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魇

第55章


第二十八回总批第一段如下:
茜香罗红麝串写于一回,盖琪官虽系优人,后回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者,非泛泛之文也。
──各本同
第二十八回来自次老的早本,结局已改为八十回前奉妃命金玉联姻,黛玉逝世,但是八十回后仍旧像第一个早本,宝钗死于产难,袭人别嫁,宝玉湘云偕老,贫极。所以写此回时还没有袭人迎养宝玉夫妇的事。
五详红楼梦(13)
直到一七五四年前的百回"红楼梦",此回蒋玉菡的汗巾还是绿色的,明义"题红楼梦"诗中称为"绿云绡"。一七五四本始有"茜香罗"这名色──茜草是大红的染料。此回回目"蒋玉菡情赠茜香罗,薛宝钗羞笼红麝串",是一七五四本新改的,回内也修改了两次换系汗巾的颜色。一七五四前的回目想是"情赠绿云绡",对"红麝串"更工整。
庚本典型格式的回前附叶都是从一七五四本保留下来的。此回回前总批第一段该是一七 五四本新写的,下一段"自闻曲回以后回回写药方"则是保留的早本旧批。前五回内黛玉的药方已经都删了。
总批说汗巾事件与红麝串写在一回内,是因为后文有袭人蒋玉菡供养宝玉宝钗,这是附会曲解或缠夹。此回不过预言袭人嫁蒋玉菡,当时并不预备写他们夫妇俩供养宝玉宝钗。
被袭人接回去香花供养,宝玉于感激之余,想必比狱神庙茜雪红玉的美人恩更不是味,不过以他与袭人关系之深,也都谈不上这些了。但是宝玉出家也未必与这无关。出家是离开蒋家,这一点我觉得很重要。到底还是一半为了袭人做和尚。
最后把宝钗托了给她,也不枉宝钗一向是她的一个知己。
"花袭人有始有终"这一回改写过,在那"五六稿"内,被借阅者遗失。袭人之去没有改写,百回"红楼梦"中有,作者逝后五六年还在,但是终于没保存下来。在我总觉得这是最痛心的损失,因为自从第一个早本起就有袭人之去,是后部唯一没改动过的主要情节,屹然不移,可以称为此书的一个核心。袭人的故事也是作者最独往独来的一面。
总结上述,第三十一回回目有"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而太虚幻境的册子与曲文都预言湘云早寡,显然未与任何人同偕白首。"风月宝鉴"收入此书后,书中始有太虚幻境。那回目是从更早的早本里保留下来的,因此冲突。
八十回本内只有第十四回给秦氏送殡的名单上有卫若兰。秦可卿来自"风月宝鉴"。显然是收并"风月宝鉴"后才有卫若兰这人物。当时已有太虚幻境的册子与曲文预言湘云早寡,因此自有卫若兰以来,就是写他早卒。"白首双星"回目只能是指宝玉湘云。添写卫若兰后,第三十一回回目一度改为"撕扇子公子追欢笑,拾麒麟侍儿论阴阳"(全抄本),终于还是保存原来的回目,另加卫若兰射圃文字,里面若兰佩戴的金麒麟是宝玉原有的那只,使麒麟的预兆应在他身上,而忽略了他未与湘云同偕白首,仍旧与回目不合。
早本写宝玉与湘云偕老,显然并没出家。
庚、戚本批第二十二回宝玉二次悟禅机:"二次翻身不出,故一世坠落无成也",又批黛玉说他作的偈"无甚关系":"黛玉说无关系,将来必无关系。……可知宝玉不能悟也。"这口气是初看此书,还没看完。第一个早本结局没有出家。与湘云偕老的就是第一个早本。
"石头记"指石上刻的记录,因此初名"石头记"时已有楔子。但是空空道人一节是后添的。情僧原指茫茫大士,改空空道人抄录"石头记"后,为了保存"情僧录"书名,使空空道人改名情僧。情僧如果双关兼指宝玉,也是书名已改"情僧录"后。初名"石头记"时宝玉没做和尚。
楔子里空空道人一节内提起"石头记",下注"本名",因为当时书名已改。但是卷首自述中,"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云云",句内"石头记"下并没有批注"本名",可见这位批者批书时还没有此句。甄士隐贾雨村的故事是不可分的,因此自述一节末句关于贾雨村即"假语村言"也是后加的──添写这两个人物后,需要解释二人命名由来。而且最初只有楔子,此后冠以自述;楔子内此书像天书一样的出现,没有作者,与作者自述合看,有混乱之感,所以在此处说明是"借通灵(玉)之说"来写自传──在这阶段,此书自视为自传性小说。畸笏把这段自述收入"凡例",删去"借通灵之说"句,因为与楔子隔开,二者之间的矛盾不需要解释了。
甄士隐梦游太虚,太虚幻境来自"风月宝鉴",因此添写甄士隐贾雨村时,"风月宝鉴"已收入此书。
贾家出事是由于贾雨村丢官,被连累。此外还有贾赦侵占古扇案,宁府又是肇事的祸首,甄家抄没时又秘密寄存财物。
起初只有甄家抄家,贾家因代隐匿财产获罪,但是并没抄家。一七五四本起,才用甄家抄家作贾家抄家的预兆。因此提及甄家或甄宝玉的八回都是一七五四至一七五六年定稿。这八回的内容都是第一个早本还没有的,因此第一个早本没有甄家。
贾家最初只有贾政一房,所以第一个早本没有贾赦与宁府。又没有贾雨村,没有甄家──没有书中一切获罪的伏线,可见此本贾家并未获罪。
传说有"旧本",其实有十种之多。内有七部续书,两三个早本,其一写宝玉娶湘云,晚年贫极,显然就是与湘云偕老的第一个早本。
这第一个早本部份保存在三种续书里,内中南京刻本与端方本都写宝玉穷途末路重逢北静王。书中有北静王的五回,在第一个早本的时候都还不存在,因此原本不会有重逢北静王,是南京刻本代加的好下场。此本根据第一个早本续书,端方本又据以改写程本。
三六桥本也是根据第一个早本续书,但是参用脂批透露的八十回后情节。第六十三回内元还是个王妃。三六桥本写探春封杏元公主和番,可见第一个早本内元春是王妃,因此"杏元"封号不犯元妃的讳。
第十七、十八合回回末诗联作结,一七五五年左右改写的标志。回内省亲,早本宝玉已经十七八岁,不能觐见。一七五四本最后一次改小宝玉年龄──此本第二十五回初稿(全抄本)里面还比今本大两岁,定稿(甲戌本)已改小──次年添写省亲宝玉觐见一节,保留的原文一律称元春为贾妃,新句都用元妃。可见初改皇妃时只称贾妃,迟至一七五五年才有元妃封号,与第一个早本的"杏元"封号相距一二十年,因此"元"字重复。
有个八十回"旧本"写到奉元妃命金玉联姻,黛玉抑郁而死为止。如果是别人依照第二十八回元妃节礼的暗示代撰,这该是八十回后的事,不必去改写前八十回。看来也是个早本,冒充今本八十回抄本销售。
第二十八回写得极早,以至于宝钗容貌的描写与一七五五年左右定稿的第八回犯重。写第二十八回时书中还没有迎春,所以宝玉称凤姐"二姐姐"──跟着贾琏行二。
第一个早本已有第六十二(缺下半回)、六十三回,第五十四至五十六回也来自极早的早本。第五十五、第六十二回都有惜春原是贾政之女的迹象。但是迎春不会起先是贾政的女儿,因为宝玉最初只比元春小一岁,而迎春倘是庶出,与惜春同是丧母而不同母,贾政姬妾太多,与他的个性不合。所以迎春是与贾赦邢夫人同时添写的人物。
五详红楼梦(14)
第二十二回灯谜预言元春不久于人世。第一个早本已有此回,因此直到一七五四本为止,元妃一直就是死在第五十八回。联姻是奉元妃遗命。王妃改皇妃,就是为了提高她的地位,等于奉钦命联姻。但是为了替黛玉留身分,奉妃命联姻,促使黛玉病剧的局面后来删了,仍旧改为黛玉死在宝玉定亲前,如明义"题红楼梦"诗中所说的。
各种续书中,只有端方本很明显的缺获罪抄没,只继续第七十二回"家道艰难",再加上 宝玉婚后更"放纵""流荡","年长"时终于无法维持生活。这败落经过显然来自第一个早本。"风月宝鉴"收入此书后,有了太虚幻境与宁府,太虚幻境的画册曲文预言宁府肇祸,湘云早寡守节,可见此时已改渐衰之局为获罪骤衰,与湘云偕老也已改出家。
奉妃命联姻的早本已有第二十八回,写此回时还没有迎春,因此也没有贾赦。加贾赦在加宁府之前。有了宁府才有获罪,所以妃命联姻的八十回本还没有获罪的事,八十回后仍旧是宝钗早卒,续娶湘云,与第一个早本相同。
出家后重逢袭人的"旧本"写袭人嫁蒋玉菡时贾家十分穷苦,宝玉出家也不是成仙,否则不会当场倒毙。此本显然不是改写程本。袭人之去太与当时的道德观抵触,也绝对不会有续书人写宝玉袭人同死。而这倒正合书中黛玉袭人并重的暗示:袭人死了宝玉也要做和尚;"同死同归";黛玉袭人同一日生日,四儿说同一日生日就是夫妻。这可能是结局改出家后的第一个早本。
添写金钏儿这人物时改写第二十九至三十六回,从脂批中的迹象看得出第三十三至三十五回移前,使袭人先告密然后"步入金屋",告密成为王夫人赏识她的主因,加强了结构。第三十六回湘云之去因此宕后,本来在宝玉挨打前已经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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