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初恋--爱比死更冷

第24章


从那时起罗亭就一直在磨一把匕首,匕首是他好不容易在黑市上买到的,黑塑料刀柄,人造革刀鞘,但刀身是不错的钢锻造的。每天出门前罗亭都会思想斗争几分钟关于带不带匕首。他明白如果带了,就有可能出事,因为他知道他已无法控制对张麻子的愤恨之情。 
  如今张麻子还住在多伦路上,如果没发现那本藏在地板下的日记,我无法相信那个开小烟纸店的鸦片鬼一样的张麻子竟是当年的街霸。算下来才四十出头的张麻子看上去像个五十几岁的人,满头白发,背佝偻着,拖着一条瘸腿,泡一茶缸浓茶,喜欢眯着眼看来往的女性,手里夹着大前门香烟,牙齿指甲都已经被烟熏黑了。他和老婆吵架是多伦路的一道风景,大吵一三五,小吵二四六,除了电视机没被从窗口扔出来过,几乎你能想到的所有过日子的东西都被扔出过他家二楼的窗口,叮呤哐啷嘁哩喀喳,超级锅碗瓢盆奏鸣曲。如果有一阵子没吵,大家都会若有所失,直等到又吵起来,大人小孩就都露出欣慰的笑容,互相道:“好嘛!又吵了又吵了!”有几次张麻子还被他孔武有力的苏北老婆打出过家门,他叼着大前门耸耸肩和看热闹的人说:“当年也是翩翩一公子,要不是残废了,能娶这样的母老虎吗?”据说他喜欢把女人常买的东西放在玻璃柜台最下面那层,这样夏天时他就可以坐在柜台后欣赏女人们弯下腰挑东西时领口里露出的无限春光了。如今这样一个人即便站在岚面前岚都认不出了,又有谁能想到这个鼠辈竟然改变了罗亭和岚的命运呢?   
  爱比死更冷 9(2)   
  命运就是这么奇怪的东西,你曾经以为不重要的那些人和事,往往左右了你的一生。 
  我决定在这本书中不提到我父母工作地的那个地名,因为我曾经如此憎恨那个鬼地方,但那个鸟不拉屎的鬼地方同样养育了很多人,就像多伦路对于我一样,它同样是很多人美好回忆的所在,不容外人诋毁,所以我决定不提那个地名。 
  如果说父母居住的职工区是往日的和谐早已消失在黑暗之中的场所,那么小城的西南面商业区则是在干涩阳光中正在失去和谐的地段。春天路边的迎春花带来生机,而夏夜的暴雨则将其分解,冬日的季风将其吹干。两层高的白色校舍,鳞次栉比地排列在被称为“小南山”的徐缓而广阔的山坡上。白色校舍大门气派,无论是外墙上镶嵌的杉木板还是窗框,抑或狭窄的檐廊和窗上的栏杆,一律涂上白漆,放眼望去,白茫茫的一片。小南山上,大凡白色无所不有:刚刚涂得近乎刺眼的白,被太阳长期曝晒后泛出的白,仿佛在历年风雨中被吹淋成虚无的白,凡此种种,无不沿着环山沙路无尽头地绵延开去。校舍没有围墙,只有在狭窄的廊檐下有一道一米来宽的细长花坛。我沿着花坛徐徐步行,叼着烟望着不远处的操场,暑假中的男生在操场中打篮球。脚下的花坛中野花浪漫,红黄不等,更衬托得建筑如同废墟。 
  我开始感到寂寞,暑假的最后一天我偷偷跑去邮局打了个长途给哑巴。公用电话亭的老太听到有人找哑巴不禁在话筒中大笑,她说:“他是个哑巴!”我说:“你管!去……去去叫来!”过了一会儿哑巴真被叫来了,话筒被拿起的声音,里面传出哑巴咻咻的鼻息声。 
  “我。”我说。 
  “咻咻,咻咻。” 
  我拿着话筒,结结巴巴说起太保玛丽娅,“想呐。”我说。 
  “咻咻……” 
  我失落地把烟头掐死在电话亭的玻璃上,一个戴红箍的老头冲我怒目以视,我用更凶狠的目光回敬他,他吓了一跳,像只老狗一样跑开了。 
  “你……想她吗?”我小心翼翼地问。 
  哑巴终于崩溃了,他双手抱着个从未拿起过的公用电话话筒,像歌星拿着麦克风般正对着脸,浑身扑簌地跪在狭小的公用电话亭中,对着话筒凶狠狂哭起来。在刺眼的暑假阳光下,在多伦路闲人的嬉笑围观中,在对太保玛丽娅的无尽思念和怨恨中,哑巴哭泣的声音奇特而催人泪下,呜呵呜呵呜呵呜呵!哑巴哭着。 
  我拿着话筒静静听哑巴哭诉,哑巴哭急了会倒抽一口气,“呃”的一声,悠长而缓慢,然后是更暴风骤雨般的哭吼……漫天飞舞的青春啊。 
  我告诉哑巴我明天要上学去了,最后我轻轻告诉哑巴说我不会放过Jim这个混蛋的,我告诉哑巴我的真实想法,即现在的一切都只是障眼法,当没有人再想起那张让岚丟了饭碗的大字报时,我就要动手了。 
  “十十年……不晚!”我恶狠狠地说。 
  “咻咻咻咻。” 
  我笑了,我告诉哑巴我和他一样痛苦,我说这就是初恋的痛苦,惟一的区别是他的初恋对象是个女土匪,而我的则是个大女人。我说总得为她们做点什么,否则遗憾一辈子。特别想为爱牺牲点什么——操,枪口不是冒烟,简直是在喷火时,Jim这只傻鸟就自动出头了,没道理不让他深刻反省反省,我对着话筒结巴絮叨,满脸恶毒。 
  罗亭最后一次送岚的那个清晨下雨,雨下得很朦胧,带一点青黛色的美。那天罗亭包里放了匕首,他知道那天可能会发生些不祥的事。快到校门口时罗亭感到心里很难受,可以用悲伤来形容,于是他问岚:“如果今天我死了怎么办?”日记的最后几页,罗亭用了很多心理描述,解释说他问这句话时,脑子里总想到的是他可能会被张麻子一伙打死,命丧街头——他问这句话时根本没想到之后发生的一连串事。 
  一无所知的岚跳下车,拍拍裙子笑道:“那我陪你一起上天堂!” 
  罗亭听到这句话时眼圈红了,他怀着某种悲剧英雄的气短情绪问:“真的?” 
  十六岁的岚被这突如其来的郑重打动了,她的眼圈也红了,说:“真的。” 
  “一起死?” 
  “一起死!” 
  学校里的早课铃叮呤呤响起,岚伸出手轻轻摸了摸罗亭眼角的一块乌青说:“我要迟到了。” 
  罗亭就傻傻地问:“今晚我在老地方等你,我带你去天堂!” 
  罗亭在日记的最后一页解释说他最后和岚所说的“天堂”是另外一层意思,他其实是想在那晚,在那个地方占有她,想通过在他眼里如天堂般美好的“第一次”去证明那种他不曾体会过的天堂般的感觉。 
  可岚会错意了,她担心地看着罗亭问:“今天你怎么了,好好的为什么总说起死?” 
  罗亭却没有解释,他忽然起了恶作剧般的童心,他想试试会错意的岚会不会真的陪他去死——慷而慨的,毫无畏惧的,决不犹豫的! 
  于是他点点头说:“别以为我是开玩笑,我今晚就准备去天堂!你敢陪我一起去吗?” 
  “为什么?”岚笑了笑,想冲淡这股扑面而来的浓烈的莫名其妙的悲剧气氛。 
  “不为什么……我爱你。”罗亭低着头,看着自己雪白的回力球鞋说。   
  爱比死更冷 9(3)   
  那是罗亭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说出那三个字。 
  岚的眼泪流下来了,她点点头说:“今晚我过来,和我在一起你就不会想去天堂了。” 
  罗亭看着岚笑了。 
  岚回头跑开,十六岁的她忽然站定在校门口,转身欢笑着对罗亭说:“如果今晚你真的一定要去天堂,我陪你!” 
  罗亭低着头,岚看不清他的表情。 
  一切,都像黑白电影中的海誓山盟那般美好。 
  打完电话后我又去小城西南面的商业区逛了一会儿,在商业区中心,一架吊车正把一个巨大的时装广告牌缓缓吊起,广告牌上的广告女郎露出了一个堪称经典的微笑,她睁大眼睛凝视前方,鲜红色的指甲咬在鲜红色的唇边,她左边的肩膀裸露着,头发则滴着水珠一律梳向脑后,露出那饱满光洁的额头。有风袭过,广告牌便在风中轻轻摇摆起来,光线折射的那一刻正逢垂头丧气的我无意间回头一瞥。 
  全世界只有我看到那一抹熟悉的眼神转瞬即逝在画中人眸子的反光里——那是岚才有的眼神,那是每次她离开罗亭城堡时出门前回望我的眼神,犹如她的指纹那般独一无二。那一刻我坚信是她在遥远之处想我了,而思念化作了一股风,飞过千山万水,来到此情此景此时此地,吹动了眼前的广告牌,让我看到那一抹传递相思的信息。 
  我的脚步戛然而止,张大嘴站在摩肩接踵的商业街上,宛如奔腾溪流中一颗停留不前的顽石。我的头发乱得像个鸟窝,剧烈起伏的胸口正散发着长距离行走后的阵阵热量。我大口喘气,震惊地盯着那块吊起在半空随风轻摆的巨大的户外广告牌。我感到仿佛有一股野蛮而灼热的躁动正沿着丹田一路上攻,烘烤着灼烧着折磨着我十七岁的心肝肺。 
  记忆中,十七岁的暑假就这么火烧火燎地结束了。 
  那天罗亭和岚告别后觉得自己有点可笑,刚才发生的一切又太美好,他恍惚地走着,并未发觉张麻子一路尾随。等到他走上僻静的十二号铁路桥时,张麻子叫住了他。 
  张麻子嗖嗖挥动着手里一把自行车链条锁,脸色铁青地向他走近。罗亭本能地后退一步,发现只有张麻子一人。 
  可能是平时打得太顺手,那天张麻子误认为自己一个人也能搞定罗亭,这让他付出了惨重代价。当罗亭从书包里抽出匕首时张麻子慌了,他不停地冲罗亭吼:“再过来老子就来真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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