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魇

第54章


难怪批者没看见第三十四回那一段。批者倘是脂砚,根本没赶上看见。
宝玉养伤期间,支开袭人,派晴雯送两条旧手帕给黛玉。黛玉知道是表示他知道她的眼泪都是为他流的,在帕上题诗。她有许多感想,其一是:"令人私相传递,于我可惧。"人是健忘的动物,今人已经不大能想像,以他们这样亲密的关系,派人送两条自己用的手帕,就是"私相传递",严重得像坠儿把贾芸的手帕交给红玉──脂砚所谓"传奸"。
起先宝玉差晴雯送帕,"宝玉便命晴雯来,"句下各本批注:"前文晴雯放肆,原有把柄所恃也。"这条批使人看不懂。第三十一回晴雯顶撞宝玉,语侵袭人,因为三回后她将要担任一项秘密使命,有把柄落在她手里,所以有恃无恐?
我一直印象模糊,以为批者还在补叙那次争吵的内幕,"把柄"指晴雯窥破了宝玉袭人的关系。"四详"后,才知道这就像贾蓉预知鸳鸯借当,与红玉的梦有前知,都是由于改写中次序颠倒。此处经改写后,批者只把"后文晴雯放肆"的"后"字改了个"前"字。
第三十四回题帕,原在第三十一回晴雯吵闹之前。但是第三十三至三十五回原在第三十六回之后;加金钏儿时,将挨打与挨打余波这三回移前(见"三详")。当时保留下来的几节连着批注,因此那次改写的七回一清如水,没有回内批,除了旧有的寥寥四条。送帕题帕显然是加金钏前的原文,因为有一条批注。这条批提起晴雯吵闹,因此晴雯吵闹也是旧有的。所以这次大搬家还波及第三十一回,晴雯袭人口角原在第三十三至三十五回之后。
加金钏儿前的原文内容次序如下:茍袭人"步入金屋",黛玉湘云往贺,撞见宝钗绣鸳鸯;湘云回家(第三十六回)。啕宝玉挨打,养伤,送帕;题帕。(第三十三至三十五回──大概只有一两回,加金钏后扩充,添写玉钏尝羹一回。)咮晴雯吵闹(第三十一回)──显然是因为妒忌袭人"步入金屋"。这不大合理,因为王夫人抬举袭人,晴雯再不服气也不敢发作。而且袭人"步入金屋"后,晴雯这两句精彩对白就不适用了:"明公正道连个姑娘还没挣上去呢,也不过和我似的,那里就称起"我们"来了?"这是第三十一回移前之后添写的。
题帕一场感情强烈,但是送帕题帕也不是宝黛面对面。宝黛见面的场子,情感洋溢的都是去世前数月内改写的。
第三十四回王夫人派人去叫宝玉房里去一个人,袭人嘱咐晴雯麝月檀云秋纹守着打伤的宝玉,自己去见王夫人。此处"檀云"二字是加金钏儿那次改写的标志。添写金钏儿这人物,使晴雯的故事一分为二,晴雯改成孤儿,第二十四回"晴雯又因他母的生日接了出去","晴雯"改"檀云",檀云这名字陌生,因此第三十四回的丫头名单上添上个檀云响应。可见挨打后王夫人传唤一节,这次也改写过。
五详红楼梦(12)
第三十六回王夫人说:"你们那里知道袭人那孩子的好处。"各本句下批注:""孩子"二字愈见亲热,故后文连呼二声"我的儿"。"这是大搬家前的旧批,彼时显然已有第三十四回袭人见王夫人一节。那次谈话,第一次叫"我的儿"是因为袭人识大体,说老爷管教得对;第二次如下:
王夫人听了这话有因,忙问道:"我的儿,你有话只管说。近来我因听见众人背前背后都 夸你,我只说你不过是在宝玉身上留心,或是诸人跟前和气,这些小意思好,所以将你合老姨娘一体行事,谁知你方才和我说的话全是大道理,正合我的心事。你有什么,只管说什么,只别叫别人知道就是了。"袭人道:"我也没甚么别的说,我只想着讨太太一个示下,怎么变个法儿,以后竟还叫二爷搬出园外来住就好了。"王夫人听了,吃一大惊,忙拉了袭人的手问道:"宝玉难道和谁作怪了不成?"袭人忙回道:"太太别多心,并没有这话。……"
大搬家前,袭人本来已经"入金屋",与赵周二姨娘同等待遇了,在这一段内又告密,王夫人只更夸奖了一番。加金钏时,挨打一场添出贾环报告井中淹死一个丫头的消息,所以此处也添写王夫人秘密问袭人,风闻是贾环进谗,她可曾听见。长谈后又加上王夫人的反应:"正触了金钏儿之事,心内越发感爱袭人",因应许"我自然不辜负你",伏下两回后擢升为子妾。这样不但入情入理,也更紧凑有力。
这是这五六回颠倒搬位的主因。但是这次改写,前引的一段没动,所以忽略了"将你合老姨娘一体行事"这句应当删去,因为这件事还没发生。
多年后,一七六二冬,才又再在前引的这一段插入宝玉迁出园外的建议,先加王夫人这两句对白:"你有什么,只管说什么,只别叫别人知道就是了。"引入袭人的建议,使王夫人大吃一惊,以为已经出了乱子,袭人又忙否认。大观园在书中这样重要,而有象征性,宝玉出园是袭人种的因,简直使袭人成为伊甸园的蛇。
俞平伯指出逐晴雯后宝玉袭人谈话,"袭人细揣此话,好似宝玉有疑他之意",全抄本、戚本作"疑他们",指袭人秋纹麝月结党排挤晴雯,罪嫌较轻,后来才删去"们"字。俞平伯认为作者与脂批不一定意见一致,这是一个例子。无疑的,早本袭人的画像光线较柔和,是脂批对她一味赞美的原因之一。
第二十回宝玉替麝月篦头,被晴雯撞见,各本都有这条长批:
闲上一段儿女口舌,却写麝月一人。有(按:"在"误)袭人出嫁之后,宝玉宝钗身边还有一人,虽不及袭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敝(弊)等患,方不负宝钗之为人也。故袭人出嫁后云"好歹留着麝月"一语,宝玉便依从此话。可见袭人虽去实未去也。……
袭人去时显然宝玉已婚,但是袭人仍旧没过明路,否则不能称"出嫁"。
第六十五回兴儿告诉二尤母女:"我们家的规矩,爷们大了,未娶亲之先,都先放两个人服侍。……"第七十二回赵姨娘要求贾政把彩霞给贾环作妾,贾政说:"……等他们再念一二年书,再放人不迟。"怎么迟至宝玉婚后,袭人还没收房?倘是因贾赦贾政或王夫人去世而守孝,又怎么能娶亲?
第三十六回王夫人解释暂不收房的理由:"一则都年轻,二则老爷也不许,三则那宝玉见袭人是个丫头,总("纵"误)有放纵的事,倒能听他的劝。如今作了跟前人,那袭人该劝的也不敢十分劝了。"第七十八回王夫人报告贾母已代宝玉选定袭人,主要是因为袭人"这几年来从未逢迎着宝玉淘气,凡宝玉十分胡闹的事,他只有死劝的";又重申暂不宣布的理由:"……二则宝玉再自(以)为已是跟前的人,不敢劝他说他,反倒纵性起来。"
满人未婚女子地位高于已婚的,因为还有入宫的可能性。因此书中女儿与长辈一桌吃饭,媳妇在旁伺候。婢女作妾,似乎在心理上也有明升暗降的意味。还有一层,王夫人不知道宝玉袭人早已发生关系。当时虽然还没有"结婚是恋爱的坟墓"这句名言,也懂得这道理,以为不圆房,袭人比较拿得住他。黛玉死后,宝玉想必更自暴自弃,娶宝钗后"流荡益甚"(端方本情节)。还是袭人最能控制他──也许有些妾妇之道宝钗不屑为──因此家中不敢放手,收房的事一直拖延下去。
"宝玉恶劝,此是(第)一大病也。"(庚、戚本第二十一回批注),与袭人之间的摩擦为时已久,成为一种意志的角力。袭人一定又像第十九回那样以"走"来要挟,最后终于实行了。这局面大概是纪实的。曹雪芹长成在抄家多年后,与书中家境不同,"时值非常,一切从简",这样胶着迟迟不收房,也更近情理些。
袭人虽然实有其人,嫁蒋玉菡是美化了她的婚姻。小旦虽然被人轻视,名旦有钱有势,娶妻是要传宗接代的,决不肯马虎。花自芳早看出了宝玉袭人的关系,兄妹俩死了母亲,又照老姨娘的例规领丧葬费,不会再去拿她冒充闺女。袭人又并不怎么美,与贾芸红玉同是"容长脸",戚本作"茏长脸",近代通用"龙长脸",专指男性,大概是高颧骨大圆眼睛、劲削的瘦长脸型。大人家出来的人身价虽高,只能作妾,要一夫一妻,除非是小生意人。即使兴旺起来,未见得能容她帮贴旧主。要避嫌疑,也不会来往。
书中袭人的故事的演变,不论有没有同死的一环,第一个早本内没有袭人迎养宝玉夫妇的事,那时候想必袭人之去也就是她的归结。后来添写她与蒋玉菡供养宝玉宝钗,是否为袭人赎罪?她是否谗害晴雯,不确定,中伤黛玉却是明写(第三十四回)。被她抓住了防微杜渐的大道理,虽然钗黛并提,王夫人当然知道宝钗与宝玉并不接近。但是以袭人的处境,却也不能怪她。试想在黛玉手下当姨太太,这日子不是好过的。纳妾制度是否合理,那又是一回事。太太换了宝钗,就行得通。
宝玉最后将宝钗"弃而为僧",不能不顾到她的生活无著。如果袭人已经把他们夫妇俩接了去,一方面固然加强了袭人对宝玉的母性,而宝玉不但后顾无忧,也可见他不是穷途末路才去做和尚。这该是添写袭人迎养宝玉宝钗的主因。出家是经过考虑然后剃度的,不是突如其来被仙人度化了去,这也是一个旁证。
这样看来,"花袭人有始有终"毫无事实的根据,完全是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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