜晚。 
  就是这样黑牢式的房间,我也只住了一个月。 
  我的文章上了《北京晨报》…… 
  一个月后,管理人员见我还交不了房租,就卷走了我的铺盖。 
  我从外面回到宿舍,见到空空如也的床板,目瞪口呆。 
  没办法,我只得在地下室蹭床睡——今天和这个朋友合睡一晚,明天和那个朋友合睡一夜。 
  有一天晚上,被查夜的管理人员撞见了:沙漠舟,你还不走,在这里磨蹭干嘛? 
  然后,他警告收留我睡觉的朋友:再让别人睡你的床,你就给我搬走。 
  公寓的一条规定是:任何房客不得收留外人过夜。 
  欠了两个多月房租被卷了铺盖的我,已经是地下室的“非法居民”。 
  为了不连累朋友,我再不敢蹭朋友的床了。 
  有时,我上北京科技大学的通宵教室去看书,困了便趴在桌子上眯上一会,直到天亮。 
  有时,我就在地下室我原来住的房间里,坐在书桌前苦熬到天明。 
  那一个又一个漫长的夜晚,我不知自己是怎样熬过来的…… 
  又一个苦熬的长夜将尽时,我给同乡作家王宏甲写了一封信,信上我说: 
  “我实在无床可睡了……” 
  从1999年到北京,此后的几年间,我的姐姐们从未给我打过一个电话(我偶尔给二姐三姐打)。 
  即使是在身无分文饿着肚子的日子里,我也不愿向她们开口——我怕开口了,她们说“没有”更让我伤心。 
  倘若哥哥大水活着,他绝不会让我饿上一回肚子。 
  可是,大水不在这个世界了…… 
  11月8日晨,我熬过一个通宵后,想到外面喝一碗豆浆。 
  在地大门口,以前卖报的一个同事刘大姐拉住了我。 
  沙漠舟,昨天你发在晨报上的那篇文章我看了,边看边流眼泪;我还叫了我儿子来看,说你看人家叔叔这么艰难还这么上进,你更应该好好学习…… 
  我这时才知道,自己投给《北京晨报》的那篇文章已经发表了。 
  早在两三个月前,友人梅晓芳就说,一定要把我给“推”出去。 
  他见我不肯动笔写,就自己写了一篇关于我的报告文学。 
  我看后,觉得不能完全写出我的“风采”,于是,以梅晓芳的身份写了一篇《卖报诗人与命运同行》,投给了《北京晨报》总编张雅宾。 
  张总编把稿件转给了一位名叫佟奉燕的编辑。 
  佟编辑给我发了一份特快专递,把我约到了报社。 
  “验明正身”之后,佟编辑让我把文章修改一下,准备给我发一个整版。 
  我熬了一个晚上,在烛光下修改完成了四五千字的关于自己的报告文学《驾希望之舟穿越命运的荒漠》。 
  1999年11月7日,《北京晨报》以一个整版发表了这篇文字,并配了我卖报和写作的照片各一张。 
  当天,我工作过的海淀区学院路发行站站长张颐芳大姐把所有的发行员都召集到站里来,说,咱们中有一个人上电视了,你们知道是谁吗? 
  大伙面面相觑。 
  张大姐亮出报纸:喏,大伙看看是谁…… 
  然后,她给每人发了一份当天的报纸:大家拿回家好好看看……   
  第十五章 漂泊在北京(10)   
  一些读者给我写来了信。其中一位打工妹在来信中说,她在北京打工都打不下去了,看了我的事迹,她决定不回家了,要在北京坚持下去…… 
  天际公司给我撰写的《彭德怀传》评定了稿酬级别,每千字9元,共要付我稿酬1800元。 
  我后来才知道,在北京,干我这样的“活计”,每千字稿酬一般在30~60之间。 
  天际公司把招聘广告贴在大学校园里,无非是诱骗那些不明底细的穷困学子们给他们充当“廉价劳动力”。 
  而这些大学生们,很多人的文笔远没达到足以写一本出色的名人传记的程度(包括我这个初中生在内),并且时间仓促(限定在两三个月内),因而,这样出炉的一大批“名人传记”,其质量就可想而知了。 
  坦白说,我为彭德怀“立传”,是有愧于他老人家的在天之灵的。 
  搬一个家, 有多难啊! 
  图书公司按协议,先付给我一半稿酬,计900元,扣去预付了的600元,至我手上的,只剩下300元。 
  这一点钱,根本不够我欠下的400元房租。 
  而我也不能用它们去还房租,否则,我又得喝西北风了。 
  阴暗、潮湿的地下室已经让我住怕了,我想另外找一个便宜一点的住处。 
  正好一位朋友来了两个小老乡,也在找住的地方,于是我们三人一起住进了农业大学附近的一个学生公寓,在里面合租了一个房间,每月每人只分摊100元。 
  这是一家新开办不久的学生公寓,让我们先住下,过两天再交钱。 
  哪曾想,两天之后,朋友的两个小老乡找到了工作,连招呼也不打一个,拎上行李偷偷溜出了公寓。 
  房租一个月要300元,我一个人当然不可能住下去了,拎上行李也想溜走。 
  保安拦住了我。 
  最后,我交了三天的房租共30元钱,才得以“走人”。 
  另外一位朋友看上了清华大学附近的一处民房,房租180元/月,建议我一起搬到那儿。 
  这个朋友的女友也住在地下室,在搬家的时候,是我给他们叫的一辆黑车——微型面的。 
  满装行李的面的开出没几步,就被闻声赶来的管理人员给拦下了。 
  原来,朋友的女友也欠了两三个月的房租,管理人员认定朋友是个有钱的主,非要他替他女友付清房租才肯放行。 
  管理人员还招来了派出所的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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