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家将的历史真相

第49章


统治者把妇女的贞洁看得同男性的忠君一样重要,有“君为臣纲”便有“夫为妻纲”。女子对丈夫的贞洁,男子对君王的忠诚,成为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基本原则。清政府对于贞洁烈女的旌表,与明代一样,不遗余力。
  一个地方节妇烈女的多少要作为政绩记录在案,不是可有可无的软指标,节烈妇女享有物质和精神的双重待遇,有的可以名垂青史。相反,寡妇再嫁则要忍受很大的非议和歧视。
  贞节和节烈其实是两个概念。出嫁或订婚后,如果丈夫去世,该女子一生没有再嫁,也没有与其他异性发生性关系,称为“贞节”。在女子一生中,如果碰到性暴力,能够以身殉节,避免身体被“污染”,则为“节烈”或“贞烈”。同时,女子应随时警惕和抵制来自外部的诱惑和源自内心的欲望,若能经受考验,便为有“贞操”。
  明清一代,节妇烈女最多,二十四史中有据可查的《列女传》,共录节妇烈女235人,仅明代就占了113人,约与上下两千多年间其他各个朝代的总和相当。另据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编成的《古今图书集成》统计,可以归入“闺节”和“闺烈”的妇女,先秦有13人,汉代42人,唐代53人。宋元时代数量猛增,宋代达到282人,元代700人。明清时代则达到顶峰,明代36000人,清代12000人,是先秦的数以千倍。
  女人们捍卫贞节的一些举动,在今天看来很是荒唐。清代的一位官员、学者兼画家姚元之写过一部《竹叶亭杂记》,内中记录了这样一位贞女。道光十一年,姚元之的老家安徽桐城发生水灾,大水中,一女子深陷水中,情势非常危险。一男子出于好意伸手救援,拉了一下她的左臂。女子便呼号大哭,引以为耻:“我几十年的贞节,怎么能让陌生男子轻易污了”,抢下一把菜刀,猛砍自己的左臂。
  那个时候,女人讲究贞节甚至到了变态的地步,被男子偶然触碰一下便要自杀的事情并不鲜见。乾隆时,扬州东关街鞋工郭某之妻王氏“美而贤”,同街富户子弟储某对其垂涎,于是借钱给郭某开了一间小店,想以此为契机接近王氏。一天,储某乘郭某不在,进店与其搭讪,拍了一下她的肩膀。王氏大呼“杀人啦”,回家把事情经过告诉丈夫,丈夫不以为然,“我借了人家的钱开店,这事你就忍了吧”。王氏听罢非常悲愤,第二天,趁丈夫外出,闭门自缢而死。后来,王氏被誉为烈女而葬于扬州五烈墓旁。
  安徽歙县有两个相邻的女子汪氏与贺氏,情同姐妹。某夜,当地发生火灾,汪氏未睡,急呼家人去救贺氏,到了贺家楼下,贺在楼上问,姐姐已逃出来了吗?汪氏回答,已出来了,所以来找你。过了一会儿,贺氏在楼上喊:我找不到外衣,不能出来了,谢谢姐姐来救我。大火顷刻间覆盖了贺氏的住所,汪家人想冲进去救贺氏,但贺氏在内怒骂,只好退出来,贺氏就这样被焚于大火之中。汪氏大哭,妹妹死,我怎么能独生,也跳进大火之中。因为找不到外衣,两个讲求贞节的女子宁愿被大火吞噬掉生命。这些故事都可以解释,为什么鲁迅先生要说封建礼教吃人。
  妇女的贞节问题,一度成为治国安天下的国策,从朝廷到各级政府都极力推动,所谓“以权始,以化终,权故行,化故成,国以治平”。 妇女贞节观贯穿于法令、制度和教材、民俗之中,层层宣扬,一些家规、族规甚至可以以“失贞”或“失节”为由,处死妇女。
  更为引人深思的是,明清时期民族矛盾加剧,女人的贞节问题一度上升到了民族气节的高度。满人入关后,中原各地推崇“男死于斗,女死于义,无为贼辱”的抗敌气节,汉人中流行“男降女不降”的社会风气。
  《清史稿·列女传四》卷510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清初,寡妇李氏与家人避难后回到杭州,当时清军刚刚进入这一地区,检查很严,有车入城,男子须下车,女子也要查看。李氏的车子入城时,守门的军卒掀开车帘,盘问了她几句。李氏自觉受辱,回到家中终日涕泣,绝食而死。
  在元末明初和明末清初的战乱年间,出现了“十女墓”等记载,这些妇女为了避免落入“贼寇”之手集体殉难,以示坚守气节和不辱家风的贞洁。“十女墓”中的一位主人公名叫月娥,原是西域的少数民族,她的父亲在元代官为武昌尹,名叫职马禄丁,她的弟弟丁鹤年是史上的一位名人。丁鹤年12岁的时候,父亲去世,他“幼时读书皆月娥口授”。明太祖渡江之六年,月娥与家中妇女避祸的城池被敌人攻破,面对危境,月娥生死不惧,她说,“吾生诗礼家,岂可失节于贼邪”,遂怀抱幼女赴水而死,“诸妇女相从投水者九人,方盛暑,尸七日不浮,颜色如生。乡人为巨穴合葬之故居之南,题曰十女墓”。
  类似的故事还有很多。康熙十五年,平定三藩之乱时,甘肃巡抚报告,会宁县典史之妻陈氏,被敌军抓获,骂贼不辱,投井而死,堪称节烈,朝廷下令给银三十两,立贞烈碑。安徽宣城生员妻孙氏,遇兵乱,与婆婆在山中避难。婆婆被敌人抓住,将要受害。危急之时,孙氏挺身而出,请求替婆婆而死,敌兵要把她带走,她死死抱定松树,大呼“人死不足惜,但义不可辱”,结果被乱兵杀害。广州顺德县李氏有简姑、定姑、介姑、洁姑、寅姑、璇姑六女,遭遇三藩之乱,发誓同死,六人一同联臂投水而死,可谓群贞烈。
  战乱年代,中国传统文人在不堪重负的现实面前,常会生发出“女性救国”的奇想。战乱中以死御辱的女子为当时所称道,如果能够奋死御敌那就更值得世人崇仰了,杨门女将的故事应运而生有着深刻的时代根源。
  每逢末世,文人们无计可施之时,往往沉醉于对女性救国的憧憬,男人们虽然不行,动用女人就可以把强敌仇家一一干掉,实在是大快人心。
  在中国,自春秋时代的《诗经》到汉魏六朝的各种故事及歌谣中,一直有女性救国的故事。《诗经》中的《载驰》记载了许穆夫人救兄弟之邦的故事。在“杨门女将”之前,女子救国最为典型的,当属木兰从军。花木兰源出北朝少数民族,她代父从军虽属无奈,但非常符合中原女子的道德精神。
  明代以后,故事传奇中出现众多女英雄,似乎那是女将风行的年代。《北宋志传》最先出场的不是杨门女将而是呼门女将:在攻击北汉泽州时,呼延赞为守将希烈之妻张氏所败,折去大将祖兴,自己也左臂被刺。延赞归来忧虑,夫人马氏将计就计,让延赞诈伤,自己设伏诱敌,将其一举歼灭。
  女人上战场本身就是新奇事物,如果还能战无不胜、攻无不取,更能吸引人们的注意。这类故事在国难重重的宋元以后得到了极大的铺陈,晚清国势更加危殆,加之西太后的爱好与提倡,女性参与救国的故事愈盛。南宋的梁红玉,明末的秦良玉等等,这些美人将军的故事得到了广泛传扬, 女将之花盛开。
  寡妇被英雄化很符合时代潮流,杨门女将当然是其中最杰出的代表。“行莫回头,语莫掀唇,坐莫动膝,立莫摇裙,喜莫大笑,怒莫高声;内外各处,男女异群,莫窥外壁,莫出外庭,出必掩面,窥必藏形”,杨门女将就“成长”在女人必须如此这般的时代。台下的女人笑不露齿,并且把脚越裹越小,而台上的女英雄乘着高头马,手中梅花枪,挂帅出征,驰骋疆场,面对强敌,勇猛陷阵。
  “十二寡妇征西”是另一种形式的民族气节大展现,出现在明清一代绝非偶然,那是个喜欢拿寡妇说事的年代。杨门女将成为国家兴亡的决定性因素,是对中国历史上男女观念的一大讽刺,也是对男性统治的国家乱到无法收拾的某种虚幻想象。每逢国难无助,便有人拿女人说事,这是一种寄托也是一种解脱,是企图用幻想的迷醉掩盖现实之痛的无奈。
  除了保家卫国,“杨门女将”的出现,还有另一番使命。“杨门女将”兴盛在妇女地位最为低落的时代,朱元璋一当上皇帝就命儒臣修《女戒》,朱棣则大修《古今列女传》,用古代贤德妇女的所谓事迹来教育妇女。“有子则守志奉主,妻道也;无子则洁身殉夫,妇节也”。杨门十二寡妇莫不守妇道,战场上神勇无敌的杨门女将与封建社会对妇女忠孝节烈的要求有着很大的一致性,她们都有很强的忠孝节烈观念,堪称时代的楷模,成为教化女人遵守“妻道”、 恪守“妇节”的杰出榜样。
  三 巾帼群英各显神通
  “杨门女将”手段高强,她们身上体现了新的审美理想和价值标准,有别于其他古典小说中的妇女形象。无论是“三国”还是“水浒”,主角都瞄着那些好汉,女人只是配角,形象甚为不堪。《水浒传》中的女人,漂亮的都是祸水,能战的不是母老虎就是母夜叉,没一点女人味。稍微好一点的扈三娘还出身于邪恶世家,不得已只能忍气吞声地嫁给武大郎似的人物矮脚虎王英,完全没有选择自己命运的机会。“三国”讲述的是帝王将相和英雄豪杰的故事,女人偶尔点缀其中,要么是玩物,要么是祸水,要么就是政治斗争的牺牲品,她们深居闺阁,行不露足,笑不露齿,弱不禁风。
  杨门女将则完全不同,佘令婆,柴郡主,穆桂英,八娘,九妹,杨宣娘,十二寡妇,个个光辉照人,她们同男人一起冲锋陷阵,其智勇有时更胜男人一筹,使男英雄都相形逊色,在她们身上寄寓着作家和民众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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