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三十一日

第29章


原来他穿错了大衣。
    安德森穿的大衣太小件有何可笑之处,连他自己也说不上来。他在路上又叫又笑,雀跃不已,随即又听到远方传来汽车的喇叭声。这声音叫他更加喜悦。他经过一栋百叶窗紧闭、里头安静无声的酒吧。这么说,此刻已经过了十一点钟——当然罗,他会清楚现在的时刻,是因为他不可能在十点钟以前抵达波雷克芬的派对。他一想起波雷克芬的派对,心思就回到威威公寓里面的奇怪三角关系,然后他笑了起来,笑到他觉得必须松开大衣的钮扣,一念及这件大衣,他越发不可收拾地狂笑,笑到得撑在酒吧外面的招牌上。他抬头望天,任雨水打在脸上,昏暗的灯光下,某个有恶魔标志、穿着丑角服饰的人形是如此清晰可辨。在那人像上方,有着“守护神”的字样。这真是奇怪,他心里想,伦敦居然有两个一模一样的守护神的招牌。说时迟那时快,他的笑声像胶带被剪刀切断似的嘎然而止。没有两家守护神。这家守护神就是他所知道的,位于约瑟夫街上的那家酒吧。
    双脚不自觉地往家里走去,安德森察觉到此情形时,当场停止叫嚣欢笑,这是什么原因呢,又是一个无法解释的谜,不过事实上,想到要绕过街角,转入约瑟夫街,再走进自己的公寓,他心中就有千百个不愿意。他感觉到有悲惨的消息在等着他;他得尽最大的努力,才能离开那个位于约瑟夫街转角,撑起笑得快不支倒地的他的广告柱。他伫立不动。约瑟夫街,就像他走过的其他街道一样,既幽暗又静寂。但也不是全然幽暗。从他的公寓窗户挂得不相称的窗帘裂缝间,有两道细长的光线直直穿透到路上来。
    安德森接下来的行动,和他在生活中的表现一样,也陷入了困局:走三十步来到正门,钥匙插进锁孔,穿过入口大厅,而最后的关键动作即是扭转耶鲁锁的钥匙、打开自己公寓的门。事毕他如释重负,虽然紧闭的客厅门后有什么在等着他,他一点概念也没有。他闻到了雪茄烟味,这多少让他放宽了心;接着他打开门,看见克瑞斯警官占住一张铬制扶手的椅子,双手交叉放在肚子上,像个音乐喜剧中的佛陀探出头来,目光柔和地望着他。室内烟雾弥漫,警官的嘴里衔着雪茄,烟灰缸内还摆着两根烟蒂。仿佛在做分解动作似的,警官不疾不徐地起身离座。两个男人站着面面相觑,然后警官以一个周到主人的姿态,挥手招呼。
    “请进,请进,像在自己家里一样不用客气。这里有一点乱。”
    “乱?”
    安德森开始环顾四周,他看明白了,也许室内吹过了一阵强风。地毯拔了起来,而且扔在一边,坐垫上有狭长的刀口,几张椅子也移了位。画像堆放在墙边,背面全都割开。警官的视线饶富兴致地跟着安德森的目光游走。
    “这些灯管,”他说道:“还有那些电热器元件。全松开螺丝看看里头能否有所斩获。干得真是彻底。”他朝着卧室门亲切地点头。“里面也一样。恐怕是一片狼藉混乱。床垫、枕头,所有的东西。连尊夫人相框的背面都难逃劫数。真是卑鄙。”
    “写字桌呢?”
    安德森之前一直强忍不去看它;不过,他自己清楚,此举可能更为可疑。他看着写字桌,而此刻眼神特别温柔的警官,也跟着转移视线。写字桌被人打开了。汇票、信函、文件,混乱地摆在里面。底下的抽屉也拉开了。搜索者是否发现了暗藏的嵌板,以及那本软封面的黑皮书?
    “手法十分干净俐落,”警官说道。“没有破坏锁孔。用的是万能钥匙。”
    一脸迷惑的安德森,目不转睛地看了又看。难道这场劫掠的主使者便是小薇的情人?但是他的目的何在呢?也许,他知道小薇有留下别的信,所以想要取走更多的信?但这听起来似乎荒谬不堪。
    “你看起来不太舒服,”警官说道。“我帮你倒杯酒,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也顺便帮我自己倒一杯。我很有分寸的,要是没得到许可,我绝对不会在别人家里吃吃喝喝。”他停下倒威士忌的动作。“那是你的大衣吗?好像很不合身。”
    安德森挣脱大衣,然后把它丢到椅子上。
    “我在派对中拿错大衣。”
    “四处游荡喔。”一根巨指对着安德森摇了摇。在指头后方,有两道深陷皱纹的白皙脸庞上,神色沉稳平静。“你知道现在一点钟了吗?我在这儿待了两个钟头。我敢说,你会从烟蒂来推测。那是好汉牌雪茄,差不多一小时一根,总共抽了两根半。我应该把这笔帐记在你头上。”
    “你干嘛等我?你来这里做什么?”
    “忘恩负义的人。”警官傻里傻气地摸起自己发亮的秃头。“一般而言,大家都批评我们警方效率很差。努力有效率,努力多帮助人,但这样他们就会满意吗?当然不会。不过我还是话说从头吧。”他从内层口袋取出一本笔记本翻开。“晚上八点四十八分,强生警员注意到,约瑟夫街十号的大门洞开。他按了门铃,楼上楼下都没人应声,遂自行进入大厅。通往楼上的门紧闭着,但他发现通往楼下公寓的门却开着。他走了进去,发现——”警官停止诵读。“眼前的景象。”
    “我还是不懂。”安德森公然盯着写字桌底下拉开的抽屉。“你没告诉我你来这里的目的。”
    “我对你很感兴趣。”警官的双手再度紧握在肚子上面。
    “你跟踪我。”
    “嗯,这个嘛——没错。”皱纹变深了,嘴巴不表赞同地弯曲。
    “中午是怎么回事?你随便叫办公室一个女的留口信给我。‘米里安街的空气有害健康’?这种事情会名誉扫地的,听见没有,会名誉扫地的。这分明是一种迫害。”
    安德森无意咆哮,但他看到这个大个子坐在满目疮痍的房间里喝威士忌,便不由得对那警察的种种行径怒气横生。
    “喂,喂,安德森先生,你真的让我很惊讶。迫害,真是的。我是在帮助你啊。”
    “帮助!”
    “这个字的意思你懂吧?我刚好注意到你走出那个——营业场所,可以这么称呼吧?我很意外——不是震惊,你了解,只是意外——而且我很担心。接下来几天之内,那个营业场所可能会被警方查抄。你要是人在现场,那就太遗憾了,不是吗?很丢脸的。我是在为你着想,但你可有感恩于心?没有,你反而以为我在迫害你。真的,安德森先生,有时候我同意吉勃特和苏利文的说法。”
    “吉勃特和苏利文?”
    “‘警察生涯苦不堪言’。这是一句非常贴切的谚语,虽然我猜对你来说,还算不上什么警世箴言。”警官的口气仍有安抚意味,且几近赔罪地说道:“不过,我必须请教你几个问题。”
    “我?请教我?”
    “唔,是的,安德森先生。我得告诉你,我们不太满意。”
    “不太满意?”
    安德森呆呆地覆述。他坐着环顾凌乱的房间。
    警官仍盯着安德森不放,他从口袋里拿出指甲锉,开始把自己留长的指甲锉平。他一边锉,一边继续以同样半应酬的口吻说着;在他轻松沙哑的声音下,伴随着轻微的锉刀摩擦声。
    “我跟你说,安德森先生。早上我们又收到另一封匿名信。一样不堪入目。总之,这种事情都叫人反感。别问我内容写些什么,因为我不会告诉你的,但你可以相信我,内容真的是不堪入目。甭管了,那你可能会说,很好,不过晚上的事又怎么解释呢?几天前,你告诉我你没有仇敌,但现在看起来好像是有,啊,安德森先生?”
    “我没说话。”
    “我以为你说了一个名字。”
    “一个名字?”
    “你仇敌的名字。不久前你说你没有仇敌。这不是事实,对吧?你有一个仇敌,而且你知道是谁。”
    “你想知道我仇敌的名字?”
    “这会很有趣的。”警官停下锉指甲的动作。
    “我仇敌的名字,”安德森倾身向前,用虚张声势但难以说服人的语气说道:“是安德森。”
    警官也兴冲冲地倾身向前。椅子边沿撑住他们的身体,两人像斗狗似的正面对峙不动。
    “你的兄弟,是吗?我不知道你有个兄弟。”
    “是我自己!”
    警官的兴致显然被安德森泼了一头冷水。他跌坐回椅面上,同时语调也回复成闲谈的口气。
    “最难应付的敌人就是自己!嗯,所言甚是,但这不是我想要知道的答案,是吧?”
    警官的迟钝让安德森急于把话挑明了说:“你并不了解我。你讲的这些事情——匿名信、捣乱公寓——可能是我自己干的。这些事在我心中起了效应。匿名信——从锁孔窥视,然后把从房间里头看来的秘密宣告天下——这事情可能是我一手主导的。还有这公寓——现在来仔细瞧瞧。记得上一次你所看到的样子吧,每个可怕的东西都摆在它该在的地方,每个丑陋的小坐垫和灯罩都是我老婆亲手摆设的。现在我看到室内全乱了样,所有的一切都惨不忍睹,可是,警官大人,你知道我心里是怎么想的?我在想几年前我早该这么做了。”
    安德森想要心平气和地说话,但他的声音却不自觉地上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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