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春秋

第7章


  ——孟老先生啊,话不是这么说的,人家明明是说你过分,你马上抬出个舜来,舜王爷是大圣人,战国时代的读书人当然不敢非议,就好比人家一批评我我就说他是要批评托尔斯泰,这不是拉大旗做虎皮又是什么呢?
  所以,愤怒青年彭更没被唬住,说了一句话直指要害:“士无事而食,不可也!”
  这是惊雷,两千年来响在儒生和知识分子的噩梦里:你们这帮家伙,不劳动白吃饭,不行!
  孟子不得不严肃地对待这个问题,他看着彭更愤怒的眼睛,他必是从中看到了广大的沉默人群,于是他字斟句酌地说了一番话,大意是社会分工不同,知识分子行仁义之道,守精神家园,也算是一份工作,应该像木匠和修车师傅一样有一碗饭吃。
  彭更愣了一会儿,忽然,他更生气了:难道君子追求真理就是为了混碗饭吃吗?
  孟子的回答我不想引述,有兴趣的可以去查查《孟子》。我的兴趣在于彭更如此迅速地改变了立场而且对他的自相矛盾毫无自觉:一开始他认为思想不是劳动,不劳动而吃饭是可耻的,但紧接着他又宣布,如果思想是为了吃饭,那也是可耻的。精神活动不仅是“事”而且是无比纯洁的“事”,不应搀杂任何世俗考量,写小说就是写小说,不能想着挣版税。
  两千年前的那一天,孟子面对这个弟子,他一定感到极为孤独和疲倦,这位彭更在那一刻远比孟子强大,他同时占领了两大高地,居高临下,胜券在握,而孟子的任何辩解听上去都像是陷入重围的徒劳挣扎。
  ——一方面,从劳动在人类生活中的重大价值出发,人们理直气壮地质疑那些手无缚鸡之力而空作玄远之谈的书生;另一方面,从精神在人类生活中的重大价值出发,人们也理直气壮地质疑那些以精神为业的人们的世俗生活:你为什么不纯粹为什么为稻梁谋?为什么做不到通体真理天衣无缝?
  两大高地绵延不断,孟子及孟子的后继者们在高地之间的深渊中挣扎求存。“文革”中不劳动是知识分子的原罪,而今天,在扞卫精神纯洁性的名义下,“理想主义者”会在任何精神现象的背后闻嗅铜臭和私欲,然后他们就像捉奸在床一样兴奋,他们宣布:所谓“精神”不过是苟且的权谋,果然如此,总是如此。
  面对后一种责难,孟子的回答是苍白无力的,他实际上说:请你读我的书,你不应追究我的动机,就好比你尽管吃鸡蛋而不要去审查下蛋的母鸡。这当然不行,有时审查母鸡是必要的,两千年前的那天,如果换了我,我宁愿如此回答那位彭更先生:
  任何一个人的精神活动,都终究离不开人要吃饭这个事实,他的思想、想象和精神是是他在世俗生活中艰难搏斗的成果,即使是佛,也要历经磨难方成正果,而人,他是带着满身的伤带着他的罪思想着,思想者丑陋,纯洁的婴儿不会思想。
  ——我知道我也不能说服他,这个叫彭更的人,他是比孟子更强大的先知,他的激情和理想有着更持久的力量,那就是,不管以劳动伦理的名义还是以精神纯洁性的名义,剿灭人类的精神生活。
  与盗跖喝酒
  我上初中的时候,正赶上批林批孔,由此接受了传统文化的“启蒙”,身为中国人而第一次知道了孔子、孟子。不过,“启蒙”是反过来进行的,老师告诉我,世上的人有两种,一种是“坏人”,一种是“好人”,坏人是孔子、孟子,好人呢?好人是商鞅,因为他让秦国人民守纪律,还有李斯,因为他帮着秦始皇灭六国、取天下,秦始皇当然是最大的好人,他做的好事很多,其中一小件是把书都烧了,把写书和看书的人都活埋了。
  这就是我受的教育。这种教育好不好呢?我认为很好,它让我从此心明眼亮,看清了支配世界的根本力量是什么:拳头、力和血。这几样孔子、孟子一样都没有,所以他们是没出息的、滑稽可笑的,是“坏人”,注定要失败。
  显然,我少年时代所知的“好人”通常是可怕的,很难说他们令人畏惧是因为手握真理还是手握权力,在我受的教育中该两者是一码事;又正确又可怕,于是就比较无趣,很难想象你会跟商鞅、李斯、秦始皇喝酒聊天,反过来,和孔子倒是可以喝点小酒,和孟子,就可以索性喝醉了。
  有趣的“好人”倒是也有一个,他不仅是好人,还是打家劫舍的好汉,人称“盗跖”。“盗”字演化至今,已经沦落到专指小偷小摸,而在那个伟大的时代,“盗”就是土匪,伙一帮兄弟啸聚山林,威风得紧。
  虽然当土匪就具备了拳头、力、血这些成为“好人”的因素,但“盗跖”青史流芳主要不是因为他的土匪生涯,而因为他还是个巧舌如簧的土匪,我的老师曾经绘声绘色地讲述“盗跖”的故事:
  有人问盗跖:盗亦有道乎?
  盗跖一拍大腿:何止有道啊!你想,站门口一张看,就知道这家有财无财,这算是圣明吧?动手的时侯,你得领着头往里冲,这是什么品质?这就是“勇”!撤退的时侯,你最后一个出来,这叫“义”,时机拿捏得准,这叫“智”,得手回寨子,分脏分得匀,这就是“仁”!——“不通此五者而能成大盗者,天下无有。”
  故事讲到这儿,老师曰:同学们,请看,这位古代劳动人民的代表如何机智地揭穿了孔孟之道的虚伪面具!
  如今,我长大了,有了自己的主意,我反对把盗跖选为“古代劳动人民的代表”,但读了《吕氏春秋》,重温这个故事,我觉得盗跖至少是比较有趣,这个“好人”并不认为自己真理在握,尽管他的拳头硬,尽管攥着刀,但他知道拳头是一码事,真理是另外一码事,他还有兴致把拳头暂且收起来,对着真理嬉皮笑脸胡搅蛮缠。
  在这个意义上说,盗跖先生的“好”是很不彻底的,他不应该对着真理讲歪理,他应该直接举起他的拳头或者掏出他的支票。但也正因为这种不彻底,我愿意和他喝上一壶酒,谈谈各自的时代。
  纪念律师邓析
  中国最早的律师应是邓析。
  春秋时,子产当上了郑国的相国。该先生有理想,他认为他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他决心告诉人们如何正确地生活。这样的先生如果不得志,也许就成了孔子,后人对他指出的方向心怀向往;但子产不幸得了志,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头一件事,就是对付邓析。
  此前郑国颁布法令,照例要写在牌子上,挂在城门口,这叫“悬书”。假设国王有一天忽然认为走路先迈左脚是不对的,应该禁止,那么好,他只需要写一句:行路左足先者,笞五十!然后挂出去。第二天,全国的老百姓抬脚之前就会捂着屁股反复思量。
  这本来很好,令行禁止,可谓大治。但是偏偏出了一个邓析,此人有研究法律的爱好,而且生就一张铁嘴,如此的尖牙利齿必然是个人来疯,你看他,站在人群里,手指告示,摇头晃脑地评点:左足先者笞五十,那么只好右足先,可是右足落了地之后怎么办?不是还得左足先?照此说来,岂不是人人落地穿鞋就得被打屁股?
  你看,本来一清二楚的事,让他一搅和,大家全糊涂了,郑国的百姓都不会走路了。怎么办?子产着手解决这个问题,他的办法是取消“悬书”,以后法令不再公示,官府说什么就是什么,比如你在街上忽然被捉了去打了五十板子,那么你肯定触犯了某条法律,至于是哪一条,你不要问,你如果问了你就触犯了另外一条法律,又得再打五十板子。
  这确实也是个好办法,极大地提高执法效率,同时增强百姓对法律的敬畏。但是,新的问题又出现了,连挨几顿五十板子的倒霉蛋们屁股朝天被抬回家,哭爹叫娘之余想来想去,压抑不住对神秘的法律的求知热情,总得知道屁股因何而开绽吧,怎么办呢?找邓析去。
  于是邓析家门口挤满了要求普法的百姓。如果邓析是个聪明人,他就会在他的铁嘴上挂一把铁锁,把钥匙扔到井里去,可是他的人来疯是必然要犯的,他口沫横飞如雨,告诉人家前五十板子是依据某一条,后五十板子是依据某一条,根据你的情况,前后五十板子都于法无据。
  义务咨询倒也罢了,邓先生还公然收取报酬包打官司,这就俨然是后世的律师了。春秋时货币经济不发达,所以邓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大案成衣一套,小案只收上衣或者裤子一件。结果生意兴隆,客户蜂拥,我估计邓析他太太还得开一间店铺,把家里成堆的衣裳换成小米或者猪羊,至于换回那么多小米猪羊怎么办我就猜不出了。
  但与此同时,郑国的民风变得不淳朴了,过去拉人进来打板子大家都是一声不吭,低眉顺眼像个太监,可现在呢,板子还没举起来,人家就喊,且慢!叫邓析来,说说清楚!然后就扯着嗓子大叫孩儿他妈,快借两件新衣裳找邓先生去!
  于是,据《吕氏春秋》记载:“郑国大乱,民口喧哗”,问题不解决不行了。子产相国断然决定:杀邓析而戮之,把他杀了而且陈尸示众。
  效果当然很好,再没人敢跟板子叫板,郑国从此大治。子产虽然没当成孔子,但是就连孔子都对他的成就赞叹不已,认为是在乱糟糟的春秋时代实行王道的典范。
  在这个问题上,我完全不同意孔子的意见,我认为子产我们就把他忘了算了,但是我们应该纪念邓析,这个最早的律师,这个招人烦的铁嘴,这个把法律带给民众并为此牺牲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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