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你那天正下雨

第十四章


    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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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堕落,回到S大的生活我过的很自然,没有醉酒,离别的日子就要到来,不希望给哥们留下不好的印象。自然的,我也没有告诉他们Y大之行的一切。
    夜晚,一个人走在S大的小道上,沐浴着月光,听着囹月湖里的鱼儿的跳跃声,从只影班驳的槐树下来到爱晚亭驻足,封藏了枯竭的记忆,才发现原来一个人的日子未必不是那么的惬意。
    有的时候还是很羡慕老肖和苏馨儿那般的甜蜜,那种夫娼妇随的默契,于是,为了满足他们的蜜月阴谋,哥几个答应了两天后一起去旅游的要求。目的地,青岛。
    校吧的效益不错,哥几个秉承着李太白先生“千金散尽还复来”的功利理念,决定带上所有的好朋友一起出去HIGH一下,我很是赞同,因为我在S大的时间只有短短一个月不到了……
    崂山的水很清,鱼眼哥有下水洗澡的欲望,几次跃跃欲试的将他身上的鱼鳞剥下又批上,不过终究因为影响问题停止了令人发指的丑恶行径。当然拉,我们是没有这魅力让他改过,倒是凌初的一个眼神让他打消了这不雅的念头。青岛之行结束后,鱼眼哥很是羞涩的对我说,“我喜欢上了那个姓凌的女孩了……”
    陪着凌初的是叶枚,带上她是李哥的意思,按他的说法是男人有了爱人,不见得不能有个红颜知己,而在他的眼里,叶枚是那个可以做我红颜知己的人。可我却面对不了她。
    另外有点小不快的是苏馨儿对霁雨的保护,似乎超过了对自己,她对叶枚的敌意经过了两个月的变迁一点也没有减少。可是苏馨儿不知道的是,此刻的叶枚她已经不再爱我了,而她所做的更是没有意义的争风吃醋。
    这么一来,弄的我既没有和叶枚走在一块,也没有和苏馨儿他们玩在一起,才发觉自己变成了真正的孤家寡人,在S大是,在青岛也是。
    带上了老蔫,应该是个不错的决定,长了两岁,丰富的见闻和知识让他一路当解说给我讲那些奇闻逸事,最喜欢那崂山道士的故事,突然的喜欢上了老、庄道教的无为而治的豁达。就这样,我开始不相信天意,不相信缘分。因为缘分追根溯底来自佛教,而一切宗教信仰都是虚妄,对于缘分的耿耿寄托无异于是现代版的阿Q精神的衍生。
    当苏馨儿大呼青岛的海蓝的漂亮的时候,我却认为它是白色的。翻腾的白浪,起伏的白帆,一望无际的白云,这一切构成了我眼里的大海。
    音乐广场很是不错,在五月的枫前的合影,是那么的美妙,我搭着探花和老蔫,叉出那个让我自己都觉得幼稚的V字,原来我的童心又被唤起了……
    离开青岛的那刻有了一丝不舍,仿佛被什么牵着一样,回程的车上大家十分HIGH的唱起了小齐,清晰的记起那首《再见黄鹤楼》是我领的头——
    长沙的列车带着我离开了你
    一段段的越过
    却不留痕迹
    眼中藏着我欠你的泪滴
    望着你渐渐消失的身影
    挥手再见
    我已飞了好远
    飞过了片片的油麻菜田
    望着窗外越想越飞远
    望着你的脸望着你的美
    忘不了你那迷人的容颜
    再看长江一遍
    再看长城一遍
    再跟黄鹤楼它说再见
    在你我不同的世界
    象是长城已崩裂的台阶
    要多少时间来连接
    要多少时间来面对
    要多少再见才会相见
    …………
    六月的烈日预示了离别。
    当我看见一群在女生楼下高唱《珍惜》的学长,看见半夜一群在情人坡相拥不肯分开的学姐,我知道我在S大的日子即将终了,我要和那些长我一个春秋的大哥大姐们一起离开这儿了……也许我还会回来,也许不再回来……
    李哥顾念着强烈的兄弟情谊,极力要求在校吧举办次送行酒宴,说什么也要一醉方休。没有一个人反对。
    其实,大家都知道,来年我们就大四了,而大四的我们也都将各自忙碌了,谁又说的清下一刻自己是不是还与你在一起?也许你也走了,只是决定在下一秒产生……
    全班的同学都到齐了,甚至不曾缺少一个女生。每一个人都很亢奋,一杯接一杯的酒象水一样流进了各处汪洋,闷热的空气就象即将被点燃了一样。轮到老蔫祝词的时候,那爷们拍着我的肩膀,对着大伙举起了酒杯,不无豪迈的说——“老师真心的希望你们今后都能有自己的一片天地,凭着自己的努力,在人生的舞台上走出自己的一条道来!”
    接着是哥几个的互慰,在杯盏盈幕的灯火中,探花嘀咕着一定要我去找霁雨的关心,严秃子的以后别再相信女人的反调,扁芋头有时间记得回来看看的不舍……
    当然,最清晰记得的还是麻子对爷们说的那句话“天枫,你等着!不出五年,老范我开着奔驰,抱着矫娘去苏州看你去!”
    酒过三巡,加上兄弟姐妹们的豪情壮语,气氛再次被煽到了高潮,班里那个平时很害羞的女孩小萍,竟然尖声的哭了起来,一把扑到了老蔫的怀里,吐到昏天暗地,几欲昏厥的时候还是高唱“其实不想走,其实我想留……”
    就这样,一杯杯的敬酒中,谁也说不清杯子里到底是酒,还是泪更多点,但没有谁怀疑这里面情是主要的成分。
    校吧的格局是复古式的装潢,就连门也仅是几廉窗帏,因为压抑的生活不是自然的追求。于是,清晰的记得路过门口的两个女生打的赌——
    “嘿,小欧,你相信吗?”
    “什么?”
    “我敢打赌,这个班级不是死人了,就是毕业了!”
    “……”
    离开的日子还剩三天,探花一大早就拉着我起来,说是最后去踢场球,我没有反对。真的,也许我该留点东西在这个参加呆过的地方,哪怕一个脚印。
    一起玩球的都是曾经球场上的好朋友,不同的是这次大家的动作幅度都很小,丝毫没有冲撞的意思,当我带着进入对方禁区的时候,也没有受到很大的阻挡,原来离别的情绪竟是这么的……
    半场下来,探花很是吃力的瘫在了草地上,一个劲说自己老了,不行了。不让伤感蔓延的时候,兄弟们还是那么没心没肺的开玩笑戏耍探花,一定是夜生活不规律,房事太激烈了。探花很无奈的笑笑,追着爷们满场跑,最后又一次体力不支的倒下。
    决定最后一次走一遍爱情之路的时候,发现槐树上的约定有点模糊了,于是我再次将它清晰的扣了出来,那个叫阮霁雨的姑娘,那个下雨的黄昏……可,这一切,真的留下了吗?
    从囹月湖边看见爱晚亭的时候,我止住了脚步,沧桑的动不了一寸,我把这归结于沉重。
    看着枫叶泛黄而愣神的那刻,李哥打来电话,在好心情网吧,CS嗜血战队最后一次开战。
    挪步转身的时候,对着这一池清水说了最后的SEEYOU,然后会心的一笑,大步开拔。
    突然觉得自从去了朝阳以后,好久没有光顾好心情网吧了,按麻子的话说—能而不照顾他人生计者,可耻~于是我背负着一个可耻的罪名,在老板媚笑的眼神里开了个帐号。
    在哥几个招呼下,我点开了电脑,疯狂的拿着AK47扫射一切恶心到可以的土匪,嗜血战队数据直线彪升的那刻,冷不丁的从某个角落冒出了个相当**的声音——“SHIT!”
    细细的调子,一股女性的恶俗,在烟雾升腾的小屋里露出了一张熟悉的脸——FAINT!居然是传说中的张靓颖!
    更让我惊讶并十分肯定她身份的是,她正在哼着相当难度的《如果爱下去》,一句“很久以前如果我们爱下去会怎样”,吓的我很难将认识的她与此刻对应起来。娘的,女人真多变!
    张靓颖似乎也看到了我,放下了翘起的二郎腿,相当麻利的走上前来和我打招呼。使我再次惊异的是,她居然还记得我的名字,这点是我对她这样的女孩所不敢期待的。所以,在我生命里,于她,也许可以算是个胜于过客的人。
    “嘿,枫哥!好久不见,最近干什么呢都?”张靓颖边说边抽出一根烟来,很是客气递给我。
    没有抽烟的习惯,即使是在我失意的那些时光里,所以我没有接张靓颖的烟,却隐隐看见貌似是过滤嘴的女性香烟!呀呀的,这张靓颖什么意思?娘的,还好没接,把我当什么了都?虽然人家气质相当,不过也不至于混同女性吧!
    “哦,没干什么,还那样!就是在家广告公司做了份兼职。你呢?”摇了摇手拒绝了她的烟。
    许是实在没词了,我竟然会问“你呢?”要知道我是从来不拿同样的问题回问别人,当然也可以说是我拿自己的口水花在不熟知的人身上。
    “还行吧!整天吃喝玩乐,游戏人间,挺好的!”欣赏张靓颖的实诚,至少不做作,有什么说什么的洒脱,不象某些女孩那样虚假的可怕。
    瞟了一眼我的电脑屏幕,张靓颖很平静的说,“枫哥,刚是你在和我们玩吧!难怪呢,我说怎么老是被那叫‘NONG’的警察FUCK呢!死你手里,不冤!”
    看着张靓颖抽出一根烟,潇洒的点烟的姿势,想说象你这么一个三分姿色的女孩成了这样,真的不冤吗?
    突然觉得麻子好色的程度相当可怕,盯着人家一个姑娘家目不转睛的流口水,事后一回想,好象麻子是有这么个择偶和养眼的标准,那就是—老婆要封建的,呆在家里不透风;情人要外向的,一个人的世界里只有另一个人;女朋友要标准的,身材和手艺拿得出手;而这养眼嘛,街上的露三点都是不闲多的。
    看着麻子,再看一眼张靓颖,她好象确实很符合麻子养眼的意愿,虽然三点是夸张,不过毕竟人超短裙的奔放就够麻子消受了……
    血腥的屠杀满足不了我的内心慢慢升腾的兽性,才知道我也是个不安分的人。
    今天有毕业生报告会,老蔫竟然有安排我参加了。FAINT!
    没有听进去什么内容,放在以前这样的场合我是坚决不去的,而如今唯一支撑我来的是“将要离开”这个伤感的词。
    学长学姐们都落泪了,呀呀的,一拨接一拨的上台感言,象下雨一样难以控制,仿佛S大最大暴雨都不能比似的。而当初,大家听讲座时鸦雀无声的寂静都变成了雷鸣般的掌声,谁也不愿吝啬自己最后的一次感动,因为以后再没有这样齐全的人头,再没有这么美好的青春了。
    于是,我突然开始明白有个女生的那句“年华似水,青春无悔”的早熟,而那礼堂也正播放着那首极尽伤感的《青春无悔》——
    开始的开始是我们唱歌
    最后的最后是我们在走
    最亲爱的你象是梦中的风景
    说梦醒后你回去我相信
    不忧愁的脸是我少年
    不仓惶的眼等岁月改变
    你走后冰冷的街已是人去夕阳斜
    人和人互相在街边道再见
    你说你青春无悔包括对我的爱恋
    都还在纷纷说着相许终生的誓言
    都说亲爱的别说再见转过年轻的脸
    含笑的带泪的不变的脸
    是谁的声音唱我们的歌
    是谁的琴弦撩我的心弦
    你走后冰冷的街总有青春依旧的歌
    总是有人不断重演我们的事
    都说是青春无悔包括所有的爱恋
    都还在纷纷说着相许终生的誓言
    都说亲爱的亲爱永远都是年轻如你的脸
    含笑的带泪的不悔的眼
    都说亲爱的亲爱的亲爱永远
    都是年轻如你的脸
    永远永远也不悔的眼。。。。。
    如果有人问我最喜欢哪首歌,我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他是《青春无悔》。不为别的,只为他唱出了对青春的那一分执着与感动。。。。老狼在录音棚里录这首歌时禁不住留下了眼泪。。。问他为什么。。。他说这首歌使他想起了高中的好日子。。。想起了高三时和女友一起,在校门口的那棵大树上刻下的誓言。。。。。
    而我也有那一个刻在大树上的誓言……
    仿佛一到离开,这人就变的特别有人情味,凌初就是这样的人。女足的姑娘们在凌初的号召下在校吧为我送行。
    可现在我一听送行就觉得特心慌,感觉要上断头台一样。而面对女足的巾帼们更是相当害怕。
    陪着十六个女孩一起吃饭的感觉奇妙的让我不知道怎么说,服务生上菜的时候在旁边小声的问我,“老板,和SO多的女孩吃饭是什么心情?”
    我象砸了五味瓶一样的说,“去外面把麻子找来,我有点扛不住啊~!!!”
    凌初似乎并不知道我的想法,很是“客气”的带头向我敬酒,“来,敬我们的佟教!”跟着一帮女的疯了一样都过来灌水,呀呀的!
    麻子轻轻的挑开窗惟的时候,看见了这恐怖的一幕,咋呼着逃离了现场。于是,我开始明白,女人一旦疯狂起来,上帝也为之震惊。
    醉生梦死里,记得被当作标本模特,所有的女孩一一上来合影留念的刹那,只见凌初哭的淅沥哗啦的,抱着我说舍不得……我醉眼朦胧的看了一下四处没有什么男的在旁边,才颤巍巍的把手搭在了她身上,说“我会回来的——”
    才发现有时候,在苏馨儿之外,凌初是我另一个妹妹……
    候车大厅里没什么人,走的时候起的太早,孤单的影子在朝阳里拉的老长,还是托尔斯泰最早看破了“即使是风情万种的朝阳,它也可以苍老一个人的心……”
    当我坐在检票窗口的时候,才发现那么多张熟悉的脸出现在玻璃门的另一头,带头的是老蔫,有李哥,麻子,探花,苏馨儿,凌初,还有叶枚……
    在我的印象里,大学离校的场面就是一帮人追着那辆载着离人的车,可劲的挥手,可劲的掉泪,然后一次又一次拍着车窗户叫着那人的名字,说什么也不让他走的情深意重。
    这回倒是应验了,什么细节一个不带落下的,唯一不同的是——在梦里的时候,追车的是我,走的是我那一个个兄弟姐妹,而现在却都倒了过来,我赶在了他们的前面,走了……
    回应着他们的热情,泛红的眼睛说什么也不肯消去的样子,让我总是时不时的假装低头又抬头——
    当车窗外模糊了大家的样子,当长途车站上刻着S市的站牌淡出我视线的时候,我开始记忆2007年的曾经:在J栋大楼里第一次见到哥三个,在囹月湖第一次和苏馨儿过生日,在艺海第一次遇到叶枚,又在槐树下邂逅我的第一份爱情……
    御风别梦月,大,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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