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桶中的女尸

第42章


  信上还说,大约是在周二晚上的七点半,强逊公司,沃塔鲁最大的货运行接待了一个黑皮肤、留胡子的外国男子,那人从公司雇了一个马车夫和一个空着的仓库,他吩咐马车夫在次日早上十点左右到沃塔鲁车站等他。第二天,两人在约定的时间、地点碰面,然后从开往撒布顿的货车上取下桶子,装上马车,运到了仓库里。男子留下马车,让车夫把马牵了回去。同时黑胡子男子告诉马车夫第二天也就是周四到仓库来,把桶子运到克劳斯去,然后寄送到巴黎,并结清了运费和小费。马车夫还问要把桶子送到巴黎的什么地方,男子说,这不必他操心,桶子上会有标注的。第二天早上,桶子的标签已经贴好了,上面的收件人及地址是巴黎北停车场手提袋存寄处的杰克。警方问马车夫如果当面见到那个黑胡子的男子,能指认出来吗,他很肯定地回答可以,可事实上,当他看到菲利克斯时,只说长得很像,却不像之前那样肯定了。
  读了克林顿的信,拉登的兴趣更加浓厚了。整个晚上他都坐在椅子上抽着烟思考。信里提及的那个时间段,菲利克斯提供不出有力的不在场证明,所以,要想正面证明无罪还是行不通的。正面不行,就走迂回路线,于是他又回到波瓦拉是凶手的假设上来了。那是不是可以从调查他这段时间的不在场证明的真实性入手呢?根据目前的调查结果,波瓦拉的不在场证明是经过整体调查的,很经得起验证。那又怎么理解打字机的事呢?如果波瓦拉杀了人,他的那些不在场证明是哪里来的?如果他无罪,又何以那样草率地处理打字机和打字员呢?
  第二天黄昏时,他又到阿鲁鲁旅馆和那两个工人等消息去了。他们收到很多回信,其中有些人附上姓名和地址,说他们可以提供一些线索。信中提到的没有来旅馆的人被拉登做成了表格,以便前去查访。
  他正在整理信件,来了第一个访客。虽然那个男子的脸上没有胡子,很干净,也长了一头白发,但他的脸型很普通。两个工人暗示拉登不是他,那个人拿了五法郎就走了。这之后又陆续来了好几个。到十点的时候,已经有十四个人来过了,但没有一个是符合要求的。接下来的两个晚上又来了十多位,也都不是他们要找的人。
  第三天,克林顿又寄来一封信。
  在信里,这位律师说那个把桶子运往伦敦的马车夫不是普通人,他有着让人吃惊的经历。对于一个那么优秀的人竟然要去做马车夫,克林顿很惊讶。他领回了那个男子,听了他对自己经历的描述,并从中发现了重大线索。马车夫的名字是约翰・希尔,四年前,他在警察厅工作,是一位成绩突出、前途光明的警察。不过很可惜,他和上司起了争执。至于为什么希尔没有明说,克林顿猜想,两人的冲突是因为私人问题――和女人有关。后来,希尔在工作中与人冲突不断,他自己也因此感到很遗憾,最后,他就被辞退了。后来找了很长时间的工作,总是不顺心,就干起了马车夫的工作。
  “不过,”克林顿在信里说,“这件事对他来说无疑很不幸,但对于我们却是幸事。以希尔曾经的经历和今天的身份,反倒可以替我们解决难题。因为他受过良好的观察训练,所以可以具体地说明那个要将桶子运往伦敦的人的特征。他注意到男子递钱给他时,右手食指第一个关节上有个疤痕,应该是烧伤的。在警察局他之所以没说,是因为对警察没好感。”有了这个线索,克林顿当然要去验证菲利克斯,但菲利克斯没有那样一个疤痕。
  看了信,拉登起初以为,这个马车夫的证词足可以证明菲利克斯不是凶手了。再去验证一下波瓦拉的手,如果正好有那样的疤痕,案情就可以大白于天下了。但仔细想来,没那么容易,他还是可以凭借不在场证明脱罪。那些不在场证明,是律师的法宝,有了它们,法庭上任何律师都可以成功地做无罪辩护。陪审团审判的关键依据就是不在场证明,它们具有决定意义。况且,马车夫的话能不能成为呈堂证供还未可知。正像他自己说的,他很厌恶警察,那他会不会为了否定警方的结论,而有意提供假证词呢?
  这个问题暂且放到一边,可以先去查验波瓦拉的手。如果他的手上有疤痕,就可以断定是波瓦拉雇用了希尔。
  大约十一点的时候,拉登乘坐着计程车,往香槟街开去了。到了香槟街尽头,拉登下了车,又到抽水机厂对面的咖啡馆坐下了。计程车司机很配合,听从他的吩咐开到街对面去了,这样拉登就可以随时上车了。
  大约十二点十五分的时候,波瓦拉出来了。拉登在街的对面跟踪着,而计程车慢慢地紧跟着他。过了不久,波瓦拉走到了街道尽头,抬手叫了一辆计程车,绝尘而去。拉登好像已经预料到他会这样,才让计程车尾随的,他很得意自己有这样的预见性。
  拉登赶紧坐上了跟在身后的那辆车,告诉司机跟紧波瓦拉。他们跟着来到了奥菲拉大街的贝里尼店。波瓦拉下车进去了,拉登也跟进去了。
  餐厅只坐了差不多三成的客人。进去后拉登看到波瓦拉已在一张靠窗的桌子那儿坐好,拉登则在柜台附近找了一张桌子,点了一份快餐。他付完了钱,就有一口没一口地吃了起来,但实际上,他的眼睛一刻也没离开波瓦拉。看样子波瓦拉不赶时间,拉登还有空闲享受一杯咖啡。过了一会儿,波瓦拉起身来结账了。结账的人在柜台前排起队,拉登也站起来,在波瓦拉身后等着结账。就在波瓦拉伸手付钱时,拉登注视着他的手,看见了他手指上的疤痕。
  果不其然,没错了!凶手真的是波瓦拉!拉登高兴地想,我可以好好休息一下了。但很快他的脑子里又浮现了波瓦拉强有力的不在场证明,这些证明在向他挑衅。因为它们,这个来之不易的新发现又要面临无效的威胁。
  拉登想,接下来要让马车夫同波瓦拉当面对质。他立即给克林顿打了个电话,商量着如果有可能,让他们安排希尔坐当晚的火车来巴黎。再次接到克林顿的电话时,已经一切就绪了。
  第二天一早,拉登到北停车场接站。一个黑皮肤、短胡须的高个男子走下了英国来的火车,他就是希尔了。两人一起吃了早饭,就开始计划行动了。
  “有一个难题,就是要靠近波瓦拉才能看清楚。可如果惊动了他,就会前功尽弃,所以一定要小心!”拉登强调说。
  “明白。”
  “你乔装一下,戴上假胡子和眼镜,我想他认不出你的,把衣服也换了。在餐厅时,你盯好他。跟在他后面付账,尤其在他伸手时,一定要看仔细。”
  他们的行动很成功。希尔说,不用看他的手,只看波瓦拉的言行举止和背影,就能认出他来。晚上,拉登请希尔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给了他一大笔酬金后,送他上了回伦敦的车。
  接着拉登就回了旅馆,这下他明白了波瓦拉那些所谓的不在场证明全都是假的。周二晚上七点半时,波瓦拉在伦敦是千真万确的,所以,他不可能在两点时还在夏兰顿,但要找出证据推翻这一点还真有些难度。
  拉登将他知道的地址及时间列在了一张纸上:
  周二晚上七点半,波瓦拉到了沃塔鲁车站的强逊货运行。
  次日,也就是周三十点到十一点,桶子被他和希尔从沃塔鲁运到仓库。
  按理说,从周二晚上七点半一直周三上午十一点,他人是在伦敦的。周三晚十一点,他到了布鲁塞尔的马克饭店。这些都是板上钉钉的事实。
  如果按照时间顺序来看呢?周二有些出入。周三上午十一点还在伦敦,晚上十一点就到布鲁塞尔了,可能吗?拉登从旅游手册上查出,下午两点二十分,有班火车从伦敦出发到布鲁塞尔,到站的时间是晚上十点二十五分,这样的话,完全有可能在十一点左右到达马克饭店。波瓦拉跟利朋警官说的是,他到马里鲁的弟弟家去了,可那时弟弟在瑞典旅游还没回来。他真的去过那儿吗?弟弟家看门人说并没看见一个像波瓦拉的人来过。拉登猜测,波瓦拉说去了马里鲁根本就是骗人的,其实他是坐上了两点二十分的火车。
  后来,拉登又想到,波瓦拉说打过电话。他说,八点左右,在布鲁塞尔的一家咖啡馆里打电话预定了房间。而这个时间,他并没有在布鲁塞尔,而应该是坐在开出伦敦的火车上。查询旅游手册就可以知道,下午两点半从克劳斯开出的火车,八点时会到哪里。拉登忽然间就想通了,晚上七点半时,船到奥斯坦丁,而八点四十分才有火车开往布鲁塞尔,所以拉登断定,他是从奥斯坦丁打的电话。
  这是个看似简单的计划,也是经过巧妙设计的。利朋确定不了他的饭是否是在安葩绣大道吃的,还有他有没有到莫里剧院去看《特洛伊人》,拉登这才明白是什么原因。他想,他的调查这才上道,总算是走上正轨了。
  周三的行踪可以得到解释了,但怎么解释他周二去了哪里呢?他出现在夏兰顿的咖啡馆是怎么回事?拉登想想,觉得周二的事情其实可以说明周三那个电话的漏洞。通过查询可以知道,中午从巴黎出发,晚上七点十分可以到达维多利亚车站,在七点半时到达沃塔鲁也完全是可能的。原来是这样,所以波瓦拉才会那么晚去货运行。
  拉登在推理时,喜欢自己盘问自己。此刻,他又开始研究电话的问题了。中午在巴黎坐上火车,两点半会到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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