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之精神价值

第18章


而影响近代社
会思想甚大之达尔文、马克斯等,则又反由不以价值眼光看自然与社会之结果,
而只发现自然界有种种反价值或表现负价值之事实。于是在彼等科学思想中,自
然与社会遂纯为充满矛盾冲突斗争之事实,处处表现违悖人生之价值理想者矣。
    吾人今所欲论者,首为西方近代科学所发现之自然与社会中之矛盾冲突斗争,
只为自然社会中一部之事实,亦非西方科学之最后之定论。西方达尔文倡生存竞
争之说以后,固有华勒氏(Wallace )(似为达氏之表弟)著生物之世界(有中
译本)以明生物世界之大体为快乐。克鲁泡特金亦以互助论生物之所以得生存。
近代物理科学中之物质观,亦逐渐远离于以力量争衡,说明物质世界之存在与运
动之观念,而代以“物以其力场相涵摄”、“物依其最短之路径前进”,或“依
四度空间之自然曲率运动”等观念。而人类社会是否只充满个人间与阶级间、民
族间之斗争,亦有两面可说之理论。故依今日之科学与吾人所接之事实,而讨论
此问题,实二者皆可说,而无定然之结论可得。至于由宗教以讨论此问题,则吾
人如采基督教绝对之超神论,吾人即不能不言上帝之创造世界是好的。惟以物与
上帝,高下相距太悬殊,且依基督教超神论之教义,自然万物皆为人而造;则自
然万物之本身,诚难言有内在之价值。然如吾人稍采泛神论之观点,则不能谓万
能至善之上帝,竟无力无德以使自然万物一一皆具内在之价值。至于依艺术文学
之精神以观自然,则自然之有和谐之美,乃吾人所不得而否认。如康德、黑格尔、
席林等,固皆承认自然有美矣。至于依道德精神与哲学理论以论自然,则吾人断
不可抹杀自然世界之表现价值,而当归于易经所示之思路。今试论之于下:
    吾所谓依道德精神以论自然,乃指中国式之道德精神。中国式之道德精神之
本,在信人性之仁,即天道之仁。而天道之仁,即表现于自然。盖中国先哲之论
人性之仁,其本质乃一绝对之无私。常言绝对之无私,只言不私其财物,不私其
力。“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此言是
也,而未尽。真正绝对之无私,当为不私其仁,不私其德。故真正之仁者,必不
仅肯定其自己有仁心,可有仁德;亦必然肯定我以外之他人他物。可有仁心仁德。
夫然,故人之仁心,果充塞洋溢而不可已,则将不免于一切人物,皆望其能仁而
视若有仁。于自然之生物与无生物,亦将可谓其有类于我心之仁德者。人之仁,
表现于人之以其精神与万物感通,而成己成物之际。则在生化发育中之自然物,
吾人明见其与他物相感通,而开启新事物之生成,则吾人又何不可谓亦有仁德之
表现?吾人试分别论人之仁义礼智诸德之表现于人间。则仁为人与他人精神之感
通,人与他人间之浑然一体之情,此乃一切德之始。礼为人对他人精神之尊重与
肯定。义为人我之各得其正。智为人我之成己成物之事之完成而条理见。然物与
物以其功能,互相感通,互相贯注涵摄,正为一切生生之事物所自始,即事物之
元,事物之仁也。物与物由此感通,而相应相和以生生,即为物之亨,物之礼也。
相对之物由此而皆各得其所求,即物之利物之义。生生之新物之各得成就,而显
物之生理,即“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为物之贞,即物之智也。谓物之不能自
觉其所表现之德性诚是,然其事其行,既与人之出自仁义礼智之心之行事,显相
同之理,则只谓人有此德而物无德,在经验上无根据。而人诚依无私之大仁之心
以观物,复不私其仁其德,则以人之仁义礼智之德,解释万物之所以生成,而视
自然界之物,同皆载此元亨利贞、仁义礼智之德,将为情之所不能已。此德纵不
能归之于一一之个体物,亦当归之整个之天地。人诚不注重自“一一分别并存之
个体物”,以观自然宇宙,而视自然宇宙为一生化发育之流行,则凡一物之灭,
皆为他物所自生。于是其灭,皆只为终、为成,而非灭尽无余之谓,终皆所以成
始,灭皆所以为生矣。
    至于物之相争相害之事,固不可得而抹杀。然其相争相害,皆为求生存。求
生存本身,在中国先哲视之,并不视为保存物质之身体之事,亦不视为中性的或
罪恶的。而以物之求生存,即求有所创新发育。物之求生存本身,亦依物之自身
有仁,而后可能。故中国人以物能生之种子曰仁,如桃仁杏仁之名是也。知物之
求生存之依于仁,则物之求生存而相争相害,亦依于仁而后可能也。吾人由物之
相争相害,而谓自然界处处表现斗争与矛盾,固非全无所见。然凡物之与其他物
斗争者,其自身必先生存,而其生存必由其仁于其自身,即其生命之内部必有一
统一与和谐;否则,其与他物之斗争矛盾,亦不能有。夫然,自然界之斗争矛盾,
即可说为自然界之表层,或万物之生化历程之末端之一险阻现象,而非自然界之
本性。凡自然界之斗争、矛盾与险阻,依易经之见,又无不可由扩大各自所感通
之物之范围,以调协彼此之关系,而归于并存并育之大和。依理而言,自然界之
斗争矛盾,固皆原则上可化除。人尤不可由斗争矛盾以见天道之全,观天道之常。
谓天道有阴杀一面固可,然天道之本,与天道之常,则在阳生。亦唯以天道之本、
天道之常在阳生,而后万物乃生生不穷,今日乃尚有宇宙之存在。若阴杀为宇宙
之本,则物与物间,外固相杀,而一物之各部分,亦可互视为相外,而当互争生
存以相杀,便成内外之相杀。果内外之相杀为宇宙之道,则将无一物存在之可能,
而宇宙早已消灭。故由宇宙之不灭,万物之存在,即证天道之必以生道为本,仁
道为本,而自然界非不表现德性与价值,亦明矣。
    中国关于自然本身即涵价值与人之德性之思想,首盖表现于易经,而几为后
代儒者所共认。如礼记之言“天地严凝之气,始于西南,而盛于西北,此天地之
尊严气也,此天地之义气也。天地温厚之气,始于东北,而盛于东南,此天地之
盛德气也,此天地之仁气也。”乐记曰:“春作夏长,仁也。秋敛冬藏,义也。”
汉儒贾逵左传解诂曰:“利用,地德;厚生,天德。”而董仲舒尤屡言天地之仁
义之德。宋儒之论此者尤精,今不及多论。世人不察,恒以为此种思想乃西方之
自然主义,而不知西方已往自然主义之短,正在其于自然,可不言其价值与德性。
故表现西方文化之向上精神之哲学思想,必反对自然主义。中国人之以自然有德
性、有价值,其根据则在中国人之道德精神之不私其仁与其德,故能客观化其仁
德于宇宙间。中国此种思想,文化史上之渊源,则在中国古代相传之上帝与天皆
不超越而外在,而上帝无常处,天道贯入地中,天道内在于万物之宗教哲学思想。
此种思想之精神,正通于西方理想主义唯心论之精神。故能不止于人生中言理想
价值,于人上言心;而于自然万物,亦言其具人心之德性、神之德性也。
    唐君毅(八)儒道阴阳法诸家之自然宇宙观之比较吾人以上论中国之自然宇
宙观,主要唯取易经、儒家及阴阳家思想,而未及道家及他家之说。盖中国思想
中,墨家、法家之思想,重心唯在社会政治。墨家言天志,仍自天之兼养万物,
见自然界之表现天德。法家如韩非子解老、喻老中之自然宇宙观,皆出自道家。
道家之自然宇宙观,诚与儒家、阴阳家不全同。然其不同,与其谓为根本精神之
相反,不如直说为所见偏全之不同。如持儒、道、阴阳家三家之自然观与西方之
自然观相对较而论,则见三家之同处实多。儒家、阴阳家言阴阳以涵质力,道家
亦然。儒家、阴阳家无“无限无物之时空”,道家亦然,庄子逍遥游曾设问:
“天之苍苍,其正色耶?其远而无所至极耶?”而庄子无答。儒家、阴阳家,不
以数离理象而独立。道家亦然。诸家之自然观中,盖阴阳家更为著重万物之生化
历程之有一定之秩序一面,故重五行之说。由五行之说之固定化,而趋向一种决
定论之宇宙观。此决定论之意味,不同于西方者,在五行之秩序乃可直接由一事
物之变化历程本身说,而非自神之安排计划或外力之机械胁迫说。然要为一种决
定论,此种决定论亦可为中国之科学如天文、历法、音律,及医学与术数之学等
之所依。儒家与阴阳家之不同,则在阴阳家有决定论之趋向,言人生历史,不免
过重命运之支配;儒家则重由知命、俟命,而由自己之决定以立命、至命。至于
原始之道家,则既不重立命,亦不重观一事物之生化历程中所表现之“律则之实
现”,或“历史的秩序”,而重观诸事物生化历程之互相代谢。故于事物,恒只
观其两端,而不重知其初中终,或元亨利贞,与五行之段落。庄子德充符篇曰:
“死生,存亡,穷达、贫富,贤与不肖,是事之变命之行也,日夜相代乎前而不
能规乎其始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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