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被人-不归路

第43章


惯他毛病,我就死撑,不然一松口,兵败如山倒,更惨烈。
  原本我也不是那么深爱言七的,也不是到了没有他就不行的地步。可是现在,如果他真的抽身而退,把关系中断,我也做得出,问题是把心也一并收回,永不回头,这才是最难的。
  我只是习惯了言七围着我转,被我招之即来挥之即去。我也不见得我有多爱他,也不是不爱他。反正忙的时候顾不上,一旦静下来,总是第一个想到他。
  我原本是没有什么感情的人。我的个人经历,注定不会对恋爱本身感兴趣。
  恋爱这回事情,不是比赛,尽了力也没什么用,还是要看运气的。所以要有游戏精神,运气而已,越用心就会越伤心。
  和男人胡说八道、瞎贫、调侃、闲话、没个正经的,我已经习惯。我喜欢和女孩子说心事。我一直认为女人之间的情分比普通的男欢女爱要来的坚固和持久。当然,前提是没有男人介入当中,两个女人之间的友情是经不住这种考验的。
  要我选,三个人的游戏,假使我的男友和我的女友勾搭上了,我一定先放弃我的男友。男人嘛,满大街都是,这个走了那个来,谁是谁又有什么关系。可以倾心的女友却没几个。
  宁为玉碎。
  火已经很旺了,汤的泡沫逐渐涨涌。
  腰花和藕片已经在辣锅中翻滚沸腾。我喜欢海带,莲花白,冬瓜,午餐肉。一盘一盘全部倒进去,调至中火,倒很多的醋和辣椒粉。
  歌声继续――
  “我跟那人曾互勉倾诉,也跟他笑望,长夜变清早,可惜他必须要走,剩我共身影,长夜里拥抱。”
  再一次抬起脸。我以前在夜店上班的时候,我们的DJ经常在开场前放这个MV。应该是王菲哪一年的演唱会,她从头唱到尾,没有伴舞,没有嘉宾,造型和服装简单,就她一个人傲然站立,对着麦克风,面无表情,顶多说一声多谢,歌迷已经狂喜到泛滥。说实话她并不漂亮,但,看见她就有感觉。
  我们需要偶像。
  我们需要榜样。
  如我这样在世界上蝼蚁行走的人,每个人的肩膀都不轻松。都说世道冷,再冷,也有活下去撑下去的理由。
  小薇。
  语气是陈述句。
  突然被人唤,先是怔忪了一下,继而惶恐起来。转脸寻找声音的来处。
  我背后的角落里,有女子举着酒杯向我示意,喝一杯?
  喔,白小米。
  缘分这东西真是离奇,说碰不上就一连几年碰不上,说碰得上就连续几天都碰得上。
  我还是笑了。终于遇见同我一般无聊落寞的女人,一个人明晃晃的大下午跑到安静的小馆子打火锅。女人和女人就是这样,老远就闻的见气味是否相同,磁场一接近,便竞相花朵一般开放起来。
  我换了个位置,可以对着她的脸。哪怕是看着她的侧面,已经足够赏心悦目。这个世界上漂亮的女人很多,但是像小米这样具有宗教一般安静气质的女人并不多见。
  每个人都会喜欢她的。她典型的东方式的鹅蛋脸,悬胆鼻,英气的眉,杏仁一般的圆眼灵秀有神。我从来没见过迷人的眼睛,水汪汪的,你总是以为她有话要对你说,情不自禁地等待着。
  我们就这样隔桌对饮。
  我喜欢酒量好的女人,小棉也不错。我总是想起小棉,会不自觉拿其他女人同她做比较。
  以前我和小棉出去鬼混,她都事先把电话和钥匙交付给我,放开胆子海喝,男人不了解她的底细想灌醉她,结果却一个接一个被她撂倒,醉得不省人事。她就趾高气扬的说,小薇你看看这些男人多没用。那表情好像女权分子在声讨男人一样带着不屑。
  小棉也有喝高喝挂的时候。她喝多不吵不闹。找个沙发角落,身子一蜷曲,猫一样的睡过去。她睡的时候谁也甭想把她喊醒。在她耳朵旁边敲锣她照样睡得死沉。那当然,在我们夜店,整夜高分贝的舞曲,她在收银台里也会见缝插针的寐上一小会儿。连欧阳师都怀疑她有特异功能。
  我喜欢的女人,眼睛都长得特别好看。此刻与我俩俩相望的小米也是,眼睫毛忽闪忽闪如凤蝶的翅膀,刷子一样浓密。
  昨天晚上我还以为她沾了假睫毛,现在日光下,看的真切,假睫毛也没有她的长没有她的翘。
  远山眉黛长,细柳腰肢袅。妆罢立春风,一笑千金少。
  这诗描绘的就是白小米这样的女人。
  小米喝酒特别痛快,举杯就干,干完还把酒杯倒转给我看,意思是一滴都不剩。她眼尖,见我剩下一小口泡沫,假装嗔怪,喂,你养金鱼吗。
  我不得不再次仰脖,一口饮尽我对这个世界的全部欲望。
  说到别离以后各自的境况,当然有所保留,有所美化,有所遗漏,还没有到那种掏心掏肺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地步。
  人性就是这样。只拣好的说,逢人只说三分话,已经够满。
  我是那种最初就阐明自己观点的人,并且不轻易改变。小米是个话篓子,思维又跳跃。经常上一秒说着用牙膏可以祛青春痘,下一秒又扯到什么牌子的避孕套有草莓和葡萄的香味,然后突然问你鳜鱼是清蒸好吃还是红烧更棒。都不知道怎么接。
  大部分时间是她说我听。
  时间在我们的身上没有起作用。我和小米好像回到我们的读书时代,两小无猜。我们之间不曾分离。那真空的几年并不存在。我依然是那个夜里从背后抱着她睡觉的张小薇。她呢,她仍然是高三补习班既担心复考失败却又不用功温书的马马虎虎嘻嘻哈哈的白小米。
  小米问起小糖。你的小男朋友怎么没来?是不是你包养的小白脸?
  我很严肃地澄清,一没有恋童癖的嗜好,二没有钱多到这种地步。
  那小家伙怎么今天没做你的小跟班?
  他怪僻得很,不吃葱姜蒜。不吃香菜。来了干吗?
  来了陪我喝酒。
  拜托,他还未成年。
  男生就是要从小培养。
  你将来肯定是个与众不同的母亲。
  那你错了,我是独身主义者。
  只是独身而已,又不是独居。没有人逼你非得结婚才能生孩子,现在满世界都是单亲妈妈。
  我不比你,我对小朋友没耐心。小的时候还可爱,不会说话,笑起来眼睛明亮,黑白分明,奶声奶气的。天使一样的小脸亲个不够。稍微大一点,会说话了,学骂人了,小朋友学丑话特别快,开始以哭威胁大人,动不动就一屁股坐在地上耍无赖,想想就头疼。待再大一点,成绩不好,和同学打架,老师三天两头找你开家长会。然后是上大学,现在全部是自费,找工作,找女朋友,把人家女孩子的肚子弄大了,天啊,你想过这些没有,张小薇,养一个孩子实在太太麻烦了。
  等你有了孩子你就不这样想了,再辛苦也值得。
  去去去。别教唆我。我实在喜欢孩子,我就喜欢你的,你的就是我的。小米说话口没遮拦,北方女子特有的爽快与豪气。
  小糖的的确确是我的孩子。小糖的听力没有问题。有时我翻箱倒柜折腾半天,实在找不到,泄气的叨咕,哎呀什么什么放哪了。小糖一声不响的,用不了多久就能把我要的东西递给我。尽管他一般只用胳膊撞一下(意思是直呼我的名字)就是有事情要说了。除非他想要某样喜欢的东西,有求于我,眼睛眨巴眨巴的,才会装腔作势的空亲一下(意思叫我妈咪),妈咪还不够,他还会竖立大拇指(意思是千岁),妈咪千岁。哄得我心花怒放。这些手势暗号都是他自己发明的,只有我懂。我们互懂。
  我何尝不忧虑,小糖长成以后,不知道会叫多少女人流泪心碎。将来那个女子嫁了他,肯定夜夜提心吊胆。
  男人怎么靠得住?我的孩子也不例外。他一定会叫喜欢他的女人伤心的,迟早而已,这是男人与生俱来的本领。
  小糖十二岁跟的我,快到我肩膀,已经是小大人了。半年追至我耳朵,现在几乎和我一般高。估计明年就高我半头。这孩子手长脚长,买衣服总是要选大一码的,下次水再上身就刚刚好。
  我喜欢高大挺拔的男人。
  他又难得的安静。现在安静的男人太少了,偶尔遇见一个,刚想赞叹,对方却解释得了咽喉炎。
  我捞起一块藕片,细细的咀嚼,清新清脆,口齿生香。
  听说吃素可以长寿。小米搭话。
  但是活那么久干吗?
  如果自然健康,活到一百岁又何妨?眼睁睁的看着我的敌人一个个倒下去,不知道多爽。
  这女人说话总是绵里藏针,不损人会死的。
  年纪越大你越觉得,这世界上可以责怪的人越来越少。每个人都活得不容易,都有自己的难处,适当的闭上眼睛,生活才简单。
  你在说天书吗,你在劝我放下屠刀吗,张小薇?小米故意撑圆嘴巴。
  结帐的时候小米付帐,我没有和她抢,没必要,一顿饭而已。又聊得那么投机开心,有什么好争的。只是服务员的眼神有点怪,心想这两个女人各占一张桌子,浪费资源,又那么聒噪。
  我们并排走出川国演义。
  我仿佛第一次站在小米的身边,那么近,嗅到她身上真丝衬衫的气息,温暖而清洁。
  小米喜欢穿牛仔裤。她也有资格穿牛仔裤。那么长的腿,包在紧身的黑色牛仔裤里,走起路来摇曳生姿。
  出来走动的女子自然不一样,穿戴一眼就是见过世面的,知道怎样打扮自己最惹眼,最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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