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粹人格

第22章


      
    一、哲学史的一般概念      
    一提到哲学史,我们首先就会想到,这个对象本身就包含着一个内在的矛盾。因为哲学的目的在于认识那不变的、永恒的、自在自为的。它的目的是真理。但是历史的讲述的,乃是在一个时代存在,而到另一个时代就消逝了,就为别的东西所代替了的事物。如果我们以“真理是永恒的”为出发点,则真理就不会落到变化无常的范围,也就不会有历史。      
    但是如果哲学有一个历史,而且这历史只是一系列过去了的知识形态的陈述,那末在这历史里就不够发现真理,因为真理并不是消逝了的东西。      
    ――黑格尔      
    黑格尔这段话指出了哲学史的深刻矛盾,哲学史的目的是探究真理,而历史讲述的却并非都是真理,这就是目的与进程的矛盾。黑格尔在《哲学史讲演录》开篇就指明这个矛盾,从而把他的哲学史研究定位在一个精神发展的最高状态。      
    那么怎样解决这个矛盾呢?黑格尔认为,必须考虑到哲学史自身的特殊性质,它与别的学科的历史不同,它不涉及外在的历史,而只涉及内在的即内容自身的历史。比如,它不像基督教史那样有它的传播史或信徒之命运的历史。      
    哲学自有它的起源、传播、成熟、衰落、复兴的历史,这历史固然又常常与宗教、政治,有外在的联系。黑格尔认为,在哲学里并不像在宗教里那样,自始就承认一个固定的基本的真理为内容,这真理由于是不变的,就排斥在历史之外。      
    “相反的,哲学的历史所昭示的,既不是毫无增加的简单内容的停滞不前,也不只是新的珍宝平静地增加到已有的基础上面的过程;……颇像一些不断地全部更新和变化的戏剧,而这些变化最后又不复有一个单纯的目的作为共同的联系”。      
    在欧洲,从文艺复兴开始就有了哲学史,如普鲁达克的《哲学家之意见》、克列门的《史特罗马特》、提奥仁的《哲学家传》等。十七十八世纪,布鲁克撰写了《哲学批判史》、还有奚郎多的《哲学系统之比较史》等等。这些哲学史著作研究和搜集了大量材料,但是,并没有形成科学的哲学史观,也没有形成科学的体系。黑格尔在分析这些著作之后,例举了关于过去的哲学史一般概念的几种错误观点。      
    第一种认为哲学史是各种纷歧意见的堆积。      
    这种观点认为哲学所有的内容是思想,而这些思想不是别的,只是意见,即关于上帝、自然、精神的意见(或见解)。而“一个意见是一个主观的观念,一个任意的思想,一个想象。我可以这样想,别人可以那样想;一个意见是我私有的,它本身不是一个有普遍性的自在自为地存在着的思想”。但哲学不是意见,哲学是关于真理的客观科学,是对于真理的必然性的科学。在真理面前,意见是相形见绌的。      
    第二种是把那些陆续出现的哲学体系写成单纯一堆知识,而不是知识的统一联系发展。这种观点最终会认为哲学史就是通过哲学史本身去证明哲学知识的无用。      
    这种肤浅的看法引申出来,即认为哲学史的结果所昭示的,不过只是纷歧的思想的发生过程,这些思想和哲学彼此对立,互相矛盾。似乎可以用圣经里一句话来形容哲学史:“让那些死了的人去埋葬他们的死人,跟着我走。”全部哲学史这样就成了一个战场,堆满着死人的骨胳。这里“跟着我走”的意思就是“跟着自己走”,即坚持你自己的信念。      
    黑格尔认为,这种情形将会导致一种新的哲学出现。这哲学断言别的哲学都是毫无价值的。诚然,每一个哲学出现时,都自诩为:有了它,前面的一切哲学不仅是被驳倒了,而且它们的缺点也被补救了,正确的哲学最后被发现了。但根据以前的许多经验,新约里的另一些话同样可以用来说这样的哲学――使徒彼德对安那尼亚说:“看吧!      
    将要抬你出去的人的脚,已经站在门口。“那驳倒你的哲学,不会很久,将会由新哲学取代。黑格尔把这类哲学史作者比做野人,听完了交响乐,却领会不到其中的好处。      
    第三种观点是黑格尔关于各种哲学纷歧的解释。      
    到十九世纪初,历史上已经产生了很多哲学流派,然而真理只有一个,这是理性的本能所具有的直觉和信念。这样一来,似乎只有一种哲学是真的,而其他似乎就是错的。但事实上,每一种哲学都坚信自己是真的哲学。      
    黑格尔认为:“无论哲学派别是如何地纷歧,却至少有一个共同点,即它们同是哲学。……一味坚持哲学的纷歧性的人,由于他厌恶或害怕特殊性,不知道特殊性也包含着普遍性在内,他是不愿意理解或承认这普遍性的。”      
    对于真理和哲学的性质,绝不意味着真理与错误是抽象地对立着的。      
    “我们必须明白,哲学系统的纷歧和多样性,不仅对哲学的本身或哲学的可能性没有妨碍,而且对于哲学这门科学的存在,在过去和现在都是绝对必要的,并且是本质的”。      
    总结以上关于哲学史的讨论,黑格尔指出:“哲学的目的就在于用思维和概念去把握真理。”      
    那么什么是哲学史呢?      
    黑格尔认为,从一般观念来看,哲学史既不是一些偶然事实的记载,也不是异想天开的设想。      
    “哲学史是在思维精神的运动里有本质上的联系的。      
    精神的进展是合乎理性的。我们必须本着对于世界精神这样的信心去从事历史特别是哲学史的研究“      
    按照黑格尔的理解,哲学史是思维在内部必然产生的前进运动。这一运动向我们介绍的,不是一系列互相矛盾的见解,而是一系列从事理性思维的先哲,他们一个比一个更深入地探究事物、自然精神的本质,为后代发掘出最宝贵的精神珍宝,因而,哲学的历史,就是通向真理的道路。      
    不论古往今来的哲学体系怎样的纷歧繁杂,哲学思想有无自身发展内在规律是首要的前提。在黑格尔看来,哲学史既然是哲学的历史,那么显然,只有根据哲学本身的性质才能了解哲学史,这就是黑格尔所说,真正的哲学史是哲学内部运动的历史。      
    黑格尔把哲学界定为关于真理的客观科学,或关于真理的必然性的科学。根据黑格尔的理论,哲学所要认识的真理只有一个,就是理念或绝对理念,即主观性和客观性统一的思想。为了把它与单纯主观思想区别开,黑格尔用“客观思想”一词来称呼它。在这个意义上,哲学作为关于真理的客观科学,就是真理自身的生成和展开。      
    为了进一步理解黑格尔的哲学概念,以便认识黑格尔的哲学史概念,我们还必须记住黑格尔关于哲学――唯一真理的两个本质特点:其一,它是“具体的”。就是说,它是一个包含有不同规定的、具有丰富层次和多样性环节的对立面的统一体,而不是一个片面抽象的道理;同时,它是内部矛盾的同一,而不是“是就是是”,“非就是非”这种排斥矛盾的抽象同一。总之,它是一个全体,是各种环节、规定、概念的统一。      
    其二,它是“发展的”。就是说,真理不是一次完成的。      
    最初,真理是内在的、自在的、潜在的,它的诸多环节、规定、概念都潜于内部未表现出来;它们是在发展中逐一表现出来的。这时真理才逐渐走向自为的、现实的。它是由于自身内在矛盾的推动而不断发展的。      
    哲学认识的真理具有上述两个基本特征,同样,作为真理的客观科学的哲学也具有这两个基本特征:哲学的对象是发展,哲学也必然是发展的。      
    因而,历史上出现的种种不同的体系,只不过是哲学在发展过程中的不同阶段,而一个时代的最后的哲学乃一切先行哲学的产物和结果,因此,可以说,整个哲学历史就是这个唯一的哲学的萌芽、发展的历史。      
    哲学是发展的,哲学史也是发展的。      
    二、哲学史是一个发展中的系统      
    黑格尔指出:哲学是在发展中的系统,哲学史也是发展中的系统,这就是哲学史的研究所需阐明的主要之点或基本概念。所谓系统,是指由既相区别又相联系的诸环节所组成的有机整体。从根源上说,产生哲学及哲学史的是理念,而作为自身发展的理念,乃是一个有机的系统,一个全体,包含很多的阶段和环节在它自身内。哲学作为一个发展中的系统,是真理或理念发展的一种形式――逻辑形式;而哲学史作为一个发展中的系统,则是理念发展的另一种形式――历史形式。作为逻辑形式,是概念的形式在思维着的头脑中的发展,后继的概念从前面的概念推演、发展而来;而历史形式,是理念以哲学体系或学说的形式在思维的历史中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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