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告诉左手

第39章


    “屋里很乱,站在这里好吗?”
    四十岁左右的女性打开门,她穿着黑毛衣黑长裤,鼻头冒着汗珠。她说打算
卖掉房子,为了让中介商带客人来看时有好印象,正动员全家人在大扫除。
    “刚才孩子们突然说,爸爸真的不在了。真奇怪,尤其是大儿子,在丧礼时
都没有流泪呢;…””
    大河原太太说着指指脚边,一堆堆用绳子捆绑的杂志、书籍,几乎堆得无处
踏脚。
    “看得出来吧?绳子绑得很松。”
     我点点头。遗孀要说什么,大体上猜得出来。
    “捆绑书和报纸,向来都是我先生的工作。”她感叹的说。
    我先致歉,表示又提起她的伤心事,然后问她目前警方调查的状况如何?   
    “因为没有目击者,所以陷入胶着。”
    “大河原先生在工作上是否有什么烦恼?”
    这个问题似乎刺伤了她。
    “我先生不是那种脆弱得会自杀的人,一定是有人从背后推他。他不可能自
杀。”
    我向她赔不是,重新问:  “你有没有听过‘为击溃四小时而战’之类的
话?”
    “没有。”
    遗孀似乎觉得我的问题很奇怪,看着我说:  “我先生总是二十四小时都在
战斗。”
    “有没有说过被人跟踪或陷害之类的事?”
    “没有。”
    “有没有听过有关右手怎么样的话?”
    大河原太太一迳摇头。远道来到千叶,也许是白跑一趟。正有些懊悔时,眼
角瞄到雷顿这个名称。夹在旧报纸和杂志堆中,商业书堆积如山。
    “这些是……?”
    “我先生在通勤电车中读的,他把电车当作第二书房。据说这是会长的名言。
我先生都是读与工作有关的书。积太多了,没有地方放,所以想整理出一部分丢
弃。”
    我弯下腰浏览书名。《便利商店战国时代》、《雷顿 梦传说》、《荣光的
神话——乙超商》等,从书名可知是有关便利商店业界的内幕,以及将来展望的
书籍。在这些书中,我发现一本流通业者必读的经典。阳光超市办公室的书架上
应该也有这本书,可惜我没读过。因为与我的工作无关,不觉得有必要阅读,所
以甚至没有拿起来翻翻看的念头。虽然如此,我至少有足够的知识,知道这是一
本与便利商店督导员没有切身关系的书,所以才觉得奇怪。           
    “大河原先生在进入雷顿以前,在汀屋工作吗?”
    “不。”大河原太太回答:“五年前转入雷顿以前,他是汽车销售员。”
    我征得遗孀同意,从书中抽出那本书翻看。我想查看里面是否夹着书签或记
了什么重点。
    “你可以拿回去看。与其丢掉,不如送人,我先生会更喜欢。”遗孀说。我
向她致谢,将书收入背包。
    书名是《大规模零售店铺法解说》,我拿的那本是一九九四年版。正如书名
所显示的,是有关调整大型零售店事业活动的法律——简称“大店法”的解说本。
这个法律的适用对象为店铺面积超过五百平方公尺,隶属于第一种和第二种的零
售业者。便利商店卖场都在三十坪左右,店铺面积小,与大店法没有关系。
    虽然如此,督导员却读了这本书。说不定“为击溃四小时而战”的谜语,可
以从这本书中找到答案。或许因为心中如此期待,感到放入这本书的背包分外沉
重。
第五章  审  判
    1
    回到公寓时,已经晚上九点多。在昏暗的室内,电话的红灯闪烁,显示有电
话录音。按下再生钮,听到侦探在询问条码的事。打开暖气,边脱衣服边听答录
机,发现侦探至少打了三通电话。此外还有四通无声电话,我推测也是侦探打来
的,因为不好意思问相同的事,所以没有出声就挂断。万一今晚再打来,我可要
对他说:“别急,侦探。”
    把冰箱内略微枯萎的包心菜、红萝卜、熏肉等现成的材料简单的炒一炒,烤
了土司,边吃边读大河原太太给我的书。在电车内翻阅时,读不到五页就拉着吊
环打瞌睡,是相当艰涩的书,文章生硬,内容枯燥,实在不适合吃饭时阅读。不
过,若以味道替我做的菜打分数,一定不及格,何况这是雷顿的督导员爱读的东
西,我不能半途而废。
    一九七三年制定的大店法,目的是在调整地方的中小型零售店和百货公司、
超市等大型店的利害关系,因为大型店接连增加时,会对周边的中小型零售店造
成竞争优势,影响中小型零售店的生存。这个法律实质上限制大型店的设立,阻
碍其扩充速度,据说有的店从申请到开张,历时十到十五年。
    尽管大店法和规定严格的百货店法略有区别,采取申请制,但需要和预定设
店地区的工商协会协调,所以实际上与许可制无异。因为在协调之下,大型店的
设店面积、关店时间、休业天数等受到严格的限制。
    然而,在美日结构协议中,美方强烈要求日本开放市场、自由竞争,以及改
善日式商业习惯,于是在一九九O年五月,通产省决定放宽设店限制,经过数度
修改,如今内容已比从前和缓。针对当地所举行的事前说明,过去没有时限,但
现在规定最长四个月,大幅缩短从申请设店到开店为止的时间。同样的,关店时
间也从超过晚上七点就必须申报,改为晚上八点关店才要申报,营业时间延长了
一小时。休业天数同样从一年四十四天以上,修改为二十四天。关店时间延后,
休业天数削减,意味着大型店有更多的时间不必拉上铁门,营业额有可能增加,
所以放宽大型店法的应用标准当然受到大型店的欢迎。
    读了这本书后我才明白,从去年四月起,派去百货公司和超市的保安员,工
作时间相继延长,就是由于规定放宽所致。
    如此放宽大店法,对大型店和有意进驻日本的外国资本固然是可喜的事,但
大型店周边的中小型零售店业者该怎么办呢?对于那些在不景气下苟延残喘的街
头商店而言,大店法的放宽使得大型超市加速成立,营业时间纷纷延长,对他们
造成了极大的威协。
    从已故的雷顿督导员持有这本《大规模零售店铺法解说》,以及其中某一页
有被人仔细阅读过的痕迹可知,便利商店业者也对大店法的修改与放宽深感不满。
    “凡经营第一种大型零售店,或第二种大型零售店之零售业者,其关店时间
延后,或休业天数削减时,须事先向通商产业大臣或都道府县知事申报。但延后
的关店时间早于第一项通商产业省令所规定的时间,或削减后的休业天数短于前
项通商产业省令所规定的天数时,或关店时间的延后及休业天数的削减属于通商
产业省令明定之情节轻微者,不在此限。”
    从文章旁的铅笔画线痕迹,可以看出大河原对大店法第九条第三项,特别热
心阅读。雷顿督导员关心加盟店,巴不得自己负责的加盟店多赚一块钱,希望所
有加盟店都经营成功,所以对大型店延长营业时间的条文分外敏感,这是可以理
解的。
    然而,大型店的关店时间从七点延后一小时到八点,对于二十四小时营业的
便利商店,究竟会造成怎样的影响?难道只有我认为多一个小时没什么大不了吗?
    会不会是因为总是被派去大型店,因此不知不觉有偏袒大型店的倾向呢?我
这样自问,同时想起好像在前面几页看到咖啡渍痕,而连忙回头翻书页。
    现行大店法规定,申请设立面积超过五百平方公尺的零售店时,卖场面积、
关店时间及休业天数等,有义务向通产大臣或都道府县知事申报。而通产大臣或
都道府县知事接受申请后,为审查该案对周边中小型零售业者的影响程度,除了
必须视需要聆听大型零售店铺审议会或该区的商业公会的意见之外,还必须聆听
通商产业省令规定的消费者或其团体、零售业者或其团体,及相关专家学者的意
见,以及依照通商产业省令规定的手续提出陈述意见申请者的意见,并且予以答
复。
    沾上咖啡褐色渍痕的那页,是解说当大型店申请设店、延后关店时间,或变
更休业天数等,要对此陈述意见的人该采取的手续。
    归纳起来是这样:接受设店、延后关店时间、变更休业天数等申请时,必须
在官报或都道府县的公报上公告其概要。若有人要对此陈述意见时,须在公告日
起两周内,填具记载意见内容的书面,并附上①姓名、名称及住址,②事业单位
须注明事业种类,③简历(法人及团体须记载事业之沿革),④陈述意见之理由等
资料,提交大型零售店铺审议会或都道府县大型零售店铺审议会。
    配合大店法第九条第三项来看,或许大河原计划对某大型店的延后关店时间
提出异议。
    也许要为击溃四小时而战……翻着大店法解说,口中喃喃念着这句谜样的话,
我觉得自己好像在剥洋葱,把覆盖于言词表面的谜一层一层剥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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