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大雄我爱她

第33章


  珊珊的同桌是个小胖子,圆圆的脸,和大包子一样,我讨厌他,不是因为他长得丑,虽然我承认他长得丑,但他就是丑也不具备偷姗姗橡皮的权利,肢解姗姗铅笔的权利。我知道姗姗丢了东西回家都会给她妈妈打得很惨,我在东楼都能听到她的哭声。 
  直到,有一天,我看见小胖子用圆规头偷偷戳姗姗的膀子,我彻底的爆发!
  虽然我没法肢解小胖子,但我却有办法肢解他的书包!!
  当我率领姗姗在小胖子的面前,把他书包里的东西全从顶楼倒下去,再把他的书包丢进臭水沟时,我彻底出了那口恶气,牵着姗姗都着的小手离开。
  
  小学的生活是平静的,虽然我偶尔和群小男生打架打的鼻青脸肿,最后老娘我的名声终于扬名整个学区。好吧,我承认,我从小就是个不得安生的主。
  
  初中时按学区入学,很荣幸的,我还是和姗姗一班,基本上初中和小学没什么区别,姗姗依旧黏着我,一起吃午饭,一起上厕所。
  有时,我家的阿姨会只顾着打电话,不把午餐送到学校来,我就会饿肚子,姗姗会把她的午餐分我吃,所谓的分我吃,就是我吃排骨,她吃蔬菜和米饭,虽然她妈妈的手艺不是很好,排骨大多时候是骨大于肉,但我依然吃得很香。很久后,我依然会想念这样一道很咸的红烧排骨。 
  
  熊晓苗,在吃上面,我们是同种人!贪吃啊!
  
  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我和姗姗会有不可调解的矛盾。 
  初中原来和小学是又区别的,我像个野丫头一样惹是生非时,姗姗却开始拿着本我不懂啥意思的小说,开始伤春悲秋。那段时候,我常笑她,她开始是不反驳的,直到有一日,她对我说:“叶,你该安静一下了!”
  当然那时,我依然是用嗤之以鼻的态度来掩饰我的无措的,
  直到有一日,姗姗的旁边,也出现了一票子伤春悲秋的份子,她们说的话,我听不懂,她们看的小说,我觉得好笑,谁爱上谁了,谁要自杀了,感伤青春了,这不是傻吗? 
  我看着姗姗和我的距离越来越大,我想起儿时在我家楼下哭泣的鼻涕虫,突然有无法宣泄的怨气。
  
  与女生关系的疏离,必然造成和男生的走近,加上我叶子天生就是好事的,玩游戏,打架,翘课,不在话下,成绩一落千丈。
  在老师准备联系我妈的时候,是姗姗先找到的我,她对我说:“叶,你回来吧,别这样了!”
  你生气:“你不是有其它好朋友了吗?有人带你玩了啊!”
  姗姗想不到我会说这个,急忙说:“我不和她们玩了,不和A玩了,不和B玩了,不和C玩了!”
  我笑说:“好!”其实我连她说的我A.B.C.D是谁都不知道。
  
  我想,女生总是有点小心眼的,尤其是小时候,还不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单纯的不喜欢自己的好朋友和别的女生好,斤斤计较着。
  
  我没想那么多,只是理所当然的认为姗姗是必须和我在一起玩儿的。
  
  的确,姗姗也回避着和别的女生的说话,日久也就习惯了。依然背着大大的书包和我上下学,听我说着精彩的事,但我却发现她会在课桌下偷偷看小说,找不到我的时候也一个人去厕所。
  
  我以为日子就会这样下去了,直到有一天,姗姗和我说有个男生写纸条个她,我心里酸得直犯泡儿,问姗姗:“我想怎么样?”
  姗姗脸红说:“我想去看看他长什么样?”
  我第一次发现,姗姗已经不是那个小鼻涕虫了,有着温柔的笑,黑亮的长发,以及,发育良好的胸部----而我,还是个假小子。
  
  生活开始沿着万恶的小说情节发展,姗姗最后还是和那个男生在一起了。而我知道的只是恨那个男生,小平头,黑皮肤的,傻不拉几的呆样,这样的男生有什么好,有段时间,我都快天天咒他死了。
  
  别笑,那时的我真的是这样,虽然今天我承认我当时的恶毒,但我依然坚持那的男生是丑到不行了!
  
  终于我的诅咒灵验了一半,初中一毕业,姗姗就和那男生分了。
  
  初恋对于一个女生的打击是巨大的,对于姗姗更是,我当然整个暑假都陪着她的,即使心里再不以为然,我还是难过的,单纯的因为她的难过而难过。
  姗姗和我说:“叶,我不想再谈恋爱了!”
  我握她手说:“正好,我也不想谈恋爱,你陪我!”
  她很开心说:“好,那我们上同一个高中,同一个大学,大学毕业了,租一个房子,我住一间,我住一间,我负责买食物,我负责打扫卫生!”
  我都快笑死了,直点头说好!
  
  年少的时候,我们都很容易对一个人说或:“我们永远不分开!” 也是如此执着的相信着。
  可那时,我们都不知道这世上没有谁和谁是能永远都不分开的……
原谅我的感慨,继续。
  
  整个一个暑假我都是开心的,然,这样的开心却在开心不久支离破碎。
  有一日,姗姗跑来问我:“你觉得三班的**怎么样?” 那样的娇羞神情如梦魇般扩大在我的眼前。
  我很想问她,你不是说不想谈恋爱了吗?
  我很想一起拽了她,跳下楼算了,然而,我没有,我一句话也没说,回了家,第一次打电话给我那空中飞人般的母亲,告诉她我想出国念书。
  
  他们的感情刺痛我的眼,而我的感情却刺痛我的心,第一次,我开始认真的想我对姗姗的感情,从小手帕,想到红烧排骨,想到大学毕业后的住房……
  最后,我落荒而逃。
  
  我想姗姗只是个从小就渴望被爱的孩子,而我亦然,只是,我们当时都不知道罢了。
  
  在美国的头三年,我忙着高中和预科的学习,以及心理上的煎熬,我是一个不一样的人,这样的想法让我失控。
  真正让我清醒的事发生在头一年,我被一个女老师勾引。
  当她的手搭在我赤裸的肩上,用怪里怪气的口音喊我:“叶”的时候,我直接吐了出来,穿上外套,奔入雨中。
  我想或许我不是同性恋,或许老天还是饶恕我的!
  
  熊晓苗,我绝对想象不到在那晚的大雨之中,像个疯子般大哭,酣畅淋漓的感觉。
  
  你信命!
  我们比其他人更先懂的生活的残酷,所以我们比其他还在享受的人更先成熟
  
  我开始在阳光下舒展我的触角,即使寂寞,即使忙碌,我也觉得,我是满足的。
  我开始周旋于我人之间,虽然厌恶,但却是能证明我是个正常人的。
  我开始流起长发,学会在镜子前用卷发棒捣腾,然后,我开始极少的想起姗姗。
  
  其实我没有说实话,在ERP的课上,我的确认识了你,但真正的熟悉,却是让你铭记在心的。
  那天下半夜,胖子突然把你带回你们的房子,你惨白了脸还在自我介绍说:“我叫熊晓苗!”
  胖子打趣说:“别理她,大家就叫她熊猫好了!”
  你才抹了把脸笑起来。
  你突然想起儿时被人欺负的姗姗,躲在栀子树下哭泣,我去寻她,然后拉着她去处理小胖子的书包,她对着我抬头一笑……
  
  别不给面子啊,我对你可是纯洁的姐妹之情!
  别不相信,老娘我虽然恶心,但说的是实话。
  
  还记得,那年冬天,我们一家开车出去玩后来出的车祸吗?我知道大家都不愿再提起了,文树,我,你,胖子,那是一场噩梦,但共过患难的朋友,肯定是今生的知己!
  
  再说,你和姗姗不一样,虽然你看起来像个软柿子(表打我)
  但你心里可是比谁都坚强,倔强,直的吓死人,说什么:“我不会听她们说的话,你也别讲她们的坏话!”
  想想当时你无可奈何的样子,我都想笑!
  
  这儿,又不得不说说你那传说中的老公!
  别说,你说结婚时,还真把你们给吓死了(尤其是胖子)
    我真的认为你老公是那种贼精的人,外表笑呵呵,皮下可是比谁都冷,但那天郊游,真的使我有了改观。
  或许有的人的情绪是不喜外露的!
  比如说你老公,明明表现出一副不喜欢阿蒙的样子,可是那天我们从厕所出来,你老公可是捧着一掌心的清水在喂阿蒙喝水,阿蒙可开心啦,摇着尾巴,直伸舌头!
  那么多人出去旅游,就他注意到小狗没水喝,赞一个,有爱心的男人最帅!
  还有,饭后洗碗,你这女人真不会持家,我这客人都看不下去了,本来想去帮忙的,站在厨房口,却发现你老公居然在里边洗碗边唱歌,一手的肥皂沫子,但表情却陶醉至极。
  唉,你啊你,还真是傻人有傻福!
  
  别看你这么说,就以为我要做小三了,告诉我,姑娘我虽然有段时间的不正常,但也是有喜欢过男人的!
  
  爱情这种事嘛,就好比涂指甲油,即使每周都要卸掉重涂,麻烦无比,但还是有很多女人不厌其烦的每周折腾,卸回去,涂上来,再卸,再涂……
  爱情也是如此,恋啊失,失啊恋,乐此不疲。
  
  YAN,就是你看到的那个男人,是我的前任男友,也是姗姗的男朋友!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