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三十一日

第40章


她当我是笨蛋吗?突然间他勃然大怒,站在门的这一边,用各种无礼猥亵的话对她咆哮——这些话都相当难听,或许,他是在等佛莱契利下楼来。但佛莱契利并未下楼来,他外出到某个地方去了。走开。安德森听到尖叫声。走开。她终于走开了,脚步缓慢而沮丧,边走还边用手帕敷脸。他打开自己的公寓门,蹑手蹑脚走进客厅,从窗口望出去(只拉起窗帘边缘的碎片)一直看着她消失于街角。他赢了第一回合。现在可以坐下来,仔细检查眼前的情势。但是他自我承诺要做的实绩调查——合理思量自己的处境,并计划接下来的防御措施——终究是不可能实现了。因为当时,他已经迟疑地按下电灯开关,冰冷稳定且忧郁的日光灯照亮了房间,同时也暴露了昨天有仇敌在这里又戳又捅、又嗅又闻地翻箱倒柜挖掘秘密的事实。既然昨天她或她的朋友已侵犯他的隐私,而且还发现了他们想知道的秘密,那么今晚拼死拼活不让那女人进来,显得多么荒谬可笑啊。环顾房间,眼前是污秽狼藉的威士忌酒杯,他感到全然无助。而隐藏在无助感之下的,则是担心害怕。
    他坐进铬制扶手的椅子里,伸手探入自己口袋。他掏出来的第一样东西是小薇所写的信,信纸虽然皱巴巴的,但那无疑是她的笔迹。再一掏——这是不知怎么弄错放入葛雷特瑞克大衣里的匿名信。他对依莲倾诉的时候,为何偏偏找不到这些东西呢?他盯着这些信,在膝盖上把信纸摊平。不过信上的字迹在他眼前模糊不清,他很快就对这些信不感兴趣,任由信纸掉落于地。
    在地毯上摸索捡信的时候,他发现晚报正不偏不倚、而且极巧妙地掉在门内。留下报纸必有用意,因为他们做每件事都有目的。他们是要以标示二月四号的报纸来吓唬他吗?他看看字体,但那个日期却对他飞扬起舞。它飘扬着——但一阵子后,日期变得清晰可辨,虽然其他字体仍在上下左右地摇曳。报上的日期朝他冷笑,字体和数字越变越大,直至在他脑海里爆炸开来。那个日期是二月三十一日。这一刻,当一切摆明这是个警告时——但要警告什么呢?——他闻到了香味。
    抬头环视、张鼻嗅闻,他知道这股熟悉的味道不是淡淡的尘灰味;那是气味特殊的香水,是小薇惯用的“欢愉之夜”。这股香味,此刻在他鼻孔里显得辛辣刺激的气味(怎么以前从来没注意到它呢?)是从卧室飘出来的。这会儿他明白了,方才在外面的拼斗和胜利原来只是错觉。在二月三十一日那天,有一场最后的圣战非打不可,而且非赢不可,在此之前他是无法安歇的。
    他关掉门口的灯,静静来到卧室门前,接着猛然把门打开,这段过程他究竟花了多少时间?多少秒?多少分钟?多少小时?眼前几近一片漆黑,但他仍可辨认出自己所娶的不贞女子正躺在床上,假装动也不动。过去几天来的遭遇即是当下这场争斗的序曲;他一再呐喊着上阵厮杀的口号——二月三十一日——随即扑向床上。
    但这女子比街上那个还要狡猾灵活百倍。在他的擒拿之下,她可以来去自如,要抓住她简直难如登天;她无声无息地出击,而且数度不见人影。在他滚落地板之际,他的咽喉紧缩,于是,他喘嘘嘘地拉下那双无形的手,扯断衣领和领带,挣脱束缚。二月三十一日,他又一次呐喊嘶吼,凶狠地与她缠斗,也意识到有数块玻璃碎片划过他的脸颊,温热的鲜血流了出来。他踢腿,但某种沉重的东西打了下来,接着就突然击中他的肚子。他头一偏,脑袋下的某样东西裂成碎片。他用手拂过眼睛,随即追着她再战,他无法辨识她的位置,于是在房间里跌跌撞撞,时而捉住她、时而又让她逃脱。
    灯火大放光明,他仍然屹立不坠。如果她先前已找来救兵的话,那么情况就不妙了。他喘着气,缓缓地转向门口。她的主要帮手站在那儿,双腿岔开,脸色阴沉、线条忧伤,身形结实得像一只戴着常礼帽的牛头犬,此人身后还有好几张面孔,都是他往昔结识的人,门口那个女人面容年少清新,认不出是何许人也,男人则是穿着蓝衣。为了对付他,他们居然出动这么多人?在自觉大势已去的心境下,他第三度大叫“二月三十一日”,接着冲向他们,使出全力攻击,敲掉牛头犬的帽子,把那头吠嗥的野兽压在地上,将其咽喉紧紧勒出棱纹。然后他感到头部传来一阵钝痛,痛楚随即扩散开来,他的双手开始软弱无力,身子一瘫,摔落于地,落啊落啊直往下落,摔落到羞愧可耻、永世无法翻身的挫败中。
    
    第六章四月十四日
    
    两名男子走在碎石路上,朝着一栋巨大的灰色建筑物走去。一路上他们默默无语。他们没有一个人注意到蓝天散放的光辉,更别提路两旁呈几何图案、精巧匀称的公园了。来到建筑物门口,两人之中年纪较轻、身穿棕衣,其貌不扬的金发男子停步说道:“你想要证明什么?”
    他的同伴较为高大硕壮,而且块头看起来比实际上的本人还要庞大,那是因为在这个四月天,他还穿着厚重的深色大衣之故。他举起常礼帽,擦掉额头上的汗水,再戴回帽子并说道:“什么?”
    棕衣男子转身背对建筑物,凝视着前方空地。
    “今天早上我递出辞呈了。”
    “辞呈?”戴常礼帽的男子不可置信地说道,接着又以非常滑稽的腔调补了一句:“你为什么要辞职?”
    “你是个中老手,”棕衣男子装出温和的口吻。“但是,你知道的,我却是第一次把一个无辜的人逼疯。我不喜欢这样。”
    “无辜,”另一人又冒出一句话,口气同样是既怀疑又不耐烦。“你不是在告诉我说,他也把你蒙蔽了吧?听着。”他伸出指头来列举项目。“第一,钱。当工作没了的时候,你可不会对五千英镑嗤之以鼻吧。第二,他恨他老婆。你还记得那本日记吧?‘我不明白自己为何不老早就把她推下楼梯。’这句话你怎么解释?”
    “没什么好解释的。那不代表什么。跟老婆处不好的男人,都有可能写出那样的东西。”
    “跟老婆处不好。”大个儿轻蔑地哼了一声。“而且他还跟依莲·佛莱契利乱搞男女关系。”
    “她否认这件事。”
    “不然你希望她怎么样,直截了当承认?他是故意烧断地窖楼梯间的保险丝的。若非如此,当时几分钟之前,佛莱契利怎么会发现灯仍然会亮呢?然后他袭击他老婆的脑袋,打碎了她的头盖骨,她跌下楼梯,摔断了脖子。”
    “佛莱契利所说的不一定是真话。”
    “他干嘛撒谎?那盒火柴又怎么说呢?你说说看那是怎么回事?”棕衣男子无言以对。“摆在她尸体旁边的火柴盒是打哪儿来的?她从厨房走到地窖——安德森说她手上没有火柴盒。她身上的衣服也没有口袋。她经过的走廊上,没有可放火柴盒的壁架。她打开地窖的电灯开关,却发现它没亮。她开始往楼梯下面走——她打哪儿去拿火柴呢?火柴会出现在她尸体旁边,只有一个解释。安德森杀了她之后,把火柴盒留在那里。你能提出别的解释吗?有人能提出别的解释吗?”
    “我不知道,”另一个人说。“我真的不知道。也许她手上拿着火柴盒,而他没注意到。也许有人将火柴盒留在地窖楼梯口。”他心虚地说道:“天下事无奇不有。”
    大个儿似乎充耳不闻。
    “刚才我们说了半天,”他轻声说道:“是想要证明什么来自我满足吗?万一这案子上不了法庭呢?难道说伸张正义的目的就是要让这个杀妻凶手,无须为自己犯下的超简单罪行负责?你是这个意思吗?”
    “你讨厌他,不是吗?”葛雷特瑞克突然说道。“你厌恶他那种人。”
    警官抬头望着天空:“我谁也不讨厌。”
    “你自任审判的角色,然后判决他有罪。你在扮演上帝。警察不应该扮演上帝。”
    “警察,”克瑞斯警官说道:“就是上帝——或者说,他是上帝的世俗替身。”他壮硕的身形在灰色建筑物的衬托下,稳稳的显现出来。“正义女神应该是贤明的,而非盲目的。在我们到达正义的彼端之前,如果被法律的形式所束缚,那么我们一定要一脚踢开它。我们有对这个无辜的人做出什么事来折磨他吗?我们只是四下丢一些暗示,打通电话给马尔康·邦兹爵士,以他外甥的身分把你安插进公司,更动他的桌历,搜查他的公寓而已。一个无辜的人会被这些事情搞得心烦意乱吗?”
    “那封信。”葛雷特瑞克说道。
    提出这件事的时候,他似乎缩进了西装里,尽管天气暖和,他却几乎是在发抖。
    “那封信,”警官爽快地说。“得感谢你这位业余的伪造高手,当然罗,它是骗不过笔迹专家的。但话说回来,那封信效果如何?”
    还瑟缩在棕西装里的葛雷特瑞克说道:“那封信使他丧失了理智。”
    “错了。对一个显然有罪的人而言,充其量它只是扭转了局势。不过在那当下,你的观点是对的。信里头有什么会把一个无辜者吓得屁滚尿流的?他为何不告诉我他一直饱受困扰?日记失窃,为何他也不说?因为他害怕真相。假如他没有丧失心智的话,”警官若有所思地补充:“四十八小时内就会被我们攻破心防,自白招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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