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简单的旺堆,还是需要有人来改变。我让强巴来了。强巴这个人也是我凭空想出来的一个人,在我的生活没有原型的人,都是我用自己的想象和生命的感觉合成的人物,而我所写的西藏的人物,大至可以这么说,他们是我对西藏的风景与人物的印象,以及我对自己存在的感觉与思考杂合而成。这使我有信心持续地写出,随着我的知识的积累和写作经验的提升,写出更好的作品。对照以前我听过的故事,见过的人所写的都市或乡村题材的小说,这类小说显然更是我所理想的小说,也是更有弹性,更有美感的小说。
强巴说,他来了旺堆的生活就要发生改变了。他让旺堆上山找水晶石,这样他就可以有女人了。显然那时的旺堆还在自己简单的世界里,他当时正在睡,他觉得时间静止了,山却在成长。显然,旺堆的山是他心里不断长高的山,他的时间是他感觉中的时间。他认为水晶石和女人和他没有关系,因为那个时候他还没有想到要有一个女人。简单的他认为:“蓝蓝的天空也只不过有几朵白云飘,我又为什么要想那么多呢?”不过,强巴这个想发财的人最终还是说服了旺堆,他认为旺堆躺着的时间用到别处去,就会有新发现!
旺堆并不是平静的,因为他的生命中那些死去的牛会进入他的梦境。他梦到那些牦牛从各处聚集在他的面前,让他手足无措。他想到了自己管的水,用梦使那水从山上流下来,流向牦牛群,让牛喝下水,然后去吃草。那些梦不是凭空而来,醒来的时候旺堆还是期待着的生活发生改变。
旺堆去山上寻找水晶石了,本来他脑袋里没有什么想法,那些有灵气的花与草让他想法了。花敞开了旺推,让他想到了格桑。格桑是旺堆遇见过的,她喜欢旺堆,然而旺堆当时却没有什么想法,格桑和尼玛定了婚。旺堆找到放羊格桑,然后说服了格桑和他在一起。他说:“尼玛杀死的牛都盛在我的心里呢,我用我管的水洗净了牛身上流出来的血……有时候我想啊,这个世界应该得像水里的石头那样光滑才理想。”格桑也喜欢眼睛里有清水的旺堆,后来他便把自己的羊赶到旺堆的住处了,而旺堆的住处本来没有院子,因为格桑他从山上搬来石头,垒出了院子。
创作谈:想象的西藏(10)
尼玛来找旺推,发现他和格桑在一起,便用石头打破了旺堆的头。过了没有多久,格桑变成了大肚子。旺堆与格桑结婚了,但是尼玛又强迫格桑和自己睡了。我本来不愿意这么写,但是不想这么写却又无法到达我所要表达的东西。我想要表达什么呢?尼玛觉得自己想和旺堆一起使格桑怀上孩子。这个想法很奇怪,我在小说中问:“那些被他杀死的牦牛用皮和骨肉让尼玛有了这样糊涂的想法吗?”事实上,这个问题也不会有明确的答案,我只是觉得,虽然这件事说起来残酷,但尼玛事实上却是用自己的犯罪来表达一种爱。
人世间的爱,对的,错的,无所谓对错的,明的,暗的,不清不楚的,总之,有无数种爱的方式。尼玛的这种爱,在我的理解中,既是对格桑的爱,又是对旺堆的爱。再深一步,这是他对自己生命的一种模糊的爱,这种爱使他迷失。但是,这个时候简单的旺堆已经不再简单了,他去找尼玛算账。他用铁锹砍在了尼玛的胳膊上,血流出来,旺堆说:“我很久没有梦到那些被你杀死的牦牛了,我的心里早就敞开了一个洞,所有的牦牛都从那个洞里走出去了,因为我有了院子和女人。”
旺堆要走的时候,尼玛拉住了他,他拿出酒要与旺堆一起喝。喝了酒,尼玛说:“你看着我杀牛的时候,我觉得就像自己看着自己,你有了格桑就不看我杀牛了,我发现自己也丢了,我想啊,我的灵魂也被你带走了吧,可是我知道,我活着,现在,我想让你叫我一声‘朋友’。”尼玛比旺堆更奇怪,他说这这样的话。旺堆叫了他“朋友”,第二天尼玛杀死了自己。
我个人非常喜欢这篇小说,喜欢的程度甚至胜过了对《欧珠的远方》的喜欢。我清楚,简单的人和事,看起来简单,事实在现实之中更容易形成问题和矛盾的焦点。因此,每次想到自己写过的这篇小说,我便会觉得,人在社会中,应该尽可能地去爱,正常地去爱,但是不要让爱泛滥成灾,也尽可能地不要让爱改变自己。爱一个人,应该允许所爱的人有自己相对独立的世界。看起来是简单的说法,这却是多么难得的爱的境界啊,世上又有谁能够真正做得到呢?!
七
这篇小说,是我西藏题材的小说的第一篇。那段时间,我正在《长篇小说选刊》工作,因是季刊,会有空下来的时间,我把那些闲时光用来写小说。当然,那个时间,我同样渴望爱情。小说正是反映那时的,我的这种潜在的心理。2005年8月下旬,莫明的,我感到爱情就要来临了,因此特别渴望用小说来表达自己的这一个愿望,这是我当时的创作与生活日记:
8月26日晴
我的爱情将到来?不知道,但我知道我似乎可以写下去了。不要要求太高。用心写便是了。写了,但仍然是跳不开思路一样,觉得写不好,又不想写下去了。
自由是法宝。但我不能一厢情愿地把一切想象得太过美好。如果没有很好的感觉,就难以找到很好的语言,语言藏在感觉中。西藏,该有什么样的语言来描述呢?我感到困惑。放弃真实的,直接进入想象的,不要解释?!!
要放开去写,简单地去写。不要不满意嘛。写出来了,感觉得了八十分,还算可以。是一个完整的短篇。
这是我一天下来的创作心理历程,我大约是从早上起床,到晚上写出来为止,不断地在那一天的日记中记下了这样的过程。并不是每篇小说的形成都会有这样相对完整的创作过程的记录。但是,我的每一篇小说,都是要经过一番思考和内在的自我的辩证的;我的每一篇小说的诞生,都好像是要与假想的人或事物产生爱与感情。小说是我的情人,我要忍受小说对我提出种种要求,还必须得一一满足她。
《独臂的扎西》这篇小说的扎西,有一个原型。但我一直不了解那个独臂的,一直在连队后面山坡上放羊的男人叫什么,他的手臂究竟是为什么没有了。因为他的家离连队并不远,我也曾见过他的老婆,即我想象中的卓玛。他的老婆是一个只有一只眼睛的女人,我同样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子。在现实中,他的老婆自然是没有走掉的。他们还有一个女儿,十多岁,也放羊。想起他们仨,和他们的那群羊,又想起那片天地,我觉得我可以写下去了。
创作谈:想象的西藏(11)
一开始,找不到语言,因为西藏还没有在我的心中完全展开,写一两句,便感到没有话可以写了。我抽烟,在房子里走动,在外面走动,吃饭,躺在床上,似乎从未停止过思考,也不敢放弃。终于,我找到了自己喜欢的一个说话的方式,自然而然,随心所欲的,以天蓝为底色的说话方式。
“山守住的一片天地里,扎西的家在一条大路旁。扎西的家,只有他一个人,一群羊。房子很老了,是他阿爸给他留下的。房子上插着五色的经幡,扎西认为,风是会念经的。三年前,有一个叫卓玛的女人,来到了扎西身边。那一年扎西二十九岁。卓玛只跟着他过了半年就离开了。有时候扎西想,卓玛,卓玛,现在你在哪里呢?你像一阵风,吹过来,又吹走了。天空中刮过的风,以及天空的鹰,都不会告诉扎西有关卓玛的消息,倒是他的朋友,羊贩子达娃在半年前说过,他说,南飞的大雁捎来的消息,它们告诉我,卓玛在北京……”
这些人物,就像卓玛,就像阿爸,就像达娃,在第一段,他们都出现了。下面我必需组织他们之间的关系(事实上,人们的关系可以组得更简明,这在后来的小说中我注意到了)。在这一段,也有一种空间出现了,山守住的一片天地,家,三年前的卓玛,羊贩子达娃说大雁告诉他,卓玛在北京。这些都是我的想象,我的想象是自由的,放开的。我很满意这种想象。我找到了感觉。
接下来是对话,对话显然是不合平常人的逻辑。我允许小说中的人物说特别的话,只要他们所说的话能使这篇小说流动起来,符合我虚构的人物的心理。我觉得小说应该有这样的自由,小说也应该有抽象的,想象的现实。抽象的,想象的生活,也是我们现实生活,真实心理的映像。小说,从某种程度上就像一面镜子。好小说可以照见人的灵魂,可以使人发现人生的美好。
卓玛的出现,让扎西以为他一直思念的,那只丢失的胳膊又长到他的身上了。晚上睡觉时,卓玛就躺在他缺少胳膊的一边。卓玛走了以后,扎西觉得自己的胳膊也丢了。不过,扎西还是扎西,他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世界。接下来,扎西来看他的生活的地方:“那棕色的山上,草很短小,一点儿也不打眼。扎西看着自己的羊吃草,觉得山上的草还不如羊多,于是他想,羊那里是在吃草,简直是在吃石头嘛。其实扎西心里明白,羊是不会吃石头的,如果羊吃石头的话,长出来的不会是毛和肉,应该是珊瑚和鲜苔。”
这样类似于废话的语言,终是要反映的是一个人,就像扎西,他特别的世界。这对于他来说,他所看到和想到的,都是一种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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