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被人-不归路

第44章


  小米喜欢尖头靴子。把衬衫塞进牛仔裤里,系一根粗犷的宽皮带,牛仔裤腿塞在靴子里,英姿飒爽。
  你平时怎么保养的?去做什么精油SPA?我好奇。
  多喝水。多喝水。多喝水啊多喝水。我从不进美容院,顶天在家用小黄瓜片敷脸已经了不起。有时间就想睡觉。
  不陪男朋友?
  拜托,天天身边转的都是男人,赶都赶不走,还找什么男朋友?
  呵呵,说的也是。
  时间真好打发。
  已经是傍晚了。天气微微凉快一点,风缓慢的流动。
  BYE。我说。
  恩哼,BYE。她说话喜欢老外一样耸肩。说罢转身。
  我们都没有说再见或者明天见。
  我双手插在裤兜里,夕阳橘红色的光晕将我笼罩。我好像镀了一圈金边,静立着,小米那个单薄而可亲的少年幻影我还放在心上。
  多么甜蜜的目送。
  她突然转头,她的头发在暖如棉絮的风里,轻轻掠过肩膀。她没化妆,素气袭人。因为喝过一点酒,脸色红润,犹如涂了胭脂。她就那样呆呆站了一小会儿,终于朝我嫣然一笑。那笑容悄然绽放,无法遮掩。我怎么受得了这个?她那么会笑的女人,一笑倾人城。
  我望着她,跟她一起呵呵的笑。笑着笑着,悲伤就从心底蔓延上来,就快从眼里溢出来了。
  我有种错觉,命运这个大编剧一手遮天,只是怜悯地叫我这个跑龙套的小角色,一次又一次在小米的生命里路过。
  我颤抖着唤她,小米。
  恩,我在。
  小米。
  小薇。我在,我在。
  我可不可以修改剧本,把下次见面的部分提前到这一集?
  这一刹那我突然明白了。原来这些年清淡的日子,我只是为了等候一个人,她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当年那一个倾盆暴雨夜,命运牵引我走近她,漫长而惊天动地的等待,我觉得我吃了那么多苦还能捱住,就是为了专门等她。
  小米,跟我走,跟我回昆明吧,我来照顾你。
  她缓缓走近我,近了,更近了。
  我突然说不出话来。我的眼里有亮晶晶的水壳,小米在我的视线里模糊成一片蔚蓝海岸。
  我想我大概又要哭了。
  告诉我,小薇,你说的这些是真心的吗?
  恩,我拼命的点头。除了清晰的忧伤之外,我什么都看不见。
  小米一拉,我就顺势贴近她的身体,我们抱在一起。我把下巴抵在她的肩膀上,她的头发有股海鸥洗发膏的清新,还是那么的好闻。
  我不喜欢分离。
  我不喜欢分离。
  一九九五年已经永远回不去,再回首已是百年身。
似那般多情的你摇晃我的梦想
  守侯在站台前。惶恐而不安。
  我在等小米。
  其实坐飞机多方便啊,两个多小时就到了。但是小米说以前因为在海航做过事,上上下下都传过她的事情,毕竟好事不出门,原本简单的事情经过一张张嘴巴添油加醋,更加绘声绘色跌宕起伏。
  我想我能体谅她。
  我攥着站台票,等。
  天底下最难过的事情,莫过于想人。
  我想念小米。
  这些年来,我已经忘记想念一个人的滋味了。很多东西来的快去的也快,握紧成拳的手,始终还是要松开。
  等人是最折磨人的。
  如果等得到也是好的,就怕费尽半生力气,却挖出一眼打不出水的井,什么都等不到。
  太容易等到的人或者事,总是不会过于珍惜。等的时间太长,在等的过程中,情趣磨淡,辛苦至极,即使等到了也不见得欢喜。
  要在等的疲倦撤退之前出现,千钧一发,才是刚刚好。
  我和小米,小糖,我们完全可以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不管做什么,三餐一宿绝对不是问题。我们三个人,加上芝芝,每天大家各自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小糖去学画画,小米可以尽情去谈恋爱,我要赚钱养他们。每天晚上,不管多晚,请记得回家。我为这个设想夜不成寐。种种美好的未来。是的,我有种预感,我这个早已浪荡游弋的鬼魂,终于投胎转世了。
  我不再是一个人在黑暗中蹒跚行走。
  小米,我喜欢小米。这种喜欢,是情人般的喜欢,但是比情人要浓。也是亲人般的喜欢,但是比亲人还要深。
  我不由自主的要扮演保护她的角色。她曾经,在我最泥泞灰心的时候友善地拉过我一把,陌生人反而能给我无私的安慰和鼓励。即使四周都是墙壁,碰得脸青鼻肿,我仍然告诫自己,不可以完蛋,不可以倒下去等着腐烂。而每次我得意之际,开心愉快的同时,也有点惆怅.
  哎呀,如果现在我那势利的小姨在场多好啊,还是有敌人的生涯比较有乐趣。
  而今,轮到我来照顾她了。
  而男人,已经沦陷为家具摆设。
  一个男人和一台电视机有什么区别?想看节目的时候总是找不到遥控器。
  想到这里,我长吁一口浊气。
  站台上响起骊歌。是言七车子里面经常放的歌,《她来听我的演唱会》。这首歌是首比较慢的情歌,舒缓而幽怨,在张学友所有的唱片当中不曾大红大紫传遍全城,但是我偏爱。
  “她来听我的演唱会,在十七岁初恋的第一次约会,男孩子为了她彻夜排队,半年的积蓄买了门票一对。”
  画面闪烁着一个青春无敌的小女生,与身边的小男友摇着荧光棒,随音乐节拍一起摆动身体,眉梢眼角都是甜蜜。
  她来听我的演唱会,歌里从她的十七岁唱到二十五岁,直至四十岁。四十岁听歌的女人很美。一个普通女子的一生,初恋,然后男朋友背着她送别的女人玫瑰,最后结婚以后先生有外遇,更年轻的女孩子挑衅找上门来,请她让位,要与男人远走高飞,最后她老了,皱了,被生活磨得不在乎了,深夜对着电视机的画面掉眼泪,身边的男人睡如死猪,小孩子却天真地问,妈妈,你的眼睛为什么会出汗。
  每次看见这个MV我都感同身受。
  碰巧一首歌把一个女人的一生唱尽。
  开始的时候,我们都以为自己在这个花花世界里有是力量的,到了最后,才明白,我们实在微不足道太渺小了,没有妥协,只有更妥协。
  火车准时进站。
  尖锐的汽笛拉鸣扯回我所有的胡思乱想,这意味着,我可以见到小米了。心里一紧,不知道为什么,看见她听见她就觉得绮丽欢喜。
  站台上顿时喧哗一片,迎来送往行色匆匆的旅客,叫卖饮料和盒饭的小贩,打扫卫生的铁路工人,人头攒动,如鱼穿梭。
  十几分钟以后,站台上的人群如雾一样慢慢散去。犹如早市,曾经热闹无比人声鼎沸,却在某一点以后,人去楼空,满地的菜叶和收摊的咸鱼,空荡荡的只听见鼓楼上大钟的回响。
  突然我的眼睛被人蒙住。那是一双冰清无汗的手,柔若无骨。
  我不说话,微笑着使劲把身体往后靠,我知道是她。况且她又高又挺拔,一个女孩子居然长到一米七七。我刚好缩在她的怀抱里,我的头刚好到她的下巴。
  她将我慢慢扳到正面。嘴里嚼着泡泡糖,猛的吹出一个硕大的泡,吧唧一下粘到我鼻子上,躲都躲不及。小米还是紧腿牛仔裤,勾勒出均匀修长的腿。我一直喜欢腿长的女孩子,没有什么特别原因,就是喜欢。
  我看见小米就没辙了。
  她是我见过最漂亮的女人。重逢第一眼,还以为是仙女下凡。我的眼里满满都是她,看不进其他东西。每次见她,都如小鹿乱撞,话都说不出,甚至有时还想偷偷躲起来。
  我从海南岛回来以后,曾经和言七说过这种感受。
  当时言七半晌没出声,良久才叹息着对我说,如果你想念他,那就使劲的想念吧。人活着一辈子,所有的喜怒哀乐取之不尽,痛快淋漓的挥耗才不吃亏。这种感觉不是自己能控制的,心里怎么想就去怎么做。你的心想去哪里,你就去哪里,别勉强自己。
  那一刹那我觉得言七简直就是我的知己。这是我听言七说过最有水平的话。为什么呢,你为什么知道我的心思?我问他。
  因为,我的感觉和你一样。他说。
  不同的人却拥有有相同的感受。那一刻我无比动容,我懦懦的说,我想念的人是个女人。
  他哈哈大笑,真巧,我也是。
  他也是,哼!
仍愿翻,百千浪,在我心中起伏够
  我把小米介绍给言七认识。
  言七笑着说,呀,小米,久仰,真是闻名不如见面。小薇一天到晚叨咕你,耳朵听出茧来。
  小米但笑不语。这女人鬼得很,凡是不好说的,说不好的,她就一笑。
  我去接小米的那天,他以为我去机场,赶巧那天他也有朋友从海南岛过来。
  我在站台接到他的电话。
  怎么没看见你?你朋友什么时候的航班。
  我说我在车站。
  他哦了一声,又说怪不得。
  怪不得什么?我好奇。
  怪不得这班从海南岛飞过来的旅客当中,没有一个女的长得好看的。
  看看他这张嘴。
  小米刚刚到,到处都很新鲜,吵着要去世博园参观。
  我举手投降,所有的旅游景点我都没兴趣,不过是走马观花,胡乱取景拍些照片,最后照片冲洗出来,最看重的还是自己本人拍得好看不好看。
  我不上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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