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待花衣归

8 到乡翻似烂柯人


《卡萨布兰卡》中有这么一句台词:这世上有那么多座城镇,城镇中有那么多家酒馆,可她偏偏来到我家。
    这句话,曾有无数人为之痴迷,却忘了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在那些真实的残忍里,我们不过,得之我幸,失之我命罢了。
    那天,沐花衣和马鹿在那里坐了整整一个下午,从天亮坐到天开始渐黑,看着行人越来越少,一个个的回家,那些高楼中亮起的灯突地就照亮了她的寂寞。
    我寄愁心与明月,
    随风直到夜郎西。
    只是,夜郎西里会有谁呢?
    她的脑中又模糊闪现出一些人,一些记忆久远的人,去世的阿婆,离开的杜锦年,满脸受伤的梁墨,孤独的爸爸,最后一个,是离开以后我再也没见到过的妈妈。
    在她脑海存放的默片里,林沧雨穿着雪白的衬衫笑的明眸皓齿,那曾是林沧雨最美好的年华,一切都仿佛还一个样,只是沐花衣却清楚的知道,一切都回不去了。
    就像张爱玲在《倾城之恋》中写的,世钧,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回不去了,是掌心的洞,心口的伤。
    最后的最后,是一个当地的老爷爷带她们找到了旅馆,那是在他住的古城区的一个小旅馆,有些陈旧,但对于沐花衣和马鹿来讲已经很好了,它至少证明她们在这个陌生的地方立住了脚,有了自己的一席之地。
    人心的炽热感化了顽劣的她,让她一瞬间又坚信爱与希望。
    那个挽救她们于迷途,把她们无恙送达的老爷爷一定不知道,他所挽救的还有两颗迷途的心。
    宋冬野唱:董小姐,我也是个复杂的动物,嘴上一句带过心里却一直重复。
    那低沉沙哑的声音不知曾流淌过多少人的心,动了多少人的情。
    那夜,沐花衣塞着耳机,听着里面流淌出的老宋的《董小姐》,那低沉沙哑的嗓音,至少,感动了她,就像这家旅店那个动人的名字“呢喃”。
    轻轻地,柔柔地,飘飘渺渺,相得益彰。
    那天晚上,她和马鹿坐在被风吹得吱呀不停的旧窗台边喝酒,冰凉而苦涩的液体沿喉咙划过她们的胃部,让她的心泛暖又泛凉。
    后来,马鹿趴在地上睡着了。她便独自一个人赤着脚在窗台边看星星,那刻,手机的铃声提示,已经到了午夜十二点。
    十二点,一个多暧昧的时间啊。
    可岁月自在它的轮廓里不悲不喜,改变的,也只有人而已。
    记得很久前,她在家里的二楼阳台也是这样赤着脚看星星。那时,秋天寒砺的风一次次的吹来,吹痛她的脸庞,让她心里的余热一瞬转凉。
    如今,她又在夜不能寐的时候赤脚数星星,夏日的风温柔的吹拂,吹乱了她的头发,只是她竟不可思议的产生了一种心乱如麻的感觉。
    后来,她才明了,原来那是种无数羁旅客都有过的情绪。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那种思乡的情节,她原以为她这一辈子都不会有,只是,此刻却真实的品尝到了。
    风还在乱吹,不知何处一闪而过的闪光灯唤回了她的意识,她收起感伤,用力的把马鹿扔回床上。
    第二天一大早,她和马鹿便起床了。昨天的酒精还在头部顽固的残留记忆她忍者强烈的不适,同马鹿一起下楼吃饭。
    此时,马鹿的情致高涨。昨天的阴郁已一扫而空。
    也是,身处异乡总会让人感到放松。有时,总在一个地方,那个地方记忆太浓重,因此,连空气也都变得沉重,令人郁郁寡欢。或许,这也是她用力逃离B城的原因吧。
    “哎,小衣,你看那面留言墙,我们也过去留个言好了,也算是我们来一趟的见证了”,马鹿边说边往那边冲。她本没什么兴致,奈何店里的老板娘太和善,在她的婉言劝说下她也走了过去。
    她记得不久前,曾在杂志上看过这样一句话:岁月安宁,不唱悲歌。
    不唱悲歌,这句话真好。于是,她把它们留在了留言墙上。
    A城,请多关照。
    她在心里呢喃。
    离开时,她不经意撇到了马鹿写的那张字条。
    再见,仅两个字。
    只是她却不知道这声再见是说给故人还是故乡,又或者是两者兼具的回忆与曾经。
    离开时,她终究没有带走爸爸给她的东西,里面的牵挂太重,爱意太深。牵挂和爱意,都是会让人脆弱和动摇的东西,那是最割舍不掉的记忆,只是如今,她孤身一人前行,披荆斩棘,所需要的是果决和坚定。这样,才能承担前路一切风雨。
    那时,她尚不知道,在她和马鹿往学校赶时,通往老城区的路上也有一个人风尘仆仆。
    昨夜的老城区采景,让背着大包摄影器材的林邵杨疲惫不已。
    于是,在看到那家名叫呢喃的旅店时,他毫不犹豫的走了过去。
    “呢喃”,浅淡而唯美,他分外喜欢这个名字。
    “喂,老板娘,请问还有空房吗?”,林邵杨一如既往露出招牌式的笑容,那笑容太过耀眼,如向日葵般璀璨明媚,美到让阅人无数的老板娘也愣了一下。
    “赶巧了,521号的小姑娘刚离开,正好空出一间房”老板娘回神,回以微微一笑。
    521,林邵杨微笑着掏出证件,在办手续期间,他开始四处打量。他是个业余摄影家,现在正在四处浪迹中,他之所以来到A城是因为这地方这片古建筑。
    恍惚间,他发现了满是字迹的留言墙,目光一一掠过。
    “岁月安宁,不唱悲歌”
    --沐花衣
    清秀而又潇洒的字迹,这张字条突然就令他眼前一亮。
    “老板娘,请问这张纸条是谁写的”,林邵杨回头问已经替他办好入住手续的老板娘。
    “一个很特别的姑娘,眼神湿漉漉的,像小燕子乌黑的羽毛”,老板娘很神秘的一笑,不再回答。
    于是,那晚林邵杨就开始在脑海中勾勒沐花衣的样子
    安宁、淡泊、倔犟、固执、甚至孤单。
    不,不是孤单,是孤独。
    这样想着想着他突然开始微笑,从包里拿出了昨晚采景无意间拍下的照片,照片中的女子孤独的望着天空,安静的忧伤,一副生人勿近的姿态。他虽看不清她的面容,却仍旧觉得那一刻她的表情能够让人心碎,他想,她眼中的寂寞一定如夜空大片大片绽开的烟花,决绝地美丽。
    “沐花衣,你也会是这个样子吗,还是这寂寞的另有其人,一切都只是我的自我臆造呢?”,他小声呢喃。
    不管怎样,她们都是有故事的女孩吧,尽管那个故事可能会令人心痛。
    每每这样想,他就忍不住一探究竟。手机的响声惊醒了沉思的林邵杨,他看了看来电显示,接起了电话,还未及开口,电话那头便已响起林豆豉咋咋呼呼的声音。
    “大哥,你在干什么呢?”
    林邵杨无语的听着电话那头自家小妹活力满点的声音,“林豆豉,不是说没事不要打电话来么”。
    “什么嘛,这么凶,谁说我没事啦”林豆豉满腔委屈却无计可施“我,我……”她我了半天终于想起了什么,“我想问你要龙胆花的照片啦,上次你拍的那些我觉得很漂亮”,林豆豉没话找话。
    “哦,这样啊”林邵杨的语气缓了下来,“小妹,你一定不会知道,龙胆花还有一个美丽的花语叫爱上忧伤的你”。
    林邵杨不知为何就说了这些。
    “哈,哥,你思春啦”,林豆豉贱兮兮地问,电话这头的林邵杨却莫名其妙的脸红了。
    “……”,林邵杨挂断电话。
    人生在世,有的人像一朵寂静又安于沉默的龙胆花,不争妖娆。
    而从那一瞬间开始,沐花衣这个名字,就像一朵美丽又适用的龙胆花绽放在了林邵杨心里。
    从此,任时光磨灭而不衰不朽。
    冲完澡之后,林邵杨才稍稍缓过了神。打开手机,又是A大系主任的短信,他们系的原摄影老师出了点事故,想请他任教一个学期,一直以来,林邵杨都是个随性的人,因此这些天他一直在拒绝,可如今,他却突然改变了主意,答应了系主任的请求。
    关上手机,连上充电器准备充电,却被床柜上的小盒子吸引住了目光。
    “这是哪个冒失鬼遗落下的盒子啊”,林邵杨无奈的摇摇头,思索了一会,他打开盒子翻看了里面的东西,想找一找失主留下的线索归还。
    沐花衣,你还真是我的劫难。看完后,林邵杨叹了口气,犹豫了一会,还是把盒子装进了背包。
    报道的现场,人来人往,熙熙攘攘,等待的时间久了,沐花衣和马鹿便开始旁若无人的聊天。马鹿说,现在已经不是周杰伦唱着双截棍装B耍帅的年代了,而是各类文艺青年复苏耍宝的战场。
    沐花衣听着她各种高谈阔论,淡淡微笑,直到她停下论调斜眼旁观,她才发言。
    想了一会,她才开口,“恩,我爱看九把刀的《失恋33天》”。
    马鹿斜了她一眼说,“不爱看才怪,你个2B伪文青”。
    她笑笑,不置可否。
    后来,才又想起,九把刀没有写过《失恋33天》,他写的是《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
    于是,她开始捧腹狂笑。
    她正笑着,一声刺耳的喇叭声划过,沐花衣无奈地皱眉,然后顺着马鹿的目光看去,一辆很拉风的很骚包的红色法拉利缓缓驶近眼前,在与她只有几十厘米的地方停下。
    “豪车、炫富、拼爹”,几个狗血的字眼突然就打满红色鸡血摇晃在她脑海中,更令她无语的是此刻马鹿正拿着手机对着豪车疯狂的自拍,她翻了一个白眼,淡淡摇头。
    沐花衣还在鄙视,豪车的主人已经不耐烦的按了喇叭,于是,她急忙闪开车前,并朝着黑色玻璃窗里的人投以抱歉一笑。
    虽然她看不到他的脸,但她却能想像出他此刻的气急败坏,想到这里,她淡淡一笑。
    沐花衣没想到,他会把车窗摇下一半,也没想到,那张脸上面无表情,冷漠傲气,仿佛一个漠视人世的君主,那双狭长而又明亮的双眼里泛着的寒冷就像郁结千年的冰花。
    美丽至极,震撼至极,但也寒冷至极。
    这就是她与许乔木的重逢,他们都没有认出彼此,但他的一双眼睛让她终生难忘。
    过了好久,马鹿呆呆走过来,表情僵硬。
    “怎么了?”,她问。
    “不知道,只是觉得他好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马鹿思索,面容凝重。
    “是不是失忆以前认识的人?”,她问。
    “算了,可能是错觉”,马鹿想了一会,无所谓的摇摇头,不再说话。
    半城烟沙,兵临城下,金戈铁马,替谁争天下一将成万古枯,多少白发变成黑发。
    半城烟沙,随风而下,手中还有一缕牵挂,只盼归田卸甲,还能捧回你沏的茶。
    《半城烟沙》中许嵩这样唱着,一瞬间,有种前世今生的错乱,这就像我们的人生一样,金戈铁马过后所想要的不过是最初一杯热茶,可最后又有几个如愿呢?
    在这人世间,有太多的捕风捉影,蜚语流言。那些黑色流言有时会像一个冷笑话挫伤我们的气势,可有时候,再多的声嘶力竭,都比不上一份缄默的坚定。
    空持百千偈,不如吃茶去。
    人生在世,也不过如是而已。
    很久之前沐花衣曾写过这样一句话,她说:人生,就是一个理想与现实不断碰撞的过程,在这一次次的碰撞当中。我们不断积累,日渐饱满,终究让理想一步步的通往现实。
    可来到大学之后,面对一团糟的生活,她才发现,所有的壮志凌云都变成了空谈。
    浮躁成了她最大的感受。
    那时,她是这样在日记里形容的:我像航行在海上的一个触礁者,守着残破的船只,看着船里所承载的理想渐渐被浸入的水渍代替却无能为力,于是,我背弃了理想,选择逃生。可待我拼尽全力爬上礁石,坐在礁石上的那一刻,看到的却只有无尽的海洋,天地之间只剩孤零零的自己。
    突然,就对这种生活产生了莫名的恐惧,这团东西在她心里日渐纠缠,壮大。老师说,别抱怨人生。可她对人生所存在的不是抱怨,而是种深深地无力,找不到方向的无力。
    马鹿的心态还好,迄今为止她一直比她勇敢,她说自古至今人类的生存法则就是既来之,则安之。
    可沐花衣,这个当初一意孤行的人,却恬不知耻的思乡了。
    当初信誓旦旦的说打死也不后悔,可如今打不死却开始后悔了。
    她知道,人都是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的,就像成长,只有经历了生活的历练才能够坚实。
    同宿的家长渐渐开始离开,他们的叮咛嘱托,温言厚语,犹如一把利剑刺入了她不在乎的假象。
    爸,妈。她在心里轻轻地呢喃,多年未来的脆弱突然又无可抵御的浮现,对着窗子,她开始静默的流泪,直到再也流不出为止,风一次次地把它吹干。它或许只是通晓,她的悲伤不希望任何人知道。
    开始军训的那一天是她们到学校的第三天。
    直到军训集合的那一刻,我都几乎没有跟同宿的女生说过几句话。
    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像一直以来她就是如此,所以习惯了沉默。
    在宿期间,也有一个女生来问过她的名字。
    “沐花衣”,她答 。
    那个女生哦了一声便离开了。
    沐花衣,你不可以这样的,你要自己拯救自己,她在心里默默地告诫自己
    即便这世间,有太多失望构连成无望,但还是希望,我们能够做一个温暖的人,不丧失真诚,不流于世俗,拥有着一颗永远不会惧怕疲惫的心脏。
    然后,去相信这个世界的善良。
    军训时,没有迎来骄阳烈日,反而迎来了一场连绵几日的夏雨。
    雨,在A城这个内陆城市是不常见的,尤其是这种接连几日的长雨。
    于是,在各种新奇与不平后,上几届的学哥学姐便开始了反复的叨念,说她们是一群龙太子小龙女。看着他们无奈的模样,她竟也恍惚感受到了青春中应有的朝气。
    操场被大雨包围了,她们便转战学校的餐厅,于是万籁寂静的雨天,学校餐厅里却有着不同的气氛,一个个穿着军装的小绿人在那用尽了力气扯嗓唱歌。
    迄今为止,她还记得那句歌词。
    唱的山摇地也动,唱的花开水花乐
    她想那时,她们真的就是那种状态吧,疯狂的几乎忘我。
    那一刻,她的悲伤,她的思念,在那种绝地而生的疯狂里通通都变得不以为意。她该说什么好呢,或许这算是一种力量吧,属于内心深处的尚未彻底开启的力量,真正属于青春的力量。
    回宿舍时雨已经快停了,只有些零星的雨滴还在锲而不舍的掉落着。那雨,打在身上丝丝地凉着,让她有了抱肩的冲动。
    在那寂静时刻,她突然又想起了一个人,一个离她的生活已经很远的故人,可那种恍如梦境的温褶却又让她怀疑自己,那么多的时光会不会是一个幻觉。
    而梁墨,会不会也只是她的自我臆想。
    她想,或许是吧。否则记忆怎么会那么不真实,否则心又怎么会一直悸动不停。
    那么,那些年,她幻想的那场雨中
    因为有了他,雨打在身上竟成了暖的。
    此刻,她真想说一句特矫情的话
    梁墨,你知道吗?曾经真的有那么一刻,因为有你,风雨都不在意。只因,你跟我挨一样的冻,淋一样的雨,想想都觉得幸福。
    可她知道,这些令人心动的画面再也不会来了,就像那文章中写得,多想有一个人,免我惊,免我苦,免我四下流离,免我无枝可依。可我知,我一直知,他不会来了。
    不会来了,是多么大的无奈啊。
    因为它告诉你,往后的生活,无论有多大的狂风暴雨,你都要一个人了。
    她问自己,沐花衣,你明白吗?
    那夜,看张爱玲的《半生缘》又看到那句,世筠,我们再也回不去了,泪突然而至,杀的她措手不及。
    再回不去,是世人痛恨时光的原由,可他们却不知,回不去的都是不够爱的。
    天地不变,变的只是人心而已。
    后来的军训中再也没有雨天。
    她记得前几天跟马鹿胡侃,马鹿问她,小衣,你知道这几天为什么老下雨吗?
    “为什么?”,她问。
    “是因为我把我生命中所有的雨都给了你”,马鹿说。
    “那么我把我生命中的雨也全部给你好了”,她这么回她。
    “鹿鹿,现在我终于知道了,原来我们生命中的雨那么的少,少的都不足以构成什么大的灾难,可是,我又总是怀疑,我生命中的雨真的那么少么,还是命运早已安排给我另一场倾盆大雨”,艳阳下,她问。
    “未来谁知道,活好当下就好了呗”,马鹿回她这么一句。
    “是啊”,她笑。
    从小开始,她便讨厌下雨,一下雨,心里便泛起深愁,只是如今,她怎么开始不舍了呢?
    或许,是她生命的那场雨一直未停吧,它冲垮了很多东西,却也留下了很多东西。
    那些断壁颓垣都是需要自己去构建的,费多大的力,便有多崭新的自己。
    军训的最后一天,是阳光最毒辣的一天。她没有抹防晒霜,脸被灼的极痛,心里却感受着太阳极度热烈的温暖。
    会操表演的方队队形开始刷人,她们前几排大高个相安无事,后几排的小矮个却经过一次次的筛选。
    你知道那种感觉吗?在无比剧烈的阳光下一遍遍的来回,尽最大的努力,却还要接受别人指手画脚,她的心突然就顿痛开来,那痛逐渐蔓延,渐渐上了喉头。直到自己疯狂的干呕,她才回过神来。身边的人都吓坏了,问她怎么了。
    怎么了呢?就是太疼了吧,为这世间的一幕幕的悲壮现实而疼痛不止。可有些悲伤见不得光,就像身处十八层地狱的囚徒一样。
    于是她摇了摇头,自己起身去了主席台后的大厅。许乔木出来的时候,她还坐在窗台发呆。
    “喂,同学,你要殉情吗?”他的声音淡漠而又凌厉,让她一瞬回神。
    那一刻,她看到的是一张面无表情的脸;
    那一刻,她从未想过,从此以后她会因极他在滚滚红尘中万死难以脱身。
    “喂,能给我一根烟吗?”,她轻轻地问,他略带诧异的挑了挑眉,从口袋里抽出一支万宝路给她。
    第一口她就被那浓重的味道呛哭了。
    “不会抽就别逞强”,许乔木开始咧嘴微笑。
    那是她第一次见他笑,那么浅淡却又那么迷人美好,那时她想像这样连笑都极淡的人,怎么会喜欢万宝路那么豪放不羁的烟呢。后来,她才明白因为这个人有一颗比任何人都热辣的心。
    一骑红尘妃子笑,
    无人知是荔枝来。
    那时,他总是想唐明皇与杨贵妃的故事,这个曾被千万人诟病却也被千万人称道的故事。
    最后的最后,千言万语仿佛都丧失了魅力,心里只剩下一句话: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或许,大多数的时候就是这样的感觉吧。
    真实、充盈,却没有什么确切的理由,有的,只不过那一瞬间的冲动和一辈子的到老白头。
    那一天晚上,她又一次的做噩梦了 。不知是什么时候染上的恶疾,高三开始,因为这事,就不常在宿舍住了,怕打扰别人休息,所以,出去租了个小房子,以致,好久没人提醒,她自己都忘了自己的恶疾。
    ,那一夜她的心,就像疾驰的汽车在穿越一条很长的隧道,在那忽明忽暗的光影中,前世今生一次次交错,却始终得不到解脱。
    梦乡里,她与过往阔别重逢。
    然后,天开始下冰雹,年幼的那个她就站在那场冰雹中变得血肉模糊,她的心也开始血肉模糊。
    在此之前,她从没读过弗洛伊德,所以不懂梦的因由,只是知道心里有个堵不上的洞,它一直在潺潺的留着血。
    她努力微笑,却停止不了悲伤。
    “起来,死丫头”,耳边的呼叫声渐渐唤回了她的意识,她勉强地睁开眼睛,刺目的灯光一瞬打了过来,她闭了闭眼,才发觉脸上已泛凉的泪水。
    “出了什么事吗?”,一瞬恢复清醒,她诧异的看着围在身边的舍友,轻轻地问。
    “大半夜你乱叫乱嚷,把我们都吵醒了还问我们干什么”,那个叫安小语的女生语气不善地说。
    “对不起,我做噩梦了”,她诚恳地道歉。
    “哎呦喂,高冷的女神也会做噩梦呀,该不会是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吧,不是有人说,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嘛”。
    她不打算善罢甘休,她也不打算继续无果的纠缠。
    “对不起,我会尽快找房子,搬出去”,说完,她起身穿衣,离开宿舍。
    身后的叫骂声还在持续,她却无暇顾及。
    那是深夜一点钟的时候了,万籁静寂。
    她偷偷从一楼未闭的窗口爬了出去,夏夜微凉,她裹了裹衣服,坐在花园小长椅上凝神。
    在那一刻,二十年来的过往在她的脑海里一帧帧的开始反复播放。
    她该怎么形容那种感觉呢?
    应该是哀而不伤吧,因为直至那一刻她才发现,原来那些伤口早已酝酿成了饱满的成长。
    第二天,马鹿就知道了她做噩梦的事情,她咋咋呼呼地从七号公寓跑来。安小语又开始犯浑,可能高贵子弟都有看乡霸不顺眼的优良传统。
    “哎呦,又跑来一乡霸,这是要强强联手啊”,她和同宿的另一个女生泛酸地吐泡泡,可马鹿岂是等闲人也,立马给她添补一句。
    “是啊,住宿生可不都乡霸吗,真正的小姐直接让老爹给安别墅了,不过总会有那么一些个假货,爱打着小姐的牌子泛酸”,马鹿说完还啐了两声。
    安小语的脸立刻紫成了茄子,她还待开骂却被马鹿一记飞刀眼吓了回去。
    □□说一切美帝国主义都是纸老虎,像安小语这样的娇小姐也不过是欺软怕硬的纸老虎。她低低嘟哝了一句“没素质”就坐下化起了妆,只有发抖的手表明她的极度气愤。
    马鹿朝她吐了吐舌头,她回以无奈地一笑。
    “哎,你们知道吗,今天许乔木大校草代表新生讲话呢”,推门而入的八卦少女没搞懂宿舍的诡异气氛,笑嘻嘻的说着。
    “真的吗?”另外两个女生立即附和,也顾不得刚才的尴尬。
    “你们死心吧,乔木哥早就和芍药姐订婚了”,安小语高傲的腔调打破了热闹的讨论。很久以后,沐花衣常常会记起这个场景。
    那时的白芍药还尚未出现,那时的许乔木也还未接近,那时,也算是她生命中未经命运的好时光。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