庸才当道

第58章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此处的“人事”一词,是“人和事”的简称。
  儒学讲究遵循“天道”。天不言,只以“天变”来向人世间表达其心声。因此,人间的一切大是大非,都会引来相应的“天变”。
  这样的思想可以一直上溯到《易经》。就其本质而言,《易经》便是一部以“六十四卦”推演天变与人事的操作性著作。
  《尚书》“洪范篇”则从“五行”(水、火、木、金、土)的角度,推演所谓的“五福、六极”。“洪范”二字,有“天道大法”之义;而“五福、六极”之说,通俗地讲,便是指人间遭遇的五种“福”与六种“灾或祸”。
  《尚书》本是孔子编撰的一部文献,涉及虞、夏、商、周等各代的史迹、谋略、文告、命令、君主训示或臣下劝谏等方面的内容。除了周朝之外,其他各朝的相当一部分文献都是建立在传说的基础上。
  《春秋》是记录鲁国从鲁隐公元年(公元前722年)到鲁哀公十四年(公元前481年)的编年史。该书经过孔子的修订,在记录人事的同时,大书特书人事与天变的相互感应:全书共记载了36次日食、5次地震、2次山陵崩塌、3次彗星出现、1次不见恒星、1次流星雨、14次火灾,“以及五石陨坠、六鹢退飞、多麋、有蜮、 鹆来巢、昼暝晦、大雨雹、雨木冰、李梅冬实、七月霜、八月杀菽之类”。(同上)
  《易经》、《诗经》、《尚书》、《礼记》和《春秋》,西汉时合称为“五经”。所谓的“经义治国”,便是以五经中的典故或先例作为解决现实问题之参照。
  上述五部经典之中,已有三部将天变与人事密切联系起来。
  但真正以“阴阳之法”来推演天变或人事,甚至反过来影响天变(求雨或止雨)的做法,则是董仲舒开的先河。《汉书》独创“五行志”的文体,为的便是将所有的“天变”与人事一一对应起来。此书记有儒生将二者推演换算的若干故事。这些儒生所用的方法,大致可以分为如下三种:
  其一为“阴阳法”。
  理论依据是《春秋》里记载的天变与人事之间的因果关系,代表人物是儒宗董仲舒。
  此公曾独创了一整套“阴阳法”来求雨或止雨:“求雨,闭诸阳,纵诸阴,其止雨反是”。据说他任江都王刘非的国相期间,以此法求雨或止雨,“未尝不得所欲”。
  其二为“五行法”。
  理论依据为《尚书》“洪范篇”,代表人物为昭、宣二朝的夏侯胜。
  昭帝驾崩后,霍光等人先是拥立昌邑王刘贺(著名美女李夫人之孙)继位。但这个家伙玩心太重,根本不具备一位天子起码的德行,因此刚做了27天的皇帝便被霍光等人废掉,重新拥立刘询继位,是为宣帝。
  刘贺在位的这27天,正值昭帝国丧,他却数次溜出宫去游玩。
  时任博士、谏大夫的夏侯胜曾经挡在天子车驾(时称“乘舆车”)前劝谏道:最近的天气“久阴而不雨”,预示着有大臣谋逆于天子,陛下还要出宫往哪里去啊?
  刘贺大怒,认为夏侯胜是在“妖言惑上”,便将他捆了起来,交给某位主管官吏处置。
  其时,首辅霍光确实在和另一位辅政大臣张安世密谋废刘贺而立他主。这位官吏受理了夏侯胜的案件之后,便直接跑去向霍光报告。
  霍光并没有处置夏侯胜,而是找到张安世,责备他泄露了机密,但张安世坚持说他并没有泄露。二人便找夏侯胜来对质,问他是怎么知道有大臣谋逆天子的。
  夏侯胜回答说,他并不知道有没有人谋逆,只是根据《洪范五行传》里的一个原理(“皇之不极,其罚常阴,时则下人有伐上者”)推导出这样的结论。
  霍光、张安世大为震惊,从此更加敬重儒家经术之士。
  其三为“六十四卦法”。
  理论依据为《易经》,代表人物为宣、元二朝的京房和他的学生梁丘贺。
  据说京房数次上书元帝,以此法预测人事,“近者或数月,远或一岁,无不屡中”,因此深受后者的欣赏。梁丘贺的故事,比起他的老师来,则更加传奇而具体。
  地节四年(公元前66年),霍光的夫人霍显召集霍氏子弟谋反,获诛。其外孙任章得以逃脱。
  八月某日,宣帝依礼制,照例前往昭帝庙饮酌。任章便在头一天晚上身着黑色祭祀服混入庙中,假扮成卫兵,手持戟戈立于庙门前,准备等宣帝到达后,伺机行刺,以报家仇。
  但此事却有征兆。
  宣帝在前往昭帝庙的途中,先遣仪仗队所持的旄头剑突然掉了下来,剑首直插入泥中,剑刃指向乘舆车。驾马受惊。
  宣帝甚疑,召梁丘贺前来占卜吉凶,结论是:此行凶险,将有人持兵器行刺。
  宣帝马上返回,派人前往昭帝庙调查,果然将任章抓获。
  在此之前,宣帝每遇重大祭祀活动,常常习惯在头一天晚上入住宗庙。这个事件之后,他便长了教训,改在白天进入。
  梁丘贺以占卜灵验有功,颇受宣帝亲近宠信,被擢升为太中大夫、给事中,最后官至少府,位列九卿。
  上述人和事,只是冰山一角,整整一部《汉书》,到处都充斥着类似的事件。这样的思想已经成了儒学的信念支柱。
  为了让这个支柱更加强不可摧,儒家不惜牵强附会,以讹传讹,宁信其有不信其无。且不论这些事例之真假,它们的存在,便说明了儒家已经把自身的终极价值,建立在玄妙的“算命”功能之上。
  思想家成为算命先生,便不能再简简单单地归结为科技水平的限制,恐怕更多的是因某种利益或目的的驱动,才有意采取的下着手段。儒家在当时最大的利益或目的,便是维护自身的官学地位。
  诸如此类的手段给儒学的权威地位带来了两层保障:其一为“连恐带吓”式的心理威慑;其二为操作性的“实践应用”(预测未知或未来的事物)。
  这种手段看上去虽然与江湖术士或“邪教”组织无异,但却是官学的需要。
  官学与显学最大的不同,还在于前者必须具备鲜明的“政治性”,尤其在“由显而官”的转折期内,则更加不可或缺。
  官学“政治性”的首要表现,是不能与当朝政权的经验或理念相冲突,至少也要能够兼容或诠释之。
  儒家问鼎官学的过程中,最富于戏剧性之处莫过于,原本占据官学地位的道家(时称“黄老”)和法家二学之混合体,把自己的地位拱手让给了儒家。这也难怪,前者原本就缺乏足够的文化底蕴来维护其地位。就连这个混合体的理论依据,也大多源自儒家的经典,因此才在“官学地位交接”的过程,显得格外的顺畅。
  比如在儒学成为官学之前,帝国上下对“丞相”一职的职能理解,按文帝朝丞相陈平的说法,是“上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遂万物之宜”。这个说法便源自《尚书》“周官篇”中对“三公”职责的诠释(论道经邦,燮理阴阳)。
  陈平既然重申,要让丞相来承担这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儒家便进一步推波助澜,把它演绎成为“丞相”理所当然的“岗位职责”。
  官学“政治性”的另一个表现是,它必须迎合最高当权者(皇帝)的需要。
  西汉儒生在这方面最露骨的表现,莫过于以“天人感应”的原理,为作风强势的宣帝刘询粉饰所谓的“中兴”——在宣帝朝,“凤凰”出奇地多,充分显示出盛世王朝的景象。在《尚书》“益稷篇”中,便有这样的说法:“鸟兽跄跄,《箫韶》九成,凤凰来仪。”
  宣帝朝从本始元年(公元前73年)至甘露三年(公元前51年) 的短短22年间,便活脱脱制造出11次“凤凰来仪”的记录:
  第1次,本始元年五月,“凤凰集胶东、千乘”。胶东和千乘即今天山东省的莱西县西南和滨州市西南两地。
  第2次,本始四年(公元前70年)五月,“凤凰集北海安丘、淳于”。安丘和淳于即今天山东省成乡县的西南和东北两地。
  第3次,地节二年(公元前68年)四月,“凤凰集鲁郡,群鸟从之。”宣帝时,只有“鲁国”而无“鲁郡”,故,所谓“鲁郡”当为“鲁国”之误,即今天山东省的曲阜市。
  第4次,元康元年(公元前65年)春,“凤凰集泰山、陈留”。“陈留”即今天河南开封市东南。
  第5次,元康二年三月,凤凰再次出现,但地点不详。
  第6次,元康三年春,“神爵”无数集于泰山。“爵”即“雀”;至于是什么样的“神雀”,史书没有说,大概不是凤凰的近亲,便是它的本家。
  同时,“五色鸟以万数飞过属县翱翔而舞,欲集未下。” “属县”是指京师“三辅”下属诸县。五色鸟不是凤凰,但被看作是凤凰的远亲,也是非常吉利的征兆。
  第7次,元康四年春,“神爵、五采以万数集长乐、未央、北宫、高寝、甘泉泰畤殿中及上林苑”。宣帝因此宣布改元“神爵”。
  第8次,神爵二年(公元前60年)春,“神爵”集于京师长安,群鸟数万只相随。
  第9次,神爵四年十月,11只凤凰集于杜陵。“杜陵”是宣帝生前为自己建的陵寝,位于今天的西安市东南。
  第10次,五凤三年(公元前55年),“鸾凤集长乐宫东阙中树上,飞下地,文章五采,留十余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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