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春秋

第12章


  司马迁把它写下,然后,急忙忘掉。
  办公室里的屈原
  《离骚》,古今第一大牢骚也。
  据说,屈原是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但照我看来,屈原丝毫不浪漫,《离骚》里,该同志官场失意,就开始失态:“制芰荷以为衣兮,集芙蓉以为裳”,换上奇装异服,并戒了大吃大喝:“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然后,就天上地下一通乱转,把古圣先贤、八方神仙全都请教一遍,阵势弄得极“浪漫”,但那“抒情旋律”七弯八绕,始终不离最实际的问题:怎么办?调离、跳槽还是留下来、熬到底?是从此放松了思想改造还是继续严格要求自己?
  多年前看过《离骚》,只觉得它像一座热带植物园,充满稀奇古怪的花木。如今再看,已是人到中年,这才发现它是有关中国读书人的人生意义,这意义简单地说就在“进退出处”之间,四字如四面铁壁,牢笼多少灵魂。而屈原的天马行空其实也是狮螺壳里的道场,正在那儿焦虑地挠墙。
  这些话不该说,想必很多人不爱听,至少粽子厂不高兴。但我已经不打算吃粽子,粽子厂的心情与我无关。反正粽子总会有人吃,比如老公有了情人或包了二奶,那就不妨在端午节买几个,一边吃,一边长吁短叹读《离骚》,正所谓情景交融。
  ——《离骚》本是政治诗,但屈原有时把它写得像情诗,而且是失恋的、被抛弃的情诗,这可能是他的一大发明。汉儒讲《诗经》,“寤寐思服,展转反侧”,明明是想那小妹妹想得睡不着,硬解成心里惦着领导,生生熬出了失眠症!这种奇怪诠释纯属不说人话。现在重读《离骚》,我觉得该思路恐怕是受了屈原启发:
  “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众女嫉余之蛾眉兮,谣诼谓余以善淫”,话里话外,眉头心头,直把大王比成了老公,当自己是怨妇;每看到此等处,我便欲掩卷叹息:何必呢,何必呢,离婚就是了。
  但屈原终究伟大,他唱出了中国人恒久的心病;在我们的男权社会,没有男人喜欢人家把自己当成女人,但有一个重要的例外,就是“美人芳草”的诗学传统,也就是说,自古以来,男人们见了女人还是男人,见了有权有势、高高在上的男人,马上就在心里变成了楚楚可怜的女人。
  然后呢,就自恋,就发牢骚。于是每间办公室里都可能有屈原:上司昏聩,小人当道,俺这正派能干的人儿兮,偏不受重用……
  说难
  据说,龙这种动物性情温顺如猫,你就随便摸吧,但是,有一个部位不能摸,碰也不能碰:龙喉之下,有鳞长约一尺,名为“逆鳞”,大概是如同倒刺,摸之则龙颜大怒,张牙舞爪,人之小命休矣。
  这无疑是重要的科学发现,韩非因此成为我国古代着名的博物学家,除了龙,他还研究虫,着有《五蠹》,对种种蛀虫有精深观察,而且探讨了灭虫方法。在龙尚未灭绝的时代,无数中国人就是通过韩非的书学会了与龙共处,还学会了说话。
  说话很难,不学不行,所以韩非着《说难》。《说难》之“说”本应读“税”,游说也,专指当时那些凑到君王跟前摇唇鼓舌献计献策的知识分子,韩先生指出,这事儿难啊,难就难在“知所说之心,可以吾说当之”,这个道理后来中国人都懂了,韩先生的古文就成了大白话:说话的最高境界就是“说到人心里去”。
  但如何说到心里去呢,韩非之前的谋略大师鬼谷子早有明示,就是“揣摩”,韩非更进一步,乱摸也不行,万一摸到“逆鳞”呢?他很负责任地列举了揣摩所可能犯下的种种错误,每一种都后果严重,都是“身危”之祸。
  所以,要学会说话,先要学会对说话的恐惧,龙之逆鳞在喉下,部位明确,且只有一片,但读了《说难》,你会觉得人心如同针眼儿,而针眼儿之外皆为逆鳞,话一出口就变成了骆驼,穿不过针眼儿却可能踩响了地雷。
  韩非身处战国,当今读书人提起战国照例做心驰神往状,倒不是因为那时死的人多,而是因为那时可以胡说。我断定他们没读过《说难》,韩非也肯定不会同意这种看法,韩先生是古代的福柯,他比那位法国人更极端、更严峻:话语就是权力,你说的话必须成为一种神秘而危险的巨大权力的回声或倒影……
  意识到说话之难,韩非却未能幸免于难:他把话一字字写在竹简上,一条最大的龙——秦王赢政读到了他的话,大王舒服啊,句句说到了读者心里。但是,他的老同学李斯提醒大王:韩非乃韩国公子,怎么可能替秦国着想?于是,“逆鳞”动,韩非死。
  韩非自幼口吃,这个瘦弱、阴郁的年轻人,他的舌尖推着巨石上山,他也看到巨石压在后人的舌尖上;话就是坎坷艰危的命,他是否想过,有朝一日话将是不值钱的风?
  阿房宫,一大烂尾楼也
  阿房宫,一大烂尾楼也。
  本来我们以为阿房宫已被项羽烧了,“楚人一炬,可怜焦土”,但一群考古队员发现了问题——没有“焦土”,他们在阿房宫旧址土层中没有看出任何焚烧的痕迹。为啥不烧呢?我能感到考古队员们的纳闷,烧是正常的,不烧是不正常的,他们继续探索,终于释然:原来,阿房宫从未真正落成,秦始皇,这个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建筑师,他未能住进这座“豪宅”。
  项羽的纵火罪依然成立,但他所烧的只是咸阳宫殿而已。该老兄在历史上扬名立万很大程度上靠的就是这魄力非凡的一把火,如今考古学家断定他烧错了,我认为这将极大地影响他的江湖地位。
  在古代中国,焚烧“罗马”一向是英雄志向,那些反叛者,昔为贼寇,今为君王,最能抒发他们改天换地的壮志豪情的就是一场冲天大火,二十四史上,大火抹去了咸阳,抹去了长安,抹去了洛阳,抹去了江陵,抹去了元大都……
  一切都抹去,然后一切重新开始。这是放火英雄们的逻辑,我不敢非议。我所感兴趣的是这个逻辑的结果,结果就是我们这大地之上,有一块命中注定的大橡皮,随写随擦抹,被抹者不暇自哀,后人亦不哀之,后人不哀之自然坚决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抹后人也。
  中国人有很多对自己的错误看法,其中之一是认为自己热爱历史、非常恋旧,这显然是错的。当年孔夫子早就看出我们是善忘的一群,是忘事儿特快也特爽的一群,所以他老人家苦口婆心、絮絮叨叨,讲的就是反遗忘、反纵火。我们听的年头儿长了,真以为自己打从骨子里就是守旧派,其实只是时机不到而已,时机到了,大家不是齐发一声喊,连孔家店也一并打倒了,欢欢喜喜忘他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于是,在一个唐朝诗人的笔下,阿房宫被焚烧,在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的想象中,它被无数次地烧,仅仅是由于一场虚构的壮丽大火,我们才记住了这座天上人间的宫殿,我们记住它是因为我们以为它已被我们毁灭,而毁灭即是“正义”。
  我们就是这么“记忆”的,这就叫“为了忘却的记忆”。
  但阿房宫竟不曾被烧。看了有关这一发现的报道,我觉得报道者字里行间的反应并非庆幸和欣喜,而是有点扫兴。项羽这位先生令人失望,阿房宫都没烧过,他算哪门子“英雄”?而自唐代以来我们一直凑着的历史大热闹原来只是花样文章而已,这岂不扫兴?
  当埃及的法老们完蛋时,我们必去拆除金字塔,当秦始皇、秦二世完蛋时,我们当然会烧阿房宫。阿房宫没有烧成,那仅仅因为它不值得烧,它只是一片烂尾楼,枯竭的秦朝财政已经付不起工程款,它还没有成为大地上的奇迹。
  于是,项羽和橡皮放过了它,把它遗弃给了时间和风雨。
  三岔口
  一日,张良说道:“家世相韩,及韩灭,不爱万金之资,为韩报仇强秦,天下振动。今以三寸舌为帝者师,封万户,位列侯,此布衣之极,于良足矣。愿弃人间事,与赤松子游耳。”
  这么说的时侯,透过眼前缕缕袅袅的青烟,张良看见近百年后,一位名叫司马迁的人凝神谛听着他的声音。于是他完成了一个玄机深藏的战略合围。
  又过了两千多年,公元一九四九年十一月的一天,枯坐书斋的周作人啜了一口苦茶。茶很苦,他便伸手到桌上,翻开一册《史记》。翻到《留侯世家》,张良正在博浪沙狙击始皇。他就不再看下去,掩卷提笔,写了一篇《博浪沙》。他写道:“博浪沙也是河南地方,不曾到过,不知形势如何,照道理讲总须是峡谷,或一面是崖岸,居高临下方可,若是一片平原,不但无可隐蔽,而且铁椎也难掷得很远,有种种不可能之处。”
  “有种种不可能之处”,看到此处,我想,晚年的知堂其实武功尚在,话说得漫不经意,但袖底藏风,他向张良放了一枚刁钻的暗器。博浪沙我也不曾到过,终不知形势如何,就算是峡谷或崖岸,居高临下掷一个大铁椎下去,指望这铁椎正好掉在某人脑袋上,恐怕依然有“种种不可能之处”,“误中副车”已算万分侥幸。张良此举不像张良,倒像野猪林中的鲁智深了。
  但张良是超凡脱俗的,与他相处时你得承认“吾不如子房”。所以知堂老人这记暗器大概伤不得对方。张良也许根本不在乎那一击是否命中,因为他知道,对秩序和权威肆无忌惮的冒犯所引起的震惊,比这个行动本身更具破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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