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7
盛夏日复一日地高悬在城市上空,而我首次在未眠的半夜后站在窗前看日出。盛夏阳光并无太多铺垫,仿佛几分钟之间就占据了整个天空。
施杰电话来得不早不晚,正是平时该睡醒的时间。
“嗨,试用期第二天,我来尽忠职守叫女朋友起床!”他的声音从电话那端清朗地传来。
我已换好衣服鞋袜,边聊电话边关上身后的门,朝电梯走去:“早起来了。就你这时间观念,换我叫你还差不多。”
“哟,咱俩的关系不知不觉发展得这么深入了?”他乐了。
“是啊,我马上就要深入电梯里了。除了叫起床还有事吗?”
“姑娘,你能有点儿现代人的常识吗?电梯里早有信号了!”
“那请问现代人还有何吩咐?”
“周六你休息不?”他这才进入正题。但今天才周日,提前整整一周订约会太不像他的性格了。
于是我心生好奇:“难道周六你生日?不对啊,这才六月底呢。”
“你就说有空没空吧!”施杰非要先得到答案再跟我细说。
“你都知道我们每周日排休假,赶得这么合时,我怎么可能没空?”
“那我现在约定你了,周六陪我去参加朋友婚礼!”
“啊?!”这么快带我见朋友,还是在如此正式的场合?
“不想去?别啊!我已经是朋友中间唯一的光棍了,你就大发慈悲陪我去凑个热闹呗?”
既然打算彼此相处试试,那么他的朋友早见晚见都是见。何况,刚刚已经先答应了他。
“那好吧。我正要过马路,先不聊了?”
“我知道你正要过马路,你朝右边走几步!”他总是这样出人意料。
我转向右边,还没“走几步”就看见了路边车窗里施杰伸出头,离我不到十米。见我发现了他,他挂了电话朝我挥挥手,接着打开车门钻了出来。
他刚刚特意坐到副驾驶位上,后视镜里能将我出门的必经之路看得一清二楚。
“笑什么?”他替我拉开车门。
“笑你次次停路边,这回学聪明了,人在车里待着。”
待我上车,他关好门绕到另一边钻进了驾驶位。
他发动了车。前反光镜上挂着的那只白水晶小猫晃了两晃,车厢里有股浓郁的烘焙香味。
其实再转过两个街口就到了书店,走路不过十多分钟,车程也就三四分钟。看来,他根本没打算多此一举特意来送我上班,送早餐才是目的。
我心知肚明,配合地替他开了个头:“好香啊!”
“我妈烤的曲奇,特别好吃,给你带了点儿。”他歪头示意香味的来源。
后座上有个精致的便当袋,又蕾丝又拼布,跟我们家沙发垫似的。连老妈的爱心糕点都搬了出来,看来他对终身大事还真是相当进取。
“谢谢!你要不着急去公司的话,进来请你喝杯咖啡,就当感谢你千里送早餐。”书店转眼就到,下车前我邀请他一起进去。
“行!”他一口答应。本已开始减速靠边的车擦着路侧驶过店门口,绕进了后面的写字楼地下停车场。
“这回怎么不停外边了?”我有点好奇。喝杯咖啡又无须逗留太久,照他的一贯作风断不会为了这点时间还来钻一趟停车场。
他半开玩笑半认真道:“不做守法公民,我怕娶不到媳妇。”
“你想娶交警同志?”
“我不想交警同志当着女朋友的面再给我贴条。”
“你女朋友不会介意的,罚单又不用她付。”
“真的啊?”施杰顿时一脸懊恼,“哎呀真失策,早知道你没意见我就果断停外边了!”
……
今天上午书店有事不营业。早餐后施杰去公司上班,小章一路目送挂着“CLOSE”小木牌的门严实地再次关上,这才狐疑地指指早已隔在门外的施杰的背影:“你跟‘绝对绝对不能要’一起过夜了?”
“你还挺沉得住气!刚吃人家的饼干吃得多欢,转背就说人家是非。”我嗤之以鼻。
“吃人家的就非得嘴软?”他示威似的又抓起一片曲奇丢进嘴里。
“那你刚才又不嘴硬?”
“你就得瑟着吧!”他傲然一扭头表示不屑,“你知道他家多少事?”
他这一问倒让我有点感兴趣:“你知道他家多少事?说来听听。”
“你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你不会还当他是个小出版公司的太子爷吧?”
我被他的接连反问弄迷糊了:“啊?他不是大施总亲生的?”
“咳,你肥皂剧看太多了!”小章顿时失笑,“你真不知道他们家是干什么的?”
都聊到这儿了他还故意卖关子,我瞪他一眼:“这不废话嘛!”
“他们家是卖古玩艺术品的,人家有高档会所,时不时办个展览、捐赠个国宝什么的,可不是在潘家园摆摊儿哈!施杰对古人的玩意不感兴趣,所以老头子就弄个公司给儿子玩儿。现在知道了吧?干这个,有钱是其次,有背景才是真的。”
他神神秘秘的神色闪得我一哆嗦:“背景?难不成我欺负了小的,老的就会静悄悄地把我大卸八块?”
“哼,‘大龄女青年惨遭杀害弃尸街头’这新闻标题听着怎么样?”
“不怎么样。你真不是胡说的?我上次明明看见大施总来公司开会啊。再说施杰只是副总,公司又不是他的。”我满腹狐疑。
“你傻啊,老头子钱再多也怕儿子败家吧?他能不监管监管吗?”
他这么说也能说通。
“唉,算了,人家没告诉我,就当不知道比较好。”
“他不说还不是怕你图他家钱!”小章说着,熟练地两手夹起四只杯子倒扣在杯架上。
“那他图我什么啊?”
“你?图你大龄未婚,无不良嗜好,正正经经。”他一肘子撑在吧台上,半个人斜向我,“他以前那些女朋友就没一个良家妇女!”
“谢谢啊。”我索然无味地转过身,准备去做自己的事。
“别客气,你想知道几号?问我,我告诉你!”
我站住回过头:“你还给编了号?”
“别废话,就说从几号开始吧!”
我残忍地打碎了他那一脸的得瑟:“留着给他自己写回忆录吧。”
“面对残酷的现实吧!你已经是五号了!”他贼心不死地补充。
正待回嘴,透过玻璃门见到李姐来了。难得一见的是她先生居然陪着她来店里。今天有本杂志采访李姐,来店里拍照,所以上午不营业。他们两人并肩进门,先生又帮她拉门又替她拎包,甚至连李姐刚从脸上取下来的太阳镜他都立马接过去帮她收好。这种时候趁机当着外人扮演好老公,简直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男人出轨了还想回头,无论怎么做在我们女人面前都只落得个不顺眼:若无其事显得无耻,大献殷勤又贱得很。看他仪表堂堂,可一举一动都像足了极力讨好主人的男宠。前男友说我刻薄,此刻我才自己体会到这一点。
而小章何等玲珑,眼疾嘴快地热情问候,将他领到桌边坐下,麻利地煮咖啡伺候着。
李姐根本未在意我们两人对她先生的态度怎样,径直来我这儿拿走这月的销售数据,研究店中央展示架上的书本位置该如何调整。
咖啡机的声音低低地传来,李姐头也不回顺口吩咐:“小章,做杯卡布。拉花漂亮点儿,一会给人拍照用。”
“好嘞,马上。”小章忙不迭答应。
“快一点,他们差不多该来了。”
“行,十分钟!”
“五分钟。”李姐干脆地将他的时间预算砍了一半。
这三个字的意思是人就能听明白——小章正忙着她先生那杯蓝山,五分钟的时限明显是冲这个来的。
小章不吱声了,默默地干活。
屋里一共四个人,我们仨各忙各的,李姐的先生独自坐在桌前无事可做又无人搭话,似乎碰了个不软不硬的钉子;而李姐又一直和颜悦色,那不冷不热的姿态恐怕比不理不睬更让他难以招架。
几分钟后编辑等人来了,开始热闹地换衣服化妆拍照采访。冷板凳先生依旧跟在老婆身边充当助理,拎衣服递水体贴周到无微不至。小章和我干脆什么也不管,只顾一起凑在吧台后边看热闹。大约一个半小时,店长临时助理先生的手机响了。他匆匆聊完电话要早走,李姐淡淡地说了句“那你先去吧”,此后连脸都没扭过来一下。她说得平静温和绝无半点不满的情绪,只是,同样也不带感情。
小章一只手竖在嘴边偷偷对我说:“啧啧,二比零。”
“二比零是我们看到的,看不到的还不知道有多少呢。”我悄声回应。
“这招太狠了,又不生气又不高兴的。”
“看见了吧,对男人最大的惩罚就是不再在意他们,比吵架撒泼有用多了!”
“对女人还不是一样?男人一淡定,女人就抓狂。”
“那你淡定一个我看。”
“你暗恋我我就淡定给你看!”
“谁稀罕你淡定?”
“说得跟我稀罕你暗恋似的!”
话题进行到此,我们例行互瞪一秒,当即恢复友好邦交继续讨论下一个话题,连过渡都不带的。这类对话在我们之间一天都要发生好几次,大概彼此都已以此为乐。
同样,这次他一如往常说对了。男人一淡定,女人就抓狂。在黎靖和我身上也未能免俗。小章一颗玲珑剔透的大脑总能反射出我自己都不乐意承认的事实,斗嘴说笑之间让人一惊。
男女之间不冷不热只有两种可能:一是能忍,二是无感。
这一刻我竟没有再想到黎靖,只是真心替前男友的前妻觉得悲哀——他跟我在一起三年多,上班在同一家公司下班在同一间公寓,朝夕相对我都不曾觉察他在故乡早有太太;而另一个女人居然这么久才发现我的存在,可见他们的关系一直是如此不冷不热不咸不淡,不足以构成怀疑又远远算不上幸福。我能想象到她在这段婚姻里憋屈多年一朝爆发的心情,或许我还应该庆幸她只是打了我一顿泄愤,而不是直接拎把西瓜刀冲上门。
今年年初他们终于离婚了。拖了两年,必定彼此怨恨过也努力补救过,再也拖不下去才到如此结局。这样想来谁又更无辜呢?我并非唯一的受害者,而她才是名正言顺受到伤害的那一个。众生皆苦,走得过去就已经值得感恩。里尔克有一句诗:“哪有什么胜利可言,挺住就是一切。”挫败也好屈辱也罢,我还安然活着,未曾被任何东西击倒。
这就够了。其他一切都不重要。
恋爱中种种盲目和苦恼,非要等到你完全不再爱对方之后才会突然拨开云雾看得清楚释然。关于那段感情,我脑海中回忆尚存,余温却已消逝得干干净净。
所谓与往事和解,大概就是如此。我一直在等这一刻的不期而至,而当它真的到来时,没有轻松,只有平静。
唯一遗憾的是,当我与往事真正彻底告别、可以像一个全新的人一样去爱时,我爱的那个人已经不在身边。
当晚跑完步回来,唐唐已经四脚朝天瘫在沙发上看着电视。
“嘿,你运动回来啦?路上风景好吗?”她抬起一截手臂跟断枝似的晃荡两下,旋即又搭回沙发上。
“你旅行回来了,外面风景好吗?”我挤在她身边坐下,学着她问。
她吃力地挪了挪腿,好歹把自己的脚丫子从我屁股边移开:“看姐这样儿像没玩够吗?”
“没晒黑嘛。”我递给她一个装满咖啡的纸杯,“知道你今晚回来,给你也带了一杯。”
她接过杯子举在眼前转了一圈:“咦,又是这家的咖啡?没你们店里的好喝啊,干吗老买它。”
噢,黎靖也说过同样的话。
“你留着改天跟小章说,他指不定能高兴个一天半天的。”
“看在爱妃这么有心,朕收下了!”唐唐像虫一样弯着身体蠕动几下,光靠背蹭沙发坐起来喝了口咖啡。
她这起身的姿势看得我叹为观止:“你的前脚和后脚都还好吧?”
“又游泳又潜水累的,酸死了。”
“企鹅接你了吗?”
“他敢不接!”唐唐的脖子看来不酸,还能活动自如地迅速扭向我,“别聊我,赶紧交代你跟富二代什么情况?”
说到施杰,我还真想起一件事唐唐可以帮忙。
“你等我几分钟,洗完澡了需要你帮我做个重要决定!”我摆下自己手中那杯咖啡,一溜烟闪进了洗手间。
待我洗完澡回房换上一件香槟色单肩小礼服再提着两双鞋出来,唐唐猛地抽了一下我胳膊:“哎哟,疼,不是幻觉!”
“我才疼呢,你抽的那是我的胳膊!”我差点没咆哮。
“淡定吧你,人家夸你美呢!”
“穿这件真可以?”我抬起手上那两双款式略有差异的白高跟鞋,“你说哪双鞋好点?”
“你穿成这样是要去干吗呢?我这两天还不结婚!”
“你结婚我肯定不能穿两年前的旧礼服,是施杰的朋友结婚。”这条裙子只在两年前公司年会穿过一次,这两年完全没有穿这类衣服的需要,所以它已经是我最新的一件礼服。根据唐唐的反应判断,穿它应该不算失礼。
她直接爬起来推得我转了一圈,双手交叉抱胸上下打量之后连连摇头:“看你这架势是要跟富二代来真的?”
“有什么不好吗?”
“你要是真喜欢他就没什么不好。”
“干脆就穿这双简单的,嗯。”我将拎着鞋的两只手抬到面前比较了几秒钟,发现作决定也不是太难,“好,收拾睡觉!”
周六上午十点,我收拾完毕后把双脚塞进那双白色细高跟鞋,重新适应了好几秒钟才敢往外迈步。肩膀也觉得空荡荡的,手上只抓着一个书本大小的手袋。许多昔日熟悉的事物都以一种难以计量的速度渐渐远离了我的生活,记忆虽熟悉,触感却已陌生。当今天的我装进往日的躯壳中,才真切地感觉到自己已经成为了另一个不同的人。
施杰在楼下等我。他见到我时的惊讶神情一点也不像刻意夸张,待我走到面前,他背转身跟我并肩站着,略微弯起右臂伸到我面前。
如此绅士的举动我当然乐意遵从,便用左手挽住了他:“走吧?”
“你跟平时很不一样,真漂亮。”他毫不修饰地坦然赞美。
“谢谢。你也跟平时不一样,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新郎。”我说的是实话,他今天衬衫西装领结一样不缺,差个腰封就真像新郎了。修身的一粒扣黑西装简单无任何装饰,但整个分割裁剪的翻领相当别致;袖口的四颗黑袖扣颇有复古意味;白底细灰格子衬衫拼接纯白的领口,黑领结如点睛之笔,衬得他一身质地精良的礼服精致得体又不抢眼。
“新郎和伴娘?”他看看自己又看看我,面带笑意。
“噢,伴娘。”
“嘿,你这样穿才是对主人最大的尊重,漂亮但不喧宾夺主。看我们两个多般配!”
“新郎和伴娘般配?这问题大了。”
“管他呢。有这样的伴娘谁还要新娘?”
他打开副驾驶那一侧车门,直接抬起被我挽着的右臂,右手托着我的手站在身后扶我上车;左手还挡在我头顶,直到我坐定他才关上门自己绕到驾驶位。今天他举手投足仿佛都被一样叫“风度”的东西完全主宰了,可见男人对女人的尊重很多时候的确是从衣服开始。早在十八世纪德文郡公爵夫人就曾说过衣服是女性表达自我的一种方式,这句话直到今天都仍然可称为真理。至少第一印象必然如此:你穿得轻松随意,男人便与你相处得轻松随意;你穿得隆重高贵,他便顿时骑士附体般待你如王妃;你穿得滑稽不合时,他便当你是圣诞树,高兴了逗弄取乐,不高兴了面露鄙夷……而你不穿衣服,他大概有10%的概率事后能记住你的样子,除非你真的美貌非常。
我并无批判之意,只是忽然感到有些什么正从自己身体里醒来。过了两年完全不在意旁人眼光的生活,终于在此刻略微体会到种种封闭或寂静之感不外乎作茧自缚,我并非独自存在于某个无人打扰的角落:我仍然需要在意一些什么、仍然需要拥有一些什么。
再一次偏过头看看坐在左侧的施杰,他看起来那么美好,像是我有生以来所获得的最完美的补偿。
但,若无失去,何来补偿?
我所错失的那个人纵然远不如他耀眼,却是世上任何人任何事都无法补偿。我可以理智地选择,可以做对的事,但这一切不是退而求其次。继续生活下去总会遇见某个人、开始某段关系,施杰就像是途中必然经过的风景,纵然不是他,也会有别人。“过去”是一种无法抛弃又不能留守的存在,这一次,我宁愿带着它前行。
行至举办婚礼的酒店门口,礼宾上前替我们开门、代为停车。宴会厅门口就立着一道鲜花拱门,红毯顺着步行楼梯铺下,几乎要延伸到大堂。婚宴告示牌上写着两个陌生的名字:黄睿、孙芸。
在门口礼簿上签完到进入大厅,我抬头问施杰:“新郎和新娘哪个是你朋友?”
他笑了笑:“差不多都算。新娘你也认识。”
孙芸?我不记得有朋友叫这个名字。
见我疑惑的表情,他又伸出胳膊示意我挽住:“走吧,一会儿你见到就知道了。”
这是场纯西式的婚宴。宴会大厅到处装饰着鲜花和纱幔,厅中央铺着绸桌布的大长桌上那几座银色烛台美轮美奂。厅四周如画展般摆满了陈列婚纱照的木画架。
照片上那对男女我的确认识——新娘是云清,新郎是那夜在书店见过的、和她牵着手的男人。
原来她真名叫孙芸。早在进门时就该想到,我所认识的人中只知笔名不知真名的唯有她一个。
今天居然是黎靖前妻的婚礼,他会不会来?毕竟是前妻再嫁,他为避尴尬也许不会来;但女儿一定会到,他亦有可能陪女儿来……我顿时陷入一股莫名的紧张,好一阵才想起今天自己戴的是他送的耳环。不行,万一意外撞见,还是取下来为好。
施杰跟云清共同的朋友不少,而今天到场的也不乏他们公司同事,他此刻正跟在场的其他宾客寒暄。我匆匆说了声去洗手间就离开了大厅。
洗手间的镜子照出我此刻的样子——香槟色单肩礼服裹住身体,蓬松的发髻简单地盘在脑后,脸上精心修饰过的淡妆盖不住略显紧张的神情,耳垂上挂着两只圆润饱满的绿松石耳环。我摘下耳环收好,心不在焉地打开水龙头又关上,从手袋里掏出唇膏又装进去,终究还是转身钻进隔间插上门。
我意识到自己并不想出去观礼。不全是为了怕撞见黎靖,更多的是不愿意去见证那个他爱了十二年的女人对别人说我愿意。可这一切与我何干?我只不过曾是他的朋友而已。今天我是施杰的女伴,跟他没有半毛钱关系,为什么要没出息地躲在洗手间里?
踌躇片刻,我还是打开门走了出去。
尖细的鞋跟有节奏地一下一下敲打大理石地板,像鼓点般踩在我自己耳边。一路响到宴会厅门口,我始终还是见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
黎靖刚刚放下那支签到用的鹅毛笔,转过身来就撞见我的目光。他一身保守的典型英式西服,三粒扣都妥帖地扣上。他表情平静如旧,这一眼就像是越过重重时光,回到我们仍然并肩散步的午后。
他看见了我,并未打算假装生疏,淡淡地礼节性地微笑着跟我招呼:“你也来了?”
“我陪朋友来的。你女儿呢?”此时找不到话题,只好开始说废话。
“她今天是花童。八岁的花童年纪有点大,不过没办法,她非要穿花童礼服。”他自然地走近两步,我们的说话声不致被音乐和人声掩盖。
我转头在屋内的宾客群中用目光寻找施杰,见到他正和人聊着天。
“不进去吗?”我向黎靖暗示这段短暂的问候即将终结。
“嗯,进去。”
走进大厅里施杰便看到了我,叫住身边端着托盘的服务生,取下两只盛满香槟的酒杯,递一只给我。我顺势接过,自然地拉住他还未放下的左手。此举让施杰有点吃惊,但仍条件反射般也回握住了我的手。
等再转过头去时,黎靖的背影已经离我们有三四米的距离。是根本没注意还是见此情形刻意走远,我也不知道。
“那哥们也来了?”施杰也看到了他,随口问。
“云清是他前妻,你不知道?”
“啊?来前妻的婚礼还真够大方的。”
“要是你就不来?”
“不,要我我也来,带个比前妻美十倍的姑娘!”
“好,这主意我喜欢。”我轻轻松开握着他的手,代之以举起香槟杯往他杯子上碰了碰。
香槟的泡沫在杯中轻快地跳动,我清晰明白地感觉到,刚才与施杰十指相触之间并无任何异样的感觉产生。他的手温度冷还是暖、皮肤粗还是细、力度强还是弱……我全未留意,只觉耳垂上那两个细微的小孔里还残留着隐隐的坚硬的金属触感。仿佛有一部分体温在取下耳环时被带走,再也拼不回来。
身边的宾客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鼓掌,音乐声低了,司仪在台上喋喋不休。噢,我看见了穿着及膝露肩白纱裙的黎雪,头顶小花环,手捧鲜花,跟在她盛装的母亲身后。她比我想象中高出几公分,皮肤瓷白明眸漆黑,比她妈妈还要漂亮。她们正一步步走向厅中央那个穿着礼服的年轻男人,周围掌声几乎要让人相信这画面是多么幸福。施杰和我站得很近,他抬起手鼓掌时上臂不时摩擦到我的肩。如果说人与人跨越到亲密距离之内必定会产生某些默契,此时于我而言更像是刻意接纳彼此间每一点细微的进展。我站在原地,半步都没有拉远跟他的距离。
冗长的铺垫过后终于进行到一对新人宣读誓词,我站得实在无聊,便借口去接个电话离开了人群。
二楼宴会厅一侧还有个阳台,我拨开遮住玻璃门的纱帘推门出去。宽阔的阳台原来是吸烟区,小桌边三三两两坐着人。阳台下的花园植物繁茂,树荫将盛夏正午的燥热驱散了一大半。这闹市中央的酒店后居然藏了一片如此清静雅致的后花园,我走向栏杆边俯瞰花园,忽见旁边还站着跟我同样出来透气的黎靖。
整个阳台只有我们两人双手空空,其他人指尖都有一支或短或长的燃烧着的烟。
他看看我,我看看他。栏杆上他的右手和我的左手间隔不过十厘米,我腕上是入场时给每位女宾系上的白色绸花,他腕上是那对我们初见时的银色袖扣。时间一秒一秒向前匀速滑动,似乎我已变了而他总一如往昔。
谁都在向前走,他若坚持要留守原地,只能看见所有他在意的人或事一件件远离。
“好无聊的婚礼。”我率先打破这场沉默的对视。
他不置可否地笑笑,缓缓提了个完全不同的话题:“你跟施杰——”看,刚才他果然是看见了。
“嗯。”我坦然承认。
“什么时候的事?”他又问。语气神态永远都是那样,平静得让人听不出究竟是关心这个问题,还是随口问来打发无聊。
“不久,没几天。”我也平静随意地答他,就像回答一个很久不见的普通朋友的问候,“你怎么也到外面来了?”
“里面太挤,我不怎么爱热闹。你呢?”
“女人也不是做每件事都有理由的。”
“你还记得呢?”他笑笑。
“你也记得。”我倚在栏杆边,看着眼前的树荫漏过一缕缕光线。
在江北机场初遇时,他曾提过女孩子无论做什么都能说出个理由,而我说我们也会不经考虑就选择,只是善于事后给自己找理由而已。我的确从不曾忘记跟他一起经历过的每个片段,没料到的是他也同样记得。
“是啊,记性太好不是什么好事。”他似在自嘲。
“但记性不好又会忘掉很多开心的事。”
“你说得也对。”
“又来这句?”
“真心的,觉得你说得对。”
“以后就请叫我说得对姑娘。”
“难道我要叫记性好大叔?”
“谁说你是大叔?”
“噢,谢谢。”
“不客气,千万别感动得以身相许。”
“你提醒得太迟了。”
“是吗?”
“不是吗?”
我们短暂地相视而笑。这一瞬间,时光从我们身后悄无声息地褪去,我们仿佛回到从未发生过任何事之前。一扇门之外喧闹的喜宴似乎都不复存在,我们还站在初相遇的时刻、站在被浓雾包围的孤岛中央,除了彼此没有别人。安静的书店、山顶的雨、傍晚的街道、夜幕下的路边咖啡店、落地窗外挂满星辰的房间……都回来了。以温润又强大的力量,全部冲进我仍然跳动着的心脏。
宴会厅里忽然传来又一阵夹杂着尖叫和欢呼的掌声,新娘在抛花球了。
我们不约而同地朝门里看了一眼。只一眼,我骤然醒来,记起这是他前妻的婚礼。他出现在这里并非毫无理由,这理由也绝不是出来跟我聊几句天。
“肚子好像饿了,我进去吃东西。”我尽量让自己看起来轻松愉快。
“去吧。”他说。
我转身背对他,推开了那扇门。
眼前觥筹交错的喜宴恍如另一个世界,相机快门咔咔地响在耳边,酒杯中气泡轻快地上升然后爆破,满厅纱幔像梦境般悬在可望而不可即的地方,新郎新娘正一起握瓶将那浅琥珀色的液体由上而下倾注入香槟塔。
一个木画框磕到了我的手肘,照片上穿着婚纱的新娘满脸笑容地看着我——她看上去真的很幸福啊,尽管幸福这两个字听起来如此荒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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