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之精神价值

第35章


吾人如能直达后一段之活动,此一时之我之活动,亦
为非必须有而可有可无者。而此一段之我之任何活动,只须能达某目的,吾人亦
将无所别择。由是而此一段之我之活动,亦只对以后之目的有一抽象之普遍效用,
而无具体的特殊性或个性者。夫然,故吾人人生中,如为手段之活动愈多,或本
身堪为目的之活动愈少,吾人一朝加以反省时,必愈感吾人生命空虚,觉吾人之
生命为可存在可不存在者,或在存在与不存在间摇摆者,而将生一无所依之感。
同时愈觉自我之存在,非一具体而有特殊性、个性之存在矣。
    大率吾人在日常生活中,通常只觉某一类之活动,只可为一手段。而另一类
之活动,则可本身为一目的。其所视为手段或目的者,则以人而异。通常人恒谓,
吾人以较低之活动为手段,以较高之活动为目的,斯为足贵。如为求真理而谋生
存,为人类而求真理是也。反之,如以较低之活动为目的,而以较高之活动为手
段,则不足贵。如为名利而求学问,以人类之幸福作试验,而求证一主义之真伪
是也。通常,人当有一目的在前时,于手段之事,虽本不感趣味;亦可由对目的
之希望,而或增加作手段之活动之趣味,忍耐作手段之活动之苦痛,而赋手段之
活动以意义与价值。似亦未尝由此手段之活动无本身价值,便于从事之时,生空
虚感。故在西哲之中如功利主义、快乐主义者,恒以快乐为唯一有本身价值,以
人生一切活动皆人之求快乐之手段。亚里士多德,亦以一切道德活动皆为术,所
以达幸福之目的者。康德则以道德意志为本身之善,而其他之日常经验中之活动,
则多只可为求快乐之手段;而不识道德,唯乐是求之人,则其一切活动,皆为一
手段。西方宗教家又不免以上达天国为人生之目的,人在世间之一切事,皆若为
人上升天国之手段。西方大哲中,唯斯宾诺萨,重废除目的之观念而深论自然之
无目的。自然万物,乃无一物可为他物之手段,人心灵之活动与身体之活动,亦
并行而不能互为手段。道德即幸福,非幸福之手段。真智慧真观念即真理,亦非
显真理之手段。现实生活上之求生存等,亦非得智慧之手段,因得智慧即得生存
也。西方自然主义者,则虽知自然本身无目的,又恒视人之生命精神活动为自然
达其目的之手段。至西方黑格尔之理想主义,则使人有一印象:即人生之一切手
段活动在一阶段皆可为目的,而在另一阶段则又为手段。手段之活动与目的之活
动恒互相转化,互相依赖,而在本质上为一。即绝对精神自身,亦是一方为目的,
一方以其自身为手段,——客观化为自然,再返于其自身,即复现为精神,而完
成其目的。黑格尔之哲学所注重者为一切“过渡”()之思维。凡被过渡者皆一
时之手段,而所过渡及者则可谓为一时之目的。宇宙人生如是而为一辨证之历程,
以使一存在、一切人生活动,则皆在目的与手段内轮转。自形上学言之,黑氏智
慧固甚高。然自人生哲学言之,则其说使人觉整个人生历程无真正之贞定处。黑
氏整个之历史哲学,尤使人不免有一切文化之事变、英雄人物,皆若只为绝对精
神表现其自身之手段,而不见人之一一文化活动、一一个体人格之可贞定为一具
内在之目的者也。
    然依究极之义言之,则上列诸说,至少在文字上看,皆有病在。如实言之,
宇宙一切存在与一切人,实当先直接视其本身为一目的。人生一切活动,亦皆当
一一本身各视为一目的,无一自然物可只视为人类之手段。人生活动亦非自然达
其目的之手段。无一人可为他人之手段,亦无一个人可为自然、国家,或集体社
会之手段,亦无一人生活动,真可视为其他人生活动之手段。孟子谓:行一不义、
杀一不辜,而得天下不为。非只谓人当选择手段,不可视他人为手段而已;手段
须选择,则手段之选择,可为一目的明矣。手段选择可为目的,则手段本身即亦
可为目的。吾人试观人生有何活动,不曾被人视其本身即目的者乎?既知任何一
活动皆可被人视之为目的,即知人之精神可贞定于当下一事,而不须以此事为他
事手段矣。孟子曰:“哭死而哀,非为生者也。经德不回,非以干禄也。言语必
信,非以正行也。”其辨利义者,正以凡当为者本身即为一目的,而不可以之为
求得其他利益,获得任何效果之手段之谓也。诚然,人之行为不能不讲方法,则
似不能不有手段。然实则当吾人讲方法,而表面自觉是以作一事为手段之时;吾
人在肯定此手段为必须有而应当有时;吾人当下即须扩大原先之目的,而包括作
此手段事,为我之一当下之目的。且转移吾人之原先之目的,而以作此手段事,
为直接而切近之目的。吾人之所以由有一目的在前,而对吾人原不感兴趣而为手
段之事有兴趣,而若将目的之意义与价值赋与手段,似不觉有空虚感者;正以手
段于不自觉间已半转为一当下目的之故也。若吾人进而真知此手段为必须有,非
先经此手段之间接,不能达目的。吾人依此真知,以自己规定吾人之行为;谓此
手段,为当前之我所唯一能采取,当采取,而非可任意变换者;或者于每一变换,
亦视为对当前之我,为唯一能采取者当采取者;则当前之手段,即为一不可代替
之具体特殊之活动。吾人之精神即可全贞定于其中,无摇摆之余地,而得所止息。
而此时,此手段之活动,亦即成非有不可,而不可无之“充实的存在”,为吾人
之精神当集中意念以从事,而不当冒之而过者。果此手段之活动,成为必有而当
有之具体特殊之活动,为吾人精神意念集中之所,则此手段之活动,即全转成吾
人当下之一目的。而吾人之从事于此,为有本身之意义与价值者矣。若吾人不能
依此措思以使最初视为手段之活动,全化为当下之目的,则所谓不觉空虚者,仍
实有一半为空虚。唯吾人疏于反省,或未能觉察耳。
    至于人之以低下之活动,作达较高尚之目的之手段,虽为世所嘉许。然其所
以较堪嘉许,唯在由此而可提升增大低下活动之价值意义,而非谓此手段之活动
本身,决不可视为一目的,而无其本身之价值意义之谓。吾在一甚长之时间,皆
以为人之男女、饮食之活动,社会工农业、经济、法律等事业,皆无本身价值,
而唯是人过较高之精神文化生活之手段。然吾今乃知此意之偏颇。如实言之,人
诚必须志于精神文化之生活。人亦因有精神文化之生活,人乃配利用万物以养其
生。然吾人亦不能谓人之生存,一切生命之生存,及一切物之变化历程中,无其
本身价值之存在。谓价值有高下,为高者之实现而牺牲低者则可,然以低者毫无
其本身价值,则不可。饮食男女之生活,乃人与物,人与异性生命之感通,亦未
尝非显人之性情之德者也。故吾人虽不能以饮食男女之生活,为人生之最高目的,
然亦不能不谓之亦为一种可以独立存在之目的。夫然,而当下之见色闻声、一饮
一啄、一呼一吸之活动,亦莫不本身可为目的,皆未尝不可任天而动,不必随处
以思虑安排,而亦不须如自然主义者之以身体之保存、种族生命之延长,达自然
之目的为说。若如此说,则又是今日之生命为明日生命之手段,父母为子女之手
段,今人为未来人之手段,人为自然之手段之说,而使人之此种活动,成为空虚
无实者矣。
    唐君毅(十一)人生一切活动与苦乐之遭遇皆充满价值意义吾人诚知人生之
一切活动本身,皆可为当下之目的,而不须视之为手段;则通常所谓一活动之可
以为另一活动之手段云者,实即一活动之价值意义可贯注于另一活动之谓。人生
之一切活动之价值,实只当有互相贯通、互相照映、互相促进增益其意义之关系,
而无所谓此只为彼之一手段,而其本身毫无价值之说。孝也者所以事长,慈也者
所以使众,齐家而能治国,治国而能平天下。此非齐家为治国之手段,治国为平
天下之手段之说也。通常所谓由一手段过渡至一目的之活动,或由一目的之活动
过渡至更高之目的的活动;亦只当视为吾人之活动之不断升进,以成一层层上达
之历程,而非一活动之价值之被否定而扬弃。吾人再由此人生活动之各具本身价
值,以旷观人类社会文化历史之历程,与宇宙之根本原理,便真见其亦即一价值
之继续不断实现,而日益充盈于事事物物之历程。此即为一“善”之周遍的流行
也。  儒家人生思想之肯定人生一切活动,皆具备本身价值,皆当视为一目的
之说;亦不同于西方快乐主义、功利主义者之以“人生之一切活动满足时之快乐,
皆为一善,人生应以快乐为目的”之说。儒家之人生思想,于苦乐之问题之主张,
乃既不主张人生唯应以苦行自励,亦非以人生之目的唯在快乐。西方人生思想,
则恒摇曳于此二端。希腊人之生活喜求乐,中世纪基督教则鄙弃一切世俗活动之
快乐,唯求神加被吾人以道福(Bles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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