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年华(我的男人女人)

第3章


 
  于是,心里一阵抽痛,轻松空前袭来。 
  我心里有一处极私密的地方。独门独户,住着秦少迟。 
  有一次亚楠恶狠狠的说,纵使秦少迟是你的劫难。你最好给我珍惜眼前人。 
  我知道,眼前人说是陆鸣远,我知道要珍惜鸣远。 
  我也知道,我爱秦少迟,是一种不可替代的爱。在我年幼还不懂感情的时候,我对他一见钟情。 
  还记得那个时候他刚刚留学回来,随他父亲参加亚光爷爷的大寿。 
  那日,我和亚楠一如既往的吵的不可开交,亚光一如既往的给我帮腔。因为亚楠是主人,她的声色比以往要厉害几分,揪着亚光不让他再和我说话。再小我也还是知道好汉不吃眼前亏的道理,并且那时候曦姐姐不在身边,就不再多话。 
  她以为我怕了她,亚楠从小就是厉害的角色,顺手就把一个水果盏扬到我身上。 
  除了亚光没有人看到是她的恶意行为,可是亚光被拖去照相。只有我一个人呆站着,在亚楠得意的神色里险些落泪。 
  然后,我就见到了秦少迟。白衣胜雪的男子。 
  他过来,用手绢仔细给我擦裙子。 
  我现在还能记起他当日的温柔,他低着头说,水果的颜色可能擦不掉了,可是这样也很好看,像是很多的糖果。 
  一字一字都在我心里刻了很深的痕迹。 
  我始终能记得他当日的眉目,茶色的眸子,面容俊朗,谈吐儒雅。 
  我说,那个时候终于能够明白什么是文质彬彬而后君子。 
  飞飞说,他是值得爱,不过不值得你这样爱。 
  秦少迟,是我心里最温润的男子。劫难一样的存在。 
  那时候,我十二岁,他二十二岁。他当我是小妹妹,像梓临哥哥一样疼我呵护我。 
  听说,他在出国前总是和梓临在一起玩的,我没什么印象。 
  此后,我每一年过生日他都会和梓临哥哥一样送我精心挑选的礼物,他比梓临还要心细一些,总是除了礼物还有贺卡的。 
  我喜欢他的笔记,遒劲有力,仙风道骨的布局。我认真保存十年来的每一次卡片,他在结尾的地方总是会写,“天上开始掉糖果,各种颜色”。就像我们初识的时候,所以,我总是会以为他待我也是特别的。 
  他每次出国回来都会让梓临带给我一些糖果。我从来不舍吃,都完完整整的保存着,只有遇到很开心或者很难过的事情才含一颗。 
  我十五岁的时候考上了最好的高中,梓临问我要什么,我考虑了很久说,我想要一辆漂亮的单车。 
  少迟也问我要什么,我伸手到他面前,说,喏,我要糖糖。 
  他笑,笑的很好看。他说,那好办。 
  我妈妈说,你们两个人都把暖暖给宠坏了,谁都不许给她买东西了。她上学有车接车送,不用单车。她有一柜子的糖,女孩子吃多糖了会长胖。 
  我就窝在梓临的怀里胡闹。我是不敢太接近少迟的,因为心跳会过速,常常面红耳赤的从他眼皮低下走过。 
  后来,还是收到了很多的礼物,包括梓临的单车和少迟送的十二层糖果盒。 
  那时候梓临也已经毕业,就在少迟的公司上班。我还知道少迟正在创业盛期。 
  那个暑假,我快乐得肆无忌惮,整日里和亚光子芜鸣远玩在一起,除了面对飞飞时会有些歉意,可是大家还是很专心的在玩在闹。 
  那个暑假,我发疯了的爱着少迟。他教我骑单车。他带着我和我的单车到飞机场的角落里面练习踩踏,我快活的像是小动物,本能的嚎叫,他就摸着我的头说,疯丫头。我知道我疯了,我发疯了的爱着他。我和飞机一起出行,它载满了乘客,我载满了希望,它飞到别的城市,我放飞少女梦想。 
  十八岁的高考我考了探花的成绩,为了独立,亦然选择了上海。 
  其实,因为少迟打算将公司迁到上海。我才下了那么大的决心。 
  那个暑假,因为亚楠比我们低一届转年要高考的,所以亚光一直都在给她复习功课。曦姐姐要到法国去了,我整天陪她逛街喝茶。媛媛姐去北京上班,子芜是留在本市的。鸣远陪他爸爸去了很多的国家。回来的时候也带了很多的糖给我。 
  我觉得,那个暑假,不畅快,很闷热,可是想到可以继续和少迟在一个城市就很快乐。 
  当初听到梓临说少迟要到上海去的时候,心里大片大片都是伤口。我舍不得他。 
  还是那年,少迟的母亲病逝,在一个热得足以将活人蒸发的日子里。 
  梓临帮他照顾工作。我妈妈让阿姨做了很多的菜,要我带到他的公寓去看望他。 
  他虽然心情不好,可是语气仍是柔和,他问,暖暖,能陪我喝口酒么。 
  深爱的人在眼前表示了脆弱,如何能够拒绝他的要求呢。 
  他喝醉了。他摇着我的肩膀说,苏遥七,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 
  我说,我长大了,秦少迟,我长大了,你不要总把我当成妹妹,我是梓临的妹妹不是你的。我喜欢你,我从十二岁就开始喜欢你了。 
  我索性吻了他的嘴,就只是碰了他的唇而已。像他的人一样暖,有淡淡的酒气。 
  他像是明白了什么,抱着我深情的看了许久,我想我会永生记得他大剌剌的目光,就那样直直的落在我的脸上,灼得我一阵躁热。他清醒的时候,永远是三分谦逊,三分柔和。 
  他低头吻我,像是掠夺。满嘴都是酒气,但是我却觉得甜蜜。他吻了许久,直到我手机响起,他才狼狈的放开我。 
  我妈妈要我回家,不要打扰太久。 
  我以为,他酒醒了就不会记得。可是,我错了。 
  他明显躲我。我就知道,他不仅记得,大概也和我一样什么都记得。 
  我给他打电话,我说,我不习惯上海的气候,食堂的饭又很难吃,我想家了。 
  他开车来接我去吃饭。 
  我说,我们喝酒吧。 
  他说,暖暖,以后不要随便跟男人一起喝酒。你不是小孩子了。 
  我正想说我就是不是小孩子,我长大了,我喜欢你。 
  他就开口了,他说,七啊,我一直把你当成自己的妹妹,不能见你受委屈的。 
  他叫我七。和他们一样。用了语重心长的口吻,叫我,七啊。 
  我说,秦少迟,你是胆小鬼。 
  他说,吃饭吧。 
  我摔了筷子扭头就走,他揽住我。我狠狠的望着他,想要将所有的爱都化成恨就这么望着他。 
  他不顾我的倔强,将我收到怀里。 
  他说,不要任性了。你知道,我拿你没什么办法的。 
  我说,我不知道,就是不知道。 
  他说,要怎样你才能知道呢。 
  其实我知道,我把他逼到窄路上了,我不能使他难堪的,因为我爱他,所以,理解他。 
  我推开他,他疑惑的望着我。 
  我把手伸到他的面前,说,我要糖糖。你给糖我就知道了。 
  他笑。笑的很好看,也很无奈。 
  我知道,一直都知道,他宠我,他拿我没办法。 
  十二岁爱上他的二十二岁。 
  二十二岁遇上他的三十二岁和他的幸福家庭。 
  转身的时候我已经忘记了他的容貌,只记得小孩子的啼哭和他夫人温婉的微笑。 
  她说,糖糖不哭。 
  我忽然也不能记起这十年是如何渡过的,只能听见自己的声音,我要糖糖。伸手到他面前。他微笑。 
  大家都常常说,七啊,她最任性了。七啊,她最奇怪了。七啊,她最没心没肺了。 
  有些时候是的。 
  有些时候,我会对刚刚才离开的东西陌生不已。 
  有些时候,尽管熟悉的一派涂地却可以快速忘记。 
  此刻,我只想躲在鸣远的怀里好好的大哭一场。 
  只想这样。   
  爱你只差一点点(上)   
  醒来的时候,看外面阳光很好,突然想起这些天的事情,就想要去遛个早。 
  踢开隔壁的门,看鸣远还在熟睡中,他的睡相一直都很好看,让人兽性大发的好看。 
  我一直都很善于生产坏心眼,尤其是在面对他的时候,源源不断层出不穷。 
  猛然掀开窗帘,知道他早晨的时候最怕强光了,他是出了名的见光死,起床气。 
  可是等了半天那厮还是保持半裸的侧卧姿势不见动静,不似以往的张牙舞爪,我就知道小样在装睡。 
  丢一只拖鞋过去,正中红心。 
  伊还是纹丝不动,吓得我一惊,该不会是身未动,心已远了吧。 
  扑上前去打算试探鼻息,不幸被他魔爪抓住跌入恶魔怀中。 
  他咕哝着说,你怎么总不盼我好呢。 
  我说,天可怜见,我是来捡拖鞋的。像我这种自己丢拖鞋还自己捡回来的有责任心的环保青年不多见了。 
  他没回我,抱着我继续睡觉。 
  虽然一直住在同一屋檐下我也很少有这么近距离观察他的机会,最喜欢他的浓眉,可以藏天下的两道斜长。 
  他仍是没有睁眼,问,我好看么。 
  我全力抵制他环在腰上收手的力道,没好气的说,再好看也是看一眼少一眼。 
  他忽然睁开眼睛,里面全是怒气。 
  尽管我知道他这眼神里充满不友好的色调,可是那么近的距离,那么暧昧的姿势,被他这么一瞪,就十分没出息的脸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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