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的南北天桥

第52章


我可以。”
  那边沉默了一会儿,两三下沉重的呼吸,带着浓浓的不安定,颤抖着,沙哑着说了一句:“不用了。”
  得到回答,以秋低下头,不多说什么,扣上电话,再次走到了窗边,下面已经是另一个情景了。
  汪曼春似乎给了明镜一团用手帕包着的东西,离得太远看不清楚,只看清是一团血污。
  不用想也知道,那是属于明台身上的东西。
  明镜崩溃了,瘫软在地上,声嘶力竭的喊着,那凄厉的饱含苦楚的声音,穿过玻璃,传到了以秋的耳朵里。
  “汪曼春,你这个畜生,你不得好死。”
  汪曼春与明镜对峙,多是以汪曼春狼狈道歉收场,诅咒明镜也是汪曼春经常做的事。明镜很少对汪曼春动怒,永远都是端庄,好似汪曼春只是尘埃,高高的俯视。
  明镜有汪曼春最想要的东西,却不想从汪曼春身上得到什么。
  而现在,情况翻转。汪曼春是个心气极高的人,除了明楼,不让任何人。面对把她从云端拽入地狱的明镜,有这样的机会,她怎么会放过。
  她不管不顾,尽情发泄,甚至忘了,明楼,就在高处看着她。
  这场闹剧已有一刻,以秋从头到尾眼神都毫无波动,但当听到明镜那凄厉的哭喊声时,两行清泪从以秋的脸颊滑落,打在了地面上。
  “明镜,你这个畜生!我诅咒你不得好死!!” 一声凄厉的女声在汪以秋的耳边炸响开来,震得她心脾酥麻,疼痛欲裂。
  这喊声,像是一把钥匙,打开了她尘封的记忆。
  那时她姐姐十六岁,那天距姐姐十七岁的的生日也没有几天。
  那一天,发生了好多事,那天以前,汪以秋是个小公主,高高在上,有人疼爱,无忧无虑。那天之后,家破人亡,跌落云端,没有理想,没有家人,没有爱人,沦为行尸走肉。
  而一切真正的始作俑者,无论是汪以秋,还是汪曼春,都归咎为明镜,这个伟大的,儒雅的,具有威严的女子。
  那天,十三岁的汪以秋一如往常的躺在沙发上,枕着汪曼春的腿,絮絮叨叨的说着街邻间的八卦,不时张开嘴巴,咬过汪曼春投喂的零食。
  一切都那么美好,以秋梳着马尾,撒泼似的在姐姐的腿上滚来滚去,任性的要求汪曼春在多讲一点她和明楼之间的事情。
  汪曼春一身旗装,盘着一个随意的发髻,两鬓间垂下几缕散发。
  她捏着以秋因为她不同意而撅起的小嘴,鹿眸睁大,满是笑意:“你啊,整天没个正行,人小鬼大,就知道打探八卦。你长大,不当个记者,简直就是浪费人才啊。”
  拍掉汪曼春的手,以秋一个鲤鱼打挺。半倚着汪曼春的肩膀,汪以秋眯着眼睛,贼兮兮的打量着汪曼春的脸。
  美眸瞪大,汪曼春弹了以秋一下:“你又想做什么啊!”
  一次也就罢了,一向疼爱她的姐姐竟然因为明楼打了她两次!叔叔能忍,婶婶都忍不了了。
  “汪曼春!你重色轻妹!我就只是问你和明楼之间的事情而已,你竟然脸红了。我就知道明楼这个道貌岸然,爱肯嫩草的老流氓对你做了不轨的事情了,说,快说,你们发展到哪里了。我可不想有一天走在街上被一个小孩抱着喊姨姨了,我还得到医院做个鉴定,才能知道那是我外甥!”
  捏起正在张牙舞爪的汪以秋的脸,汪曼春哭笑不得:“你一个小孩子家家的,整天都在看些什么书啊,这么小就知道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我和你明大哥的事情,轮得到你插手吗,我看到是你,整天跟着阿诚打转,说,你是不是看上人家了。”
  汪曼春此言一出,以秋像是被戳爆了的气球蔫巴巴的攒坐在沙发里,耷拉着脑袋装死人,一脸我拒绝回答你的问题的表情。
  用手点了点以秋的脑门,揉了揉她的头发,汪曼春重新露出笑脸:“怎么啦,没话说啦。”
  看着汪曼春趁胜追击,落井下石的揶揄表情,汪以秋愤愤不平。
  一咬牙,一闭眼,扯着嗓子,以秋高喊起来:“对!对啦,小爷就是看上他了怎么啦,我乐意。”
  说完,往汪曼春哪儿移了两下,拉起汪曼春的手,以秋眯着眼睛,冷兮兮的说道:“好啦,我都回答你的问题了,你该回答我啦。”
  汪曼春挑了挑眉毛,又捏了捏以秋有点婴儿肥的脸蛋,坐直身子,拿起茶几上的报纸看了起来,一副不打算搭理以秋的模样。
  汪曼春白手纤细,葱指如玉,执起报纸,垂下头,黑发下难掩优美的颈线,有种说不出的气质。
  汪以秋盯着汪曼春的脸,清澈的眼眸下隐藏着些许复杂和慌乱。
  看着她姐姐的脸,眼前的女孩素颜清雅,明净清澈,一双晶亮的眸子,似笑非笑,向上挑起。眼神流转间,柔桡轻曼。
  她记忆里汪曼春的模样,她记不起了,却记得那枚红唇,冷冽渗人,没有感情。
  汪曼春长得越大,和明楼之间的感情越好,汪以秋便越是不安。
  摇了摇汪曼春的胳膊,汪以秋和蔫了的白菜一样:“姐姐,你长这么好看,为什么一定要是明楼啊,换个人好不好啊。”
  汪曼春看着以秋明显是在做戏的脸,好笑的合起手里的报纸。
  “你就这么不待见明楼?我记得从我跟你说我对他有好感开始,你就在说他坏话了吧,这么多年,还不腻?”
  以秋脸上的有难掩的失落,甚至连眼眶也是红的,看上去可怜的很,但被骗了这么多次,汪曼春早就有了记性,不再轻易上当。
  抬了抬眼皮,见汪曼春一点软态都没有,汪以秋扁了扁嘴,身子往汪曼春哪儿一倒:“没意思,一点都不好玩。”
  重新躺在汪曼春的腿上,以秋看着客厅正上方巨大的水晶灯,喃喃开口:“你和明大哥确定了关系以后,无论是约会还是见面,都偷偷摸摸的,就连你们学校,知道你们交往的也寥寥无几。我们两家是世仇...我们的叔父杀了他的爸妈...他怎么可能一点都不介意。他要是以后辜负了你,你该怎么办,他的目的如果是复仇,你又该怎么办....”
  以秋的话飘忽不定,与之前元气十足的声音相差甚远,汪曼春看着还不到自己下巴高的孩子,一脸严肃的说着这样的话,平日里亮晶晶的眸子也暗了不少。她拉平秀眉,叹了口气,把手盖在了以秋的眼睛上。
  “他不是那样的人...我相信他,我爱他。”
  汪曼春看着远方,眼睛没有焦点,嘴角却带着笑意。这话说的一点力道也没有,平平静静,像是吃饭喝水那样理所应当,连反驳的余地也没有。
  不是因为他的品行,不是因为他的修养,甚至不是因为相信他们之间的感情。
  汪曼春相信明楼,就只是这个人而已,这个人在她就信,这个人说的,她就信。
  看着自己怀里的以秋,汪曼春的心软作一团,盖在以秋眼睛上的手缓缓下滑,落在了以秋的头上,若有若无的抚摸,以秋就闭着眼睛,躺在汪曼春的怀里,一脸恬静。
  “我们汪家欠明家的,明家大姐不喜欢我,贸然公开我和你明大哥的关系,只会伤害到彼此。但是,没关系的,明镜姐姐能同意他来拜叔父为师,那么也能同意我跟明楼,这只是时间的问题。只要她给我这个机会,欠明家的,我一定会还,十年...二十年...三十年..直到我还清...我可以等..”
  汪曼春的声音,就像是提琴上最细的那一个弦的颤音,优雅平和,又充满朝气,经管小心翼翼,却充满着底气与自信。
  汪以秋睁开眼睛,望入汪曼春眼里的最深处,一片澄澈。哑着声音,以秋开口:“那姐姐呢?他们好了,那姐姐呢...”
  “我?”汪曼春挑了挑眉,露出一口白牙:“我有以秋就够啦...”
  以秋转过身子,抱住汪曼春的腰:“这是你说的...不许食言。”
  “嗯...不食言”
作者有话要说:  明台被抓到76号的时候,明镜知道了程锦云的地下党身份。当时锦云到明公馆想和明镜谈一下,但是明镜没让他进门,在门口问道“你爱明台吗?”“是策反钱还是策反后?““如果,我说如果他死了。”明镜说完这一句,恨不得甩自己一个耳光。她停顿下来,说:“他没了,你会永远不嫁吗?为了他。”程锦云愕然,脑海里一片空荡荡的。她没有回答。
明镜说:“你知道吗?曾经有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子,就像你现在一样,站在我家门口,她告诉我,她要嫁给我弟弟。我告诉她,行,除非我死!你知道她怎么回答的?她说,行,我就等到你死的那一天!所以,那个疯女人到现在依然没有嫁。我厌恶那个疯子的一切,唯独承认她爱人的勇气。我欣赏你的一切,唯独……”她在措辞,毕竟不想把关系搞僵,“唯独不相信,你会爱他到永远。”
(这是原著里的一段)
我对汪曼春的感觉很复杂,绝大部分是反感,一小部分是纠结,这就是所谓的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吧。她不对,怎么可能对,用在过分的话骂她也合情合理。
 我讨厌她是真的,我也不喜欢程锦云,但这两个人的不喜欢又在两个不同的层面,有些耐人寻味。
 我给曼春的结尾是从来没变过的,我要救她,一定要救。
宛如利刃一般,泯灭人性的爱,这就是我对汪曼春唯一的印象。
 将爱比喻成美丽的人,是不了解爱的人。
将爱比喻成丑陋的人,是自以为了解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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