俯仰之间

第23章


学会了怎么打电话,怎么笑,怎么说,怎么让别人高兴,怎么让别人掏钱。终于奉承他人也成了我的长项。   
  随波逐流4   
  我答应花花年底娶她,只要等到我做成一笔能拿3000块提成的业务,我们就举行简单的婚礼。先不买房子,在民生巷安心住着。我说要把她的养父母接到柳城,孝顺他们像孝顺我妈,绝对不偏心。我们存折上有10万块钱的时候,就要个孩子。总有一天,我们也能搬出民生巷。 
  花花很高兴,拉我陪她去试婚纱,一定要大红色的。红色,你也喜欢的颜色,你们姐妹两个总算还有相似的喜好。 
  我忘记了她还有个亲生母亲。她去那个精神病院打听消息,他们说她母亲的病早就好了,已经出院了,但不知去向。她不肯相信,到处去找,在一个毛巾厂找到她的亲妈。 
  她的亲妈,双手浸在绿染缸里,抬头看她,认了很久。 
  后来,她问花花:“怎么,你怎么这样看着我?姑娘,你怎么了?” 
  花花上去叫她:“妈妈。” 
  她愣着,头一歪,摔进染缸里。醒过来的时候,她又疯了。她无依靠很多年,凭空来一个女儿,就像当年凭空失去了你一样。 
  治病要钱,一盒进口脑蛋白要四五百,一次全面检查要四五百,花花把自己的全部积蓄用上了,不肯要我一分钱。 
  她说她连累了我,她决定去连累别的男人。于是,她嫁给别人。   
  随波逐流5   
  柳斋,我娶不了你的姐姐,当不成你的姐夫,虽然我想要她。我对自己说过,代替你和你的父母来补偿她,来疼惜她。而我的力量到底是小,你知道的,我总是 
  逐流,逆来顺受。 
  我还跑去喝喜酒,还跑去和她的新郎握手。隔着酒席和她对望,她的大红色婚纱很难看,她很难看。 
  她的养父母和她的亲妈坐在一起,养母给亲妈擦口水,一遍遍很耐心地擦拭。花花去敬他们酒,亲妈拿起一个碗就往她头上砸。她一面捂头,一面安慰亲妈,新郎拉开她捂在头上的手掌,鲜红的血冒出来,吓坏了他。 
  他抱着花花就往医院跑,那亲妈一个劲叫着:“死,死,死!” 
  死。 
  柳斋,你能体会这个字的含义吗?不,你不能。   
  死得其所1   
  都说2005年是寡妇年。结婚的男人要死于非命,他们的妻子要当寡妇。 
  在这样的危言耸听下,我三姐还是当了新娘。怎么办,她也不知道怎么办。再不嫁,就嫁不出去了。好不容易碰上个肯娶她的男人,她非要嫁。婚礼的规模办得还那么大,要让她的婊子生涯以从良的方式结束,请柬发给她的婊子同行,还请了许多光顾过她的嫖客。她要出口气,这口气憋了太久。当寡妇又怎么样,总比当婊子要含蓄点。 
  她和新郎站在酒店门口欢迎前来赴宴的宾客,她的白色婚纱包裹得她密不透风,连手上都戴着白缎手套,不肯裸露一点皮肤。她这些年露得太多了,能露的全露光,偏要在婚礼上假扮一回清纯和保守。新郎的黑色西服很高档,在美容店把脸上沉积已久的油腻洗了,做了面膜,再不像那个餐馆小厨子了。 
  不知他们是怎么搞上的。要么就是他去嫖她,嫖出了真感情。一天我回家,看到满满一桌的鱼肉菜蔬,做得要多香就有多香。等我们吃的差不多了,从小厨房里钻出个小男人,小,是矮小的小,年纪却是不小的,他端一碗鲫鱼汤,笑得不太自在。 
  三姐说:“来,小弟,见过你姐夫。” 
  我说:“不错,有内涵。” 
  我是听过《卖油郎独占花魁》的故事的,一个出名的婊子看上个挑油卖的小子。一个脂粉味十足,一个油腻腻。名婊子靠卖油郎从了良,还留个不贪权贵的好名声。说实话,她贪权贵,人家也不会真把她当老婆供着啊,顶多弄回家当小妾,而卖油郎娶她回家,死定是宝贝一样爱惜她的。 
  她看上的是他的卑微,和她的下贱刚刚吻合。 
  卖油郎抱得佳人归,又得到佳人当婊子时候挣得的银子,白花花的老婆的嫩肉和白花花的老婆的银子,都足以让他谢天谢地。 
  三姐不是花魁,是个下等的野妓女。三姐夫是餐馆炒菜的,那卖油郎还是个做小本买卖的个体户,自己给自己当老板,我那三姐夫却是个打工的,看别人脸色吃饭。 
  他们到底是结婚了,真是感激老天的垂怜。算来他们都是服务业的一员,食欲和性欲本就是分不了家的。天作之合。 
  “天作之合”。是二哥写的横批,贴在我们家门口,很久都没有人去撕。大门左右的“喜鹊喜期传喜讯,新燕新春闹新房”倒是几天后就被风刮跑了,没有横批贴得牢靠。   
  死得其所2   
  婚礼上来了很多形形色色的婊子,那时候花花还没有离开我,我搂着她在酒席上坐定,对她们评头论足。她艳羡的目光游离在婊子们的衣服和鞋子上,她说她自己简直上不了台面。 
  她刚打完一次胎,乳房肿胀得很,索性不戴乳罩,任它们自生自灭。有时候她要我去吸那流出来的乳汁,我不肯。 
  她就说:“本来是你儿子吸的,你不是不要他吗?现在你得代替他来吸,这是你们爷儿俩的责任。懂吗?责任?责任感?” 
  三姐喝得烂醉,拽着婚纱跑了好几趟厕所。三姐夫的小脸通红,还泛着亮光,说话也语无伦次。看得出来,他们都高兴,喝得高兴,醉得也高兴。 
  你猜,我见到了谁?人妖啊。那畜生也来喝喜酒了。明显她是老了,头发都留到披肩了,网吧早不开了,居然也嫁了男人。她只字不提你,但我们之间除了你真的没有别的话题,于是我们相互笑几下,各自喝各自的酒,吃自己的菜。 
  曲终人散之时,人妖和我握了握手,她夸花花漂亮,问我何时结婚。 
  我说:“穷,没钱。” 
  她摇着头,想说什么,又摇着头。她望了望酒店的大壁画,踩着高跟鞋离开。那壁画上是一大片的柳树林,绿得不可开交,枝枝蔓蔓分也分不开。 
  我说:“花花,我的心肝,我想到那壁画下撒泡尿。” 
  花花一皮包砸过来,毫不留情。   
  死得其所3   
  你不能够相信,我们都活得很好。我自己也不能够相信,我们都活得很好。 
  在你离开的第三年,你仅仅离开三年,你看,我们都把你遗忘了。 
  遗忘刚开始的时候是刻意的,告诫自己要遗忘你,还有那段有你参与的年少往事。慢慢,遗忘成了自然而然的事情,不再需要提醒。 
  把回忆放进回收站,把回收站清空。残存的记忆被现实的浪头冲刷着,那沙丘终会崩塌。 
  谁真的能时刻想念谁呢?吃饭时想念,撒尿时想念,拉屎时想念,睡觉前想念,睡梦里想念,梦醒后想念;和一个人说情话时想另一个人,和一个人做爱时想另一个人。这样的想念难度太大,没有谁能做到。 
  记忆是虚空的,和爱情同质。 
  我不敢说“我想你”,更不敢说“我爱你”,只在非说不可的时候张口,比如很想把哪个女人哄上床了,比如我寂寞了。 
  是的,我会寂寞的。女人的呻吟,激情的缠绵,淋漓的倾泻,瞬间的快意,它们是排解寂寞最好的武器。 
  人生太长了,要我怎么来打发?   
  死得其所4   
  他们给自己规定了人生目标,30岁之前有房有车,之后有妻有子。多年后,世界上又多了一批庸碌的男人,各自开着私家车,各自解决着妻子和情妇的问题,各自教育子女,各自补肾壮阳,各自年老。 
  都想和父辈们过得不同,这路走到头,风景却亘古不变。 
  我有房子,民生巷的五间平房我总能占有一两间;我有车子,路途近的话,我骑自行车,远的话,我挤公交车,手头宽点时,我能打个的士;我有妻子,和我睡觉的女人都求我叫她们“老婆”,我们肌肤相亲,颠銮倒凤;我有儿子,他们以血块血水的状态被扼杀在医院里。 
  我离30岁远着呢,可是我什么都有。除了钱,我什么都有。 
  他们笑我穷开心,穷疯了。 
  我请他们喝酒,我最穷,还要做东。找不出什么理由来请客,就说想喝酒。 
  柳斋,他们谁都不记得那天是你的生日。 
  记得女人的三围比记得女人的生日要实用、实惠。 
  满地的啤酒瓶和烟头,我们开始胡言乱语。有个家伙发誓这辈子要睡足365个处女,以求得道成仙。 
  我问他:“要是凑不够数,你大约连你亲生女儿都不放过吧?” 
  他说:“怎么也得先考虑你们的女儿啊,我老婆说不准生的是儿子。” 
  有好几人拍着桌子:“那你老婆千万要生儿子,不然我们能轮奸了你女儿!” 
  这帮狐朋狗友,我相识多年了。物以类聚,一个比一个人渣。他们也都是你的朋友,不排除有好几个和你上过床。 
  柳斋,他们都忘了你了!我们都要忘了你了! 
  我提醒着:“那个贱货,柳斋———” 
  他们的脸先木了木,随即有点不悦,然后暗淡下去。 
  我重复着:“柳斋,死了的那个。呵呵,今天是她生日,22岁了!”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