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一种微妙的滋养

第3章


可我因为你,来了这里,活在这里。
肯小兔不在的许多年,我去过很多城市,但是大部分记忆都很模糊了。
我们曾经都有令自己惊艳的风景,或唏嘘,或感叹,并且相信自己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后来,这些慢慢都被忘记。
记忆是思念的敌人。
它悄无声息地占据我们的大脑,等我们爱上想爱的,看上想看的,又慢慢地把它尘封、落灰,最后掩埋。
时间是最好的良药,会慢慢抚平你的伤痛。
这句话真俗。
刻骨铭心怎么会随着时间消逝?消逝的一定不是刻骨铭心,至少刻得不是那么深。
但是在现实中,记忆确实惨败了,彼时感叹的美好都在逐渐冷却、退忘。
时间是最好的良药,会慢慢抚平你的伤痛。
十九岁的自己常常幻想,什么时候可以到二十岁。
二十岁,才是青春的开始。
升学压力、恋爱分手、叛逆疏远、亲近家人、渴望知己、打拼事业、饲养宠物,缺少哪一种都不算是青春。
转眼到了二十岁,又做了下一个十年的计划:二十二岁创业,二十五岁站稳脚跟,三十岁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
按计划,我即将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
想到这些,我摸了摸手上的纱布,感受着轻轻挪动后背时沉重的脖子,还有后视镜里那个满脸胡楂儿的自己。我笑了笑,盘起腿来,继续听着出租车上的免费演讲。
“快到了,别睡了!”好在陈琛老马识途,还认得去我家的路。
“到天津了?”我闭着眼睛问司机。
司机惊愕地回头看了我一眼,一个急刹车停在路边,看向陈琛,示意他要不要送我回医院。
“师傅你别理他,他就是个烂人!”他赶紧舒缓师傅时空错乱的情绪。
“这点儿时间就能横跨两个省?别废话,赶紧起来,马上到了。”他推搡着我。
车身停稳,我迈出右腿,轻身一跃,跨出车门。一番整理后恢复了气息,径直朝着小区门口走去。半分钟后发现少了什么,回头发现陈琛两只手里塞满行李,嘴里叼着钱包,恶狠狠地看着我。
“你平衡感不错啊!以前没发现。”我鼓掌称赞他。
“你就是个烂人!”
我回过头,不去看他。看着这条走了成千上万遍的路,看着中学那年搬来时就在门口的那棵伟岸的大槐树,现在看起来,好像也没那么伟岸了。
人生病的时候,头脑的反应速度要比以往慢很多,而四肢受大脑的支配行动。所以我给了自己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慢慢地踱着步向前走,尽量慢一些接近那栋房子。
陈琛虽然拿着很多行李,但是出于多年朋友对我的了解,还是默默地跟在我的身后,没有催促我的意思。
月影昏黄,夜的黑暗会加深人的孤独和忧郁。
月球距离地球有38万多公里,而月光只需要一秒就可以照在地球上。所以我们看到的总是一秒前的月亮。我踩着月光透过树叶洒落在地上的斑点,想着这束光经历了怎样的风景,最后来到我的身边。
夜晚,本来住户就稀少的小区更是安静得出奇,能听得到四周绿化带里昆虫的声音。
再大的城市,家都是一个辐射源。
只要身处辐射范围内,随时都可以闻到家的气息。
我被动地扭着身子,用力地昂头,努力地直立着虚弱的自己朝那个方向前进。时刻保持绅士风度的行为,这是我的习惯。
人要学会用怎样的方式和家人相处、和朋友沟通、和客户谈判,才不会在自己虚弱的时候被对方伤害,才不会在自己强大的时候不触及对方的底线?
我可以准确地推测出五分钟后,推开家门即将看到的一切。满桌的佳肴、殷切的目光、关切的语气、满屋的香氛和着水晶折射出的灯光,最重要的是那个女人的怀抱。
父母离异后,我跟着奶奶生活,与父母聚少离多。
每次回家,我妈都会提前准备很久,像迎接贵宾一样。
想到上有老人,便告诉自己尚不到感叹时光飞逝的年龄。
但是在这几年里,我实实在在地越发恐惧时间的流逝。很多以前不会说的话,现在逐渐会开始说。
比如,咱俩应该十多年没见面了吧?
哟,你的孩子都这么大了啊!
或者是“换作十年前,我还真是打算试试”之类的。
但是每个人的故事都需要一个结局,在错综复杂里前进,在满载而归中结束,微笑着和自己告别。
像陈琛这种人,在去世后墓碑上应该刻着“原封退还”四个字,因为他活得太原始、太简单,单纯得令人羡慕。在拐个弯就能看到那栋房子的时候,我刻意停了下来,被不知道走路睁没睁眼的陈琛撞了个满怀。
“哎哟(二声上扬、拉长尾音)!”东西稀里哗啦撒了一地,陈琛娇嗔地摸着胸口。但我只关注到我那被他用牙咬出印子的BURBERRY(巴宝莉)钱包。
“诈尸了吗你!”他骂骂咧咧地捡着东西,蹲在地上的瞬间,宽阔的蹲位直接隐形了脚下的井盖。
“你说我要不要今晚住宾馆,等身体好点儿再回来?”我没有理他,看着家里二楼的灯光发呆。
“出院前我就给你妈发了短信,估计这会儿已经满屋佛跳墙的味道了,你不为自己着想,也得为你妈那颗操碎了的心想一想,就算不为你妈那颗操碎了的心着想,也要为我这颗空了许久的胃着想。”他重新整理好乱七八糟的行李,用下巴示意我继续前进。
“随便吧,不就是回家嘛,得了,回家!”我也懒得继续想,不知道是不是脑子还不清醒的缘故,总是不想动脑。
“我没带门卡,你输密码吧!”我跟陈琛说。
“你直接按一下指纹不就行了嘛!你没看我手里都是东西吗,大哥?”他没好气地说。
“我上次回来晚了,肯小兔一生气就把我的指纹销掉了,后来一直没录进去。”我说,“行李给我,你去按吧,我不想动手。”
“有性格啊!”他略带嘲笑地看着我,“密码多少啊?”
“881231。”
“怎么这么耳熟呢?”他按完回头看了我一眼,又把行李接过去。
有的时候我会跟很多朋友感叹,我有一个特别好的哥们儿,他叫陈琛。比如刚才,他按完密码,会下意识地把行李再从我手中接回去,这期间不需要我的任何暗示和命令,完全是出于对我的照顾。所以真正的朋友,就是无论你怎样拳打脚踢,无论你开怎样恶毒的玩笑,都对你不离不弃。
“你少废话,前面走着。”我推了他一把,险些被他的肥肉弹开。
“阿姨,我带他回来了!”陈琛不愧是地道的山东人,一侧身顶开房门,紧接着一嗓子,震得隔壁三栋房子都亮了灯。
我迈进走了几十万次的大门,映入眼帘的是满桌的佳肴、殷切的目光、关切的语气、满屋的香氛和着水晶折射出的灯光,还有那个女人的怀抱。
“回来啦!怎么一定要这么急着出院啊?”我妈完全忽略了比门窄不了多少的陈琛,径直朝着我小跑过来。
“你们娘儿俩还真是一家人啊!”陈琛嘟囔着,把行李递给阿姨,自己寻着味儿朝厨房走去。
“嗯,回来了。”我回答。
“先洗澡还是先吃饭?要不先洗个澡吧,精神一点儿,满身都是医院的消毒水味。”
“好。”我点点头,瞟了一眼在厨房里不用筷子就可以进食的陈琛,朝楼上走去。
“哟,陈琛啊,阿姨煮汤了,我先给你盛一碗你垫垫,一会儿等他洗完澡,我们一块儿吃。”
“不用,阿姨,我不饿,我最近减肥呢!”
“真是屁话!”我厌恶得连头都没回。
水流撞击大理石地面的声音让我清醒了很多,哗啦的水声夹杂着一楼传来的交响乐。我妈不喜欢这种音乐,一定是陈琛又在装文艺。
我换上浴袍走下楼梯,刚刚洗完的头发还滴着水。
“你怎么不吹吹头发?还滴水呢!”陈琛满嘴都是我妈煮的汤,但传递出来的却是喝着红酒的感觉,左手并拢捂住嘴,做惊讶状。
“护发,闭嘴,喝汤。”我指着他却没看他,朝厨房走去。
屁股落定,一眼就看出,今晚的菜虽多,但没有一样是阿姨做的,都是我妈亲自下厨,因为颜色不是太可人。
小的时候,我记忆最深的就是我们家的晚餐。
爸爸每天和他的兄弟们出门“劫富济贫”,带着一帮兄弟混来混去。唯一不变的就是他回到家会做一大桌子菜,款待他的各位兄弟,每天的晚餐都要在9点后结束。
后来爸爸不回家了,妈妈一个人做饭。
菜开始越来越咸、越来越难吃,因为妈妈一直不会做饭,只会帮爸爸打下手。
她不知道酱油和盐一起放会很咸。
爸妈离婚后,我就跟着奶奶生活了几年。
饭菜又开始越来越香,虽然颜色不好看,但我一吃就是很多年。
所以今天这些菜,从品相看就是我妈亲自做的。
“我煮了黄豆猪脚汤,还给你炒了丝瓜炒鸡蛋,你不是喜欢吃吗?”她坐在我对面,给我盛了一碗汤。
“嗯,好吃。”我没有抬头看她,一直吃着碗里的饭。因为我知道,我只有使劲儿吃,她才会满足。
天下的母亲都一样。
“明天我带你去医院看一下,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这次不像是酒精中毒。”她叠起双手放在桌上,像我们上课听讲时看着老师一样。
“不用,我得回公司了,现在正好是最忙的时候。”我喝了一口汤。
“别老不当回事!身体是第一位的,钱再多又能怎么样呢?没有了好身体不还是得不偿失……”她开始絮叨。我不接话,这是我的习惯。
父母的唠叨,你要学会听着,学会受着。
几十年后,或者忽然有一天,这些话就不会再出现。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