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蛋和笨蛋

第7章


牵裾惊魏帝,投阁为刘歆。」
  杜诗号称「无一字无来历」,用典非常多。李绍自然对诗中典故一窍不通,根本领会不到其中的精神境界和程家曦寄托的感情,他揉著酸涩的眼睛,脑中只有一个疑问:「是谁在外面发神经?」
  不用问,这里除了程家曦之外,还有别人吗?拉开窗帘,果不其然,那个笨蛋程家曦,正在阳台上板著一张小白脸,神情肃然神圣的背著双手,来回踱著方步,边走著,边摇头晃脑的背诗。
  李绍有那麽一瞬间以为自己穿越了。
  这个人,这个人他难道真的是地球人吗?
  哪里有二十六岁的大男人,清早起来好像个八岁的私塾弟子一般背古诗的呢?
  看他那副样子,若是留长头发,带一顶文士巾,再穿件长袍,将身边的阳台换成古时的庭院,当真可以去演时代剧了!
  就算他真的是地球人,也是某天时空错乱,从古代穿越过来的吧……
  李绍几乎是大脑未经思考,一下子就响亮的笑出声,要掩住嘴已经来不及了。
  程家曦猛地回过头来,看到李绍趴在窗台上,满脸忍笑忍得很辛苦的样子,整个人都「轰」的一下子烧红冒烟了。
  天哪,他只是按照平时的习惯每日早起晨读,完全忘记家里已经有另外一个人了,也完全忘记,自己这个坚持了二十多年的习惯,在外人看来是多麽可笑和滑稽!
  李绍看程家曦望著自己时那种张口结舌,一脸见到鬼的表情,越发觉得有趣:「啊哈哈,程老师,您请继续诗以言志、乐以咏怀,学生就不打搅了,告退,告退。」说著,还模仿古人作了个揖,将窗帘放下来。
  程家曦被气得七窍生烟,恼羞成怒之余,也只有用狠狠的关门声来表示自己的愤怒。这个时候,他真恨死自己的笨嘴拙舌!
  李绍躺回床上,打算再睡一个回笼觉,可偏偏睡意越来越淡,越是想到刚刚程家曦的样子,就越是想笑,嘴角的弧度禁不住越弯越大,真是太可笑了!
  这个程家曦,莫非真是个怪胎?严苛、自律、与现代价值观格格不入的信仰与坚持,还有那清教徒一般的生活态度。不是个怪胎是什麽?
  只不过,可笑之余,竟意外的纯真,纯真的有几分可爱。
  李绍躺在床上,猛地打了个冷颤。他真是被雷劈到了,才会用「纯真」和「可爱」这种字眼来形容成年男人。
  他不由得联想起「悠扬」的老板甄敬俞,就曾经用什麽「漂亮」之类的恶心辞汇形容罗伟,没想到,自己竟这麽快就和那个恐怖的人妖同流合污。莫不是在gay吧打工太久,受了些什麽潜移默化的影响了?
  李绍在床上躺了一会儿,肚子里发出一阵响亮的轰鸣声,他按住可怜的胃部,想起程效庸临走之前对自己的反覆叮嘱:「若是不想打电话报火警的话,千万不要让家曦进厨房!」
  再说了,就程家曦一看见自己便是一副苦大仇深的便秘表情这点而言,估计是没有可能好心到要照顾他吃饭的地步了。
  没办法,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吧。
  李绍在厨房里叮叮当当的准备早饭,边忙著,边偷眼去瞄程家曦那扇紧闭的房门。要不要叫他一起吃饭呢?想想程家曦那张又冷又硬,堪比棺材板的脸,李绍打了退堂鼓。就放在那里吧,他若是吃的话,一定会看到的。
  
  
  
  结果事事不能遂人愿。李绍中午下课回到家之後,看到餐桌上那一份丝毫未动的煎蛋火腿时,刚刚冒出的一丝要和程家曦妥协修好的念头,就彻底被掐死在摇篮里。
  他一向脾气暴躁,习惯於用暴力解决问题,自问从来都不是个个性温柔的人,也从来没有与程家曦这种秉性古怪别扭的外星生物打过交道,两三次的示好,均是热脸贴了冷屁股,好不容易酝酿起来的三分耐性登时消失殆尽。
  怒气冲冲的推开程家曦房间的门,结果却发现,里面空无一人,人家根本就还没有回来。
  房间里面异常整洁,整洁的有如手术室。除了床,其余三面墙都被高大的书架占满了,屋子正中间摆著一张样式陈旧笨重的老式书桌,书桌上摆著一只古老的蓝黑墨水瓶,笔筒里是年代久远,堪称古董的英雄牌钢笔。
  若不是桌上还有一台型号先进的笔电,他几乎就要以为自己无意间开启了时光之门,回到了上个世纪呢。
  这个怪胎!李绍嘴角抽搐著关好程家曦房间的门。
  
  
  
  其实李绍完全冤枉了程家曦。他之所以没有吃李绍准备的那份早餐,完全是因为,他根本就没有看到。
  因他在厨房里的超强破坏力和程效庸的懒惰使然,程家曦从六岁上学时起,就已经彻底告别了在家中吃早餐的享受,所以他根本没有进餐厅,就直接出门上班了。
  只不过,就算他真的看到了,也不一定敢吃。虽说程家曦绝对不会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但若是以程家曦这个君子之心来度一度李绍那个小人之腹,他也照样不敢吃。那个浑蛋,很有可能在里面下些泻药春药迷魂药之类的加料,他敢吃才有鬼呢!
  想起那个浑蛋他就气不打一处来,那个浑蛋,怎麽会阴差阳错住进了他的家呢?他大剌剌的躺在他家的床上,趴在他家的窗台上,响亮的嘲笑他。
  他这是造了什麽孽啊?为什麽连最起码的安静生活都不给过?他坚持了几十年的生活方式,居然被人这麽嗤之以鼻,这简直太让人难堪了!
  程家曦哀叹连天,连同一间办公室的其他老师都觉得奇怪,纷纷表示关怀,「是不是你老板为难你了?要你给他孙子做作业?还是要你陪他夫人搓麻将了?」
  程家曦木然摇头,低声说:「比那个还糟……」
  众位老师深表同情,不再多问。
  
  
  
  晚饭时两个人彻底分道扬镳││程家曦带著外卖便当回家,自己关在房间里一直不肯出来,完全当李绍是空气一般无视。
  好色的人大多极重口腹之欲,先贤孔夫子有云:食、色,性也。所以李绍也不例外。
  他当初搬出宿舍,一则是为了多赚外快,二则是实在无法忍受学校学生餐厅里的大锅菜。在朋友家借住了一年多,修炼的一身厨艺很是不凡。
  此刻到了晚饭时间,自然要想办法填饱肚子。他站在厨房里切切剁剁,边用程家的菜刀和砧板泄愤,边认真思考,当初答应他老妈住进来,是不是犯了个大错误?他还要忍受这个小心眼的男人到几时啊?
  再说了,他凭什麽要在这里耗著?他怎麽说也是有手有脚的大好青年,要走便走,要留便留,谁也没规定他就一定要住在这里。
  可是,这才是第一天,如果这麽快就跑出去,被他妈妈知道了││
  李绍想到这里,浑身打个冷颤,不行不行,那就太可怕了,说什麽也要先忍受几天再说,反正他马上就要上大四了,过一阵子,等他妈妈麻痹大意,再随便掰个藉口,实习也好、工作也罢,尽快搬出去就是了。
  想到这里他心情无比舒畅,开火炒菜,两菜一汤下肚之後,看看外面还不算太暗的天色,无聊的浑身发痒起来。
  良辰美景,不出门去春宵一度,简直是浪费大好的青春年华嘛││
  
  
  
  程家曦吃完外卖,听到房门「匡当」一声被关上,而後就是李绍拖拖拉拉的脚步声慢慢下楼去了,这才松了一口气,觉得浑身猛的松了下来。
  真是搞笑不是吗?程家曦泄气的想,这明明是我家,为什麽在自己家中坐著的时候,还要时刻好像绷紧的弦一般紧张著呢?生怕又一时大意,被那混蛋眯著一双春水眼,大剌剌的耻笑著。
  他好像又回到了时时刻刻如同惊弓之鸟、生活在小夥伴嘲笑排挤中的童年里。
  这绝对不是一种很好的体验。
  他一向懦弱自卑,所以平时总是以目无下尘的清高假象来伪装自己。可偏偏李绍那个浑蛋,好像天生是他的克星一般,总是能三言两语便将他刺得体无完肤。他明明年纪比他大,是他的老师,现在又是他名义上的大哥,两人最初结怨,也是对方的错误。
  可是,只要李绍出现在周围方圆十米之内,他马上觉得自己退化为那个八岁大小,戴著巨型厚瓶底眼镜,头大身小的ET儿童。
  这到底是什麽原因?就算脑子里装满了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唐诗全宋文皇清经解什麽什麽的,都没用。他想不透这个问题,只能暗恨自己的懦弱无用。
  不过,大概是,可能是││因为那个孩子,太耀眼了吧……
  那样健康挺拔的身体,那样漂亮到让人嫉妒的面孔,还有那样热烈纯真,又透著狡黠的眼睛,耀眼到直视的时候,都会被刺痛视神经。
  自惭形秽的人,是会紧张到手忙脚乱的吧。
  
  
  
  李绍从小就是个过动儿,个性就好像是个停不下来的猴子一样,现在委委屈屈的硬拴在程家曦家里,生活中的一切原动力被剥夺殆尽,说话都不可以大声,於是心里非常愤怒。
  虽然他不是不分青红皂白的傻瓜,心里还是明白程家曦之所以这麽惹人厌,只不过是个性使然,本质还是好的,但依旧控制不住的看程家曦不顺眼,从里到外,从头到脚,整个人都不顺眼。
  晚饭时间。
  程家曦拎著一个便当盒,板著脸打开门,看到李绍正在玄关处换鞋,本来就已经足够僵硬的脸又更加臭了几分,只不过他这个人受到传统文化浸淫太深,非常有礼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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