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衣,你到底想要什么?”那个俊朗的男子眼中的绝望仿佛要把她杀死 。
“梁墨,你知道吗,我以前受过伤,所以也就不敢那么全心全意的去相信了,只是,我是真的,用尽了力气去相信你,可这份相信,却让我绝望,我只能选择放弃。”
那就是她,笨拙的爱,终究让两个人都没能全身而退。
很多年后,再回忆起这个场景,她还是会清晰地感觉到心痛。
她一直疑惑当初梁墨是如何得到那封信的,直到他把它当做一个故事娓娓道来。
他说,梁墨的前十七年都不懂得什么叫作深情,父母经商,忙于应酬。
觥筹交错间,他也忙于把自己驯服的妥帖,一直以来,他都是一个淡漠的存在,不多管一次闲事,不多谈一句闲话,对谁都一副笑眯眯的样子,却又从不把任何一个人放在心上。
他原以为自己的一生都这样了。
可有一天他突然在门卫室看到那封署名杜锦年的退信,可能是信封的字迹太清秀,令他着魔般拿起。
“爷爷,这封信?”他问。
“哦,是十八班的沐花衣寄出的,不知那姑娘怎么了,没写地址,是封退信”,门卫大爷忙着接收新送来的报纸,无暇顾及那封退信。
“爷爷,我替您退给她吧”
他讲完便走了,拿到十八班门口,拽住一个出来的男生就问,“同学,你们班有个叫沐花衣的吗”。
“哦,那个不太说话的怪姑娘啊”,那个男生感叹了这么一句,指了指窗边靠后的位置。
“怪姑娘”,他喃喃,不自觉地笑了笑。
怪姑娘……
那时,陈奕迅有一首歌十分风靡,叫《打回原形》,里面有这么一句歌词,若你喜欢怪人,其实我很美。那时他年少,虽然性子淡漠,却也有情怀,总是觉得怪这个字因为这首歌变得格外温柔。
于是,他偷偷打量起了那个怪姑娘。
她在看窗外,看的那样入迷,好像外面有什么宝贝似的,而阳光温温柔柔的铺在她的脸上,他甚至能清楚地看到她长长的睫毛扑簌在脸上的阴影。
他站在门外,看了好久,直到少女不知道因为看到了什么轻轻笑了一下,露出了腮边的小酒窝。那一刻,他的心就像被什么东西叮了一下似的。
那种触觉,柔软而又绵长。
那晚,他意外失眠了,因为思念一个姑娘。在翻来覆去睡不着的时候,他魔怔似的拆开了那封信,那封她写给别人的信。
电石火光间,他被文字中的深情所震撼。
在此之前,他一直觉得感情不过是种负重,可那刻他却突然开始羡慕起那个叫杜锦年的少年。
从此以后,他像发了疯一样的偷窥沐花衣,他偷偷的跟踪她、观察她。她确实很怪,平常话很少,在女生都三五成群的年纪,她却总是一个人,有时看书,有时看窗外,还有时去外面阳光下踏着影子散步。
她会在午饭时坐在空无一人的花园中晒太阳,会在夕阳西下时看着天边的云彩发呆,会在伤心时爬上无人的楼层吹风。如果下起了雨,她会选择在雨中奔跑,淋一身的雨,却很快乐。
他就这么一点点看着,有些东西便已深入骨髓。
愿得一人心,
白首不相离。
这是他唯一记得的诗句。
阿生说,爱总是让人百转千回。阿生是他好朋友,跟他不一样,喜欢男生,所以感情总是来得细腻。
爱总是让人百转千回,他开始偷偷地渗透到她的生命中,比如,走在路上不小心碰她一下,匆匆说一句对不起,或者,每天故意经过她们班门口许多次,偷偷往里看一眼,可这些却都无果。
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有一天,他等到了机会。当那个叫沐花衣的姑娘从家里哭着跑出来时,他跟了过去,借给了她一个肩膀。
很久后,他才知道,原来那天沐花衣跟父亲大吵了一架。
起因是沐海深收下了林沧雨寄来的支票。
“爸,她都走了,不要我们了,你不要再收她给的东西了”,沐花衣说。
“小衣,她是你妈”,沐海深说。
“她不是我妈,从她走的那一天起就不是了”,她说。
“胡说八道”,沐海深打了她一个耳光。
她还是哭了,有很多事情她以为她不在乎的,至少是没那么在乎,可她却骗不了自己,怎么能不在乎呢?她骗了自己好久,却还是没有骗过自己的心。
于是,那个傍晚,她接受了来自陌生人的肩膀。
好久之后,当她终于停下眼泪,开始安静下来时,他才开口。
“沐花衣,可以听我讲一个故事吗?”
“好”
于是,他把那个故事原原本本讲给了她。
“梁墨,我再也不想这么孤独下去了,我们在一起吧”,当他讲完那个故事时,沐花衣这么说了一句。
那时年少,他不知道她这句话带着几分破釜沉舟,所以那时他说,“好”。
“沐花衣,从此以后无论是杜锦年,还是别人,你都不许想,你只准记得梁墨,也就是我”
有些事就是这样,水不到渠不成,水到了,再多阻碍那个人也会走向你。
像宫崎骏说的,这世上总会有人走向你,不顾一切的走向你。
而你,只需等待,用最好的爱,等待他的到来。
那晚,远在A城的许乔木突然做了一个梦,他又梦到了那个说话软软糯糯女孩子的微笑了。
就像姐姐刚离开的那些日子,每天夜里他都会做梦,梦里总是那个叫小衣的女孩子笑容甜甜的给他送一个幸运吻,她说祝他心想事成,幸福安好。
那些梦,陪他度过了那一段苦厄岁月,成了骨髓深处最深的守候。
第二天,他打电话给林茂。
“林叔,你还记不记得,我五岁那年走失,寄住的那户人家的小女儿叫什么名字?”,坐在紧闭的落地窗前,他问。
阳光从窗帘缝隙中钻进来,尘埃舞动,恍若隔世。
“哦,好像是叫沐花衣,当年董事长差我去道谢,他们却不肯接受我们的谢礼,所以我的记的还算深些”林茂答。
这个略微年长的男人至今还记得,那日,他去答谢,沐家小丫头撅着嘴把他挡道门外的样子,那时,她委屈而又气愤地瞪他,说他是把阿乔哥哥抢走的坏人。时光荏苒,很多记忆都出了岔子,可那小姑娘湿漉漉的眼神却留在了他心里,真是个顶好的孩子呀,他不由感叹,率真,善良,让他不由自主地念起那首童谣,小燕子,穿花衣……,因此,他记得那么深刻。
“少爷这是……需要我弄来详细的资料吗?”,看着沉寂半响,好似也陷入回忆的许乔木,林茂又问。
“不必了”,许乔木思考了一会,回答。
时光飞逝,许多的熟识都早已变的物是人非,何况是当年的萍水相逢呢,想来都觉冒昧,又怎么心安理得的去叨扰呢。
那份记忆里的幸运,本就该尘封在时光里,成为一段往事,而不是,现实里的救赎。
梁墨和沐花衣在一起的消息,阿生是第一个知道的,所以,第二天下午,他就拉着两个人去庆祝。
酒过三巡,阿生开始讲梁墨以前的事情,至此,沐花衣才开始真正了解梁墨,那个棱角分明,眉目清秀的男子。
那个夜晚,她给了梁墨一个大大的拥抱。
“梁墨,这是属于沐花衣的接受拥抱,以后如果有做不好的,请多多关照”,晚风习习,她眉眼似月。
那是沐花衣真正意义上的初恋,没有借鉴,没有指导,只能凭借心里的感觉很笨的去爱。
“小衣,没关系,我会用力一点”,梁墨回抱了她一下,说。
那时,他们都不想毁了彼此关于爱的梦想。
却不知命运无情,有些事情不想不代表不会一塌糊涂。
后来,日子久了,她们渐渐习惯了一起吃饭,一起到花园中散步,有时也会安静地坐着,看着蔚蓝的天空畅谈未来。
“小衣,那时候总是感觉你太孤单,但不知是不是错觉,却又觉得孤单只有放在你身上的时候没那么难以接受”,梁墨这么说,然后叹息。
“所以,你就充当救世主了,梁菩萨”,她笑,斜眼看他。
然后,他也一笑,点点她的脑袋,“傻丫头,我说的不是那个意思,你懂的”。
她笑笑,不置可否。
“小衣,你说一辈子多长呢”,梁墨问。
“可能是两个无名指的距离吧”,沐花衣笑着回答。
“那,我就爱你两个无名指的距离好了”,梁墨说。
当时年少正轻狂,轻狂到什么诺言都敢许,却不知,年少的信口雌黄迷人却也伤人,一不小心就让回忆沾染上深重的企盼,随之而来的,便会是深刻心底的伤痕,烙印。就像山无棱,天地合。就像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再美,也不过只是一段故事而已。
天涯海角,总无归期。
那曾是沐花衣最快乐的时光。
梁墨疼她真的疼到骨子里,他会在冬天刺骨的自来水中给她洗校服,会在她来大姨妈痛到不行时给她泡热奶茶,送暖水袋,甚至会在大庭广众之下给她系鞋带,擦鼻涕。
阿生说他从没见过梁墨对任何一个人这样好过
阿生是梁墨的小兄弟,他常常会在众人面前面带笑意的唤她一句小嫂子。
而沐花衣呢,她也偶尔会在自习课的时候,把红墨水泼在鼻子上,装流鼻血逃课给他洗衣服。
阿生说,爱情让人伟大。
而她,其实并不伟大,只是想让他身上的味道换成她身上的味道,淡淡的薰衣草香味。
梁墨还是知道了,知道了她为了帮他晾干衣服穿着他结冰的校服满校园跑。
那天,一向好脾气的梁墨第一次发火了,很大的火,吓得阿生一句粗气都不敢喘。
沐花衣却看着他咯咯地笑,像个任性的小孩子。
“阿墨,你不要生气,我给你唱首歌好不好”,她说,说完便开始唱。
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好像花儿开在春风里,开在春风里。
在哪里,在哪里见过你,你的笑容那样熟悉,我一时想不起。
柔软的一首情歌,配上她温柔的嗓音,婉转动人。
“阿墨,这首《甜蜜蜜》,是有华人的地方就会唱起的情歌,今天我唱给你听,就算有一天你离开我了,听到它,也会想起我”,她说。
一首温柔的情歌,听的一个一米八多的大个子男生眼泪直流。
“小衣啊小衣,我该那你怎么办”,他叹息。
其实,在北风里奔跑时,她一点也不冷,真的。因为那一刻起,她才明白,原来她喜欢梁墨一点都不比梁墨喜欢她少。
否则,她又怎么会像个傻瓜一样因为担心他没校服穿被老师骂,而把他结冰的校服穿在身上满校园跑呢。
虽然这件事的后果是被梁墨大骂一顿,但她还是觉的那刻她是幸福的。
她甚至开始幻想,不久的将来他们会有一个家,有大大的厨房,排满书的书架,还有一个阳光一照就照进的卧房。在春天的时候,她和梁墨会一人一头牵着他们的孩子在春风中散步。
像海子诗里说的:
你来人间一趟,
你要看看太阳,
和你爱的人,
手牵手走在街上。
爱他,也爱太阳。
而她的心也不再彷徨孤单。
那时,她总是在幻想一辈子,却忽略了一辈子的长度。
在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人幻想一不小心就白头到老,
可白头到老又是多么小心的奢望。
她和梁墨就那样肆无忌惮的在一起,经历过检讨书,找家长之后,依然像两个恬不知耻的孩子一样相视而笑。
老师说,沐花衣,你真的是无可救药了。
是啊,无可救药。
而她觉得老师说的一点也不错,她确实无可救药了,即使知道前方是地狱,她也愿和他一起坠入。
那时,她就像一只扑火的飞蛾,毫不顾忌浓烈的火舌,拼尽全身所有力气的去爱,却不知,爱情就像是重感冒,爱深了,会咳血;爱浅了,也成伤。
深爱的背后往往是万劫不复的无底深渊。
爸爸说,小衣,爱一个人并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
可那时,她早已固执的同他决裂,自然听不进他这有些意味深长的忠告
有人说,爱情是一朵碎桃花,美在盛开刹那,难在开不过春秋冬夏,可那个说这句话的人却忘了,在陷入爱情的人眼里,生命是没有春秋冬夏的,有的只是今天。
高二下学期,沐花衣的学校经历了百年难得一见的并校,乡镇上所有普通高中全部撤并到县城的两所重点高中。
对于这事,他们早有传闻,只是谁都没有放在心上,以为流言终是流言,不久便会不攻自破。
后来,高三年级的走了,高一年级的却迟迟未来,他们才开始慌乱,可是哪还来得及呢?
所谓命运,于每个人来说都是逃不开的羁绊,越用力挣扎,越徒劳无功。
对于命运,我们每个人都是它卑微的囚徒,被困在一个暗无天日的牢笼里,即使头破血流的反抗也无济于事。
老师对他们说,高一的不会再来了,我们很快就要搬入B城一中了。
然后满脸喜气的开始讲课。
而她呢,只是盯着操场发呆。
在那节抛物线满天飞的数学课上,盯着窗外偌大的操场发呆。
工人们已经开始拆篮球架了,那个曾有无数人挥洒汗水的地方几乎一瞬间变得荒芜。
多年以后,杂草丛生,锈迹斑驳。也或许连这些都不再存有。
还有谁会记得那时的她们呢?
十六七岁,最敢爱敢恨的日子。
晚上,她趴在被白炽灯照亮的桌子上,趴在被摞得高高的书本的缝隙间,开始写日志。
真的,要走了呢。
与这个学校再无半分关系,连藕断丝连也是不可能的了,我自嘲的想,任凉风拂过耳际。
再无可能了吧,那些奢望中的再遇,连自己都开始失望透顶了,22号,白纸上的大红印记刺得眼睛都生涩开来,我却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我风轻云淡的看着别人在这个世界里充满斗志的收拾行李,却对自己的满片狼藉置之不理,我是如此固执,以至于现在不想动它,丝毫不想。即使分离的确在我的世界里猝不及防。
我旁若无人的在校园踱步,校园音乐又开始播,只是我却透彻的明白,分离的日子没有几天了。
原来,是这种感觉的。
离别唤醒了我对不舍的记忆,麻木又疼到极致,以至于说不出半分言语。这样也好吧,至少我在适应这个过程,无论它是好还是坏。
——2013年5月20日
沐花衣
离校那晚,被压抑了很久的氛围突然high了起来。
所有人像被困于瓶中千年的巨兽饮鸩狂欢,她在空旷无人的三楼独自坐了好久。
窗外月明星稀,苍穹浩大。
而她,连同她的伤心在这宇宙中渺如微尘。
不知何时,梁墨上楼
“小衣,你要喝酒吗?”
她接过酒杯任苦涩的液体入喉。
或许,她真正心疼的只是一次又一次的告别。
回教室时,气氛已经安静下来,隔壁班的班主任早已开始斥责起来,高考未过,任何伤怀都显多余,而她们班主任,那个年过四十,平时尖锐刻薄到让她们怕的中年男子,却突地在讲台上大哭起来。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当人生已走过四十载,太多的温情都已转变成理性,这种真诚的哭泣就显得太过珍贵。
他说,对不起,我很难过。
许多人都哭了,在安静地空气中只响动着无数的抽噎。她呆呆地想,这会是高中最温情的感动。
第二日,收拾行装,犹如难民。
那时,她并不知道自己将会迎来怎样的未来,也从未想过,在那个未知的一中会迎来那么多的鄙夷,那一群天之骄子用白眼对她们这群渣滓生嗤之以鼻,校方领导也委婉传达接纳她们的大度以及她们该如何感恩戴德的暗示。
何其幸哉,何其不幸,她一语未言。
女生宿舍与教室隔了一整个校区,望着大大的行李她几近无语。梁墨帮她把行李扛到宿舍楼下才被男士止步的告示牌挡了回去。
“怎么办,这楼高的要死,你又在五楼,自己上去还不累死”梁墨有些担忧。
“姑娘十七年的肉不是白长的”她嘻嘻笑着推他走,并拍拍胸脯示意他放心。
也许是天无绝人之路,一个好听的声音就在这时响起。
“同学,你需要帮忙吗?”下一秒,映入她眼帘的是一张红扑扑的脸,不分外俊俏,却让人觉得很友善。
“哦,谢谢你,但不用了,我想我自己可以的”生性逞强,她还是随口拒绝。
可不料,她却一把抓起她行李的一头
“哎呀,好了,别客气了,你一个女生哪拿得了这么重的行李,再说是五楼哎”
她的豪爽令她十分无语,于是,她只能不停说着谢谢。
旁边的女生又开始讲话了,她收起思绪静静听她讲,“哎,我叫莫妮妮,你叫什么名字?”
“你好,妮妮,我叫沐花衣”她回答。
“哦,刚才那个男的是你男朋友么,好帅哦”她不吝称赞,沐花衣只轻轻一笑。
到了宿舍,沐花衣又一次向她道谢。
“天底下怎么会有这么喜欢说谢的人呢,好啦,不用再道谢啦,我走了”,莫妮妮笑着说。
她和莫妮妮就这样成了朋友
其实,于她来说,人生大部分的事物只是风景,而风景往往用来错过,人也是一样,大多数人都只是过客,在一个点交叉后,开始错过。那些温暖的假想不过是无数条平行线,以为靠的很近,却无法做任何依靠。
刚开始时,莫妮妮于她,也是这么一个人,她对她并没有任何情感的奢求。
她沉默,莫妮妮开朗。
环绕在莫妮妮身边的是整个宇宙,而她却是宇宙之外那颗独自旋转的孤星,永不坠落,却也不能冲破孤独。
可真正改变她的却只是一句话,那是她写在笔记本扉页的一句话:当全世界都乐的张牙舞爪时,我却哭的梨花带雨,我就是这么个不合时宜的人。
是的,一直以来,她好像总与这个世界背道而驰,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别人总管她叫怪人,开始她还会反驳一句,请尊重我的生存方式,后来,便懒得反驳,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于做局外人。
谁的生活不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呢?
可莫妮妮说她不在乎。
“小衣,人生而不同,可友情就是用来求同存异的”,莫妮妮说,那时,她说的无比认真,微笑的样子让她误认为她是个偷下凡尘的天使。
就从那刻起她动了心,从此将她那份孱弱的感情倾力交付。
你看,她还是会相信,即使被伤害过,即使说着再也不信,可她依旧会相信,很笨的相信,然后,交付出自己的心。
“小衣,我们做朋友吧”,莫妮妮说。
她说好,再难启齿。
阿生说,在这世上行走,相信一个人很难,这需要极大的勇气,因为放任相信往往会受重伤。
可那一刻,沐花衣却忘了李锐在《人间》里写过的那句话:这人间托不得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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