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莫失落

第4章


  我看到本子的第一眼就联想到了邓诺,这也许就是当时来自我的内心深处潜意识里产生的对邓诺的那点幻想吧。希望可以离他近一点,再近一点,希望可以了解他,认识他。
  邓诺你等着我会认识你的。
  (九)
  过了很久之后我才发现也许初见,邓诺这个名字就已经深深的刻在了我的心里。
  然而当时的我还没有意识到就是这一天, 对于别人来说仅仅是数以万计的生命长河中的普通一天,于我而言却是一段剪不断,理还乱的暗恋故事的开头。从那天开始之后我和他,那个叫邓诺的男孩渐渐的纠缠在了一起,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
  想逃的逃不开。
  该忘的忘不了。是我当时所处状况的真实写照。
  很久之后我才发现我是错误的,刚开始我觉得我们认识的很巧合,一切都是因为我们很有缘分的缘故,所以我才想要了解他,但是后来随着年纪的增长,渐渐的我明白了这种感觉叫做一见钟情。
  终究还是太过稚嫩我想当然的认为一见钟情是那么的触手可及,天真的以为相信一见钟情的开始注定会有一个幸福的结局,就像童话中的王子和公主会幸福的在一起一样。然而执着本身就已经错了,太过执着变得更容易受伤。因为一百个人会发生一百种一见钟情。一见钟情除了有在一起-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美好结局外,还会有没在一起-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的可悲结局,还会有-恋人未满,友谊至上的可叹结局等等。
  可惜我们不是哈利波特,我们也没有上过魔法学校,我们根本就不具有预测未来的超能力。
  记得张爱玲说过我于千万人之中,穿过了茫茫人海,遇见了你,于千万年之中,跨过时间的无涯荒野,恰到好处的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你。但是赶上了又能怎么样呢,谁又能保证一定会有结果呢,在通往爱情的道路上有太多人参不透生命的线条,命运的玄妙,有太多人始终执着可望不可求的东西,也许在冥冥之中一起早已注定,该来则来,无处可逃,该走则走 ,无法挽留。这是我在多年之后写的日记。也是我在多年之后发出的感慨。
  缘分真的像极了一本书,书里写满了我们用青春,用热情筑成的故事,只不过这些故事命运只给我们一次机会去书写,一旦写完就成了定局,命运根本没给我们重新写一回的机会,尽管写失误了太多的章节,我们也无可奈何。唯一能做的只是在日后重新翻读时能够把开心的章节不开心的章节都看的云淡风轻。不会再为书里的那些美好故事兴奋过度,也不会再为了书的那些悲伤的章节流干眼泪。
  有些人就这么在你没有一丝丝防备的时候出现了。
☆、开学
  (十)  
  这是一种怎样的感觉。
  就连神奇,美妙两个词都不足以去概括形容。
  我明明没有喝酒,可我的确有一种飘飘忽忽,晃晃悠悠的感受。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酒不醉人人自醉吧。
  世上的感情永远逃不开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我看不懂的是我对邓诺的一片热忱,我看懂了的是罗星海和张梦楠迷离的感情。
  曾几何时我清醒的觉得他们就是我们的映射。
  罗星海那一天你跟我说,你喜欢上了一个人,她不算漂亮,性格也不算可爱,可你就是喜欢她。
  你让我相信了,原来喜欢真的可以不是因为她有多好,可以单纯的解释为一种感觉,感觉对了,就对了。
  你用你的实际行动向我证实了“有种爱情叫做她是你的是唯一,遇见即陷入,你困惑爱情为什么总是单箭头”
  你的幼稚犹如曾经的我。
  你的苦楚我都经历过。
  罗星海我替你感到不值,或许这种不值更是多年之后我对多年之前的我的看待。
  真理都是靠前人一步一个脚印踏出来的。
  那时你正在喜欢一个人的感觉里沉醉,我明白那种设想中的未来总是过于憧憬的感觉,所以我没有跟你说,我不想泼你冷水,因为我知道就算我跟你说,你也绝不会相信单项的一见钟情有一种结局是以一人轰轰烈烈出场一人无力心痛收场。
  我一向是一个敢说敢做的人,可是一旦问题涉及到他就触及了我最胆怯软弱的部分。 
  罗星海我佩服你,尽管最后我们的结局一样可是你的勇敢使你没有留下遗憾。
  你面对喜欢的人你会让她知道哪怕全世界的人都不知道她也会知道,而我面对喜欢的人哪怕全世界都知道可是唯有他不会知道。
  记得你给我讲的爱情法则,你说“在爱情的世界里,我若是胆怯,爱情它便后退,我若是不争取,爱情它便没结果”你还说“我只会一边哭着跟你说我有多痛苦有多忘不掉他,可我都不愿意跟他说一句喜欢,这就好比是买彩票我连彩票都没买呢,就说不会中奖,不是彩票先否决的我而是我先否决的它,就像天上掉馅饼的这种美事,我连器皿都没准备好,又怎能去怪馅饼最后掉到了别人那去”
  不知道关于他的记忆我究竟收藏了多少,他作为主角出现的,他作为配角出现的,甚至他作为旁白出现的,就算是细枝末节涉及他的都会被我一一的收起。
  还记得那天的我热情满满的买了日记本,回到家又小心翼翼的将日记本拿了出来毕恭毕敬的放到了书桌上,好像在做着什么重大的仪式一样,我尽管拿着笔但看上去却毫无意义,因为我不知道该从何处下笔,该怎样下笔,所以我只好放下笔,但是我却又止不住的盯着空白的日记本根本不停下来的对着本子笑。
  这种感觉分明就是喜欢,可我当时竟没有反应过来,后知后觉不知道在这中间蹉跎了多少光阴。
  自从今天的偶然邂逅了邓诺之后,邓诺的身影便时常在不经意间在我的脑海里翻涌着浮现,他精致而清秀的五官在诗洛记忆的脉络里也越发的清晰了。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终于再次拿起了笔,紧接着便是在日记本上勾勾画画,不一会便绘出了一个邓诺。画完之后我又在邓诺的旁边写了缘分两个字个字。
  缘分于女生而言不明因果最好的的理由就是缘分。
  缘分这两种东西信则有不信则无,当初造物主创造出这个词可能就是为了用来赋予解释那些根本没有办法解释的感觉。
  我一直在期待,不断的在思考明天见到邓诺的时候应该穿什么好啊,应该说什么好啊,这大概就是青春。这大概就是青春的人儿所特有的表达爱慕的一种方式吧。完全的发自内心,方式极致的简单,目的极其的单纯。
  我以为这仅仅是我贪婪你的美色的后果。
  人都是这样的视觉动物,谁不愿意多几分视觉享受。
  我当时却不晓得现在我以为的一切都是错觉。我荒谬的得出了一个错误的结论。
  (十一)
  女为悦己者容想来还是有一定科学依据的。
  毕竟那种肤浅我真实的践行了。
  翻来覆去的不眠夜我想了一个晚上又折腾了一个早上,我终于找到了一套满意的服装搭配,踏上了去往学校的那条熟悉的路。
  开学的第一天,老师当然还有好多琐碎的事情要处理譬如分座位,军训要求,缴费要求,时间安排等等乱马七糟的事情。
  分座位这种问题对于武严这种既严格又正直的老师来说结果当然是毫无悬念的。
  他清了清嗓子站在讲台上说到“我是一个向来就提倡公平的老师,安排座位这种事情我们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大家现在到走廊里男生一列,女生一列,按照大小个站好,为了防止大家上课说话不认真听讲,我决定男女搭配做一桌。另外如果大家有视力不好的或者是有什么其他特别情况需要特殊处理的,一会来找我,我酌情处理”
  严格的老师原来还会这么有人情味。
  最后由于各方面种种的原因造成了一个诗洛坐到了第四排 ,而邓诺坐在第二排,沈傲硕坐在了诗洛与邓诺之间的第三排的结果。
  (十二)
  “大哥”这是沈傲硕对邓诺一向的称呼。
  “你艳福不浅啊,同桌比同桌真是气死人啊,你看你这同桌长相,身材哎呀真是太不错了,你再看看我同桌”沈傲硕伸长了脖子对着邓诺的耳朵小声说到就好像是干了坏事生怕被发现的孩子一样的小心翼翼。不过夸起邓诺同桌的,扁起自己同桌的时候他的声音仿佛不受控制了,不知是面对美女的情不自禁还是想要讨好美女的刻意而为之,总之他越说越来劲,不知道别人怎么样反正我是听的一清二楚。
  美女对于男生的诱惑力完全不亚于帅哥对女生的吸引力。
  “肤浅”这是在我听到沈傲硕的话之后唯一想到的一个在此情此景可用作修饰的形容词。
  这大概就叫做青春期吧,无论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子都被赋予了极其敏锐的嗅觉,对周围的帅哥,美女分别具有深刻的洞察力。
  邓诺的同桌就是站队时被沈傲硕抢白的那个娇滴滴的嗲妹子,一身的时髦装扮,一脸的化学制剂。
  女生都有第六感。
  我不禁自觉的将那两件事联系到了一起,是否昨天的那场抢白就是早有预谋的。
  事实证明第六感还是有一定可信度的,尽管抢白是无心的,但是沈傲硕对丁馨确实暗生了情愫。
  沈傲硕的同桌是一个脸圆圆的,微胖界的女生,可是看起来甜甜的十分的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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