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资本主义的兴起

第21章


由于尚无精确导航术和航海图――这类科学后来才由十字军人员从阿拉伯人学到――大多数船只都紧靠海岸行驶,晚上一律停泊,而且每到冬季地中海风暴猛烈,海上航行便完全停顿了。从威尼斯或者热那亚出发,将货物运往东方,然后返回意大利,再向北欧交换商品,最后回到威尼斯,完成这样一趟贸易循环可能需时两年。但是,即使计入所需时间和随时会遇到的海盗风险,从地中海一端到另一端经由海路运货的费用,也还比陆路少一些,按增值计算,毛呢或绸缎为 2 %,谷类为 15 %,明矾(丝绸加工所用)为 33 %。因此,对商人说来,使用海路乃是利益攸关的头等大事。地中海沿岸各城市的商人集团,都有武装护航船队;商人控制下的公社政府都要挑选海军上将,来同信奉伊斯兰教的阿拉伯人作战,以求控制海路,或同其他意大利城市战斗,以求控制贸易地域。这些海运商人有许多既是贸易者,同时也是航海家:威尼斯就曾有一项法令规定,每艘船上的一切号令均取决于一个由五人――船长、舵手以及从随船商人中推选出的三人――组成的集体。    
  从地中海到葡萄牙、法兰西、英格兰和斯堪的纳维亚各大西洋口岸的正规海运贸易,直到1300年左右才建立起来,但是,从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到欧洲大陆,以及从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往南,却都很早便开始有地方贸易。到1200年时,诺曼人已控制了爱尔兰很多地区,爱尔兰口岸城市如新罗斯,都已经在向英格兰输出农产品了。贝里克和罗克斯勃洛,是苏格兰两个与法兰德斯有联系的羊毛输出站。波罗的海和北海贸易,我们已在前面提到过了。在欧洲北部,也发现有一些意大利商人航海家;据我们所知,他们不时受雇于一位公爵或君主,充当海军上将。    
  所以,海上航行和海上作战这两种技术,主要经由商人推广是很自然的。他们自己发财致富靠的是前一种技术;掠夺竞争对手的财富和保护自己的财富,则须具后一种技术。    
  各条内陆河道也都曾被广泛利用来运输商品。有几条大河水系 ――莱茵河系、多瑙河系、波河系、法兰德斯河系,以及从 12 世纪开始为扩充这几大水系而修造的一些运河――都是重要贸易轴线;例如,莱茵河所运的是法兰西葡萄酒。位居大河附近,乃是城市繁荣的可靠保证。 1200 年一位帕辰察商人在尼斯签订了一系列售货契约,清楚显示出河流对于确定整个地区经济格局的作用。这位商人名叫鲁福斯,他出售的是从香槟、意大利和法兰德斯弄来的呢绒和其他毛布。这类货物无疑是从香槟由内陆河道运到帕辰察的,帕辰察是与热那亚结盟的内陆货物集散地,同时还是重要的钱业中心。毛布运到这里以后,或者由热那亚转船运往马赛,然后经陆路运到尼斯;或者由航行于热那亚―马赛线上、而要在尼斯停泊过夜的船,直接从热那亚运往尼斯。(当然,船只可以从马赛逆河上行驶往内陆各市镇――有许多尚存契约可以确证,曾出现过这种沿海贸易的合伙关系。沿海航行所用的,是载重约 50 吨的船只。)    
  鲁福斯向尼斯地区居民售货采用赊销的方法,货款可在下一个收获季节交付。他同时又用现款定购未来季节的收获物。这类 “定购”有一些无疑等于是对农民的贷款;由于鲁福斯同时还在那个地区和其他地区出售小麦,所以他的某些定购是期货交易的一种形式。他还向人放款,那实际上也等于是期货交易。他这种交易方式沿着瓦尔河和拜容河向陡峭的河谷地区推行,一直进入尼斯以北、阿尔卑斯山脉以南地区。鲁福斯以及与他同属一类的人所作出的贡献在于,使农民日益卷到现金经济之中来了。    
  就是这样,一方面由于商人同怀私心的贵族领主以及市政府结成政治同盟,使得各条主要陆上贸易路线得以确立,并得到改善和受到保护;另一方面,许多河流和海洋则成为大资本家的活动领域。而且,城市日益成为贸易中心,促使它的周围地区形成现金经济,每一个城市都各有其独立贸易地域,由许多较小河流和道路构成的网络将其联系起来;又都各有其商品供应来源,由一些较大的道路和河流系统或者由海洋与之相联系。         
《法律与资本主义的兴起》 
泰格 利维著 纪琨译        
八、教皇和商人    
   从城市居民阶层最初兴盛之日起,罗马天主教会内部就已经有势力集团对贸易抱赞成态度。这个教会尽管宣扬其统一性和普遍性,但在经济利益和社会观点上却存在惊人的多样性。现代作家习惯说,16世纪基督教的大分裂是突然,又认为唯有新兴的新教能有自洽的道德神学,与贪得精神相适应,那都是与事实不相合的。那么天主教会对于商人法律思想的形成,究竟起过什么作用,是很值得仔细考察的了。    
  1000年时的西欧生活,是被教会阴影笼罩的。不论在农村、城镇、还是在领主庄园,教会都是社会生活的中心:它团结人民,宣讲熟习的种种故事,许诺生活可在来世改善。因此,商人和城市居民的各种秘密社团都采取宗教兄弟会形式,就不是惊奇的事了。连富有城市居民也都对贸易是否合于道德抱迟疑心态,因而加深了新阶级对宗教的关切: “ 1065 年亚马非有一位商人,在君士坦丁堡为主教府邸定制了两扇青铜大门,用他的船队运了回来。”当时还流传着很多故事,叙述有钱商人如何放弃财产进修道院,隐居潜修以度余年。人们可能盼望在位教皇早日死去,可能想使当地主教立即死去,也可能大讲某位神父与其新近情妇的艳史,但仍然归属于教会。    
  教会对于教育,尤其是对高等神学和法学教育,实际上掌握垄断权;它的教职和俗世官员,大多数都是当时很有学问的人,更无须说是受过教育的人了。没有教会,新兴市民阶层是不可能建立和传播正式的社会意识形态的。    
  就我们所要探讨的,教会影响市民阶层,主要有四方面:(一)它将行商算作朝圣者一类而予以保护;(二)它动用大量资源来研究包括商北法在内的罗马法;(三)它掀起贸易是否合于道德的争论,其种种结果归根到底大有利于市民阶层;(四)它发展了法庭和诉讼程序体制。    
  10世纪时各地兴起了和平运动,教会因而开始以穷人保护者的面目站出来。教会震骇于地方当权者的无能,故此制定法律以保和平,并提出法制结构来强制施行。例如989年,波尔多大主教就曾规定,在私人战斗中若有行动损害教会人士和教会商品,或夺取穷人的货物,都算是违反公教法。990年,这 “上帝的和平”的保护扩及于商人及其商品。为了巩固这类立法,贵族领主都受敦促宣誓放弃使用暴力,违反这一誓言可算作对教会的罪行而予以惩罚。    
  对于血仇,最初是禁止在星期日施行报复,后来扩大禁期,将星期三到星期六也包括进去,以求为星期日 “作准备”。随后又对贵族领主施加了压力,要他们从复活节开始每逢重大的宗教节日,均避免使用暴力。接着又将播种季节和收获季节也包括进去――“从5月第一天直到万圣节那一天,我将不抢夺公马、不抢夺母马、也不抢夺马驹……”包菲地区 1023 年的誓言这样说道。这些休战期和和平日,首先在各个主教管区定为法律,随后又由全教会多次在宗教会议上予以规定,由一些“太平绅士”负责监督实行,他们要检举违犯者,并向特设法庭提出相应起诉。此外还有其他实行的办法: 1038 年布尔日主教征招所有满 15 岁的男丁编成民团,来强制执行休战和和平的誓言,这帮农民烧毁了不止一位敢于顽抗的领主的城堡。在另一些地区,有势力的领主都被要求举行宣誓确保和平,违背誓言的人要受他们自己的法庭审判,这样就给他们加上了精神惩罚以外的约束。教会官员自知并无力量施行钱财或人身处罚,因此求宣誓的领主交纳抵押品或保证金。如果保证金由法庭――不管是俗世法庭还是教会法庭――收缴,这种宣誓就称为“保证”(assuremens)。其后不久,加贝王朝的几代国王日益热衷于维护和平的职能,这种作法便以这个名称纳入了法国王室法规。某些城市的习俗志还载有这类办法更加发展了的构想:市民阶层由于本身部分职能即在于保持成员之间的和平,因而会迫使任何可能会违害和平的市民出具担保,保证行为良好。例如亚眠地区的古代习俗志,就详细记录了有关这类规定的实例。这种“担保”直到今天还在美国某些州里,以“和平保结”的形式存在。教会法学研究者对罗马法研究得以系统化、合法化和组织化方面作出了贡献,在很大程度上乃是格列高里七世( 1073 ― 1085 年在位)改革运动的附带收获。这位教皇所期求的,是确立罗马教区主教对整个教会的最高权力。为此,他求助于据称出于君士坦丁统治时期的伪造文件,让许多法律学者为他效劳,从各地藏书处和档案堆中搜寻引证文献和早期教皇立法,以求为伪造文件添增合法性。    
  从格列高里七世直到英诺森三世(1198 ― 1216 年在位)统治时期,教皇对教会享有至高无上权力和很大俗世权力这一宣称,不断有改进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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