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季墨夏半季天

第48章


真是不愧为生意人,狡猾又可恶。纵然我恨他的张扬恨得咬牙切齿,如今这关头还真的没办法。他要不去,目深的婚礼要怎么办?“嗨,沈师兄,我们这么熟还用的着行这么大的礼吗?”
  沈喻失笑,“我说,刘芷灵,这个时候你倒显得能曲能伸。”
  “必须的,大丈夫嘛,能屈能伸是应该的。”
  “你还真是给跟小火柴就能放肆成大火啊。”
  “。。。。。。”跟沈喻这种有文化的人说话就是累,完全不懂什么意思。他是故意侮辱我的智商呢,还是故意侮辱我的智商呢?“尊敬的沈大人,不知道你这两天可有时间啊?”
  “要约我?”
  他为什么要那么聪明。。。。。。“后天,后天他的婚礼。不太好意思空手去,总该带点礼物去。”
  “然后?”
  “我终归不太懂这些,能不能陪我一起去什么礼品店看看。”
  “送礼金就可以了,999,天长地久,很好的寓意。”
  “。。。。。。送礼是不是太敷衍?”
  “他大婚,你觉得送什么东西去合适?鲜花?还是酒水?或者手表?”
  “不就是让你当个男伴吗?不去拉倒,你犯得着这么讽刺我吗?姐姐又不欠你钱,你丫的今天是不是有毛病欠抽啊。”我想我还不至于蠢到连他话里的意思都听不出来,最后一句突然的讽刺。这个是不是脑子有病,整个一阴晴不定,脾气暴躁随时发怒的主!靠,不去就不去,大不了我一个人去。于是我十分潇洒的给他留了一个背影,重重的关上门。
  虽然我一直祈祷在目深的婚礼之前出现一个除了沈喻之外的男人,可是叫人十分失望,上帝明显的抛弃了我。出发去目深的婚礼的那天早晨,我一直在考虑是不是应该去寺庙拜拜菩萨,毕竟中西文化有差别,那样求男人会不会比较容易。
  出门下楼,黑色的轿车,不知道是什么牌子的,因为从来没有关注过。。。看到靠在小车旁边的人我简直是欲哭无泪,上帝啊,你帮我就算了,还一大早就给我找气受。“沈喻,你又要干什么?”
  “你不是说目深他今天结婚,并且让我当男伴吗?”沈喻走上前,递给我一个纸袋。这香味,欲罢不能,徐记包子。“前天对不起了。”
  他这是。。。。。。讨好我?“没事没事,我大人不计小人过,前天的事早就不记得了。”艾玛,他可是好不容易向我低头一次啊。这个早餐,真是好吃啊!
  “。。。。。。突然有点后悔说最后那句话来着。”
  他是什么意思!道歉不是应该的吗!他说话总是那么让人火大。
  目深的家在小镇上,从市区到小镇需要一个多小时的时间。这段时间让我多少有些心慌,一个小时并不算长,一路上匆匆而过的风景与我当初见到的大不一样了。高建的楼房,车水马路的道路,还记得当初离开时的场景。“我搬到市区之后就没有回来过,短短两三年居然变了那么多,真是不可思议。”
  “这就是时间的厉害之处了。我以前喜欢的一个女孩去年也结婚了,时间一晃而过,她今年连孩子都有了。”沈喻看了我一眼,微笑回答。
  我看不清他,有时温润如清水,儒雅如君子,有时却暴怒如火。“你这样的人竟然有喜欢的人。”
  他哑然失笑,“我怎么就不会有喜欢的人了?”
  “这个,要怎么说。你那么挑剔,一般女子入不了你的眼吧。”这是我的真是想法,倨傲是我对他的最深的印象。
  “其实,我并不是这样的。”他的笑突然收敛,侧脸显现出的是深刻的落寞和沉重的忧伤。
  车里的气氛很压抑,我实在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了。“你看,那里,就是我以前读书的初中,依山而建,可惜是做坟山。”
  “坟山?啊呀,真是个好地方啊。”沈喻嘴角微翘,要不要这么高兴。为什么他说话总是要这样气我!
  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感觉无爱了,不会再理他了。
  小车在狭窄的水泥路上行驶着,我并不知道目深的家在哪里。他的家在那个村庄我是知道的,城镇化的迅速让农村看起来如小型的城市,走过很多地方,我倒是越发喜欢农村了。空气实在是比城市好很多。看了地图找到了他所在的村庄,寻着发出烟花爆竹声响的地方,找到了。那是一个独立的房屋,设计得有点像是别墅,前庭有几个小花坛,种了一些月季和小叶栀子,中央有一棵很大的香樟树。
  真的是很好的房子呢,住在这里的人一定每天都很开心,尤其是今天,透过车窗,可以看到很多的人嘴角挂着无法忽视的笑意。我在车上坐着,不敢下去。
  “不要告诉我你不敢下车,平时耍流氓和调戏的勇气呢?”沈喻的鼓励为什么要这么别样呢?让人很不舒服啊。
  “你这人难道就不能嘴下留情吗?以前看到你还觉得是很温文尔雅的。当初还真是眼瞎啊!。”虽然他的话真的让人很郁闷、很火大,但是我依然能感觉到他的关怀。“沈喻,就十分钟,你让我稍微调整一下,我。。。。。。我有点怕。”
  是的,我是害怕的。以至于全身都在颤抖,这真是可笑啊。我居然失态成这样。我不是因为目深与人结婚而害怕,而是我害怕自己能看到距离。不自觉的,身体渐渐弯曲,脸埋在手掌之间,忽然一只大手覆在肩头。沈喻。
☆、刘芷灵番外(四)
  因为我突然异常的紧张,沈喻便一直挑起我的火气。我知他是想让我恢复状态,可是还真叫人火大啊!车一直停很安静的一角,人来人往并没有什么人注意,注意车里是否有人或者是谁,他们只关心这场婚礼。突然有人靠在车上,特有的沙哑嗓音,虽然不想承认,但那人我认识。
  是目深的室友,水滨。他斜斜的倚着车,宽大的身体挡住了车窗。他似乎不知道坐在车里的人是我,因为他要是知道,至少不会在我面前谈论我。他说,“刘芷灵啊,真是不想见到她,她应该不会来吧。”
  “刘芷灵?就是你们说的,目深他。。。。。。”是个温柔的女声,大概是他的女朋友了。
  水滨嘲讽一笑,“一个奇奇怪怪的人,不温柔不善良,也不知道目深怎么就逃不开。”
  心像漏掉一拍,眼眶有一种微微湿润的感觉。
  女子好奇,反问起了水滨,“那她会来吗?目深邀请她了?”
  “谁知道她会不会来,不来最好,免得破了这么好的气氛。”淡淡说完,水滨冷笑着走开了。
  我知道目深的朋友很多都不大喜欢我,只是没想到竟厌恶得这么深。无法不惊讶。倒是沈喻听到水滨的话像是听到了笑话一般,神采飞扬,低声笑起来,“刘芷灵,你还真是不讨喜啊,奇奇怪怪,不温柔不善良?”
  “奇怪又怎样?不就是和他们想得不一样嘛!难道非要大家都想的一样才叫正常吗?”这话我早就想说,被别人说怪,我并没有觉得怎样。可是当沈喻说的时候我的心像被烈火烘烤一般难受,尽管他只是在重复水滨的话,并没有其他的意思。
  “你知道为什么你会被人说是奇怪吗?”沈喻微笑,并没有看我,只是在摆弄放在车上的仙人掌。我这才发现,他的手居然那么好看,不愉快轻易的被转移,那手如玉一般干净白皙,骨节分明,修长宽阔,不像是个男子的手,我甚至想去触碰。他的手肯定有着暖人的温度。我这是。。。。。。恋手癖?见鬼!
  “你为什么要在车上放仙人掌?”
  沈喻愣了一下,“因为喜欢它,所以尽管是在车上也想见到它。你其实不奇怪,很正常。至少我是这么觉得。”
  “谢谢。”微笑回答。我发誓,这是我笑得最真诚的一次。可是他居然说我笑得像老鼠!靠!老鼠会笑吗?又来气我。
  然后,我居然傻傻的被气下车了。不由一怔,不远处,是以前的同学,三五成群,谈笑风生。就算我不想见也没办法不见,毕竟就在不远处啊。水滨似乎看到我了,有些惊讶,随后不动神色的移开了目光。沈喻下车,从后车厢抱了一大束百合,嘴角微勾,笑容清浅又温和,这人的演技还真是。。。。。。让我无话可说,这丫上一秒明明还一脸傲娇。
  “沈喻,你可否解释一下,这束百合,你买它干嘛?”无奈扶额。
  沈喻笑得假惺惺的,“你不是说送红包俗气吗?送新人百合,寓意百年好合挺不错的。”
  “可我包了999的红包。”我呆,还真是没有默契啊。
  “你说什么?”沈喻把手搭在我肩上,假装出男朋友的亲昵。但是我相信,正常的男朋友都不会在搭女朋友的时候,借机掐她的吧。这厮真的掐得很痛啊!差一点叫出来了,真是小气啊,我又没有耍他,是因为逛了一圈礼品店没有找到合适的礼物而已。他用得着这样嘛!
  我把他掐我肩膀的手拉下来,“一起送一起送,挺好挺好。”要安抚他安抚他,这男伴的重任还要交给他呢。“前面,那一大群,是我以前的同学。沈师兄,你懂的。”总归是同学,不管怎样还是要去。
  “像你这样渺小的人,除了让我这样闪闪发光的星星帮你,还有什么办法提高你的注目度呢。可怜的女子,我就大发慈悲的帮帮你好了。”微笑说完,还拍拍我的头。这种假装的亲昵我无法反抗,真是气的咬牙切齿。
  并肩走到同学群,也就打算简单打声招呼而已。我是他们眼中的另类,他们不喜欢我,我也从没想过讨好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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