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理一世和罗伯特当政时期(1309 ― 1343 )就曾建立新的司法机构,例如在埃克斯昂普罗旺斯建立Chambredes
Comptes(财务法庭),来协助商务经营。
1350年,那不勒斯王朝在政治上的瓦解与经济衰退、黑死病流行、无业骑士和贫困的小贵族结伙行劫同时出现,普通罗旺斯从此进入了经济衰退的百年时期。农民不再能够安全来到格拉斯,也难以照旧耕地种田。农庄荒弃了,城市全都龟缩在城墙以内。例如格拉斯市四周农村地区,在14世纪后期显然大部分都荒置了,到1496年才重新有人定居。
那些并非工商业中心的城市,情势大半与此相似。由于封建领主收回抛荒了的土地另找人耕种,封建制度又再增强。货币经济多少退缩了,它原本并无强大力量,或是并未充分建立,经不起政治崩溃的打击。由于军事,或者以及基本经济需要,致使初生市民工商业遭到摧折。
格拉斯市商业化的夭折,以及市民阶层制度软弱无力,经不起封建内战和穷途封建分子摧残。所需指出的,乃是革命阶层所遇到的法律体制教训。横扫普罗旺斯地区的暴力,既可算对市民阶层经济成就的赞颂,也可视为对其政治弱点的谴责。那些逞暴者,都是社会职能业已消失或减弱的人,他们所以会如此,则是由于新契约关系网络不断增长,以及保证公共秩序和军事防御的主权力量扩张。城市居民从统治者争取到的各种让步,使他们能在封建体制以内建立自己的制度。但是,那些让步即使是双方出于至诚达成的,也都只是不全面的权宜之计,它没有随之以夺取国家权力,使新阶层可以在整个领土上指导经济活动,发展出足够力量来消灭新秩序的内外敌人。
《法律与资本主义的兴起》
泰格 利维著 纪琨译
十三、农民造反和土地法
14世纪晚期发生的那场大瘟疫和经济危机,也对英国产生深刻影响。在英国,自从1260年以来,便已在数年间逐步放弃由骑士服役组成军队的办法,而代之以建立一支由国王保持的常备军。封建采邑领主由主动参与战斗的人员,转变成为各种封建徭役的被动领受者。领主的曾祖父辈从前为了能在国王下令征召时立即提供十名骑士,都曾分封十人为次级领主,各授予一小片领地以便他们维持生计。如今,领主都渴望收回分封地,以求得享较大地区的收入和封建徭役。小领主所受到的财务窘迫,导致很多这类骑士拿起武器当强盗。13世纪末期和14世纪初期,司法当局曾经多方努力,要想制止这些盗匪袭劫商人。内战(1307 ― 1327 )和苏格兰境内的战斗,更使四乡游荡的武装分子人数有增无减。
大瘟疫令劳动力供应趋于枯竭,使土地更难出产足够物品来供养它的主人,从而造成危机。政府对于经济混乱迅速作出反应,在1349年至1351年制订一系列法规,规定最高工资,要求所有健全的人从事劳动,除特殊情况外禁止工人辞去主人雇用。1388年的法规更从正面入手,禁止农民流入城市,规定 “任何人不论男女凡在年满 12 岁以前一直从事赶车、种地或其他农活或劳役者,均须在 12 岁以后继续从事原来劳动,不得转而经商或学手艺。……”
然而,国王即使动用全部人马,也遏制不了农村中业已发动起来的力量。农奴的解放早已及时展开,地主自己也都宁愿多用商业办法处理土地问题。1381年的农民造反,一时闹得天翻地覆。
被封建纽带束缚在土地上的农奴和其他人民,烧毁封建庄园的凭据档案,吊死监管他们的律师和庄园管事。有很多人向领主争取到占用土地和按合理年租从事耕种的权利,那往往是由领主在胁迫下出具书面特许状认可,从而在很多英格兰地区造成一种新形式的习惯法土地占有权 ――
copyhold(登录保有权),它将土地分割给每一农户一小块,林地和牧放地公用,这很像合作社式,且不必说公社式的理念。
封建庄园束缚农奴的凭据档案既已化为灰烬,领主管事也被吊在庄园树上,造反者可能感到自信,以为已赢得很大胜利。那些逃离庄园并 “夺得自己的自由”的人确实是胜利了。留下耕种自己土地的人则发现,他们的土地占用权在造反遭到镇压和反动卷土重来以后受到挑战。有关登录保有权的斗争在法庭上进行了二百余年之久,而且――我们将在下一章中看到――直至城市的市民阶层联合王家权力,支持土地自由买卖这一理想,这才得到有利于占用者的最后解决。到那时,实际受益的也不是土地占用者,而是地主。(领主用特许状作出登录保有权这一让步,实际上是被强迫变成一种书面的习惯法权利,是可以由庄园法庭强制执行的。但是,庄园法庭的法官就是领主;因此其后许多年间的斗争招致王室司法权力的干预,迫使领主及其后人遵守那种特许状。)
乡间的农民斗争同时还针对着那些负责强制执行各种冻结工资法规的 “劳工法官”(即后来的“太平绅士”)和王室征税官。后一种官员是在 1380 年派出征取“人头税”的,其目的不仅在于获得税收,还更在于迫使人们从事劳动。据传说其结果是,有一位征税官侮辱了沃特・泰勒的女儿,导致十万农民和下层城市居民向伦敦进军,抓住了上议院议长、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和财政大臣,并将他们砍了头。而且,由于律师对开征那种税据说起过建议和协助执行的作用,他们也成为这场革命暴行的特定目标。
正如莎士比亚在写到稍晚一些时候的佃农斗争所描述的:
狄克:我们首先要做的事,就是杀掉所有的律师。
凯德:唔,那正是我要做的。一只无辜的小羔羊竟被人剥下起来做成羊皮纸,这难道不是一件很可悲叹的事么?那张羊皮纸上写满了字,就可以用来毁灭一个人吗?有人说蜜蜂螫人;我却要说蜂蜡螫人,因为我一旦在什么东西上面打了蜡印,便永远不再成为我自己了。
那场造反受到镇压,1388年的法例十分严厉,除规定必须接受低工资从事劳动外,还加上了禁止携带武器的条文。
在英国乡间,贵族地主(以及非贵族的大地产购得者)都照旧向全家务农的佃户收取地租,并雇用劳工耕种其余土地。因此,英国法律史中一个决定性事实,并不是面临逆境重新伸张封建权力,而是伸张了王室的治安权力来维护地主阶级的经济安全。这阶级依仗其在乡间的增强根据地,建立了一种政治权力体制,它的最后痕迹直到1830年尚有残留。
然而,那许多骚乱却产生了两种经济后果,为英国早熟地从商业资本主义过渡到工业资本主义奠定基础。第一种后果是在乡间造成工资劳动力的大量蓄积,这种劳动力既由于在城市中缺少经济机会,也由于有种种法规禁止其脱离农业劳动,因而无法流入城镇。一旦经济状况改观,而且资本家能够调动政治力量来更改1388年法规,工资劳动力这一重要成分就随时可纳入工业化进程之中。
第二种重要成分是享登录保有权的佃户。农奴制已被大大削弱:采取这一步就迈向了一切土地免除封建徭役而可供普遍保有 ――亦即迈向后来由英国议会于 1660 年批准的“无兵役租佃”制。但是,小块农村耕种地的出现和大片土地划作公用地,将会实际证明阻碍了以租息为生者阶级在经济上对土地作更有利的开发利用。为时不出 200 年,当初烧毁庄园档案、处死律师、赢得土地占用权利的那些佃农的后代又将重新挺身而出,保卫他们祖先所赢得的东西。昔日的佃农付出很大代价,才使封建土地所有制开始松弛。但是,最后实受他们牺牲之益者,将是 150 年后横扫全国夺得权力的那些新的有产者。
《法律与资本主义的兴起》
泰格 利维著 纪琨译
十四、引言
在1400年至1600年期间,由于受到黄金、白银和初级产品从新世界大量流入的影响,还由于受到托尼( R.
H. Tawney)所称的“人对环境的驯服”的影响,西欧经济发生了深刻变化。且不管这个时期该怎样称呼――文艺复兴、宗教革命、地理大发现、 16 世纪价格革命、人文主义时代――到 1600 年资产阶级私法的主要原则,即个人之间在契约、所有权等方面的法律,即使在实践中尚未完全取代、却也已在理论上取代了人际封建关系。
在商业领域一种新经济关系结构开始出现。在1400年,没有钱业经营者不是银行或银钱交易行会成员;没有纺织工匠不加入纺织工匠行会;没有商人不享有某个城市、甚至若干个城市市民身份。尽管 “身份”在形式上的法律平等对于不同成员在财富、权力和势力方面非常实在的差别并无直接关系,但成员身份却界定了一个人以何种资格行动及其行动会有何种法律后果。到 1500 年时,经济关系变化已产生巨大冲击,这种法律体制便也开始真正瓦解,而由比较接近反映真实权力分配的法制来取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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