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蛋和笨蛋

第16章



  甄敬俞做出一个要晕倒的姿势,西施捧心状说:「天呐,难道你终於爱上我了吗?来来来,让哥哥我好好疼疼你。」
  李绍伸出一根食指,顶住甄敬俞的额头,将他推开,冷冷的说:「请问你是在搞笑吗?」
  甄敬俞有些扫兴,将酒壶捡起来:「真是的,配合一下又能怎麽样?难得我演得这麽投入……」
  李绍还未来得及回答,便听到身後一个声音凉凉的说:「是很投入,我都要信以为真了。」
  可怜甄敬俞刚刚捡起来的酒壶又掉在地上:「小、小伟,你怎麽来了?」
  来的居然是罗伟。
  罗伟笑笑,淡淡地看著甄敬俞,并不说话。
  李绍默不作声的轮流打量著面前的这两个人、四只眼││诡异,绝对的诡异!这两个人之间,一定有问题!
  罗伟和甄敬俞的目光在半空中火花四溅的交战片刻,甄敬俞先败下阵来,狗腿道:「小伟,我真的是开玩笑的,除了你,我绝对不会去疼别人!」
  罗伟完全无视他的信誓旦旦,搂住被甄敬俞这句话彻底震惊了、成木鸡状的李绍的肩,在他身边坐下,若无其事的说:「你疼谁和我有什麽关系?」
  李绍结结巴巴道:「老、老罗,你们、你们什麽时候勾搭上的啊?」
  罗伟一口喝掉李绍杯子里的酒,叹气道:「什麽勾搭?我和这个人没有任何关系。」
  李绍向来不是多话的人,见罗伟并不愿多说,也不再多问,又嫌弃鸡尾酒喝起来不过瘾,於是很老土很煞风景的叫了大杯的啤酒,完全无视罗伟和甄敬俞两个人之间的波涛汹涌的暗流,自顾自喝到痛快为止。
  最後,李绍居然破天荒喝啤酒喝到醉,被罗伟和甄敬俞一起扶到计程车上,醉眼朦胧之间,似乎看到那两个人的手一直互相握著,还没有来得及看清楚,车就开了。
  
  
  
  程家曦下课之後,在办公室踌躇了很久。
  他已经好多天没有去图书馆好好泡一泡了,听说学校又斥巨资购入了几套大型丛书之类,拜那个能折腾的小鬼所赐,至今他都还没有时间去看过。
  看看表,现在也才刚刚下午五点锺而已,若是去图书馆泡上两个小时,再带一份外卖回去,到家刚刚好七点半吃晚饭的时间││只是,那个家夥的病真的没关系吗?
  他想起李绍将自己推出去时的力气,看来他的病的确是好了没错。
  程家曦这个人,只要一掉进书堆,就一定是绝对的投入,忘记时间这种事情也是常常发生的,所以当他急匆匆的夹著两份外卖冲进家门时,早已经快到九点锺了。
  程家曦以为李绍一定早已经饿的抱著肚子,嘟著嘴在客厅里抱怨,开门的时候就已经做好了被念的准备,谁知道,家里居然黑##的,不但没有人在家,而且连灯都没有开。
  程家曦将客厅的灯打开,又到李绍房间去看一看,接著找遍了洗手间、餐厅、厨房、自己的房间,很明显,李绍并没有在家。
  是不是饿到受不了,出去吃饭了?
  程家曦心里很内疚,虽说早晨他才刚刚对自己闹了脾气,但毕竟是病人嘛,心情难免焦躁一些,何况又是个孩子,自己怎麽真的就这麽将他一个人扔在家里一整天呢?
  程家曦将便当放在桌子上,也没有胃口吃饭,打开电视,将灯光调暗,靠在沙发上,边看著无聊的肥皂剧,边等著李绍回家。
  这几天为了照顾李绍,程家曦早已累坏了,比上班做研究还要累,像现在这样无所事事的靠在沙发上看肥皂剧,浑身的疲劳一下子全部涌了上来。
  他抱著靠垫,身子一点一点窝进了沙发的深处,终於,头一歪,睡著了。
  
  
  
  人类其实还遗留有一些野生动物的本能,比如一个睡著的人,在被人长时间注视的时候,是能够感觉到的。
  程家曦就是在一阵被人长久注视,而引起的莫名不适感中醒来的。
  李绍蹲在沙发前,因为喝醉而显得湿润了很多的眼睛,在昏暗柔和的灯光下,显得分外明亮,竟有些蓝幽幽的光泽。
  他一言不发的看著程家曦,程家曦从熟睡到醒来,李绍的表情丝毫未变,眼睛连眨亦没有再眨一下,他只是拼命睁大了眼睛,瞪得圆圆的,定定的注视著程家曦。
  程家曦被他看得发毛,不禁皱皱眉毛,问:「你去哪儿了?」又抽一抽鼻子,眉毛皱得愈加的紧:「你喝酒了?你在搞什麽?病才刚刚好一点就跑去喝酒,你怎麽能这麽胡闹,真是……」
  话还没有说完,便被一个突如其来的、异常有力的拥抱打断了。
  程家曦顿时慌了手脚。
  他不是没有被他抱过,每次李绍耍赖或是无理取闹的时候,都会半真半假,开玩笑一样抱抱他的腰,或是牛皮糖一样沾在他的身上。但那和现在这种情况,是完全不同的。
  李绍给过他的拥抱,从来没有这麽沈重过,也从来没有这麽用力过。
  程家曦被李绍整个抱在怀里,他突然意识到,虽然自己总是把他当作小孩子,但其实这个人的肩膀比他宽,手臂比他有力,连呼吸,都比他要炽热。
  程家曦第一次发现,眼前的这个人,是一个男人,一个超过二十岁的,成年的男人。
  程家曦徒劳的抵住李绍的胸口,想要将他向外推,可是完全没有用,李绍一下子将他全身箍紧,将滚烫的额头紧紧贴在程家曦的颈窝处,喃喃的说著些模糊不清的话。
  程家曦被他抱得慌乱了起来,语无伦次的说:「喂,你做什麽?快放开,你喝多了,快去睡觉吧……」
  李绍并不回答他的话,亦没有放松两只手臂的打算,他滚烫的唇贴在程家曦的颈部,不停的蠕动著。
  程家曦从小到大,从未与人如此亲近过,非常不习惯,那贴在脖子上的嘴唇,简直就好像是在亲吻一样。
  除去年幼之时,父母所给的亲吻之外,程家曦还从来没有过被吻的经验。他这个人,在自己心外建的壁垒太厚,厚到即便或有有心人,也会望而却步。自己的心出不去,别人的心进不来,竟是从未尝过半分情热的滋味。
  只有李绍、也只能是李绍,他蛮横的,冲动的,一往直前势如破竹的冲了进来,连喘息的机会都没有给他留下。
  程家曦心中恍惚纷乱,耳边隆隆作响,什麽都还没有想明白,便伸手将他抱住了,用耳朵靠近他的嘴唇,只听那个喝到烂醉的酒鬼正喃喃的叫著:「老师,老师……」
  程家曦吃力的扶住他要倒下去的身体,说:「什麽?」
  「老师,我││」李绍说得非常艰难,似乎正在说著什麽万分难以启齿的话。他用力抱紧程家曦瘦削的背:「老师,我,我││」
  依旧是说不出口。
  程家曦不知道这个醉鬼到底要说什麽,看他醉得厉害,便温言抚慰说:「不要说了,快点睡吧,你喝多了。」
  李绍一副完全听不到他说话的样子,犹自抱住他艰难的挣扎:「我,我││喜欢……」
  程家曦愣住了,喜欢?喜欢什麽?难道?还没有来得及想明白,便被李绍突然又用力起来的拥抱勒得几乎窒息。
  「老师,我喜欢,喜欢││」
  李绍这是在挣扎,他那艰难的语气,紧紧闭著的眼睛,连微微颤抖的身体,都说明一个问题,他在挣扎。
  程家曦看著李绍,难以置信的看著,可不可以,就这样以为,他要说的是,「喜欢你」?
  是这样不见天日的爱意,所以才不敢说出口,就算被酒精麻痹了,却依旧无法说出口?
  我真的,可以这样以为吗?我可以,得到这样一个人的爱吗?
  这个设想太诱人,那种诱惑完全是致命的。程家曦在一瞬间几乎是被恶魔蛊惑了,他带著诱导一般的语气问:「你喜欢什麽?告诉我,是什麽?」
  李绍紧紧的闭著眼睛,滚烫的嘴唇在程家曦的脖颈处反覆厮磨,喃喃的说著:「老师,我喜欢,喜欢,喜欢……」
  不能说出口,最後那个字,是禁言,说出了,便会天地变色,失去一切。不能说,不能说……
  不能说,那便做吧。
  李绍放弃般的、压抑的低吼了一声,本来在辗转摩擦著的唇猛的张开,尖利的牙齿咬住了程家曦脖子上的一块皮肤,程家曦惊的浑身一跳,轻轻叫出了声。
  牙齿松开了,取而代之的是柔软火热的唇,犹如烈焰一般炽热的凶猛的吮吸舔吻。那吻从脖颈迅速向上,精准无误的找到了他的唇,一团令人疯狂的火热覆盖上来。
  程家曦在自己的舌头被缠住的那一瞬间,似乎听到了类似於崩裂的声音。他颤抖的将唇张得更开,有些瑟缩的迎了上去。
  只有这一次,让他暂时忘记他们是师生,是名义上的兄弟,忘记他的父亲和他的母亲。忘记,他们都是男人。真的,只要这一次,一次就好。他喝醉了不是吗?醒来之後,便什麽也不会记得了。
  当他被李绍用力按倒在床上的时候,狠狠闭了闭眼睛,觉得有一点想要流泪。
  李绍对於性事无疑是驾轻就熟的,当然,这仅止与女人之间的性事。
  他早已被酒精冲昏了头,急不可耐的抚摸,亲吻。这些本来是情人之间惯常的举动,在毫无性经验的程家曦看来,简直是会颠覆他整个人生的重大事件。
  那具年轻的、滚烫的身子紧紧贴著他的,那两片柔软甜蜜,又如同火焰一般炽烈的嘴唇,反覆流连在他的唇间、脸颊和脖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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