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是,我突然想起了自己第一次哭的那天。”
“为什么哭?”
“我们的教室很旧,尤其是木头的地板非常旧,一年级的孩子们走在上面都会咯吱咯吱响。教室的角落里有一个比笔筒还大的窟窿,应该是罗王木材质的,到处都有缝隙,铅笔呀,橡皮呀,书签等文具都能掉进那个窟窿里。我的同桌是一个有点儿胖、吊梢眼、看起来很厉害的男孩子。这个坏孩子……那时候我把最喜欢的一个洋娃娃带到了学校,那是一个绸缎娃娃,有黑缎子一样的头发和山葡萄一样乌溜溜的黑眼睛,大概二十多厘米长,我每天跟她一起玩,一个被窝里睡觉,她的名字叫珍妮,明明是个东方娃娃,却起了个名字叫珍妮,有点儿好笑……但当时这么叫她,似乎很时髦。”
“美姝呀,困了的话就别说了。”
“还没那么困呢,恐怕我的梦还在校门外面徘徊呢……反正,那个同桌把我那么珍爱的娃娃抢过去扔到了那个可以掉得下笔筒的窟窿里,真不知道怎么会有这么坏心眼的孩子,什么理由都没有,不管三七二十一地……我大声喊叫着坐在地上放声大哭。哭了一会儿,我趴在地上朝那个窟窿里看了看,地板下面非常深,一开始什么都看不见,慢慢习惯了下面的黑暗以后,我看到我的娃娃躺在落满灰的泥地上,还看到有很多塑料笔筒和铅笔、笔记本等杂七杂八的东西。我使劲地把手伸进去,但够不着,于是我又哭了。那样哭了好长时间,另一个男孩子走过来说他知道一个大洞,能掏出娃娃来,他愿意告诉我,我就跟他去了。教室后面有通向地板下面的洞,有狗洞那般大小。在洞口,我看到了我的娃娃。那个男孩子已经走开了,我必须像狗一样爬进去……直到最后我也没有勇气爬进去,因为那里实在太阴暗潮湿了,又积满了灰尘,处处都是蜘蛛网,而且,最重要的原因是那里面有老鼠,很大个头的一只老鼠在里面游荡……”
承宇轻轻叹了口气。
“那你最终还是没能把娃娃掏出来吧?”
“嗯。其实以我的个头是能钻进那个窟窿里去的……我最喜爱的娃娃就在三米以外的那边,躺在黑乎乎的地上……我鼓不起勇气。于是……于是,我守着那个窟窿一直哭,直到太阳落山。我想回家去,但把我的娃娃留在那里,自己走回去,怎么也迈不开步子……伤心极了……非常讨厌自己。娃娃好像在不停地对想要回家的我说:‘你……就一个人回家吗?救救我!’”
一行泪水顺着美姝的脸流下来。
“因此,在那个教室,那个我没能救出来的娃娃躺在地板下被老鼠咬和变脏的教室出入的一年里,对我来说如同地狱一样。那时只知道是讨厌自己,现在想想,那显然是因为自责。能够救出娃娃的人,只有我一个……承宇,你懂我的话吗?”
“懂。……睡吧。”
“我这就睡,现在……困了。但我决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了,我决不会再把谁留在黑咕隆咚的地方,自己一个人回到温暖明亮的家里了。就这一点来说,姝美……可以放心了,姝美……一定会跟我一起回家的。”
美姝再也没有说话。
承宇替美姝擦去脸上流下来的泪,把自己的脸贴在美姝的脸上,用胳膊抱住她。
跟美姝在一起的时间是多么珍贵,虽然悲伤但灵魂得到净化。这些时间,如果能跟美姝永远共同拥有多好!承宇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唱催眠曲一样在美姝的耳边、对着自己的心轻声哼唱起来:
“我的眼睛像灯火一样明亮,照耀着你们,美姝呀,姝美呀,安心地睡吧。我的眼睛可以亮到天明,光是这么看着你们,就心满意足了,只要能永远在旁边看着你们……
“IfIcouldsavetimeinabottle, ThefirstthingI’dliketodo, istosaveeverydaytillenoughpassesawayjusttospendthemwithyou……”
流行歌曲的优点之一在于了解其中含义的人可以对听的人稍微隐藏一点儿自己的内心,如果不是十分精通流行音乐及其解释的话,很难听懂随着旋律流淌出的歌词的内容。对着美姝的耳边唱歌的承宇正是这样。
在这首深情的歌中,他放入了自己希望永远跟爱人在一起、希望能抓住无情流逝的时光的焦虑心情。
我们在哪一颗星上见过,
以至如此相互思念
我们在哪一颗星上相互思念过
以至如此相互深爱
我们在哪一颗星上分别
以至如此相互辉映
我们在哪一颗星上入睡
以至如此唤醒黎明
——郑浩承的《我们在哪一颗星上》
第二十一节 银杏树下的舞蹈
1998年10月23日
晚秋的雨从前天晚上就开始下了,连着下了两天。江原道的山上燃烧着的漫山红叶,被连绵的秋雨浇灭了似的,垂着头笼罩在雨雾之中。花坛里那些像鸡冠一样深红的秋花原本火热的色彩也接受了秋雨的洗礼,这些花的梦想是成为火花吧。
上午,美姝躺着输了一瓶液。来到这里一个星期了,输液输过三次,这一次,承宇终于一下子就把针头插进了美姝的血管里。昨天吃晚饭的时候,美姝虽然觉得恶心,还是强忍着吃了半碗粥,但今天,刚搁了一勺野菜粥在嘴里,马上就吐出来了。用胡萝卜、黄瓜、苹果和猕猴桃混合起来榨的果汁,美姝也只喝了一口,就摆着手说不喝了,恹恹地躺下了。
四天前,美姝和承宇在金黄银杏树下厚厚的黄色树叶铺成的圆形舞台上跳了一次舞。
荷塘边岩石上放着的唱机里流淌出美姝挑选的极其优美动人的旋律,和着他们踏在黄色银杏树叶上发出的悦耳声音,高大的银杏树低头看着他们,从金黄原野上吹来的风和从海上吹来的海风似乎也在双双起舞,环绕在他们周围。
美姝迈着轻柔的舞步,沉浸在至上的幸福之中。承宇在她的耳边低语几句,她快活得大声笑着。他们沐浴在清爽的晨光中。
他们已经习惯了传统服装,传统服装的腋下和双腿之间都很宽松,非常舒服。穿着天蓝色的承宇和穿着土黄色的美姝跟这里的环境自然而然地构成一幅和谐的图画。
美姝和承宇打开工作间的门,走了进去,沉睡了很长时间的空气似乎被惊醒了,眨起了眼睛。美姝把窗户打开,让空气流通,自己四处看了看,欣赏了一下色彩清雅的陶、瓷器,烧好的泥娃娃、装饰品等,然后卷起袖子。
“终于可以一展我的高超技艺了!”
“你要转拉坯机吗?会很累的。”
美姝系上大围裙,防止泥水溅到身上。
“瞧你说的,拉坯机是电动的,只要踩着踏板就会自动旋转,速度也很容易调节,我只要握住泥,自然而然就成型了。”
“真的吗……你都到那么高的境界了吗?”
“我们比赛吧,看谁做的更好。”
“好啊,比就比。”
美姝插上电动拉坯机插头的时候,承宇把一块包在塑料纸里湿度适宜的泥放到她身边,把塑料纸剥掉,又拿了一桶水过来,然后才开始准备自己的。
要是承宇说了算的话,他宁可让美姝坐到银杏树旁边的椅子上,或靠在墙上、躺着,怎么舒服怎么好,自己就坐在她身边给她读有趣的小说听,或者两个人一起听音乐,毕竟美姝好不容易才吃一点点东西,体力已经非常虚弱了。但美姝似乎早就下定决心要来做陶,无论承宇怎么说,她都不为所动,还坚持说不会很辛苦。
美姝揪下一团泥,放到拉坯机上面,抹上足够的水,然后用双手握住,踩动踏板,拉坯机嗡嗡地转了起来。
承宇在旁边看着美姝的动作,学着做,但并不像想像的那么容易,可能是因为手掌对泥性还不习惯的缘故吧,握泥的手的力量和拉坯机的转速都把握不好。
“手里的泥滑滑的,感觉不错吧?”
“是啊。对了,用这些泥能不能做面膜呢?”
“听说这是从汉城拿来的工厂土,用好几种土混合起来的,恐怕不能做面膜吧。怎么了?”
“我想给你做呀,你的皮肤有点儿变粗糙了,而且黑了点儿。”
“嘘嘘……瞧你,根本不像个做陶的样子!严肃点儿,这可是艺术!你得向那些陶艺家学习,把自己的心和灵魂都融进去!”
被美姝轻言斥责了几句之后,承宇也开始集中起精神来,但无论他怎么努力,还是做不好。看别人做的时候,随着拉坯机的转动,轻柔地握住泥团,泥罐的雏形就在他们的手底下诞生了,简直像表演魔术一样。
但现在承宇真正自己动手做,却发现只要稍微拉上去一点儿,泥团马上变得歪歪斜斜或偏向一边,尤其是把手指放进去掏空的时候,总是调整不好厚度,不是这里破了,就是那里漏了。这确实是需要时间、精力加才能的熟练技术。
“不要使劲踩住踏板,拉坯机转动的速度越快,对熟练技术和感觉的要求就越高。”
“啊呀,你怎么跟个陶艺老师似的!”
“上次你跟周哲前辈去钓鱼的时候京姬前辈教给我的。瞧,我做的是不是还可以?”
确实是。美姝已经做好两个咖啡杯了,用细铁丝做的切割泥团的工具切开粘在圆盘上的咖啡杯泥坯的底部,轻柔而敏捷地用双手捧起来,放到晾干用的木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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