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过骨头抚摸你

第19章


可我就是有这么点小心理,小时候听到别人家爹娘叫孩子宝宝,我嫉妒;长大了听别的女孩的男友叫她们宝宝,我嫉妒。“宝宝”是很俗,可在恋爱中,这是一种必要的态度,犹如通俗的“我爱你”,再俗也得说,再俗也得叫。
  他果然皱眉,“不好。”厌烦得很,“你不喜欢‘桑桑’?我喜欢。”
  “你看过琼瑶的电影么?”
  他笑出来,“恐怕没有。”
  “她有部电影里有个女的就叫内个,可她还没出场就光荣了。”原因状语我没说——男方太穷,家里不同意。
  他恍然大悟,“你还挺迷信。咱中国那么多电视电影小说话剧的,肯定也有个叫高铮的挂了,那我也改名去算了。”
  我被他说得无言以对,想想还真是那么个理儿。其实除却琼瑶原因,我还是喜欢这称谓的,他叫得好听,而且没别人这样叫。他的专署,更生暧昧。
  “桑桑。”
  “嗯。”这回我痛快答应了。
  “咱做饭去吧,”他说,“我急需补充体力。”
  .
  我们拿着食谱去厨房。其实那不算个厨房,只是一石砌的台子,砌在厕所和屋子之间的狭长过道的一端,另一端是高飞的窝——小木屋一座,离地三寸的高度,里面铺着草席,被收拾得干干净净。我突然想起高飞还被锁在门外,这大下午的,可别中暑了。
  他笑着把高飞带进来,对它说,“给你正式介绍,这是桑桑,我的……”他看了我一眼,宣布,“……女朋友。要认得,记得,她的地位等同于我,是你最亲的人。”然后贴过来赧赧问我,“……没意见吧?”
  我狠狠点头,一点不犹豫,生怕它过期作废似的。貌似我们俩都觉得占了对方很大便宜。
  他有简单的厨具,都是最基本的。我打算做腰果虾仁、土豆烧排骨和香菇菜心。他主动要求打下手,为了显示我的诚意和实力,我把最小工的任务给了他——切土豆块。其他的准备工作比如洗洗油菜,泡泡香菇,焯焯排骨,都是我将要完成的光荣艰巨任务。我忙得满头大汗,恨不得三头六臂,惊讶于他比我娴熟的刀工,“你会做饭?”
  “会做简单的。复杂了不行。”
  高飞在一旁立正,眼睛却瞅着食材不放,我问他,“高飞吃什么?”
  他叹口气,“它跟着我,真是受苦。已经是成犬了,按常理每天就需要一斤狗粮、一斤牛肉、五个鸡蛋、四五斤牛奶、还有剔骨鸡肉啊内脏啊什么的补充营养。可这样吃一天下来少说得五十块钱,我没这条件。有钱的时候能给他按上述标准减半,没钱的时候,我吃什么他就吃什么,甚至有时候还得跟我挨饿。”他一边说一边盯着高飞,万分对不住它的样子,“好几次我都想让人把它带走算了,跟着我我太不忍心了。可是,舍不得。”
  “夸张了吧?”我半信半疑,“我没听说谁家看门狗一天按五十块钱标准吃的,你看人家个个不都长得壮壮实实的,叫得都挺卖力。”
  他边笑边摇头,貌似挺无奈,对我说,“切好了。还有什么指示?”
  我研究着三道菜的耗时和程序,脑子里有了个大概顺序,便开始忙乎起来。虽然不是第一次照着菜谱做菜,可因为前几次都以失败告终,所以阴影还是存在的。我给高铮的任务就是在一边待着给我念程序,既然我说了是我给他做饭,那他就不许插手。一通手忙脚乱,半个多小时以后,我大汗淋漓地看到三盘成菜,很香很诱人,我却没胃口了。
  高铮高高兴兴地拉着我坐,给我冲了杯桂花酸梅晶。我战战兢兢开始品尝,出乎意料,味道竟然还不赖。他给我打九十分。我说怎么不是一百分。他说这样以后才有进步的空间。我想想觉得有道理,接受了。
  他吃得很带劲儿,还分给高飞不少,最后盘子干干净净。见他这么捧场,我也乐呵,生平第一次有极大的成就感。我忽然觉得,其实我是有成为一个好女人的天分的,只要那个让我甘愿的人出现。
  酒足饭饱后,我们回到床上,他躺着望天(棚),我趴着翻书。他的书不多,可对我来说比他架子上的大部分CD耳熟能详多了:翻来翻去不是海子王小波,就是卡尔维诺卡夫卡。都是旧版本,可保护得蛮好,看得出被他爱不释手了好多年。还有一本《狂犬吠墓》,我突然想起著名的“三百条短裤”一诗,于是把书给他,“帮我把那段找出来。”他翻了翻,递回给我。
  即便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可亲眼读到,我还是景仰地喷了。左兄这样写道:“临睡前我想出了一首诗:一条短裤,一条短裤,一条短裤,一条短裤,一条短裤,……(此处略去二百九十次“一条短裤”,原文三百个排下来一个不少,刷了一页多)……一条短裤,一条短裤,一条短裤,一条短裤,一条短裤,我藏着一条喝满精水的短裤。”
  “觉得怎么样?”他懒淡地问。
  我气儿还没顺回来,好不容易才止住了笑,清清嗓子假模假式地评论,“可以说他先锋,也可以说他庸俗。天才与白痴之间不也就一线之差?就像疼痛与快感,腐朽与神奇,生与死,爱与恨。”
  他歪头看着我,脑子里不知翻涌着什么,忽地把我拉近,让我枕着他胸口,对我说,“你答应我件事儿。”
  “说。”
  “以后不管发生什么,不许离开我。”
  十四
  买谱买菜,□做饭,吃饱吃好,翻书聊书。在又做了两次地球人都爱做的事后,我们看看表,七点半了——六个小时过得还挺快。
  我洗碗筷,他洗澡,然后准备出门,进行我们的首次正式约会。这么说是因为,第一次是偶然相遇,第二次我中途晕倒,第三次他贸然来访,哪也没去,都不算数。
  这次出行的交通工具——他的二八自行车,是个老永久。这种车我曾试着蹬过,结果是还没骑出去就当众跌倒。现下我眼见着高铮跨上去以后在车子不倾斜的情况下那脚还能轻易落地,就恍然大悟了:这压根就是男人的车,尤其是战士这种人高腿长的。
  他问我,“坐前边儿后边儿?”
  “后。”前边我屁股硌不起。
  “你上来我试试,我没带过人。”
  我蹦跳着跨上去,像坐在摩托后面那样,腿搭拉在两旁。院子大,他骑了几圈儿,重点揣摩如何拐弯,说句“成了”,就带着我这样出门了。
  一路途径小半个海淀和大半个西城,对话都是用喊的,四十分钟的样子,到了。胜利影院,老字号了,貌似我小学的时候随校来看过几次革命电影。天色已暗,门口等场的人并不多,他锁好车子,我问他,“累不累?”
  他抿嘴摇头。
  “逞强吧你。”明明后背都是汗,我贴着坐了一路,脸都跟着湿了。
  他改口,“好吧,有点儿。”
  这还差不多。他说,“等我,我买票去。”
  我在原地站着,乱看:左边是对男女,年纪与我相仿,该是情侣;右边是一中年男子和一十岁左右的男孩,估计父子;斜前方仨女孩,嘀嘀咕咕的兴奋劲一看就不过二十,好姐妹呗;左后方俩男的,都架着眼镜,谈笑风生,貌似同窗或同事……我不是喜欢研究陌生人,我打量他们是因为自从我和高铮到达这里,这些人就突然产生了一个共性,那就是盯着我俩看,好像多不可思议似的。我左思右想也琢磨不出来,我俩究竟哪里不对劲,值得别人如此诧异着关注,关注着诧异?
  这些人里,小朋友最好下手,他爸爸去给他买饮料,我趁机搭茬,整出一幼儿园阿姨式的慈善微笑,“小朋友几岁了?”
  “九岁。”这爸爸没教好,不知道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么。
  不过正中我下怀,“上几年级了?”
  “四年级。”
  我酝酿着要进入正题,可却被小朋友先了一步,“阿姨呢?”
  阿姨??好,阿姨就阿姨吧。阿姨皮笑肉不笑,“二十四。”
  “那刚才那个哥哥呢?”
  晕,原来如此。一个是阿姨,一个是哥哥,原来连小朋友都看得出来,我在老牛吃嫩草。我并不是不高兴九岁孩子叫我阿姨,以我和他的年龄差,这样叫没有问题。我是郁闷在,他怎么不跟高铮也叫叔叔?难道我俩就那么明显不是一个年龄层的人?我气。想安慰自己他定是胡说八道,可心里明白童言无忌才最真。
  高铮回来了,男孩爸爸也回来了,搭讪至此告一段落,我低落得想回家。高铮看出我有问题,问我。我把事情复述了一遍。他哈哈笑,却不开解我,故意当众亲了我一口,拉着我的手就大摇大摆进去了。
  他这样做,我长了点自信,可还是难抵自卑。
  观众不多,大约也就座位的十分之一,由此可见,本片值得期待。我关了手机。
  电影是《寻枪》。对于一部国产片来说,此位导演这处女作无疑算是惊艳的。跳跃的镜头,跳跃的思维,跳跃的马山,带着点卡夫卡式的幽默,用枪的丢失暗指精神的缺失,寻枪的过程即是对人生方向的找寻与判别。说白了人人都是“在路上”。
  我和高铮交换了意见,还挺一致,我们都很高兴。我甚至忘记了之前的不愉快,打算下周和他去广院那边淘些碟共同观摩,交流思想。
  出了影院,夜幕已笼罩,霓虹和路灯打亮夜晚的京城,粗糙着斑斓,暴躁着暧昧。途经的公车里飘来售票员不厌其烦重复着的“刚上车的乘客请买票”;卖烤串的摊铺里飘来各类混合了孜然和辣椒酱的被烘烤过的肉体的香味;或匆匆或悠悠的来往行人眼里飘来或异样或看戏或哄闹的眼光——因为我和高铮在接吻,像小时候被家长蒙住眼的电影镜头那样,男女主角非常热烈缠绵激情无忌地当街接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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