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谷鸟的呼唤

第44章



  她忍不住(他看到,她的确努力忍了) 「咯咯」笑起来。
  过了一会儿,一个名叫杰戈·罗斯的 「阿多尼斯」[1] 冲进来。斯特莱克一看就 知道这是个富家子弟。他身后跟著一群同 样出身优渥的朋友。然而,他们却发现斯 特莱克和夏洛特肩并肩坐在窗台上,正聊 得火热。
  「夏洛,亲爱的,你走错房间了。」 罗斯说。他用满是宠溺的口吻宣布著主权: 「里奇的派对在楼上。」
  「我不去,」她说着冲他露出一个笑 脸,「我要帮科莫兰洗 T 恤。」
  [1] 即美少年。
  就这样,她为了科莫兰,公然甩了自 己英国哈罗公学的男朋友。那是斯特莱克 十九年的生命中最辉煌的一刻:他当著众 人的面,从墨涅拉俄斯眼皮底下带走特洛 伊的海伦。在震惊和喜悅中,他没有质疑 这个奇迹,而是接受了它。
  后来他才意识到,这看似巧合或命定 的东西,全都是她一手操纵的。数月后, 她向他坦白:为了惩罚罗斯犯下的过错, 她故意走错房间,并在那儿等待一个男 人——任何一个男人——跟她搭讪。所以 他,斯特莱克,只不过是个折磨罗斯的工 具而已。那天凌晨,她带着报复和愤怒的 心情跟他上床,却被他错当成激情。
  於是,第一个夜晚发生的那些事,就 成了他们后来分分合合的原因:她的自我 毁灭,她的轻率,她的决意伤害,她虽不 情愿却真的被斯特莱克吸引,她隐秘的疗 伤之地——她在那里长大,对它抱着一种 又蔑视、又尊崇的感觉。於是,这段让斯 特莱克十五年后还躺在行军床上追忆的感 情,便这样开始。此刻,他觉得身体越发 疼痛,衷心希望自己能彻底走出她的记忆。
  八
  第二天早上,罗宾抵达办公室时,发 现玻璃门再次被锁上。她用斯特莱克给她  的备用钥匙进门。然后,她走到同样锁著 的里间门外,静静地站着,侧耳细听。几 秒钟后,她听见一阵低沈的鼾声,虽然有 些模糊不清,但肯定是鼾声无疑。
  她面临一个微妙的问题。他们都心照 不宣地不提斯特莱克的行军床,或其他任 何显示他住在这里的东西。可另一方面, 罗宾又有些非常紧急的事要跟这位临时老 板谈。她犹豫了,该怎么办呢?最简单的 办法肯定是在外间办公室弄出声响,吵醒 斯特莱克,也给他足够的时间整理好自己 和里面那个房间。但这样太费时间,她的 消息可等不了那么久。於是,罗宾深吸一 口气,开始敲门。
  斯特莱克立刻惊醒过来。最初的一刻, 他迷茫地躺在那儿,渐渐适应窗口流泻下 来的日光。接着,他想起读完夏洛特短信 后,自己就把手机放在一边,完全忘了设 闹钟。该死!
  「別进来。」他大吼。 「要喝杯茶吗?」罗宾隔着门问。 「嗯,嗯,太好了。我马上就出来喝。」
  斯特莱克大声说道,并第一次庆幸自己在 里间的门上也安了把锁。那下半截义肢还 靠在墙上,除了一条平角内裤,他身上什 么也没穿。
  罗宾匆匆去给水壺加水,斯特莱克则 奋力钻出睡袋。他飞快地穿好衣服,毛手  毛脚地套上义肢,将行军床折起来塞进角 落,再把桌子推回原位。十分钟后,她再 来敲门时,他一瘸一拐地走到外间办公室, 身上一股强烈的除臭剂味儿。而罗宾则坐 在自己的办公桌后面,一脸兴奋。
  「你的茶!」她指著一个冒著热气的 马克杯说。
  「太棒了,谢谢。等我一下。」说完, 他便到楼梯平台上的厕所撒尿去了。解开 拉鍊时,他看见镜中的自己——衣冠不整、 胡子拉碴。他又一次安慰自己说:我这头 发,梳不梳都一样。
  「我要跟你说件事!」罗宾说。这会 儿,他再次穿过玻璃门,走进办公室,连  声道谢,端起那杯茶。 「什么事?」
  「我找到罗谢尔·奥涅弗德了。」 他端着茶杯的手往下一顿。 「你没开玩笑吧,你怎么......」 「我在笔录上看到,她要去圣托马斯  医院看门诊。」罗宾兴奋得满脸通红,语 速也越来越快,「所以,昨天晚上我就冒 充她,给医院打电话。我说我忘了预约时 间。於是,他们告诉我是在星期四早晨十 点半。你还有——」她瞥了电脑屏幕一眼, 「四十五分钟。」
  他怎么没想到让她这么干? 「你真是个天才,真他妈是个天  才......」 他激动得洒了一手热茶,连忙把杯子  放在她桌上。
  「你知道具体是......」 「在主楼背面的精神科,」罗宾兴奋  地说,「听着,你出了格兰特利路,第二 个停车场就是......」
  她转过显示器,给他看圣托马斯医院 的地图。他低头看手腕,却发现表还在里 间。
  「现在出发的话,你还来得及。」罗 宾催促他道。
  「嗯,等等,我去拿东西。」 斯特莱克急匆匆地收拾起手表、钱包、
  烟和手机。他把烟盒塞进后兜,刚要冲出 玻璃门,罗宾说:
  「呃,科莫兰......」
  她之前从没叫过他名字。斯特莱克感 觉到她有点儿不好意思。接着他发现罗宾 正意味深长地指著他的肚脐。一低头,他 才发现衬衣扣子扣错了,露出一片毛茸茸 的肚皮,就像黑黑的椰子壳。
  「噢——对——谢谢......」
  他解开衣服重系扣子时,罗宾礼貌地 将注意力转回到显示器上。
  「再见!」
  「嗯,再见。」她说,笑着看他飞快 地离开。但没过一会儿他又回来了,还微  微喘著气。 「罗宾,我需要你查点儿东西。」 她已经拿起笔,等着他说了。 「一月七日牛津有场法律会议。卢  拉·兰德里的舅舅托尼参加了。是一场家 庭法国际发展会议。看看你能找到什么。 尤其是跟他有关的事。」
  「好。」罗宾说道,飞快地记下他的 话。
  「谢谢。你真是个天才!」
  接着,他便一瘸一拐地踩着金属楼梯, 下楼走了。
  哼着歌坐在桌后,罗宾的喜悅渐渐消 失。她慢慢地喝着茶。本来,她还有点希  望斯特莱克带她一起去见见罗谢尔·奥涅 弗德。毕竟,这个人她已经追寻了两周。 高峰期已经过了。地铁上的人不多。 斯特莱克非常高兴,因为这样便不难找到 座位了。他断肢的伤口还在疼。上车前, 他在车站售货亭买了包超强薄荷糖,一口 气往嘴里塞了四颗,掩盖自己没刷牙的事 实。尽管把牙膏牙刷放在厕所那个已经有 裂缝的水池里会方便得多,但他还是把 它们装在背包里。在昏暗的地铁窗户上, 看见自己胡子拉碴、邋里邋遢的样子,他 不禁自问:罗宾显然已经知道他睡在那 里,他干吗还要装出一副另有住处的样子  呢?
  斯特莱克的记忆力和方向感很好,不 费吹灰之力,便找到圣托马斯医院精神科 的入口。抵达那里时才刚过十点。他花了 五分钟时间,确认那扇自动双开门是从格 兰特利路进医院的唯一入口。然后,他在 停车场墙边找个位置坐下。这里离入口约 二十码,每个进出的人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他只知道自己要找的姑娘或许是个无 家可归的黑人,所以在地铁上时就开始想 对策。最后他觉得只有一个办法可行。因 此,十点二十分,看见一个又高又瘦的黑 人姑娘轻快地走向入口时,他立刻大叫道 (尽管看起来她的衣著过於整洁干净): 「罗谢尔!」
  她抬头看了看谁在叫,但仍旧脚步不 停地往前走,这个名字对她来说似乎没有 任何意义。很快她便消失在大楼里。然后 来的是一对夫妇,都是白人。接着是一群 年龄各异、什么种族都有的人。斯特莱克 觉得他们多半是医院里的员工。不过,他 还是抱着一丝侥幸,喊道:
  「罗谢尔!」
  其中的几个人看了他一眼,但很快又 聊他们的去了。他安慰自己说,也许常走 这个入口的人对这种怪异行为早就见怪不 见了。於是,他点燃一根烟,继续等待。
  十点半都过了,还是没有一个黑人姑 娘走进那扇门。她不是错过了预约,就是  走了另一个入口。微风像羽毛般轻轻拂过 他的脖子。他坐在那儿抽着烟,盯着入口 等啊,等啊。医院大楼很大,像一个带矩 形窗的巨大混凝土盒子。毫无疑问,它的 每一边肯定都有很多出口。
  斯特莱克伸直仍疼得厉害的伤腿,再 次思考起了去看顾问医师的问题。即便离 得这么远,医院还是让他觉得不舒服。他 的胃开始咕咕作响。刚才路上有家麦当劳。 如果到中午还没找到她,他就去那儿吃饭。
  入口处有两个黑人姑娘,一个进去, 一个出来。他连忙大叫两声「罗谢尔」。 结果,她们都抬头望过来,看是谁在嚷嚷, 还顺便给了他一个白眼。
  十一点刚过,一个又矮又壮的黑人姑 娘从医院里走出来。她步子有些不稳,一 摇一摆的,显得稍微有点儿奇怪。他非常 肯定自己绝对没有见到她进去,不仅因为 她独特的步态,还因为她穿了一件十分显 眼的粉红色人造毛外套。就她的身高和体 型来看,那件外套没起到任何积极作用。
  「罗谢尔!」
  姑娘停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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