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不聪明

第十章


    009
    我必须承认,在这顿饭过后我对企鹅的印象又有了小幅回升。之前觉得他平庸,完全是因为唐唐挑剔的择偶观让我感到企鹅在形象气质上真没有哪条能符合。而事实往往却是如此:即使条件再苛刻,选谁都只是一个选择;无条件的才是感情。
    以及,刚才那一个半小时里企鹅的表现得体又诚实可爱,不木讷也不浮夸。
    或许唐唐本身已经够好了,真的不再需要一个像钻戒一样看起来耀眼的恋人,而是一个实实在在的舒服的抱枕。
    ——问题是,他们俩到底和好了没?我的无限脑补在这个问号面前一一退散了。
    晚饭后企鹅和唐唐自然有他们的节目,而黎靖决定陪我回店里直到十点下班。
    我们回到书店时,小章老早已经把吧台收拾干净、换下制服背着包等着回家了。抬头一看钟,还差几分钟就到八点。
    “你撤吧!”我冲小章点点头。
    “来了?”他这声招呼明显是跟黎靖打的,貌似已经对他跟我一起出入这件事习惯了,接下来半句才是对我说话,“那我撤了,明天见啊!”
    “明天见!”我挥手示意他赶紧闪,他以平日下班时惯常的短跑速度闪出店门。
    只剩两小时的班,我也懒得再换制服,跟黎靖坐在一边聊天。又一首背景音乐播完了,几秒空白之后熟悉的前奏响起。接着是佩茜·克莱恩低沉圆润的嗓音:“IfalltopieceseachtimeIseeyouagain…”
    我端出来一壶茶,“小章不在,我只能冲个茶包了。别嫌弃茶包,是我的私人珍藏斯里兰卡红茶。”
    “谢谢。”他接过我手上的小壶将茶倒进杯中,白瓷底座里蜡烛芯亮着温暖的橘色火焰,“这首歌很耳熟。”
    “你也喜欢佩茜·克莱恩?”说起20世纪60年代的爵士乐,像我这个年纪的人中能想到她的并不算多。
    “嗯,准确地说是喜欢这首歌,但在外面很少听到了。而且你绝对想不到我第一次听到它时是什么时候?”
    “《吸血鬼猎人巴菲》?”我问。
    “不可能又被你猜中,是不是我跟你提过?”他一脸不相信地反问我。
    “当然没有,你怎么就没想到这个问题的重点呢?”
    “什么重点?”
    “我第一次听到它也是在看《巴菲》的时候!”
    “1997年你才多大?”他记得还真清楚,《巴菲》是1997年的美剧。
    “我没追过首播,是大学时候才看的。”我笑他,“这个问题倒应该问你才对:1997年你都多大了,还看青春剧?”
    “二十几岁看这剧不夸张吧?”
    “噢,我明白了,所以莎拉·米歇尔·盖拉就是你们那个年代的宅男女神……”
    “你不如干脆直说是我的。”他不置可否。
    “那到底是不是?你喜欢她那类型的?”
    “其实——”他说了两个字,忽然停住了。门口的小风铃被碰撞出轻巧的脆响。
    我坐在黎靖对面,背对着门。听到有客人,我转身站起来,只见门边站着一男一女。男的比黎靖年龄小很多,女的是云清。他们俩手牵着手。
    云清也看到了黎靖,微笑点点头算是打招呼。这场面的确有点诡异,他们彼此显然都没预料到会在此时此地猝然碰面。但她进都已经进来了,立刻转身出去似乎更奇怪。
    我走上前去迎他们,顺便问需要什么书,我可以帮忙找。
    “没事,不用麻烦。我只是路过,进来随便逛逛。”她的声音很轻很软,听上去有种奶茶一样的质感。
    “那请随便看看,有需要叫我。”
    她还是轻声道谢,接着跟身边的年轻男人一起浏览书架。
    我回头看看黎靖,他并没有再看她,只是在默默地喝茶。离婚后再见面,他们既没有视而不见也并未故意客套,而是表现得像关系疏远的点头之交——与其形容成冷淡,倒不如说是茫然。结束短暂的恋爱和失去长久的婚姻最大的区别在于,前者只带走了你一部分感情,而后者带走了你一部分人生。曾亲密如一人的彼此要将对方从自己的未来里抽走,就如同在生命中留下了一截一截中途折断、找不到延续的时光,纵然那些棱角分明的断面会随着时间流逝而变得浑圆、摸不出痛感,但它却仍然只是残枝。即使可以重新开始,那些旧的、已经断裂的枝也依旧存在。
    他们曾共同生活过的时光、共同拥有过的回忆、彼此人生的关联都只会被切断,而永远不会消失。这便是爱过之后最大的悲哀:不是遗忘,不是失去,而是它总会残留一些东西在你生命里,成为无法磨灭的铁证。证明你爱过、证明你失去过、证明你可以遗忘却无法删除往事重新再活一次。
    过去的已成历史,遗失的也将永存。而我们能够得到什么?唯有越来越厚的记忆和越来越薄的青春。
    音响里佩茜·克莱恩还在一遍又一遍地唱着那句歌词:“YoualkbyandIfalltopieces…”
    这么应景的音乐响在耳边,黎靖依旧低头喝着茶。桌上空荡荡的,除了花瓶和茶具之外什么也没有。
    我从最近书架上随手抽出一本书放到他手边。
    “谢谢。”他接过书,连封面都不多看一眼就开始一页一页往下翻。显然这不属于正常现象,但我很庆幸他此时此刻只是在翻着一本看不进去的书而不是离开。逃避是人类在受到伤害时本能的第一反应,能够让他们不从现场逃离的理由只有两个:要么是不再在乎,要么便是已经足够成熟。
    他前妻在几分钟后来到收银台,抱了二十多本书。
    那些书几乎互相没有关联,、诗集、漫画、旅行手册、菜谱……居然还有字帖。我很意外她是怎么在这么短时间逛完这么多分类书架的。很明显,这间屋里站着买书的和坐着看书的都心不在焉。噢,在我扫条码的空当她又从杂志架上取下了两本重量跟砖头差不多的时装杂志。
    刷卡付账后她带着年轻的男友和一大包战利品匆匆离去,甚至没有要求我打包。
    目送他们消失在店门外灯光所及的范围之外,我回头看了一眼黎靖。
    他也正抬头看我,手上的书又被摆在了一边。
    “是薇洛,不是巴菲。”他忽然说。
    我被他此举弄糊涂了:“什么?”
    “回答你之前问的问题。我喜欢的不是巴菲那类型,而是薇洛。”
    真不知道是他反射弧长还是我健忘,我诚恳地认为那些发生在他前妻出现之前的闲聊话题完全没有继续下去的价值和必要。就算是为了不给我机会问他刚才发生的事,也完全可以挑另一个更有趣的话题。
    见我没回答,他又问:“很吃惊吗?”
    “还好,我以前一直以为只有女生喜欢薇洛。她又不爱打扮又不善于交际,就是个可爱的小书呆子。”
    追了一部整整七季的肥皂剧就是因为喜欢女主角的小跟班,他真是有点怪。
    “如果你是男人就不会这么想了。”他拿着书站起来想帮我放回去。
    “给我就行了,你也不知道地方。”我接过他手上的书,摆回原位。
    站在书架边环视这间小屋,仿佛一切又还原成云清没有来过之前的样子。
    下班回家路上,黎靖出人意料地向我说起了他和前妻分开的原因。
    “有个读者从外地来找她,他们当晚就在一起了。”他的语气很平静,听不出一丝情绪。
    虽然如此,我还是重重地吃了一惊,连接话都有点结巴:“那,那你是怎么,怎么发现的?”
    “她坦白告诉了我,说她想跟那人在一起。你看到了,离婚一年了,他们俩果然还在一起。”他低头看了看地面,马上又抬起来,“这也算是好事吧。”
    “对不起,我还是觉得这事挺荒谬的。”跟读者一见钟情发展婚外恋再离婚,这真是我无法想象的情形。通常都是男人最需要被崇拜被尊敬,女人很少会把自我价值的认同和情感上的依赖这两方面混在一起一股脑摆在自己的伴侣身上。当然,身份和位置并不是感情的障碍,除非感情仅仅是由崇拜与被崇拜而生。将恋爱关系建立在彼此视线的俯仰之间是非常冒险的选择。当你与对方分享同一段人生,彼此间原本美好的差距很有可能会以一种难堪的方式拉进。
    他对我的观点并不介意:“我听到这件事的第一反应也是‘太荒谬了’。可是她说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就绝对不算荒谬。似乎有点道理,但无论如何都超出了我的理解范围。如果我们之间发生的问题是可以沟通可以解决的,我一定会去做;但这根本是我理解不了的情况,如果盲目地去解决可能后果更糟。”
    “我始终觉得两个人能维持长久的婚姻靠的根本不是吸引和被吸引、征服和被征服。当一段感情里令人激动的东西消退了之后就去找另一段感情,这是种很幼稚的行为。”我脱口而出后立刻略微有点后悔,便补充,“这只是我个人想法,不一定对。不要在意。”
    “没关系。其实我正是因为了解她这一点,才明确地感觉到这个问题不可能解决。”
    聊到这里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那他们,还有你女儿——”
    “他们相处得还不错。我女儿不讨厌他。”他指的是女儿和未来的继父。我相信没有什么会比这一点让他感觉更复杂了:既然女儿有自己的选择,就只能希望她在新家庭过得开心;但被人代替父亲的位置真有那么值得开心吗?
    我沉默了片刻,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
    “你在想象我是个多糟糕的爸爸?”他笑了笑,问。
    “我不觉得你糟糕。”
    “以前我也不觉得。现在想想,一个从不生气的老爸有时候也挺糟糕的,说不定让她很有压力。”
    “我也不觉得从不生气是缺点。”
    “只是那样有点假,对吧?尤其是对一个小孩而言:无论做什么都激怒不了老爸,这个老爸一定不那么在意她。”他说这句话时,语气和语速都平静正常,仿佛从来不曾有过情绪一样。
    我想我终于知道“雾”的感觉从何而来了——原来他一直都是这么冷淡,即使热情也像是缺乏温度的假象。
    我忍不住问他:“你真的没生过气?”
    “怎么可能?”他反问。
    “那你的脾气都去哪儿了?”
    “算是习惯吧。有些东西可以自己消化就不需要表现出来影响身边的人,总觉得能处理好自己的情绪才算成熟。”
    “噢,你的消化系统一定压力很大。”
    “谁说的?我从没得过肠胃炎。”他说。
    看来刚才的不快他又已经不声不响地消化了,现在又有了说笑的心情。然而,有些事可以一次消化干净,有些并不能。它们会一次又一次卷土重来,即使总会被赶走也要将你折腾得精疲力竭。
    我不是一个善于消化的人,也常常遭到回忆的突袭,却一点也不羡慕黎靖的天赋。独自消化所有的情绪是项太庞大的工程,这种能力无法把你锻炼得坚硬如钢,只会让你越来越孤独。
    我忽然有点于心不忍。
    停住脚步,拍拍他:“喂,一个人消化比较闷,一起去排毒怎么样?”
    “排毒?”他显然误解了这个词汇的含义,表现出些许迟疑。
    “来,跟着姐!”我感到自己有那么一瞬间被唐唐附体了,不知道从哪儿来的豪迈精神,拖着他就往前跑去。
    幸好他没有问去哪里,只是跟着我一起在路边跑了起来。
    我们看着自己的影子被一盏又一盏街灯陆续接管,跑起来的时候连眼睛所见的灯光、耳朵听到的汽车鸣笛声都有着与平日完全不同的节奏,身边的一切静物都带着连贯的、被拉长的弧线,自己的呼吸越来越清晰,身体渐渐沉重后又开始渐渐变轻,感受到轻盈的水汽穿透皮肤缓缓凝结成细微的汗珠,先是燥热而后变凉,一步一步觉察出灰尘停留在身上的力量。
    这些微妙的感觉就发生在半小时之间。
    当我们气喘吁吁地坐在不知哪条路边的长椅上时,我看着他,他看着我,都不出声地傻笑起来。
    我抬起沉甸甸的胳膊吃力地伸了个懒腰,“我感觉刚才把一年的运动都做完了!”
    “这是下半场。”他说。
    “上半场在哪儿?”
    “山上。”
    是啊,自从上次在雨中狂奔上索道一路淋雨下山以后,我很久都没有这样感觉到浑身疲惫又舒畅。
    他把手肘搭在我肩上,那不客气的姿态仿佛我是他学生时代的兄弟一样。自从认识他以来,我从未见过这样放松的、真实的黎靖。
    “排毒吧?”我平了平还没喘过来的气,向他询问感想。
    他显然也还只顾着调整呼吸,惜字如金地答我:“还行。”
    “这都只能算还行?”
    “有瓶水就更好了。”
    他这么一说,果然感觉渴得就快自燃。
    放眼望去,方圆几十米都没有类似便利店的地方。说实话我真不知道我们跑到了哪条街,似乎离住处不远,却又不是我们熟悉的地方。我们背后是一片被高墙围住的住宅,望向马路对面,顺着一扇一扇亮着灯的橱窗看过去,衣服鞋子首饰在玻璃后向我们宣告想喝水基本没什么希望。
    忽然我肩膀一轻,他把手肘拿开站了起来:“走吧?”
    “走不动。”我赖在长椅上,完全不想考虑找路回家这件事,更别提去路上招手拦车了。
    “有水喝还不走?”
    这下我起来了:“哪儿有?”
    “走吧,我都看到了。”他拉起我往人行天桥上带,累得够戗又顶着二百度近视眼的我干脆什么也不看了,只管跟在他后面。
    穿过马路跟着他进了一间屋,坐下来才意识到那是家酒吧。
    我不由得叹了口气——刚跑残了两条腿,现在再喝点带酒精的液体,今晚真得滚着回去。不过,这一刻,感觉真好。
    服务生捧着酒单站在一旁。幸好这里并不嘈杂,甚至可以说氛围不错。虽然没有爵士乐,台上那个弹吉他唱民谣的小伙也挺可爱。最令人感恩的是这里没有穿颜色鲜亮的紧身短裙的年轻女孩来回穿梭推销啤酒。
    黎靖没看酒单,果断地点了杯Bullet。而我点的是Mojito。
    细长玻璃杯和绿意盎然的圆形厚底杯很快送到我们面前。我咬着吸管,一口下去杯里的液体少了一半。
    他盯着我看了好半天,想确认我的脸有没有因为酒精而迅速红晕起来。如果在这个疲惫又放松的夜晚喝到有点醉,对我们两人来说无疑将造成非常尴尬的状况。理由很简单:我们互有好感,却都因为种种原因决定不与对方产生超越友谊界限的感情。假设少了这点关键的清醒,很有可能我们酒醒后将连好朋友都不是。他想阻止这种情形在我们两人中的任何一个身上发生。
    他并不知道,对我来说即使失去了生命中所有重要的东西,也永远不会丢失清醒。算上这一点,我们之间的共同点又多了一个。
    “怎么了?怕我借酒行凶?放心吧,你很安全。”我抢先说。
    “嗯,我很失望。”他一本正经地说笑。
    “如果不安全你会更失望。”
    “也许我没机会更失望,因为就算我倒了你肯定还清醒。”
    “喝完这杯回家?”
    “喝完这杯回家。”
    我们面对面坐着,时钟的指针一格一格在空气中划过,不快不慢,速度如常。杯中的液体色泽丰富而安静,低下头,看到透明的冰块如礁石般渐渐浮出正在退潮的海。
    这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夏天的夜晚,我们突然兴起跑到了一个从未到过的“近处”;外面没有暴雨也没有沙尘,世界末日也尚未来到,没有任何理由能迫使我们再靠近一点。此刻我忽然强烈地感受到自己是独自一人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内心所有对他人的依赖都已如断开的链条,再也不愿意扣上。即使在某些时刻有人在我身边,将之理解为巧合或许能更有幸福感。
    告别时他依旧送我到楼下,我站在楼道口看着出租车起步亮起转向灯,将他带向茫茫黑夜的另一端。
    在屋里迎接我的又是唐唐的面膜脸。这回,白乎乎湿答答的一张假面盖在她的粉脸上,她用手按住嘴角两边,小幅度动着嘴跟我说话:“大晚上的,你上哪儿玩儿出一身大汗啊?”
    “你快别出声了,万圣节还早着呢。”我扔下包就瘫倒在沙发上。
    唐唐低声怒吼:“什么人啊这是?你这副样子的时候怎么不见我嫌弃你?”
    “我都是睡觉前躺平了再贴,你当然见不到我这样走来走去。”我把她拽过来按倒在沙发上,“趁你戴着面具不用让我看见表情,赶紧老实交代。你跟企鹅是旧情复燃了吗?”
    “他想得美!哪有这么容易?”她一动嘴就得用手压着,“怎么着?你这架势的意思是,我没答应他你就要推倒我?”
    我松手放开这家伙,保持舒服的姿势躺在她旁边,接着问:“那你还跟他出去鬼混一整天?”
    “你还好意思说我?你——”唐唐说到这里来劲了,坐起身来干脆把脸上碍事的面膜揭下来扔了,“你不天天跟你家黎靖出去鬼混,又死不承认跟人家谈恋爱吗?”
    “我们是真没有。”我对她进行第一千零一遍澄清。
    “我也没有。就算我是一直想着他,也不能他说回来找我,我就得答应吧?”
    我不得不佩服唐唐的定力,由衷地赞叹:“忍者神龟,失敬失敬。”
    “呸!”她一爪子把我的脸拍开——还真有点疼——不屑地宣布,“我就希望他能有点诚意不行吗?就算喜欢他也不能让自己这么掉价吧?!”
    我闪身往右退避了五十公分,目测唐唐的杀伤力应该减半了,才敢自由地发表意见:“唐小雅同志,我非常认可你的思路。可是要等他做到哪一步才松口,你自己心里有没有底?”
    这个疑问绝不是我的过度担心。唐唐对追求者的考察完全符合她的职业性格:细心耐心严谨,要有谁胆敢在这个问题上跟她打持久战,先露出破绽的肯定是敌人。
    这世上再美好的爱,也不会毫无瑕疵;我们所能追求的只不过是相对的完美。如果非要把感情里的所有角落都巨细无遗地暴露在阳光下,便必然感受不到幸福。
    她用无辜的眼神看了我一眼,说:“我的要求又不高……”
    我以每秒低于十二帧的慢镜头速度扭过头盯着她,迟疑地问:“你,要求,不,高?”
    “我不想在同一个人身上失恋两次。”她头仰在沙发靠背上,目光停在天花板的某处,像是在回答我,更像是自言自语。
    但,亲爱的唐唐,有些事不是你不承认就代表没有开始。假如他要再次离你而去,难道你真的可以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将这段记忆像垃圾一样清扫干净,然后就能完好无损地继续生活下去?你努力固守的防线唯一能保全的只有尊严而已。
    我没有说出口,将它们又一字一句憋回了肚子里。因为我同时意识到:有尊严地失去比盲目地爱要高贵得多。高贵不是虚假的姿态,而是对自己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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