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被人-不归路

第41章


空下来的时候就喜欢去夜总会唱唱歌,去DISCO跳舞喝酒,放松放松。
  LILY就是和女伴去玩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妈妈桑。恩,很大来头的妈妈桑。那妈妈桑很义气,做派讲究,对LILY有好感。
  互相留了电话,约好以后一起玩。
  讲到这里,LILY突然笑起来。
  我不动声色任她笑。
  我为什么要对你说这些?她边笑边问。眼睛笑成一个小月牙,真好看,亮晶晶的,满满都是渴望。
  因为你需要倾诉,而我喜欢倾听。
  后来,妈妈桑打过几次电话,说是介绍好朋友给我。去玩过几次,都是些有头有脸的人物,散的时候送我回家,临下车前会塞厚厚的小费在我皮包里。这钱太容易赚了,你知道吗?说说话,聊聊天,喝喝酒,唱唱歌,就千八百地到手了。而且我听说按规矩要抽钱给那个妈妈桑,但她死活不要。每个男人都以我能陪他为荣。于是就这样,迅速出了名。
  爱钱有错吗?她突然这样问我。
  呵呵,要么没错,要么就是大错。我很客观地说。
  那晚落地以后十分疲倦,一开机电话就轰炸似的响。是一个出版商,熟客,动不动就说要帮我拍写真相册,还说要包装我。当然是妈妈桑介绍给我的,她总是把最好的客人介绍给我。
  我但笑不语。现在这年头,凡是有利用价值的人都会有人疼惜,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对你好。
  熟客的朋友,我想应该没问题。我记得这个出版商,很大方,上次陪他唱歌的时候一滴酒没喝,别的小姐每人三百,最后一个给我,随便那么一抽,回家一数,三千。我要飞一百个小时才赚得到三千。空姐的薪水是以每小时三十元到五十元来计算的。
  我点头。是,她说的一个字都没错。一个晚上赚到一百个小时的报酬,相当诱惑。相信没人会拒绝。
  我那么累还是去了。世界上没有后悔药,我一进门连皮包都没放好就被那个出版商硬塞到一个身型肥胖的中年男人旁边。
  妈妈桑也坐在里面,还同我亲热地打招呼。
  那男人一定是很重要的人物,整间包房里的人全部对他点头哈腰低声下气的。别人敬他酒,他抿一点,就叫我代喝。我不是不能喝酒,可是我毕竟不是专业做这个的,应付不来。也不敢怠慢,顶着头皮,干了一杯又一杯。那天屋子里至少有十几个人吧,我不记得我喝了多少,反正头开始昏。
  胖男人终于不逼迫我代他喝酒了。可是一双手却在我的背后伸进衣服里,自上到下,游移。
  我故意坐得离他远一点。
  他说,听说你是个空姐呀。
  我点头。
  真的假的?
  你可以不信。当我不是不就得了。
  你哪年招进去的?啥名字,编号多少。
  我如果不喝酒,这些都可以避免,可是我喝了酒,加上有点赌气,傻乎乎地托盘而出。他太不尊重人了,我还以为自己很清高,其实在他们眼里,我和那些专业坐台的没有本质的区别,都是出来赚外快。
  人家给你钱,就不会再给你尊重。
  结果,最使我意外的是,他马上拿出电话拨个了号码,对着电话狂喊,哈哈哈,老刘啊,你在哪?过来喝一杯啊?啊?来不了?不给我面子啊?我告诉你吧,你们海航有个空姐也在这啊。
  不可能?什么不可能?在这干吗?陪酒啊。哈哈,没错,是你们那的,叫白小米。
  ……
  后来,也许你猜得到,后来我被海航开除了。
  那家伙打给的不是别人,是我们的一个副总。他连名带姓的把我供了出去,我死得也够冤枉。
  后悔吗?
  不。没什么好后悔的,就是传出去好说不好听的有点。
  那后来呢?
  呵呵,那个妈妈桑觉得对不起我,就天天打电话给我。我倒觉得没什么,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后来那个妈妈桑就安排我跟队演出。
  那,你那么喜欢钱,为什么不专职去做三陪?
  女人,我喜欢你,你够直白,问得好。因为做模特是个幌子,我一样也坐台。例如现在我陪你聊天,我也是要收费的,尽管你的小男朋友有送花给我。
  哈,小男朋友,我差点笑出泪来。拜托啊,他是我的儿子,准备讨你做童养媳呢。
  啊?
  啊个头。
  哈哈。你几岁生儿子?轮到她笑。对。都是出售服务,男女不限,童叟无欺,行情水张船高,不但要贵,还要高贵。
  多么精明且懂得经营自己的女子。
  我不但不反感她,反而喜悦。我能容忍恶人,但是受不了愚人。
  天下各行各业总得有人去做,是不是。各行各业都有业内精英,行中楚翘。
  我欣赏她的观念,要么不做,做了就想方设法做到最好的。
  她笑起来花枝乱颤的。手指并直,遮住嘴巴,好奇怪,她是越笑越抿嘴的那种,真正的笑不露齿。
  一刹那间,我的记忆准确无误的搜索到了她的讯息。我已经知道为什么总是感觉她那样熟悉。
  她的气味,她说话的语速,她那么爱笑的习惯。
  我的心,顿时暖了一暖。停船暂借问,原来是同乡。
  我想她一定一定不记得我了。时间早已把我变得面目全非。时光没有隧道,我回不去从前。
  她也回不去了。
  说到底,我们殊途同归。
  很好。我又遇见她了。失散多年的却意外重逢那种感觉,似我当年在北京突然看见陈剑活生生的站在我面前一样,百感交集。
  念念着,眼睛悲哀起来。这一切是真的吗?我来海南岛,居然来对了。似乎命运专程安排我跋山涉水地赶来见她一面。在我的命格里,一定早早就埋下伏笔,做好安排,这一章情节一定是我出生之前就预定好了的。
  什么事情都冥冥中有了定数。命里有时终需有。
  白小米。你后来考取了什么大学?我有必要提示她一下。
  她一脸惊讶。一定奇怪我问得如此唐突。其实一点都不,只不过她的记忆里没有我,但是我有她。
  我当然记得她。
  我那年初中升高中的前夕,大雨倾盆的夜,我守在一个被我称呼为小姨的女人门前。一声声哀求着,希望借灯温书。
  回忆一次就褪一次皮。
  那个雨夜给我开门的女生,用她的大毛巾帮我擦湿头发的女生,那个没有半点嫌弃腾半张床给我睡的女生,那个我曾经从背后环抱过的女生,那个我留下字条告诉她我不会忘记她的女生,那个在高三补习班不大用功的女生,此刻,现在,她就坐在我面前。 
她不记得我了。
  不记得有不记得的好,况且我又不是她的什么美好记忆,刚好现在可以重新来过。
  让我们重新来过,小米,我是张小薇。初三一班的张小薇。你仔细想想,我们曾经同床共枕过。
  她怔忪着,不可思议地看住我。脑子里一定在飞速检索和我有关的信息。半晌,她突然拍了下脑门儿,眼睛发亮,嘴巴撑圆,努力想说什么的,但是所有的话都挤在嘴边,说不出来。
  她终于想起我来了。
  良久良久,伸过她的手。
  她同我一样兴奋。我被她看得心里没底。
  张小薇,不行,你带给我太大的惊喜了,我说为什么萍水相逢我居然对你说出我全部家底,没来由的相信你。原来是你啊,怎么会是你?我要唱首歌给你。真的,我一定要唱给你听。
  然后她重新走上舞台,和DJ说了什么,拿过麦克风,站在舞台中央,面朝向我。
  “请允许我尘埃落定用沉默埋葬了过去,满身风雨我从海上来才隐居在这沙漠里……”――她才起了个头,我的眼泪就已经争先恐后地跌出眼眶。
  该隐瞒的事总清晰
  千言万语只能无语
  爱是天时地利的迷信
  喔原来你也在这里
  啊那一个人
  是不是只存在梦境里
  为什么我用尽全身力气
  却换来半生回忆
  若不是你渴望眼睛
  若不是我救赎心情
  千山万水人海相遇
  喔原来你也在这里
  我没有办法主宰我的情绪。只和以这样的心情,随着她唱,她有一副18K的金嗓子。我用手打拍子,直至手掌通红。而她亭亭玉立地从台上跳下来,坐到我和小糖中间,朝我冰雪一笑,张小薇,原来你也在这里。
  小米。白小米。这话应该我来说,千山万水人海相遇,原来,原来你也在这里。
明日又天涯
  明天的机票回昆明。
  哄小糖睡午觉,守着他。他睡觉可真不老实,翻来翻去的。我帮他把毯子盖住肚子,免得着凉感冒。看见他睫毛不安的眨啊眨,心里突然一疼,这小家伙梦见谁了?
  茶几上,用酒店里的圆珠笔在便笺上寥寥几笔勾勒的是他心上人,他的芝芝,骄傲洋气的牧羊犬。
  别说,不止是他,我也有点惦记。那小狗温驯斯文,一派修养很好的模样,想不喜欢它都很难。
  突然心情不好。说不出来为什么,就是堵得慌。
  海南岛的太阳真大,空气热到令人郁闷,潮湿而无风。压抑得很,我感觉空气好像就在我头顶上方,随时我都会缺氧窒息而倒下。
  可是我心里却阴郁得可以拧出水来,像一件从水池里捞出来没有甩干的衣服。
  湿漉漉的。
  我的鼻子不大通气,鼻涕里总是有血丝,而且伴有耳鸣,偏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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