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被人-不归路

第40章


自从有了小糖以后,我突然感悟,家里有喜欢的东西才叫家,不然只是房子。早上不舍得走,晚上急急往回奔,舒适自在,没有拘束,这才是家。
  我不怕任何失去。除了小糖,一切都是身外物。最好的女友先我一步离开,而男人,我遇见过很多男人,有时是他们吃了亏,有时是我吃了亏,总的来说扯平了。满怀冰雪,迎接一切,却从来没有爱情迎面撞上我。不过没关系,从来不曾拥有的东西我也不会特别想念。
  最怕好人好事来过不再来,剩我暗自期待,折磨死人。
  早上六点的时候言七打来电话。得色,他的车撞了别人,交通意外。对方是单车逆行,他呢,是酒后驾驶。
  用警察的话来说,两个都不是好东西。
  真生气,那么大的人了,还晚晚出去鬼混,喜欢喝酒自己买一箱在家对着电视机慢慢喝呗。
  怎么酒吧里的酒就特别好喝?特别有味道?
  可算给我抓到机会损他。我在电话里狠狠K了他一通,最后还总结的说,言六爷,归根结底一句话,你啊年纪小,不懂事。
  估计被我说得伤了自尊,他居然很没风度地挂我电话。
  下午起床,做了一个紧急面膜擦了防晒霜,就和小糖出门,真没休息好。
  直到早上九点才睡着。头一碰枕头,梦连连。
  我最近总是梦见我全部牙齿都脱落。碎碎的,光秃秃的。大量的血液。仿佛被谁左右开弓扇了数十个大耳光。
  我做错什么了?谁啊,敢动手扇我?我放狗咬死他。
  出门的时候,想去对面的书城看看。主要看看有没有关于绘画方面的专业书籍,小糖总是用得到的。
  在明珠楼下,停靠一辆自愿献血车。
  我想了想,恩,起床后还没有吃东西,应该可以,便填表报名。小糖也要跟着凑热闹,我便哄他,医生只要聪明人的血液,你太笨了,万一你的血输入别人的血管把别人也带笨了怎么办。
  橡皮筋勒住胳膊,淤青一片。粗壮的针头拱入血管,有点疼。我朝小糖龇牙咧嘴,小糖看得战战兢兢的。
  我是A型血。
  400CC,那么粗的管子,后面是一透明柔软的真空袋。我身体里流出来的殷红色的,满满一袋。
  我放好袖子的时候,觉得自己好像轻了一斤,准备补偿自己。
  小糖在昆明时最喜欢吃必胜客,外国馅饼。言七最鄙视我们了,说什么垃圾食品。
  那时我胃口好得吓人。每次我们两个叫两份比萨。一份是小糖喜欢的田园风光,一份是我喜欢的奶酪大会。老规矩,一百年不变。双份意大利蔬菜汤、橙汁、洋葱圈、奥尔良鸡翅。
  我从会吃比萨的那天起,就一直点奶酪大会。每次吃的时候都和小糖一起,每次都吃光光。
  等东西需要十七分钟,我们去弄自助沙拉,那是小糖展露技艺的节目。
  细心的堆砌,外面一圈是生菜和青椒。里面是小糖喜欢的青瓜,黄桃,菠萝,西红柿。
  我的天,小糖好厉害,堆得像一座小山一样,那么高,连服务员看见都瞠目结舌。
  每样都不少,再浇上千岛汁,其实根本吃不下那么多,可是就是觉得特别开心。小糖会很有成就感。
  为什么每次想起昆明,都和吃有关呢?
  才离开几天而已,居然已经怀念。也许我不知不觉中已经融入那个城市,与之血脉相连了吧。
  傍晚是一天当中最舒服的时刻。有微微的风,吹在脸上很暖。这里四季不分明,有夏无冬,永远可以穿一件衣服就到处窜。
  我和小糖去吃谭鱼头。祸不单行,吃了一半,突然停电。一个老女人和一个小男生玩烛光晚餐,一点都不浪漫。我以为我很能吃,其实我错了,我眼大肚小,点了那么多的东西。
  小糖对我比划,你笨啊,吃东西时候不要喝雪碧或者可乐,有汽啊,占胃。
  怪不得这小家伙只喝白开水,原来颇有心计的嘛。
  我喜欢和他斗嘴,有架吵也是好的,他一句我一句的。
  一直聊,聊着聊着天就黑了。
  回程路过温泉酒店方向,门口那里一并停着几十台摩托车,穿拖鞋和大裤衩子的摩的的哥和街边叫卖的马路天使在调笑。有很多很多女人,年纪不明显,每个城市的某条街道上都有这样一群女人。她们浓妆,廉价的香水味道和低劣的布料包裹着身体,有的身体还没有完全发育好,如搓衣板一般干巴,还有一些三围颠倒,该凸的地方凹,该凹的地方凸。不时和每一个路过的男人搭讪,讲价,成交就随其走入黑暗,不知道沦陷在哪一张脏旧的床。不成交就三三两两说着家乡话,嘻嘻地笑。一副商女不知亡国恨的派头。
  我别转脸孔。
  不不不,我没有半点看不起她们的意思。我的意思是,为什么只能沦落在街边做流莺的地步呢。
  这是所有色情服务里档次最低的一层。
  我曾经也是这样性质女人中的一个。虽然我只在夜总会里上过一晚的班,只坐过一个男人的台。大家都是女人,只能说她们的命不好,运气不好,没生在好家庭,没遇见好男人。卖得出,卖得掉,有人肯买,也是一种福气。没有女人愿意一辈子做买卖的。也不管客人面相丑俊,就与其拥抱接吻,宽衣解带,不过是为了最后那点钱。水太深,又污浊。希望早日赚够,回头是岸,回老家找个本分的,不知其根底的男人,安生过下半辈子。
  晚上,言七的朋友要带我们去金海岸唱歌。他太客气了,也太热情了。推辞不过,如果我再坚持,未免有点不识抬举,倒显得我不通人情,小家子气。
  那家夜总会豪华奢靡,金碧辉煌。我们坐在外场看歌舞表演和模特走秀。
  有一个女孩子格外抢眼,高挑挺拔,骨肉均匀,她那么闪光,那么漂亮,简直所向披靡。
  我逗小糖。那个姐姐好看不?
  他点头。
  给你做媳妇好不好?
  他摇头。
  为什么?
  我不要媳妇,我要妈妈。他比手语给我看。
  哼,现在哄我开心,将来还不是娶了媳妇忘了娘。男孩子就是这点不好,千心万苦的把他抚育养大,最后他的心思还是落在别的女人身上,想想就不甘心。
  那个女模特真的漂亮,是那种可以叫时钟停摆的漂亮。皮肤白得像牛奶一样均匀,细微的兰色小血管,时隐时现,头发盘在头顶,什么首饰都没有。一笑起来,有两个小酒窝。特别纯净,实在太纯了。
  真迷人啊。我是女人见了她都会呼吸不畅。连女人都这样喜欢她,到了男人那里,可想而知,行情如何的好。一个眼神杀死大片千军万马。
  我简直不想动弹,我乐意就这样面对她一辈子。
  果然有秀色可餐这种事情,以前我不信,我错了,从现在开始,我信。
  女人长得好真是优势。一张脸就是最佳通行证,无往不利,别人看在眼里也是赏心悦目,真是造福社会。
  我恍惚觉得我曾经哪里见过她。难道是电视上?或许时装杂志?我实在记不清了,但是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总是明灭沸腾。
  我以后有了钱,我就拿着她的照片去整形。我一整晚都在琢磨事情的可行性。
  小糖啜着可乐。用眼瞟着周围的红男绿女,昏暗迷离的光斜射在他的脸上,他侧面的轮廓说不出的俊朗。
  的确,他现在接触这个环境实在有点早,比我还早。我在他这个岁数的时候,还勉强可以冒充纯洁少女。等他二十岁也不迟,很多事物是有硫酸性的,稍不留神,就被腐蚀掉。
  蓦地,小糖焦急地拿起洁白的纸巾二话不说按在我的鼻子上。揭下来一看,一团殷红四溅。我明白,我又流鼻血了。火气真大,看来要买王老吉凉茶来喝。
  总是无缘无故的流鼻血,体内一定很热,应该去看老中医,不会是我的肾脏有情况吧?
  我买了一束鲜花,指使小糖送给那个最漂亮的模特。
  女模特接过花束抱在怀里,弯下腰亲吻小糖的脸蛋,全场有掌声和口哨。小糖手足无措转头看向我,他毕竟还是个孩子,不懂得应付这种场面。
  女模特在后台卸了妆,换了衣服,走路猫一样悄然无声,坐在我我们的桌子旁边道谢。
  我看得很仔细。她右边眉毛里一颗黑色的小痣,说话喜欢故意扬起眉,眼睛圆圆的,笑容满是职业和谦逊。
  言七的朋友在我耳朵旁边轻声说,这女子原先是空姐。
  我和那女子碰了碰杯,她的手指修长,指甲做得花花绿绿极其漂亮。
  她没有什么地方是不漂亮的。
  你叫什么名字?
  LILY。
  很不错的艺名。
  听说你曾经是空姐。
  哈,别提了,妈的,提起来就悔青肠子。
  小糖给LILY加满酒。这小子简直太会行事了。看见漂亮姐姐就献殷勤。
  海航面向全国特招空姐,因为海南岛本地的女孩子相对不够漂亮,LILY一路过关斩将,顺利入围。
  做空姐其实只是表面风光,说起来好听,其实就是一个空中服务员。
  应征的时候,首先身高,然后全身脱光,不允许身上有疤痕。头顶着一本书从这头走到那头,书不掉下来,平衡感好才有资格继续。因为多半时间穿裙,对小腿的线条也有要求,在舱内走来走去要有美感。
  而空姐每天高空飞行,湿度比沙漠还干燥几百倍,每天推着几十公斤重的餐车,一遍一遍重复蹲下,弯腰,起身的动作,即使已经穿大一码的鞋子,一天下来,脚还是肿胀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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